計程車招呼站規劃瑕疵 違停不罰

為避免誤導自小客停車,該計程車招呼站停車格內「計次收費」字樣已塗銷。(記者鮑建信攝)

計次收費字樣 誤導人

自由20091105〔記者鮑建信、楊菁菁/高雄報導〕張姓男子把愛車停在計程車招呼站停車格,被開罰600元,張認為停車位標示「計次收費」字樣,有誤導之嫌,向高雄地院討公道,法官調查停車格規劃有瑕疵,裁定不罰。

停管中心︰多用途車位糾紛恐更多

高市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強調,尊重法官判決,但如此恐怕會衍生民眾也來申訴其他多用途停車位的停放時間,最常見的就是卸貨專用停車位使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6時,之後就開放給一般車輛停放。

停管中心指出,民生路與忠孝路口的停車位也是雙重用途,上午8時至晚上8時提供給排班計程車停放,其餘開放一般車輛,但申訴人上午9時被開單,顯示未在規定時間內停車,才會遭稽查人員開單,民眾有權申訴,但法官應視整體停車環境考量,以免日後衍生糾紛。

張姓車主表示,今年5月27日上午9點多,他把車停在忠孝路近民生一路的計程車招呼站,違規被開罰單600元,但因該停車格內有「標示計次收費」字樣,誤以為可供一般車輛停車使用。

他說,雖然停車格旁設有「營業汽車招呼站」、「8時至20時限停5輛」牌示,然該牌示為規範計程車避免排班過多,並不影響其合法停車權利,主管機關設置停車格有瑕疵,自不能將此錯誤歸咎駕駛人承受。

承辦法官調查,停車格確有「計次101128」等字樣,並據交通局答覆計程車招呼站規劃供計程車排班停放,如有空餘車位,其他車輛也不得使用,但為兼顧其他車輛停車需求,除8至20時外,其餘時段開放供一般車輛使用等語。

法官強調,但停車格旁除設有「08至20時限停5輛」的標誌外,並未說明這段時間不可停放一般車輛,認為設置標誌、標線之瑕疵所產生的錯誤,不應由車主承擔。

據附近排班計程車司機表示,交通局已塗銷「計次收費」字樣, 以避免再次發生自用小客車誤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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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明訂罰則/學幼童交通車違規 最高罰4.5萬

自由20091105〔記 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公布「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首度明訂罰則,最高可罰款4萬5000元。過去曾發生幼童被關在 娃娃車悶死,為此,條例規定交通車須加裝警報求救設施,行駛至目的地,確認無人留置車內,才可以關閉車門,違者可罰款6000元至1萬2000元。

新制最快明年上路

教育局過去針對學童交通車的規範僅為管理規則,也沒有罰則,此次訂定自治條例,新增規定要求駕駛人的消極資格、設置警報求救鈴;北市議會昨天一讀通過自治條例,教育局預估,若三讀順利,新制最快明年上路。

車齡不得超過10年

教育局幼教科股長葉淑芳表示,自治條例規範者,包括學校、補習班、課後托育中心、幼稚園及托兒所載運學童上下學的交通車,過去交通車不可租車,條例開放使用租賃車,不過,不論購買或租賃車,車齡均不得超過10年,違者可處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罰款。

其餘可處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罰款的違規事項,包括未使用合格交通車、聘用有殺人、搶奪、妨礙自由、性侵、恐嚇等前科的人擔任司機;超載、規避檢查、未半年辦理一次交通車安全演練;幼童專用車卻載7歲以上學童、行進間有幼童站立,也沒有專人隨車照顧。

教育局表示,市府未來會不定期實施交通車抽檢、稽查,每年60次。今年1至9月,交通車違規項目主要是擅改座椅、違規載送國小學生、超載及駕駛未帶駕照、行照,多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處罰司機,但教育局的自治條例處罰對象為機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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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 擬限應考次數、年齡

現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年齡設限一覽表

自由20091105〔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今年有五十八歲高齡考生考上普考、五十二歲考上高考,鼓勵不少高齡考生打算加入高普考行列,求得公職鐵飯碗,不過考試院正評估是否對國考應考次數及報考年齡設限。

失業率升公職正夯 高普考影響大

經濟不景氣,國考人數連年飆升,今年高達六十萬人應考,考試委員憂心考試文化,浪費國家資源及應考人時間,在考試院會提議參考國外,針對國考應考次數及報考年齡等設限,考試院長關中已指示考選部對此進行研究評估。

考選部說明,各類國家考試大多對應考人並沒有考試次數限制,高普初等考試三百零九個類科,只要年滿十八歲、符合資格都能報考,特考等考試,在年齡部分也多是滿十八歲就可報考;警察、外交等十類特考則有年齡最高設限。

目前高考三級及格起薪約為四萬多元,普考及格起薪也有三萬四千多元,因經濟不景氣,今年吸引十二萬人報考,錄取了兩千四百九十七人。

根據考選部九十年至九十七年統計,高普考試榜首中有四位是考二十次以上,其中甚至有人報考高達二十九次,考五次以上名列榜首的則有六十三位。

官方另有非正式統計,應考人上榜平均需考三到五次,高普考錄取平均年齡約二十九歲,普考錄取最高齡為五十八歲,高考為五十二歲,中醫師特考甚至有高達六十五歲的上榜者。

儘管高普考未限制報考年齡,但公務員任用只能到六十五歲。考試委員李雅鋒認為,年長應考人擔任幾年公職後就屆齡退休,對個人及國家經濟效益不大;黃富源委員則建議針對應考次數評估設限等。

也有部分考試委員有不同意見。邊裕淵委員認為,年長公務員可將過去社會歷練帶入公部門,未必不好;陳皎眉委員則認為,人民應考服公職權不應被剝奪,須謹慎評估。

至於限制報名國考次數及年齡,是否涉及限縮人民工作權、考試權而有違憲之虞?有官員表示,考試次數的確有必要限制,世界各國只有台灣強調「應考權」是基本人權,事實上大法官釋憲也認為可有條件限制。

考選部長楊朝祥指出,基於國情,限制考試次數及全面性年齡限制有一定難度,考選部將針對國外作法先行研究,並舉辦座談會搜集各方意見,但傾向尊重應考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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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設限/德一生兩試 日五年三次

自由20091105〔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限制人民國考次數及應考年齡,在法、德、日本等國,有前例可循。

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教授彭帝耶昨至考選部演講時談到,法國針對國家考試,有年齡及次數上的設限,國家考試一人一生最多可考三次,年齡依各種考試的不同,上限多訂在三十到三十五歲之間。

德國在法律相關考試部分,每個人一生有兩種考試權,分別是大學及格考及後續的國家資格考,這兩種考試每一個人都各有兩次的機會,一旦沒過,就必須另謀出路。

不過,德國法律人的國考跟台灣制度不同,德國各類法律考試是混合一起舉行,依選填志願分發,錄取率相當高,約在五十%到六十%間。

過去,德國考試次數設限曾被挑戰過,原因在於人民工作權爭議,但最後還是通過憲法審查。

德國政府認為,參加考試是靠實力,兩次機會已足夠,不鼓勵人民花太多精力在念書應考上,但報名後如遇生病等特殊狀況無法應考,不計次。

日本則是在二○○四年開設法科大學(法科研究所),目的是為增加更多法學人才服務社會,招生對象為法學科班畢業的大學生,修業兩年,自二○○六年開始,非法學科班畢業的科系大學生也可以報考,修業年限三年。

為配合法科大學(法科研究所)畢業生報考,日本政府於二○○四年實施新司法考試,新司法考試規定法科大學畢業後五年內得以報考三次,如果三次都未通過的話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據日本媒體近日報導,在日本已有五百七十一人因為三次報考司法考試未通過,被取消國家考試的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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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導師 驚爆摸學生胸部下體

自由20091105〔記 者蔡偉祺、何玉華/北縣報導〕台北縣樹林市某國小一名導師被數名家長投訴,涉嫌猥褻班上多名女學生,不僅用手撫摸胸部,還觸摸下體,有女學生隱忍快一年, 前天聽到別的同學有相同遭遇後,才含淚向父母親驚爆不幸過去;多名家長昨天齊聚里長家,向校方控訴這名老師的不當行為。

去年把女學生帶回家 但校方未調整職務

這名老師畢業後就分發到該校任教超過十年,目前仍是單身,最近幾年都是擔任高年級導師,他去年就曾將女學生帶回家裡,被家長要求寫下切結書,事後校方仍繼續讓他在同班級任教,沒有調整職務。

縣政府教育局表示,校方昨天下午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後,決議該師立即調整課務,避免與受害學生接觸,並組調查小組調查,由於新修正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尚未施行,調查後將召開教評會,一旦查證屬實,將依教師法解聘。

A同學家長說,前天下午孩子和另外一名B同學放學後都被老師留下,B同學離開後,這名老師就強拉女兒坐到他大腿上,接著就上下其手,觸摸胸部和下體,女兒驚嚇之餘,立刻蹲下掙脫,才逃離魔掌,並返家告訴家長。

B同學後來也向家長坦承,老師也曾對她有過撫胸行為,還被老師獨自帶回家裡,強押在椅子上。B家長說,女兒事後曾以寫紙條的方式,要求老師不要再有這樣的行為,這名老師還因此要B同學退出他指導的社團。

有名C同學得知同學遭遇,淚流滿面向父母親哭訴,自己去年也曾被老師以類似方式侵害,只因害怕才不敢吐實,讓家長既心疼又氣憤。

家長還透露,班上還有另一名女學生也慘遭這名狼師毒手,擔心被責罵,連父母親都不敢說。A家長也說,這名老師過去常藉由和班上女同學打鬧,用手戳學生肚臍或用鬍渣在學生臉上磨蹭,甚至女學生若內褲頭露出來,還會用手去拉扯,真是「有夠變態!」

控訴家長憂心地說,據他們追查,目前已有念到高一的女學生反映,這名狼師有過如此惡劣的行徑,所以大家才會站出來要求校方處理,避免有更多學生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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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西醫擇一登記 衛署被糾正

20091105自由〔記者林毅璋、王昶閔、魏怡嘉/台北報導〕同時擁有中醫和醫師(西醫)執照,只能擇一辦理執業登記,不准加註其他資格,這樣公平嗎?

監 委程仁宏與楊美鈴調查發現,衛生署在「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執業管理辦法」中限制具有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如同時具有醫師、中醫師或牙醫師執照者,只能擇一 辦理執業登記,甚至連招牌、開業執照都不能註明。此舉不僅於法無據,且損害當事人權益,損及民眾知悉相關資訊,對衛生署提出糾正案。

依據衛生署所提供的資料,國內執業中並同時具有醫師與中醫師雙重資格者為二千九百五十九人,其中以醫師身分執業登記者為二千五百三十四人,以中醫師身分執業登記者為四百二十五人。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衛生署將修正「多重醫事人員資格者執業管理辦法」,將允許醫事人員的執業執照,以附記方式同時加註多重醫事資格,例如醫師(中醫師)、中醫師(醫師),執業執照大小近似身分證,醫事人員要隨身配戴,供民眾識別。

健保局醫管處經理蔡淑鈴表示,健保特約僅能以其申請何種執業登記做為特約給付依據,與個人具多重專業醫師資格無關。也就是健保局針對執業登記為診所(西醫)者,只給付西醫師相關醫療費,不給付中藥的調劑費用,民眾到這些診所,可能要付出較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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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促銷 帝國菸草恐罰最少千萬

20091105自由〔記者王昶閔、李信宏、王孟倫/台北報導〕全球第四大菸商─台英帝國菸草公司,可能受到我國菸害防制法實施以來的最高金額重罰!

衛生署國健局近日發函給苗栗縣衛生局,認定帝國菸草生產的菸品,涉及兩項違法促銷行為,若最後開罰確定,罰款可高達一千萬至五千萬元;苗栗縣長劉政鴻表示,依法處理,該罰就罰,執法沒有模糊地帶。

此案是今年一月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首度有跨國菸商被我國衛生當局認定涉嫌違法,具指標作用。

包裝盒文字圖畫宣傳

根 據董氏基金會日前公布調查,新法上路後,菸商各出奇招鑽法律漏洞,新增菸品違規案至少有五十五項。其中帝國菸草出產的大衛╳夫(黑色包裝)菸品印製 「carefully selected tobaccos blended to perfection」字樣;同品牌炫紅香菸六十支特別版暨二十支單盒包,印有歡唱版、街舞版、DJ版圖畫。國健局上週發出公函認定,兩種行為涉及對不特 定消費者以文字、圖畫為菸品宣傳及促銷。

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昨表示,兩行為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如地方確定開罰,每一品項可罰五百萬至兩千五百萬,兩項違規至少可罰一千萬。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帝國菸草在我國生產的第一批香菸就涉及違法促銷,實在是太離譜。

苗栗縣長:依法處理

帝國菸草公司廠房設於苗栗縣竹南廣源科技園區,總投資金額約三十一億元。苗栗縣長劉政鴻指出,商業投資和菸品違規是兩回事,業者如有違法促銷菸品,一切依法處理。

帝國菸草將行政訴訟

苗栗縣衛生局長羅財樟表示,帝國菸草已聘請三名律師準備進行行政訴訟,縣府則完成超商業者訪查蒐集「證物」,做好應戰準備,近日就會裁定罰款金額,要讓業者被罰得無話可說。

昨天截稿前連繫不到帝國菸草相關發言人,無法取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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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寒假後開學日 擬延至2/22
2009/11/5 下午 09:45:00



  教育部表示,明年春節是在寒假之後,盼各縣市能過完春節假期再開學,預計是2月22日。(中央社資料照片,記者陳守國攝)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5日電)新流感疫情升溫,外界關心明年寒假會不會提前或延後?教育部今天表示,不鼓勵提早放寒假,明年春節是在寒假之後,盼各縣市能過完春節假期再開學,預計是2月22日。

對於明年寒假後的開學日,教育部今天稍早表示,由於明年寒假過後,學童上完 2天課後,又開始放春節假期,考量學童的學習效率,盼全台灣各縣市國中小學能延後至明年2月20日開學。

教育部後來補充說明,明年寒假是從 1月21日開始放至2月10日,2月11日與2月12日上學 2天後,2月13日開始放春節假期至2月19日。但由於2月20日是週六,因此擬順延至2月22日週一再開學。2月11日、12日並彈性休假,挪至開學後2個週六補課。

教育部表示,目前僅有3縣市希望如期開學不補課,但教育部希望全台灣統一開學,積極協調 3縣市,希望能配合一起在2月22日開學,並利用開學後的2個週六補課。9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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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學測 非選作答限黑筆
2009/11/04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明年的大學學測將在1月29、30日舉行,已開始報名;大考中心特別提醒考生,明年首度改變考試規則,非選擇題答案卷一律要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不得使用藍筆或鉛筆。

用藍筆要扣分嗎?大考中心指出,因明年7月指考將有6科採電腦螢幕閱卷,才讓考生先熟悉、預作準備,所以規定國文、英文的非選擇題答案卷,要使用筆芯 0.5~0.7釐米的黑色墨水筆來書寫,閱卷老師才看得清楚;但規定歸規定,大考中心說,學測用藍筆暫不扣分,但到了指考要不要扣分,還得再討論。

大考中心副主任洪冬桂表示,簡章明訂考生如有傳染性肺結核、麻疹、水痘等傳染性疾病,要主動通報大考中心;明年學測集體報名費每人950元,個別報名100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考生個別郵遞報名截止日期為11月16日,集體、個別網路報名至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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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子女燒炭自殺 夫妻被判刑

  • 2009-11-04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桃園縣1對夫妻因生活困頓,攜子女共赴黃泉,所幸家人發現,才救回4條人命。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夫妻3年2個月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家住桃園市的1對許姓夫妻因生活困頓,無法扛起家庭經濟重擔與忍受地下錢莊的威嚇,97年8月間,在家中住處燒炭自殺。

     夫妻兩人因不忍1對兒女無人照顧,在死後反而成為他人的負擔,1家4口同處一室燒炭自殺,所幸許男的哥哥回家,破門後救回1家人。

     承審法官表示,這對夫妻因為家庭經濟困頓,一時失慮準備走上絕路,實屬人間悲劇,值得同情,因此依刑法第59條,給予減刑。

     桃園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丈夫3年2個月,妻子2年8個月。9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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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入少女胸口不算性騷擾 被告改判無罪

  • 2009-11-04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劉怡伶】

    一名男子四年前被控伸手觸摸15歲少女胸部,一審被法官依強制猥褻判四年徒刑,經過多年纏訟,二審法官連續兩次審判,都以被告沒摸到少女乳房,不但不構成猥褻,也與意圖性騷擾行為不符,上訴審和更一審法官都認定無罪。

    台南地檢署起訴指出,這名男子與少女的母親是朋友,多次趁機伸入少女胸部;檢察官認為被告涉及強制猥褻罪,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也支持 檢方看法,判被告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上訴審法官審理時,少女改稱,被告是有將手伸入其胸部,但沒有摸到乳房。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妨害性自主罪「猥褻」行為的定義,應觸摸到身體私處,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引起一般人羞恥、厭惡之行為,被告僅將手伸入少女脖子下胸口,與刑法猥褻罪定義內涵,並不相當。

    二審法官更認為,被告這種行為,甚至也與性騷擾防治法所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因此上訴審、更一審法官都認定,一審判被告四年徒刑,尚有未洽,遂將全案撤銷改判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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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遺棄文化 作家文物捐陸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林欣誼/台北報導】

      為什麼這麼多作家選擇將手稿文物捐給對岸的文學館機構,卻不願意留在台灣?今年十月,為海內外一百廿七位台灣文學家拍攝全套「台灣作家錄影傳記影音資 料」的作家暨攝影家王璞,將這套四百多張光碟捐給北京中國現代文學館。前輩詩人鍾鼎文則將整批文物送家鄉安徽大學,該校因此成立專門研究室。

     在此之前,已故作家柏楊將畢生著作、手稿捐贈給中國現代文學館。散文家琦君夫婿李唐基表示,將依照琦君遺願,幾年內將骨灰及遺物送回她的溫州老家,典藏於溫州「琦君文學館」。而作家林海音在北京童年舊居也被完善保留。

     王璞贈對岸光碟 鍾鼎文也跟進

     「太多台灣文學寶藏長期未受到適當重視與保護,我們將永遠失去詮釋權與擁有權。」《文訊》總編輯封德屏表示,獲得許多老作家信任的《文 訊》,長年收藏大量作家捐贈著作文物,卻苦無地方展示,「總不能每次海外學者、作家來,只帶他們去參觀誠品書店,台灣作家的資產不只在那裡啊!」

     台灣文學發展基金會三日與《文訊》雜誌發起「土地如何文學?文學如何土地」系列座談中,台灣逐漸流失作家文物手稿等議題引發討論。

     台灣難以留住這些文學資產,首先在於政府的漠視,台灣不論在空間或經費上,都無法大量為作家成立個人文學館或研究中心。

     土地應如何文學 文訊辦座談會

     封德屏透露,北京中國現代文學館會用感情召喚,希望大陸出生的台灣作家將文物歸返故鄉。加上他們有大量資源,可在故鄉為作家成立個人紀念館,中國現代文學館更大手筆為作家成立研究中心,讓文物成為活化的研究資源。

     四年前,已故作家林海音在北京的童年舊居被完整保留,讓林海音的子女非常感動。據稱因此林海音子女原本屬意將母親手稿文物捐贈大陸,但林海音影響台灣文壇甚鉅,台灣文學館努力爭取,才成功留住這批珍貴文物。

     曾任高雄文化局長的作家路寒袖,對作家文物外流感到沉痛,「把責任推給文學界是不公平的,這一定得靠官方。」

     他表示,日本有五五七座大小文學館,台灣包括台文館、鍾理和與賴和等個人文學館共僅六座,「一個縣市長只要有心要做,何難之有?預算、閒置空間與作家資源都最多的首都台北,竟沒有一間文學館,是很令人驚訝的。」

     自外於自身文化 張曉風批官方

     他也以日本許多作家紀念館為例,雖然營運辛苦,但仍要繼續下去,且發展現代化經營,「文學館不能只是作家收容所,還應該是作家交流平台,或結合在地觀光發展。」他也坦言,除了政府漠視,管理文學館的人才闕如,也是問題。

     作家張曉風則批評政府犯了「文化遺棄罪」,「我們自外於自己的文化,令人遺憾。」文史工作者莊永明認為,如果重視城市的記憶,正可透過文學資產的保存,喚醒對土地歷史的認知。

     小說家駱以軍認為,台灣文學歷史縱深及創作經驗,都是非常特殊的,政府應該有心將台灣建立為兩岸四地(包括馬來西亞)的華文文學重鎮。


台文館:作家捐哪裡 只能尊重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林欣誼/台北報導】
 ▲位於台南市的國立台灣文學館。(本報資料照片)

 ▲位於台南市的國立台灣文學館。(本報資料照片)

      面對台灣接連失去作家珍貴文物與資產,國立台灣文學館館長鄭邦鎮的說法是:「作家要捐給哪裡,我們只能尊重。許多大陸來台作家,要把手稿文物捐給故鄉, 這並不奇怪,也不是我們的錯,或許他們不認同自己是台灣人啊!大陸能夠為很多作家成立個人文學館,你看看他們地方多大?不能拿台灣與大陸對比,我們應該換 個角度想,幸好現在台灣也有文學館了。」

     他說:「我們才成立六年,還在累積,但就算跟全世界比,我們的規畫和典藏管理,都是最專業的!」

     台灣文學館一九九七年籌備、二○○三年成立,目前收藏有三三六批文物(一批約指一位作家,但也有作家分批捐贈),以手稿為大宗,還包括照片、著作、信件等。所有文物皆經除霉等專業清潔,及廿四小時恆溫恆溼的典藏管理。

     台文館研究典藏組助理研究員林佩蓉表示,因為經費緣故,台文館目前只能接受無償捐贈,十多年來與數百位作家積極接觸,目前收藏成果尤其以日本時代開始創作的楊逵、賴和等前輩作家為重點館藏。二○○七年起,開始有作家主動表示捐贈,「但很多還在觀望。」

     林佩蓉坦言,之前台文館也向王璞爭取過捐贈,但因為台文館並非以影像資料收藏為主,對他希望的條件無法達成,因此遺憾外流。

     已捐贈的作家之中,有不少人心急為何自己的文物還沒展示?她無奈表示,空間不足是一大限制。目前超過半數的捐贈作家已「露過面」。

     包括北京中國現代文學館等對岸單為可大手筆為作家成立研究中心,並將作家故居保留為古蹟,但她強調台文館優勢在於「軟體」,例如目前館內同時進行所有手稿、期刊的數位掃瞄,走向典藏數位化,文物也開放民眾申請進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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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美牛絞肉 王金平:國內法高於議定書

  • 2009-11-04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因應美國牛內臟及絞肉進口,立法院朝野黨團達成17日前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共識,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國內法位階當然高於議定書,何況台美議定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回應記者詢問,究竟台美議定書與國內法位階高低時表示,當然是國內法大於議定書。國內法訂完後,就是要大家一起遵行; 不過,既然跟國外簽了議定書,國內法修完以後,難免造成一些困擾,但在位階上,當然是法律高於議定書,「何況這些議定書還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

     至於立法如何達共識,王金平認為,要行政或國安部門再去溝通。也因此,民進黨團3日要討論修法內容時,執政黨團沒有辦法談到具體內容,一定要讓行政部門了解溝通後,有定論後,才能由國民黨團進行協商。

     他指出,修法內容一定要行政部門加以研究,否則3日朝野協商時就可以談了,執政團隊不會那麼潦草,一定會經過多方面討論達成結果,才能當作執政黨團與在野黨團協商依據。

     王金平說,跟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談的,僅止於若修法不要等1個月,看是不是在2個星期內完成修法,「原則上他們是可以做到」。

     至於修法是否違反台美間協議?王金平表示,沒有討論到那麼深入,「那個是個人的解讀吧」;因為他沒有看到議定書,所以無法評論。

     王金平指出,國會自主,但政府簽訂的議定書總是要實施,執行上有沒有困難、或是跟美國談判究竟如何互惠,都是同屬執政團隊要考量的。現在執政團隊當然包括行政與立法部門,所以這方面,行政與立法部門應相互配合、協調。9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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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身障未足額 公家年罰上億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唐鎮宇、朱芳瑤/台北報導】

      哪些企業未足額聘用身障者?勞委會職訓局昨日首度公布未足額進用的公、私民單位名單,至八月底止,民間企業以台積電、友達電、奇美、聯電、宏達電等電子 業違法最嚴重;公家機關中,國防部中科院「奪冠」,監察院、司法院也榜上有名。離譜的是,所有公家機關每月花近一千二百萬納稅人的錢繳罰款。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家機關員工每卅四人至少須聘用三%身障員工,民間企業每六十七人至少須聘用一%,每不足一人須依基本工資繳罰款至專戶。該專戶自八十六年設立至今,已累積一七○億基金。

     電子業最大戶 專戶累計一七○億

     根據職訓局資料,民間企業以台積電未足額進用一二五人、月繳二百多萬罰款最多,友達電未足額一○九人居次、奇美電八十人第三。其餘如三商美邦人壽、中國人壽也都名列前茅,整體來說以電子、保險業較多。

     公家機關未足額進用身障名單則是首度曝光,第一名是國防部轄下的中科院,未足額進用四十二人最多;其次為中華郵政台北郵局未足額卅一人, 新竹市警察局不足廿三人排第三。未足額的公立機關以法院、地檢署較多,總計共有三一○個公家單位未達法定進用人數標準,總人數六八三人,每月得繳一千一百 八十萬罰款。

     中科院最嚴重 司法機關普遍不足

     勞委會職訓局身障組組長周惠玲說,司法機關因職務門檻較高,很容易發生不足額問題;至於警察機關未足額進用,她表示,警察機關進用標準並沒有太大變動,該數據都是地方勞工局呈報。

     殘障聯盟感嘆,不少企業寧繳差額補助費了事,連公家機關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進用成沒用」。殘盟秘書長王幼玲強調,公部門應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尤其是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先違法,令她十分感慨。

     殘盟指出,主管機關勞委會需更積極輔導未足額進用的事業單位;殘盟並呼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提供有工作潛力的身障者學習的機會。


作業所限 電子業喊冤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林上祚、王宗彤/台北報導】

     遭勞委會點名聘僱身心障礙者比率不足的大型科技業昨日紛紛喊冤。台積電與聯電表示,員工有八、九成在晶圓廠無塵室內工作,需要搬運芯片,並非所有身心障礙者體力上均能負荷。

     兩大面板廠友達、奇美均表示,公司未對殘障人士特別設限,但面板廠需要龐大人力,絕大多數都在殘胞無法服務的廠房內,只能在管理單位等辦公區增加相關人力。但管理單位與線上工作人力比率懸殊,因此無法達到法定標準,會依法繳交補助款。

     智慧型手機大廠宏達電強調,將增加身心障礙者聘雇人數。


算錯險罰 竹市警虛驚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陳育賢、林如昕、吳明杰/綜合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勞委會職訓局公布,進用身心障礙者員額不足,排名全國第三,要被罰款近四十萬元?新竹市警三日提出澄清,指該數據是烏龍一場,新竹市勞工處 未扣除警察官資格名額,把分母變大了,才造成進用員額不足的現象,其實新竹市警局完全符合規定。新竹市勞工處坦承,確實是計算錯誤,是勞委會提供的舊軟體 無法識別資格,才導致這項錯誤,目前已更正,也撤銷原本卅九萬元的罰款。

     監察院長王建煊得知監察院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也上榜時驚訝表示。監察院人事室主任楊彩霞表示,監院聘用身心障礙人士不足一人,未來秘書處和綜合規畫室都有缺額,將優先錄取身心障礙者。



身障者職訓舖床 「十分」俐落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盧金足/台中報導】
 ▲台中市委託5星級飯店開辦身障者房務清潔職訓班3日驗收,身障者10分鐘就完成鋪床,主考官稱讚「水準也是5星級!」(盧金足攝)

 ▲台中市委託5星級飯店開辦身障者房務清潔職訓班3日驗收,身障者10分鐘就完成鋪床,主考官稱讚「水準也是5星級!」(盧金足攝)

     大陸觀光客來台旅遊人數激增,帶來商機,也為身障者帶來工作機會。台中市勞工處委託五星級飯店開辦身障者房務清潔職訓班,經過四個月訓練,昨天舉行考試,聽障、智障、輕度視障學員,十分鐘就完成鋪床通過考驗。主考官副市長蕭家旗稱讚:「水準也是五星級!」

     為帶動雇主雇用身障者意願,台中市打破過去職訓都在公家單位或職訓機構進行的方式,改在職場訓練,日華金典酒店主動表達願意承辦身心障礙者職訓。

     蕭家旗表示,身心障礙者培訓班成果良好,目前已有十位身障者在金典酒店工作,無論在洗衣房、點心房或房務部,表現不輸一般人。今年身心障礙者培訓班共有七位結業。

     身障學員昨天展現訓練成果,從鋪床、清潔、整理房務,動作俐落乾淨,約十分鐘就完成鋪床,工作效率高。蕭家旗表示,未來他們一定都是好員工,希望企業能多多進用,給身障者工作機會。

     日華金典酒店表示,身心障礙學員從開始一天只能整理五個房間,現在一天可以整理十二個房間,工作產值成長超過一倍,令人刮目相看。

     身障學員徐婷婷去年起在金典酒店洗衣房工作,她說,從不會洗衣到學會折好衣物,收穫很多。


稅金當罰款 監院也沉淪

  • 2009-11-04
  • 中國時報
  • 【唐鎮宇/特稿】

     勞委會職訓局首度公布未足額進用身障企業名單,赫見平常捍衛正義的地檢署、法院,甚至「專打老虎」的監察院也榜上有名。政府立法要求企業聘用身障者,自己卻一年花納稅人一.四億元繳罰款,如此「以身作則」,甚至不如自己出錢繳罰款的企業!

     過去各界不斷要求政府公布未足額進用身障者企業名單,但職訓局僅提供給民意代表,不對外公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七月中修訂,擴大 適用需義務聘用身障者的公、私部門,職訓局順應外界要求,公布名單,讓大家看看每年動輒八、九億的罰款收入都是哪些「大戶」貢獻的,沒想到最大戶竟是「納 稅人」。

     民間部門如電子業因作業環境因素,幾乎年年都占據排行榜前十名,把未足額罰款當「固定成本」已是習慣,公部門多次鼓吹、輔導,都效果不彰。沒想到一統計,公部門總計未足額聘用將近七百人,許多司法機關竟也「把罰款當預算」,怎麼不令人氣結心寒?

     不論是捍衛正義的監察院、司法機關或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用的一分一毫預算都來自納稅人,政府修法要企業「不聘用就繳罰款」,結果自己反而帶頭違法,還要人民買單,有夠諷刺。

     近年政府厲行人事精簡政策,人事行政局對各部會員額抓得緊,搞得各單位只好將清潔與部分行政工作用公務預算外包給其他廠商。結果造成勞資爭議不斷,連聘用身障者的機會也受到擠壓。

     當初緊縮員額是為了消除外界對政府機關「冗員太多」的負面印象,現在一昧壓縮員額造成「壓榨」、「不正義」印象,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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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消費常識 98.8%搞錯申訴對象 【14:02】

〔本報訊〕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佈國中生消費常識的調查結果,發現不合格者佔了21.7%,甚至有高達98.8%的學生搞錯了消費糾紛申訴對象。

消基會今年8月31日到9月20日,對北、中、南區及高屏等地區的1317名國中生做消費常識測驗,測驗結果不合格的有286人、共占21.7%。

若分四區來說,北區總分不及格的比例為20.8%、中區17.6%、南區21.7%,三區的表現並沒有明顯的差異,但高屏地區總分不及格的比例則略為偏高,為27.3%,值得教育當局與消費者保護團體重視。

所有題目中,錯誤率最高的是「遇上消費糾紛,依法可向哪些單位申訴」,多達98.8%、1301位答錯。此題答案是消基會,但有1115名學生都選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項目,還有1114人漏選了「業者」。

另外,有81%的學生不清楚產品包裝上該標示哪些資訊,除了正確答案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名稱及內容物名稱外,有學生誤以為製造過程也要標示,還有高達904名學生誤認為商品依法應標示「價格」。

還有78.4%的學生對「購買商品」與「接受服務」的差異分不清楚,答錯的學生中有589人漏選「到補習班上課」、498人漏選「加入會員到健身房運動」,可見大多數學生對於「服務」的觀念相當不清楚。

在問卷上還有一個日常生活常碰見的題目,泡麵產品常在外包裝印上好幾塊大肉塊食材圖片,圖的旁邊用小字標寫「圖片僅供參考」,有735人認為業者沒有問題,但其實這已涉及廣告不實,最高可罰新台幣2500萬元。

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呼籲,各級教育單位以及父母不應該只注重學生的課業,應多關心、加強學生的生活消費常識,提升孩子保障自身消費權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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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豪宅稅 最快後年開徵
2009/11/04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造價不菲的上億豪宅,最快民國100年就要被課重稅了。台北市稅捐處決定要對房屋建材分級,重新訂定房屋課稅標準,豪宅或路角地一樓的「黃金地段屋」,均將被加重課徵房屋稅。

最快民國一百年起,台北市將對房屋建材分級,重訂房屋課稅標準。圖為101周邊豪宅林立,未來要繳較高的房屋稅。 記者林錫銘/攝影

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預定明年召開,最快民國100年實施房屋標準價格的建材分級制,民國101年5月時,座落台北市信義、大安、內湖、陽明山等豪宅、別墅,房屋將因建材等級愈高,導致房屋稅負愈重。

財政部支持台北市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瞄準台北市豪宅課稅的作法。賦稅署指出,行政院賦改會已經決議,各地方政府應視各地區發展狀況,適當合理調高房屋的課稅價值。

現行房房屋稅是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再依其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稅,住家用房屋稅率只有1.2%。

房屋標準價格則決定於使用執照所記載的房屋構造、用途、總層數與房屋面積、折舊、所處街路等級等。房屋標準價格愈高,房屋稅就會愈重。但是房屋標準價格與市價無關,以致大部分豪宅縱使價值上億元,繳納的房屋稅亦與一般房屋並無太大差異。

以信義商圈為例,一棟12層樓鋼筋混凝土大樓,其中200平方公尺(約60坪)的自用房屋,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5,080元,地段率240%,換算房屋 現值為243.8萬元,每年房屋稅為2.9萬元。由於房屋稅不是按市價課稅,價值1億元與1,000萬元的房屋,兩者只要標準單價、地段率與面積相同,即 負擔同等稅負。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目前各縣市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對於各種建造材料僅就構造區分,不考慮建材等級,採用豪華建材的房屋,與一般房屋稅負根本不相上下,有違租稅公平,因此決議請地方政府覈實評定不同等級建材的房屋標準價格,加重課稅。

台北市原本97年已調整部分房屋路段率,受金融海嘯影響延至今(98)年7月才實施,總計有4.6萬件房屋稅額提高,北市房屋稅收因此增加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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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台南科大 學生赤膊宣言
2009/11/03

 

【聯合報╱記者吳淑玲/永康報導】

 

 

 

 

台南科技大學學生昨天在校園打赤膊,發起「捍衛校名」活動。圖/台南科大提
台南科技大學與南台科技大學校名之爭,歷經3年行政訴訟,「台南」科大被迫要改名,台南科大學生會昨天發起創校連署捍衛校名行動,學生在寒風中打赤膊在背上書寫校名,爭取保留「台南科大」校名。

 

台南科大學生會指出,台南科大自民國53創校,從台南家專、台南女子學院、台南科技大學迄今,一直使用「台南」這個校名,如今不能因為另一個學校有意見就任人宰割,實在是非常的不合理不公平,必須為自己的校名發出怒吼。

 

捍衛校名行動昨天下午在台南科大司令台前舉行,學生們以手機互相通知,踴躍前往操場簽名,在寒流的吹襲下,學生會多名幹部脫掉上衣,在背上寫著「捍衛校名、台南科大」,以示捍衛校名的決心。

 

台南科大學生會長洪喻涵呼籲全校同學大團結,並發表愛校宣言「以台南科技大學為榮、感謝對課業嚴格要求的老師、不缺課及考試不作弊、環保節能,垃圾不落地、實踐有禮、友善、溫馨、喜悅、合諧的校園」。

 

台南科大校長陳鴻助表示,一所學校的好壞關鍵並不在校名,而在於全體師生的決心,到底我們是什麼樣的學校,完全由我們自己決定,「態度決定高度.格局決定結局」。

 

同樣位在台南縣永康市的「南台」科大與「台南」科大校名之爭,「南台」科大勝訴定讞,「台南」科大必須改校名,台南科大學生會認為判決不公不義,發起連署抗爭。

 

【2009/11/03 聯合報】


不准叫台南 科大生要抗爭
2009/10/29
【聯合報╱記者周宗禎/永康報導】

台南縣永康市「南台」科大與「台南」科大校名之爭,「南台」科大勝訴定讞,「台南」科大必須改校名,師生昨天忿忿不平,認為判決不公不義不講理,學生會宣布將發起連署抗爭。

 

台南科大校長陳鴻助昨天難掩失望,師生更是氣憤,質疑判決主張私校不能以地名為校名,為何「高雄」醫學院可以,南台科大以校名易混淆要求改名勝訴,台中、中台科大與台北、北台科大是不是也要改名?

台南科大學生會長洪喻涵說,他們入學填的志願是「台南科大」,不接受其他校名,台南科大民國53年創校至今一直以「台南」為名,校友遍全球,從沒人會和南台搞混,憑什麼後來設校的「南台」認為校名易混淆,就要求改名,「『南台』若這麼在意被誤為『台南』,應該自己改名。」

勝訴的南台科大則強調,前身為南台工專,10年前以「台南第一科技大學」、「台南科技大學」申請新校名,教育部都不准,才命名南台科技大學。不料後來台南 女子技術學院改名台南科大,教育部卻同意,南台科大不滿他們申請「台南科大」不行,別校卻可以,才自訴主張台南科大也不能用這個名字,必須改名。

南台科大校長戴謙低調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企管系學生蔡青芸說,校名響亮對找工作或許有些加分作用,但學生看重的還是能不能學到專業能力,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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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大陸搶人 要找到財源
2009/11/03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教育部打算協調國科會修訂法規,日後國科會補助公立大學的研究計畫人事經費將鬆綁,讓大學有更多錢延聘國際級大師來台任教。公立大學表示,一定有幫助,但想全面解決還是要找到財源。

政大校長吳思華表示,若人事經費從1成多調漲至4成,也就是增加25%,以一個計畫一年40萬為例,等於多10萬元,政大約有500個計畫,也就是多5000萬元,「一定有幫助,但想解決延聘國際大師不足問題,仍要找到財源。」

吳思華說,公立大學為何無法像大陸一樣請到國際大師來台教課,主要還是沒經費,加上學費好多年沒漲,光靠5年500億計畫部分經費仍不足;大陸這幾年經濟成長很快,對高等教育投入的經費力道很強,可長期聘用大師在大陸授課。

中央大學教務長李光華指出,學校曾打造「大師座椅」(Nobel Chair),請來諾貝爾獎得主到中大「開椅」,至今已邀6名諾貝爾獎得主來台講學,讓學生更能「接觸」大師風采,如果教育部能增加延聘國際級大師的經費補助,大學一定樂觀其成。

台大教務長蔣丙煌則說,「國科會補助經費愈有彈性愈好」,要拚過大陸延聘國際大師來台,經費一定是很大的問題,調高當然對學校不無小補,但仍要多點彈性。

 


 

給大學多點錢 延攬諾貝爾大師任教
2009/11/03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公立大學為何不能延攬諾貝爾獎得主級的國際大師來台任教?教育部計畫與國科會合作修法,放寬國科會補助大學研究計畫管理費中的人事費上限,給大學更多錢爭取大師來台執教。

 

 

教育部長吳清基指出,儘管大學已可利用校務基金,發給教授更高薪水,但實務上,大學多捨不得用。目前各大學看到的「大師身影」,多半是來台演講或短期講學,很少有長期任教的例子。

吳清基說,日前在總統與國策顧問、中研院院長、國科會主委、行政院政務委員、多個部會首長的一場座談中,就討論到修改科技基本法施行細則的可行性,希望將預算與公務經費鬆綁,使大學聘用國際特殊人才時,可跳脫政府採購法限制,並免除固定薪資的規範。

事實上,教育部前部長鄭瑞城任內,就曾與國科會合作修法,計畫將國科會委託各大學研究經費的管理費中15%的人事費上限,放寬到40%,但到行政院就被打回票;教育部計畫在調整比率後,再次提出修正案。

以台大為例,每年接受國科會委託研究案的金額以億計,如能調高人事費比率,金額十分可觀。

但也有高教學者認為,以大陸搶學者的經驗來看,除了要出得起比大師原來教職高數倍的薪水,工時也要更具彈性,如每1~2個月來講學一段時間,讓大師可兩邊跑,不需舉家遷台,需要的配套條件很多,不單是薪水高個幾成就能達到延攬目標。

吳清基表示,台灣教授的薪水只有香港的三分之一、新加坡的二分之一,以如此少的經費,台大今年還能擠進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第95名,「我認為很了不起。」


日設高等研究院 野心勃勃
2009/11/03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大學教授待遇、研究經費比台灣高很多的日本,已出了好幾個諾貝爾獎得主,但各校仍野心勃勃,九州大學最近就宣布,為提升研究水準之期待,新設立「高等研究院」,支援諾貝爾獎級之退休學者及年輕研究人員,與目前一般研究人員區別。

教育部電子報消息指出,九州大學高等研究院於10月1日成立,由公認已獲極高學術成果之退休學者(如獲聘該校的「特別主幹教授」)、及未來可預期將有傑出成就之年輕研究人員(以「特別副教授」層級為中心)組成,院長由理學研究所香月勗教授出任。

列為諾貝爾獎候選人之前特別主幹教授新海征治(應用化學)、世月健彥(遺傳學)兩名譽教授,提供其研究室與研究員。以往該校對退休後之學者並未提供相關研究支援措施,「高等研究院」之設立,開闢優秀學者退休後可繼續研究之道路。

該研究院特別副教授層級之年輕研究人員有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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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挖名師 捧上年薪300萬
2009/11/02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張錦弘、陳智華/台北報導】

 

薪資彈性高的私立大學常重金挖人,不乏公立大學教授提前退休轉任私校。最近就傳出某私校打算以三百萬年薪挖一名政大教授。

 

一位不願具名的政大教授指出,,據他了解,最近就有某所私校計畫用年薪三百萬挖走一名準備退休的政大教授,連同月退金,這名教授年薪可能近四百萬。

 

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表示,私校通常在國立大學教授快退休時,把他們挖過來;或用「講座教授」禮聘好教授。例如幾年前,世新情商當時還任教台大管理學院的徐 木蘭提早退休,轉任世新管院院長,沒幾年就擦亮世新管院招牌。她現在又被明新科技大學挖角聘為講座教授,但仍在世新兼課。

 

元智大學人事室主任陳啟光則說,以前私校沒退撫制度,私校表現好的教授常被國立大學挖角,元智今年二月比照國立大學推動退撫制度,盼把好教授留在私校。

 

東海大學校長程海東表示,吸引人才不完全靠薪水。香港薪水雖高,但房子和交通貴、人情味淡。他建議台灣用「人」的因素來打動教授,例如研究上有團隊支持,能量就大,香港的大學人數少,不可能如此。

 

【2009/11/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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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職缺逾千 明年台恐爆教授出走潮
2009/11/02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張錦弘/台北報導】

 

 

 

台灣的大學教授薪資偏低,優秀的教師可能被香港、新加坡的大學以三、四倍的薪資挖角。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鄭瓊中攝影
香港、大陸的大學不僅向台灣優秀高中生招手,也挖走大學教授。

政大這學期就被挖走前傳播學院院長羅文輝等三人,由於香港的大學即將改為四年制,需才孔急,多位校長擔心明年台灣會引爆一波「教授出走潮」。

 

政大陸續有霍德明等兩位商學院教授被北大挖走,前年有資管系教授留職停薪到香港中文大學任教,這學期有三人轉到香港和大陸任教。

 

不滿六十歲的政大新聞系教授羅文輝八月一日退休,應邀到香港中文大學當教授,校長吳思華雖極力慰留,沒有成功。早在羅文輝之前,新聞系教授汪琪也辭掉台灣教職到香港浸會大學任教,這兩年才又回任政大講座教授。

 


此外,政大商學院財管系教授劉玉珍前年留職停薪到北大任教,這學期正式向政大辭職,和在會計系任教的先生,一起到北大教書。

 

 

 

台大也有教授被挖。台大國企系教授巫和懋早就轉到北大任教,這個暑假又有兩、三位人社領域教授去北大;中山等大學有教授到香港的大學去當客座教授。

 

吳思華指出,香港的大學二○一二年從三年制改為四年制,需要增聘一千位教授,最近頻來台挖人,因薪水是台灣三、四倍,台灣的教授未來被挖走會更多,政大只有六、七百位教授,即使只走掉十人,都是損失。

 

曾在香港城市大學物理及材料科學系任教的東海大學校長程海東指出,會兩文(中、英文)三語(英語、普通話和廣東話)的人才,最受香港青睞。

 

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指出,香港的大學也挖優秀博士生,之前吸引台灣學生到香港讀博士,開出一個月生活費達一千八百美金,相當於台灣博士後的薪水。

 

蕭介夫說,香港大學向該校材料系主任武東星招手,興大讓武東星留職停薪,明年暑期到該校客座三個月。

 

成大校長賴明詔表示,該校之前有老師到香港中文大學擔任訪問學者,台灣的大學教授,「明年可能會有一批人走」。

 

 

【2009/11/02 聯合報】


留人才/吳思華:應關一些大學
2009/11/02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多位大學校長指出,好人才全球搶著要,來來去去很正常,但台灣教授年薪只約百萬元,差先進國家很多,不但人才被挖走,也無法吸引好的教授,令人憂心。

 

政大校長吳思華最近在全國人才培育籌備會議疾呼: 「國家要拿出勇氣,關掉一些大學,並將人才流失當作最關鍵的議題。」如此才能好好運用高教經費,縮小教授薪水他國差距。

 

吳思華說,台灣教授月薪約九萬,香港月薪則是九萬港幣,是台灣四倍;新加坡比照美國,視科目和個人成就差距很大,會計系年薪可達十二萬美金,約台灣四倍。

 

大陸也急起直追,台大教務長蔣丙煌指出,大陸目前已有一到一成五教授,薪資高過台灣。

 

蔣丙煌說,台灣公教制度好處是有月退制,但齊頭式平等,各科系薪資一樣,不只請不起國外教授,連熱門科系的國內師資都找不到,如會計系好一陣子都找不到老師。

 

中興大學校長蕭介夫說,薪水不一定要比照國外,但要讓學者感覺受尊重,營造好的研發環境,國家資源使用不要受到政治干擾。

 

成大校長賴明詔表示,國科會計畫的使用規定愈管愈嚴,且來自國外的研究人員限制很多,要辦很多證件,這些都應改善。

 

【2009/11/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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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打怪獸」 老師怎麼教?
2009/11/01
【聯合晚報╱王彩鸝】

老師在台上講的聲撕力竭,學生卻在台下用手機傳簡訊或上網。老師抱怨現代學生上課不專心、不認真;學生則嫌老師LKK,上課很無趣。學者發現,問題出在師 生之間的「數位代溝」,老師是「數位移民」,學生是「數位原住民」,老師如果無法在教學有所突破與創新,恐將淪為「數位災民」,大學要開始推動數位原生的 教學革新。

淡江大學最近舉辦「教學與行政革新研討會」,教育學院院長高熏芳提出「數位原生:教學革新的啟示」的專題報告,讓部分教授感到上了一堂「震撼教育」。

高熏芳分析「數位移民」 (Digital Immigrants)與「數位原生代」(Digital Natives,亦稱「數位原住民」) 的差異,出生年代大致以1980年代為分水嶺,「數位移民」使用email及電話,使用文字溝通、喜歡人群,雖然也使用網路,但大部分接觸的都還是實體。

「數位原生代」一出生就活在有電腦、有網路的環境中,他們有新的思維及行為模式,成為新一代的「人種」,跟屬於「數位移民」的老師和父母,有著不一樣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高熏芳說,老師常抱怨學生「快、淺、亂、雜、虛」,學生則嫌老師「多、嚴、冷、酷、殺」。

她坦承,因為上課太無趣,學生才會去「打怪獸」,老師必須了解「數位原生代」擁有哪些特質,老師的科技運用能力必須升級,創新教學策略,學生上課才不會打瞌睡或聊天。

當「數位移民」的老師遇上「數位原生代」的學生,如何把網路科技運用在教育?高熏芳舉例說,「數位原生代」平常利用即時通訊做溝通表達,所以「數位移民」可以利用msn 一對一即時教學與討論。或是利用msn白板,師生在同一個畫面上溝通或算數。

高熏芳表示,老師的教學要「投其所好」。「數位原生代」喜歡使用視覺圖像的介面,「數位移民」可以利用搜尋引擎QUINTURA來訂定新的議題,讓學生去 搜尋。「數位原生代」喜歡利用網路社群來做社交活動,像facebook的餐廳經營,與其禁止學生去玩,不如利用此遊戲,讓學生練習成為教育性的活動,或 是利用facebook的遊戲,創造屬於自己的心理測驗。



你是數位難民嗎?
2009/11/01
【聯合晚報╱王彩鸝】

你的孩子一回家只認網路不認父母嗎?你跟孩子說話時,他的眼睛還盯著手機簡訊嗎?很多家長擔心孩子網路成癮或上網交到壞朋友,學者建議為人父母者,與其把網路當作洪水猛獸,不如撥出「美國時間」,了解孩子在玩什麼、想什麼,家長才不會淪為「數位難民」,無法跟孩子溝通。

「家長和老師越是要禁,孩子越是想玩!」淡江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高熏芳一語道破這個事實,台北市教育局日前行文市內中小學,封鎖facebook網站,讓她感到很矛盾,教育不是該「寓教於樂」嗎?與其禁止學生玩,更應教他們「數位公民素養」,學習好的網路禮儀與行為。

面對「數位原生」的下一代,高熏芳建議為人父母,不要再說自己沒有那個「美國時間」,如果你的孩子在玩facebook ,你至少也要去註冊一下,了解孩子在玩什麼,增加親子之間的話題;如果你的孩子天生「反骨」,會因為「爸媽也在玩,我不玩了」,達到反制效果,也是不錯的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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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招陸生 文大校長:不做會後悔
2009/10/30
【聯合報╱記者盧禮賓/台北縣報導】

近30所私立大學昨天建言,招收大陸學生,不僅有助兩岸和平、傳遞台灣自由民主的價值,大陸每年還有450萬名高中生無法進大學,招收陸生正好可解決台灣的少子化危機,今天不做會後悔。

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昨天在輔仁大學舉辦「大陸招生之理念、策略與具體作法研討會」,包括東海、東吳、中原、文化、逢甲、世新、銘傳、靜宜等近30所大學校長或代表參加。

輔大校長黎建球表示,私校對招收陸生的態度,不是外界所說的因招不到學生,而是台灣高等教育擁有很多優勢,大學本來就要向全球招收學生和師資,才有可能成為國際性大學。

東海大學副校長葉芳栢表示,中國大陸近10年來經濟迅速發展,陸生已成為各國爭取對象,我們沒辦法坐視,兩岸交流愈來愈頻繁,透過開放陸生來台就學,除可增加學術及教學環境多樣性,也可增進大學競爭力。

其次,台灣私立大學面臨少子化危機,學生人數不斷下修,而目前中國大陸以2008年參加高考(大學聯考)者有1038萬人,錄取率57%,即還有450萬高中生無法進大學,這是台灣可爭取的部分。

元智大學校長彭宗平表示,台灣與大陸學生交流,對台灣高教發展有利,可發揮相互觀摩學習效果。他認為招收陸生不應視為解決部分國內大學招生不足的處方,政府政策面一定有相當限制,杯水車薪無法解決招生不足困境,招生不足面臨整併或退場,要回歸教育本質。

文化大學校長楊泰順表示「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就像當初大陸開始經濟發展階段一樣,如果台灣沒適時掌握機會,以後台灣在大陸教育學程上扮演的角色可能會流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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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嬌女法官 審理性侵鬧笑話
【聯合報╱記者洪肇君熊迺群/連線報導】
2009.10.30 05:44 am
 

法官缺乏社會歷練鬧笑話的例子時有所聞,例如中部某未婚法官審理性侵案,就當庭詰問被害人,房間暗暗的,「他怎麼找得到弄的進去呢?」

這名女法官當時僅廿六歲,長相甜美,個性羞澀,見到人不太敢說話,也沒男友。有次審理少女遭人騙到房間性侵案;檢察官論告犯行後,她思索一會兒,突然問被害人「房間內有開燈嗎?」被害人答「沒有」。

法官再問「窗簾有開嗎?」被害人想了一下回說「沒有,房間是暗的」。女法官再問:「那全部都暗暗的,他怎麼找得到弄的進去呢?」檢察官形容當時庭上的情形「好像漫畫場面」,全場一片靜默,沒人敢笑出聲。

菜鳥司法官有衝勁,但社會實務經驗不足,常搞不懂罪犯間慣用術語;如黑道分子調「長槍」準備火併,警方監聽到黑幫大哥通知小弟,「馬上把大台車開過來,直 接上十三樓…」,員警急忙拿著譯文聲請搜索票。菜鳥法官反問員警:「人家開車干你什麼事!還有車子有可能開到十三樓嗎?告訴我什麼車性能那麼好?」員警當 場傻眼。

有一次監控販毒案,聽到毒販指示小弟叫兩名「小姐」上來,「衣服」(海洛英)、「褲子」(安毒或K他命)都要穿。員警研判毒販要驗貨,聲請搜索票遭駁回,理由是「叫小姐,跟販毒無關。」

還有一名法官審理「比十三支(又稱羅宋)」賭博案,卷中提到「打槍」,法官看了半天,搞不懂明明是賭撲克牌,為何非鬧得「打槍」不可,當下決定改期審理;走出法庭後,急忙拉著員警到辦公室,拿了副撲克牌要求員警解說,員警「上課」一個多小時,法官終於「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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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新聞/審性侵害 已婚法官優先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台北報導】
2009.10.30 05:20 am
 

編按:原文刊登於【1997-10-05/聯合晚報/04版/大社會】

為保護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法院審判中的權益,司法院已完成各法院的處理準則,規定承審這類案件的法官,應以「已婚者」為優先,任何必須公示的司法文書(如判決書)都不會直接把被害人的姓名寫上去,也不會寫出讓別人可以判斷被害人是誰的資料,以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除非經過妳的同意,否則審理都不公開,妳可以到庭盡量陳述,不必擔心有不相干的人來旁聽。」法院問案原則上都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旁聽,司法院這次也規定,性侵害案件的開庭審理由被害人決定是否公開,法官不得違背被害人的意思。

由於性侵害案件特殊,法官「有無經驗」,關係重大;法界就流傳一則笑話;有一名資淺、年輕的未婚法官在審理一起強暴案時,被害人說被告還強迫她「吹喇叭」,法官聞言立即裁示「喇叭可以當作證據,妳下次開庭把它帶來。」如果性侵害案件由已婚的法官審理,狀況會較少。

司法院完成的「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處理準則」中,明訂各法院在傳喚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時,應將其在審判中可受保護事項,附於傳票之後。準則主要內容還包括以下幾點:

●被害人如果有智能上的障礙或尚未逾16歲,法院會主動考慮,或依照聲請,在法庭外的適當地點問案。

●在審判程序中,被害人如果需要心理輔導、緊急安置或法律扶助時,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

●如果被害人是告訴人,法院在命檢察官、被告、辯護人辯論前,一定會再給被害人表達意見的機會。假如有需要被害人和被告對質時,法官會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確保被害人的安全。

●被告或其辯護人詰問或提出被害人跟被告以外之人的性經驗證據,法官認為不當或不必要時,應予禁止。

【2009/10/3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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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齡27…準法官猶如童子軍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9.10.30 05:24 am
 

今年司法官特考的統計資料出爐,通過筆試的考生,平均年齡僅廿七歲多,考選部和部分考委擔心「司法官童子軍化」會影響司法裁判品質,考慮將「經歷」納入應考資格,同時改良考試題目。

 

比較其他司法人員考試及格的平均年齡,司法官的廿七點六七歲,僅高於觀護人的廿六點二歲,但低於法警的廿八點一歲、庭務員的卅四點七七歲。

考選部次長董保城坦言,有時聽到學生們問的問題,也會有「這樣的學生畢業後可能就馬上會考上法官,其實滿恐怖」的感覺。有考試委員私下表示,「司法官童子軍化」的結果,就是「只會讀書,不明世事」的法官、檢察官,會讓起訴、判決與現實脫節。

董保城說,多年前考選部曾研議提高司法官門檻,「學士後研究者」才能報考,但涉及學制改變而作罷;未來要求應考司法官者必須「具有律師資格並有相當工作經歷」,應是可行的方向。

董保城也說,現階段馬上能做的是「改良考題」,聘請法官和學者一起出題,如此更能測出考生的實務能力;另外,也可在考試前就分組,讓司法官更具專業。

不過也有考試委員持不同意見。廿四歲就考上法官的考試委員、台北地方法院前院長林雅鋒說,司法官考試錄取率極低,能考上的都是最聰明的菁英,年輕、純潔且有改革的堅持。

她認為,現在考上法官後擔任候補法官,只能處理簡易、小額訴訟等案件,五年後才能處理比較大的案子,屆時也卅多歲了,歷練應該很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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