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攔路收費 檢:已改進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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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清潔費,涉嫌不法案,昨天偵結;檢察官認為 部落已停止收費,且當初並無強制性 ,應對原住民部落生活方式、處置天然財富及資源狀況,給予更大容許空間,認定本案與犯罪無關,而予以結案。 檢察官還引用五月才由馬英九總統簽署的兩國際公約,分別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認為應該包容原住民的生活模式。 此案是否會引發其他原住民部落比照辦理?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詹昭書表示,「這純是個案,部落當時未強制收費,經勸導後也允諾不再收費,與現行法令不牴觸,因此簽結。 如果部落又開始收費,仍會吃官司。 」 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今年七月起在入口處設置管理站,向進入部落的車輛收取十元至兩百元不等清潔費,引發爭議。部落人士認為,除道路是政府舖設,部落裡的步道、涼亭、廁所,都是當地人自力打造,收取清潔費合情合理。 縣政府認為,許多公共設施如道路、橋梁及後續維修,是政府完成的,不能變為「私有財」,部落向遊客收清潔費沒有法源依據,新竹地檢署分案調查。 新竹縣政府、尖石鄉公所與司馬庫斯部落代表協調後,部落同意自七月七日起暫不收費。檢察官詹昭書卅一日前往部落現場勘驗,確認原部落設置的收費牌樓已無人收費,公有地上停車場亦無收費情形。 八月間,詹昭書再指示橫山警分局查證,確認部落未設站收費,檢方亦未接獲相關檢舉。 詹昭書認為,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擁有土地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而且部落並沒有以「有無繳費」,強制排除他人使用權,認為應對部落合理利用國有天然資源的做法尊重,司馬庫斯部落未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