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禁facebook 被罵管太多
2009/10/29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周市政會議中,指示市府網路全面禁用「facebook」,本周有中小學師生發現,學校使用的教育部學術網路也被禁上「facebook」。部分師生質疑,這部分使用規範並未明令禁止,認為教育局「管太多」。

 

北市教育局資訊室主任韓長澤表示,依照市府的決議,學校裡的行政人員也都隸屬於北市府,因此也比照其他機關禁用「facebook」。

 

至於學校所使用的學術網路雖屬教育部所管,對使用這類網站沒有明文規範,不過教育部已表示尊重各縣市政府決定,因此本周一行文市內中小學,封鎖「facebook」網站。

 

韓長澤表示,「facebook」同時具有有社群功能及遊戲功能,經教育局與部分學校進行溝通後,認為這類功能在教學中並不需要,且其中「開心農場」遊戲的偷菜行為,讓許多教師及家長抨擊混淆學生的價值觀,因此在網路中封鎖使用。

 

部分教師反映,會利用facebook與學生互動,讓學生上網留言、提醒交作業,不應該全面防堵。韓長澤表示,教師如果有教學上的特殊需求,可用專案的方式向教育局申請開放使用。

 

【2009/10/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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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 首宗起訴案 控制壓榨逃逸外勞 6人被訴
蕭博文/台北報導

20091029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人口販運防制法」實施後首宗起訴案件。綽號「邱老闆」的男子陳福權組織北部規模最大的逃逸外勞仲介集團,以集中住宿的方式軟禁逃逸女外勞、仲介打工,層層剝削仲介費用、苛扣薪資,檢察官昨日偵結全案,將陳福權等六名被告提起公訴。

昨日一併被起訴的包括陳福權同居女友鄭麗秋、麗莎,司機吳麗明、于珮雯,以及對外招攬仲介生意的楊雪玲。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鄭嘉欣表示,由於人口販運防制法今年六月一日才頒布施行,撰寫起訴書時幾乎無前例可採,因此寫來相當辛苦。襄閱主任檢察官顏迺偉也表示,這是國內第一份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論罪的起訴書,因此別具意義。

調查指出,陳福權曾經營兩岸婚姻仲介,九十六年起吸收大台北地區的逃逸女外勞,並藉由外勞介紹同鄉,擔任長期看護及幫傭等工作,迅速擴張非法人力仲介規模,不法事業版圖甚至擴張到台中地區。

為了監控、拘禁逃逸女外勞行動,陳福權與同居女友鄭麗秋,在北縣土城市設立外勞宿舍,不僅門禁森嚴、專人看管,外勞都只能睡在地板上,每日還得繳交兩百元餐費,生活環境相當惡劣。

每名加入集團的外勞都得先繳交三千元入會費,但日後還得按月支付三千元仲介費,若有工作機會則由鄭麗秋指派分配,並由女子吳麗明、于珮雯擔任駕駛,載送到指定地點工作,但卻常常做白工,明明工作半年卻只領到四個月薪水,薪資還得被陳福權抽成。

陳福權甚至與其中一名外勞麗莎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每月支付麗莎兩萬三千元薪水,用以監控同鄉外勞。檢方調查,至少有一百名逃逸外勞加入此集團,幸好有順利逃脫的外勞報案,檢警才得以破獲。

來源 :轉貼自 中時電子報 


軟禁剝削非法外勞 新法起訴
【記者姜炫煥/台北報導】

上綜藝節目自稱「邱老闆」、大談如何賺錢的男子陳福權,經營外勞仲介公司,竟然是北台灣規模最大的非法外勞「派遣中心」;士林地檢署昨天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陳福權等六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查出,陳福權等人涉嫌軟禁非法滯台或逃逸的外勞,再安排工作剝削其所得;同案被告包括陳福權的會計鄭麗秋、印尼籍女友麗莎、司機吳麗明、于珮雯,及仲介看護工作的女子楊雪玲。本案是以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的首例。

起訴書指出,陳福權(六十歲,在押)收容逃逸或非法滯留的女外勞,將她們軟禁在台北縣土城市一間小屋內,再提供清潔工、臨時看護工等工作,從中剝削工資。還規定必須工作滿一星期才能領薪水。

承辦檢察官鄭嘉欣說,上月一日,台北市警局救出十六名遭軟禁的女外勞,兩年多來,遭陳軟禁並剝削的女外勞逾百人。

【2009-10-29/聯合報/A13版/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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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邱議瑩潑婦 李慶華無罪確定
2009年10月28日
【賴 心瑩、政治中心╱台北報導】今年四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舉行「江陳會談」專案報告會議,藍委李慶華發言時,被綠委邱議瑩出言干擾,李慶華回罵邱:「潑婦罵 街」、「有一點風度跟家教」,被邱控告公然侮辱,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李當時行使立委職務,受言論免責權保障,昨判李慶華無罪確定。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享有言論免責權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李慶華,昨得知高院判決結果,以簡訊回應:「希望邱議瑩不要再有暴力行為。」邱議瑩則說:「不想回應爛人的說法!」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曾勘驗當天會議記錄光碟,確認李慶華當時針對海基會會長是否應到立法院列席備詢一事進行發言,確實是在行使立委質詢職務,因此認定李慶華的言論內容受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
合議庭強調,本案因立委行使職權言論享有免責權,無須審酌「潑婦罵街」、「沒家教」等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而判無罪,並非鼓勵民眾說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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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校名「台南」爭輸「南台」
2009年10月28日
【劉昌松╱台北報導】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升格改制為台南科技大學,校名和早一步成立的南台科技大學相近,遭行政院撤銷改名,要求教育部重新審議校名,台南科技大學不服行政院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捍衛校名。

隔1.5公里常搞錯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昨認為兩校校名相近似容易混淆誤認,判決行政院的決定有理,台南科技大學勢須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和南台科技大學同位於台南縣永康市,兩校相距不到一點五公里,若非當地人士容易搞混,已發生多次公文誤送的烏龍事件,三年前南台科大因此向行政院訴願要求台南科技大學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不服行政院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行政院勝訴,台南科大不服再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規定私立學校不可單獨以地名作為校名,即是為了避免出現校名近似混淆,判決行政院要求教育部重審校名的決定有理判勝訴。因此,教育部須重新審議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升格改制校名案。

隔1.5公里常搞錯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昨認為兩校校名相近似容易混淆誤認,判決行政院的決定有理,台南科技大學勢須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和南台科技大學同位於台南縣永康市,兩校相距不到一點五公里,若非當地人士容易搞混,已發生多次公文誤送的烏龍事件,三年前南台科大因此向行政院訴願要求台南科技大學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不服行政院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行政院勝訴,台南科大不服再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規定私立學校不可單獨以地名作為校名,即是為了避免出現校名近似混淆,判決行政院要求教育部重審校名的決定有理判勝訴。因此,教育部須重新審議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升格改制校名案。

隔1.5公里常搞錯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昨認為兩校校名相近似容易混淆誤認,判決行政院的決定有理,台南科技大學勢須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和南台科技大學同位於台南縣永康市,兩校相距不到一點五公里,若非當地人士容易搞混,已發生多次公文誤送的烏龍事件,三年前南台科大因此向行政院訴願要求台南科技大學改名。
台南科技大學不服行政院的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行政院勝訴,台南科大不服再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規定私立學校不可單獨以地名作為校名,即是為了避免出現校名近似混淆,判決行政院要求教育部重審校名的決定有理判勝訴。因此,教育部須重新審議台南女子技術學院升格改制校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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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設聯辦 打造金門大學島
2009/10/27
【聯合報╱記者李木隆/金門報導】

金門高峰論壇「打造金門大學島」研討會昨天落幕,達成結論,將針對有意到金門分校的20餘所台灣各大學,計畫興建「各校聯合教學辦公大樓」,整合教學資源,早日實現金門大學島。

研討會由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主席薛承泰、金門技術學院校長李金振、成大副校長馮達旋、教育部大陸事務工作小組執秘周以順等人,共同發表「邁向金門大學島」5項願景結論,包括建議立法院儘速修法,開放陸生來台就讀。

此外,應儘速修正離島建設條例,讓金門離島取得兩岸教育交流與招收陸生先試先行的特別地位法律基礎。

結論也認為,行政院應恢復並確定金門未來「教育文化大學島」的中長期發展定位,提供誘因協助金門發展高等教育;教育部應積極協助金門技術學院升格「國立金 門大學」;有意計畫在金門設立校區的台灣20餘所大學院校,應強化互補合作,積極發展各校策略聯盟,支持金門高教成長,共同追求學術卓越。

金門縣政府將主動協調與協助各校校區、校舍的興建申請計畫,未來發展之初,可協調各校興建聯合教學辦公大樓,整合教學資源,提供完善生活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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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細胞造假 南韓「國寶」免坐牢
2009年10月27日
【張翠蘭╱綜合外電報導】因捏造人類幹細胞研究論文醜聞,而被南韓媒體稱為「國恥」的科學家黃禹錫,昨天被法院依挪用公款及違法收買研究用卵子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黃禹錫不但暫時逃過牢獄之災,最主要的詐欺罪名甚至還獲判無罪。

判刑2年緩刑3年56歲的黃禹錫昨進入法院時看起來自信滿滿,獲知判決後一語不發離開。檢察官原本求處4年徒刑,但法院認為黃禹錫有後悔之意,因此給予緩刑3年。至於詐欺罪名,法官認為難以斷定他為獲取經費而蓄意欺騙捐款者,故駁回此罪名。
黃禹錫2004年在《科學》期刊論文宣稱完成全球成功複製人類胚胎的首例,2005年又發表成功複製11枚為病患量身訂做的幹細胞,但後來都遭揭發造假,國際譁然。
黃禹錫一夕間從「國寶」淪為「國恥」,2006年被迫辭去南韓幹細胞研究所所長與首爾大學的教授職,同年遭到起訴,被控挪用8億韓元(約2203 萬元台幣)研究公款、違法用錢收購研究用卵子,及利用前述造假研究結果向兩家民間公司收取20億韓元(約5508萬元台幣)捐款。黃禹錫最終坦承捏造研究 數據,但聲稱遭同僚欺騙,這場審訊費時逾3年,逾60名證人出庭,昨天終於塵埃落定。黃禹錫現仍與私人研究機構合作,繼續研究複製科技。

判刑2年緩刑3年56歲的黃禹錫昨進入法院時看起來自信滿滿,獲知判決後一語不發離開。檢察官原本求處4年徒刑,但法院認為黃禹錫有後悔之意,因此給予緩刑3年。至於詐欺罪名,法官認為難以斷定他為獲取經費而蓄意欺騙捐款者,故駁回此罪名。
黃禹錫2004年在《科學》期刊論文宣稱完成全球成功複製人類胚胎的首例,2005年又發表成功複製11枚為病患量身訂做的幹細胞,但後來都遭揭發造假,國際譁然。
黃禹錫一夕間從「國寶」淪為「國恥」,2006年被迫辭去南韓幹細胞研究所所長與首爾大學的教授職,同年遭到起訴,被控挪用8億韓元(約2203 萬元台幣)研究公款、違法用錢收購研究用卵子,及利用前述造假研究結果向兩家民間公司收取20億韓元(約5508萬元台幣)捐款。黃禹錫最終坦承捏造研究 數據,但聲稱遭同僚欺騙,這場審訊費時逾3年,逾60名證人出庭,昨天終於塵埃落定。黃禹錫現仍與私人研究機構合作,繼續研究複製科技。

判刑2年緩刑3年56歲的黃禹錫昨進入法院時看起來自信滿滿,獲知判決後一語不發離開。檢察官原本求處4年徒刑,但法院認為黃禹錫有後悔之意,因此給予緩刑3年。至於詐欺罪名,法官認為難以斷定他為獲取經費而蓄意欺騙捐款者,故駁回此罪名。
黃禹錫2004年在《科學》期刊論文宣稱完成全球成功複製人類胚胎的首例,2005年又發表成功複製11枚為病患量身訂做的幹細胞,但後來都遭揭發造假,國際譁然。
黃禹錫一夕間從「國寶」淪為「國恥」,2006年被迫辭去南韓幹細胞研究所所長與首爾大學的教授職,同年遭到起訴,被控挪用8億韓元(約2203 萬元台幣)研究公款、違法用錢收購研究用卵子,及利用前述造假研究結果向兩家民間公司收取20億韓元(約5508萬元台幣)捐款。黃禹錫最終坦承捏造研究 數據,但聲稱遭同僚欺騙,這場審訊費時逾3年,逾60名證人出庭,昨天終於塵埃落定。黃禹錫現仍與私人研究機構合作,繼續研究複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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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賺!賄選得355票 檢舉人領1000萬

(見圖,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

20091027〔記者陳界良、李信宏、傅潮標/苗栗報導〕檢舉賄選,賺很大!法務部昨針對九十六年間一件立委選舉賄選案,核定發放一千萬元檢舉獎金;不過,本案請客賄選者只獲得三三五票,被判刑度也僅十個月,檢舉賄選者卻可領走千萬獎金,形同一票價值三萬元。

民國九十六年底,大道慈悲濟世黨黨主席王崇任準備參選總統、黨員賴金明(見圖,資料照,記者傅潮標攝)參選立委,遭人檢舉兩人在苗栗市某餐廳席開一桌,宴請民間社團人員,賴金明在席間請求與會者投票給他,王崇任也請出席者幫他連署參選總統。

賴金明 判刑十個月

案經苗栗地檢署偵辦起訴,苗栗地院去年審結,判處王崇任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褫奪公權一年,並支付國庫五萬元;賴金明被判刑十個月、褫奪公權一年,賴雖提上訴但被最高法院駁回。

苗栗地檢署表示,王崇任被檢舉時尚未登記為總統候選人,法務部是依查獲立委候選人賴金明涉賄,核發一千萬元獎金;以往程序是起訴後先發四分之一獎金,一審 或二審判有罪再發四分之一,最後確定有罪再發其餘獎金,此次是因最高法院駁回賴金明的上訴案,才一次核發一千萬元,近日將發給檢舉人。

發獎金 一票三萬元

 

此案引起爭議之處,在於賴被起訴時曾出面喊冤,聲稱是被人拱出來參選,雖登記但並無競選之實,也沒有設立任何的總部,甚至連一面旗 幟、廣告、文宣都沒做,他和家人都懷疑是被人陷害;而對照檢方起訴內容,指賴的餐宴請了一桌,價格是三千六百元,賴最後也僅得三三五票,但檢舉賄選人卻可 領走一千萬元獎金,一票平均價值三萬元,難怪宣導反賄選口號會說,「比買樂透還好賺」。

對此案是否有串謀領獎的可能?當時檢方表示,違反選罷法刑期較重,應該不可能。


法務部修法 達門檻才發

〔記 者劉志原/台北報導〕立委候選人得三百卅五票落選、賄選罪判刑十個月,但國家卻要發出一千萬元檢舉獎金,法務部坦承,現行給獎辦法有違「比例原則」之虞, 且易生弊端,近日已修訂完成「鼓勵檢舉賄選要點」,被檢舉人得票數須達「保證金退還數」門檻,才符合發放檢舉獎金標準。

現行檢舉正副總統賄選後被告有罪確定,一律一千五百萬元、立委一律一千萬元的給獎規則,將成過去式。至於保證金退還數,依選罷法規定為「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百分之十」,確實門檻票數,依各選區參選人多寡而有不同。

發錢之前 熱烈討論

法務部表示,針對大道慈悲濟世黨黨主席王崇任、黨員賴金明賄選案,是否應核發千萬元獎金,法務部也曾「熱烈討論」,並曾針對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間關係進行調查。

經調查,發現檢舉人並沒有問題,雖然「怪怪的」,但目前法律規定,立委候選人被檢舉判有罪確定,就發一千萬元獎金給檢舉人,法務部坦承,條文訂得很死,所以還是得發。

法務部強調,未來被檢舉人得票數低,即使是被判賄選有罪,檢舉人無法拿到千萬獎金,已完成條文修正,最後的辦法,將待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官員表示,將來也不排除依據得票數多寡,將獎金發放標準訂出「級距」。

法務部表示,有些候選人「志在參加、想出名」,因為只要付保證金廿萬元,政府就會幫他印公報,還可免費參加電視政見發表會,卻永遠不會當選,若這些候選人買票被檢舉成功,政府即得發千萬獎金,的確是不妥,且也可能讓有心人士「利用」此制度來謀取不法利益。

法務部坦承,當年訂定的給獎辦法,「沒想那麼多」,在法律沒改前,也只好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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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性交 散布愛滋未遂起訴

男同志在聊天室以暱稱作為約定轟趴的代號。(資料照與新聞無關,記者吳岳修攝)
男同志在聊天室以暱稱作為約定轟趴的代號。(資料照與新聞無關,記者吳岳修攝)

性愛轟趴逾半數帶病

20091027〔記 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痛心的母親」署名檢舉同志轟趴,檢方查到為首的普姓男子在網站號召同志性愛轟趴,趁機販售毒品牟利,又隱瞞自己罹患愛滋 病事實,與對方從事未戴保險套的肛交、口交等危險性行為,因普某性交的對象徐某也是早已罹患愛滋病的病患,檢方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 益保障條例的「未遂罪」,及販毒罪嫌起訴。

台中地檢署指出,徐某是否也觸犯同樣的散布愛滋病法條,檢方還要深入追查。起訴書指出,普姓男子 (29歲)在同志網站上號召同志性愛轟趴(部分是大學生身分),今年6月27日在台中市公理街民宅聚集,普某帶毒品搖頭丸,及K他命在場轉讓或販售給參加 同志。現場查獲不明藥物25顆及K他命25公克,普某被羈押到看守所時,又在普某身上搜出0.4公克K他命。

而更令人驚訝的是,警方發現在場8名同志,包括普某在內有半數以上是愛滋病毒帶原者,普某當時未戴保險套,以自己性器進入徐某之肛門、口腔,與徐某進行危險性行為,並將精液射進徐某肛門及身體上。

為首者趁機販毒牟利

檢方查出,普某向徐某隱瞞自己罹患愛滋病事實,又採危險性行為方式做愛,致徐某於感染愛滋之危機,但徐某自身已感染愛滋病,未發生傳染結果,應屬於「未遂犯」。

檢 方昨依吸毒、販毒及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嫌起訴普某。而販賣3級毒品是5年以上,二級毒品是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之罪,普 某總計販售毒品共計22次;另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致傳染於人者,是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普某屬於未遂犯,依同法罰 之。


法律觀點/未遂?既遂? 端看結果論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愛滋病患隱瞞病情與另名愛滋病患從事危險性行為,有罪嗎?台中地檢署昨日依未遂犯起訴一名普姓男子。另有一起賣春女從事性交易,該署也以未遂犯起訴,法律的未遂與既遂如何界定?尤其是傳染性疾病,此時沒發現不代表日後永遠沒有。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出,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來說,第21條第2項所處罰的是,致他人感染者,是一種結果犯,有這種結果就犯此罪,如沒有這種結果,就以未遂犯來論。

日前該署起訴一名賣春女從事性交易,她明知自己有愛滋病,隱瞞而與他人從事性交易,被害人經醫院檢查,呈現愛滋病毒陰性反應,代表還未罹患,當然是未遂犯。假設數月或數年後該男子罹患愛滋病,要拿出證據證明就是該賣春女所傳染,案件可以重新依既遂犯認定。

另外,愛滋病患隱瞞病情,與另名愛滋病患從事危險性行為,其既遂與未遂要如何分?該案檢察官直接認定是未遂犯,認為被害人已得愛滋病,就不會再得「愛滋病」,而論以未遂犯。

刑法第26條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檢察官認定被害人已得愛滋病就不會再得,不就是「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理應不罰嗎?徐錫祥指出,2名愛滋病患從事危險性行為,極可能互相感染,不屬刑法之「不能犯」(不會造成犯罪結果)範圍。

據醫師指出,2名愛滋病患如果交叉感染,是會產生抗藥性,病情會加劇,當愛滋病患無藥物控制病情,這是很危險的行為。


醫界看法/各染愛滋性交 恐致抗藥性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感染科醫師李原地指出,若2人在感染愛滋病後均有從事治療且控制良好,病毒傳染力低,但若有1人或2人均未治療,即可能讓病毒在交互作用下產生變異,可能讓病毒產生抗藥性。

李原地指出,同性戀並不能與愛滋病畫上等號,根據統計,同性戀者感染愛滋病人數已達5千餘人,但盼同性戀者若有性行為需求,最好還是要使用保險套,才能保護自己。

李 原地說,愛滋病若治療且控制良好,體內病毒量會下降,傳染性也會變低,但若2個愛滋病患者中1人治療、另1人沒治療,或2人均未治療下從事性行為,各自體 內的病毒交互作用,病毒有可能會交換基因後產生新的病毒,產生包括抗藥性,或病毒殺傷力變強,對病人都不是好事;況且危險性行為的感染風險不僅愛滋病,有 可能感染梅毒等性病,均會使愛滋病的治療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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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革命!多語言網域名稱 本週可能通過

20091027〔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主管全球網路網域名稱的「網際網路網域名稱與位域管理機構」(ICANN),本週可望通過多語言網域名稱系統,開放使用如中文、韓文、日文等非英語文字,這將是網際網路四十年以來最重大的技術變革。

開放使用非英語文字

ICANN 召集千名網路專家、該組織理事會成員等,本週起在南韓首爾召開「國際公開會議」討論網路政策,最受矚目的就是將開放非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文字用於網域名 稱。ICANN理事會主席斯洛許說:「這是網路從四十年前問世以來,技術上的最大變革。」他預期將在三十日最後一天議程中做出正式宣佈。

預定二○一○年中實施

ICANN預定下個月開始接受申請、二○一○年中實施,屆時網域名稱可完全使用中文、日文、韓文、阿拉伯文、希臘文、印度文或俄文,而非目前僅能部分使用,或者限於拉丁語系字母A到Z、數字0到9和連結號。

該組織執行長貝克斯壯說,這項變革是因應有越來越多網路使用者是非英語系。「網路世界統計資料組織」的數據顯示,這類使用者在今日全球十六億網路使用者中佔六成。

斯 洛許說,為了實現這項變革,需要創造一套轉譯系統,讓多語言網域名稱轉換到正確的網路位址,ICANN已經測試多年,現在準備好要正式上路。至於拉丁語系 國家使用者要如何連結到採用其他語系網域名稱的網站,貝克斯壯認為,搜尋引擎將扮演很重要角色。這次會議還將討論網址後贅字,貝克斯壯說,網址將不再限於 使用.com、.org之類的「通用頂級域名」,而採用更彈性的「國際化域名」(IDN),如.post、.bank等,如此使用者可以少敲幾次鍵盤就能 連結到所想前往的網站,「一天大約可省下六百億到一千億次的按鍵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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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男法庭刺死孕婦 伊斯蘭世界憤慨

20091027〔國 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被控七月間在法院持刀砍死一名埃及裔孕婦的德國男子,二十六日在德國東部的德勒斯登出庭受審。由於該名孕婦信仰伊斯蘭教,且遭兇嫌 以反伊斯蘭言詞辱罵,本案已演變成讓全球穆斯林群情激憤的宗教衝突,連埃及駐德國大使都親自到庭聆訊。由於據稱網路已出現對被告的死亡威脅,警方在法院外 部署大規模警力戒備,被告出庭應訊時,四周也有防彈玻璃保護。

德國法律禁止公布被告全名,被告「亞歷山大W」(Alexander W.)出庭時以頭套、面罩和墨鏡把整個臉包得密不通風,經法官數度催促,二十九歲的亞歷山大才拿下頭套和面罩,但仍戴著墨鏡,遭法官以藐視法庭罰鍰。俄羅 斯出生的亞歷山大被控,持長十八公分的菜刀攻擊三十一歲的被害人─當時已有三個月身孕的瑪瓦.薛爾比尼。

恐引發西方與伊斯蘭宗教衝突

檢 方表示,七月一日就在同一個法庭,被告持刀攻擊被害人薛爾比尼,短短三分鐘刺了十六刀。薛爾比尼三歲半的兒子穆斯塔法目睹母親流血過多喪命。檢察官在起訴 書上指控,「對非歐洲人及穆斯林的明確仇恨」,是被告的殺人動機。埃及政府要求對被告處以最高刑罰。德國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檢察官也以說服法官做出此 一判決為目標。

去年八月,薛爾比尼首度見到亞歷山大,當時後者坐在鞦韆上抽菸,薛爾比尼要求他將菸蒂清乾淨,好讓她兒子玩,卻遭拒絕,還狂罵薛爾比尼是「伊斯蘭教徒」、「恐怖份子」和「妓女」。

薛 爾比尼憤而控告亞歷山大誹謗,亞歷山大被判七百八十歐元(約台幣三萬八千元 )罰鍰。但他提出上訴,兩人今年七月再度在法庭上相遇。薛爾比尼陳述完證詞、離開證人席後,亞歷山大突然拿出預藏的菜刀,當著薛爾比尼的丈夫歐凱茲、她的 兒子,還有八名法庭官員的面朝她猛刺,活活將她刺死,歐凱茲試圖阻止他時也被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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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坦承擁美籍 不認罪

辯不知仍有效 法官拒解除境管
2009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李慶安昨首度坦承年初知悉擁雙重國籍,但仍堅稱沒有犯意。丁牧群攝


【丁牧群╱台北報導】前立委李慶安涉雙重國籍案,上月被依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首度開庭,李坦承今年一月接獲美國來函,才知悉仍有美國籍,等於間接承認擁有雙重國籍,但她仍不認罪,宣稱在此之前不知美國籍仍有效;法官排定下月十七日辯論終結,並駁回李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首度開庭

昨開庭時,法官針對檢方起訴內容,詢問李慶安的意見,其中檢方依美國國務院今年一月來函,認定李在擔任北市議員及立法委員期間,並未喪失美國籍,李當庭回應:「這部分我不爭執。」但她否認涉詐欺、偽造文書,堅稱從去年上半年已確定喪失美國籍。 


律師代向社會致歉
半小時庭訊後,李慶安面對記者提問三緘其口,甚至連「向社會大眾表達歉意」這句話,都由律師莊秀銘代她說。莊秀銘指出,李不爭執曾具雙重國籍,但絕不表示她明知故犯、詐領薪資,她當時以為自己喪失美國籍,直到收到美方回函,才知道雙方認知有差異。
莊秀銘強調:「沒必要在是否有美國籍這件事上面浪費時間,重點是,李慶安沒詐欺犯意,她當民代對多少法案投過多少票,難道都是騙人的?要回頭一一檢視法案的效力嗎?」
去年三月,《壹週刊》踢爆李慶安雙重國籍案,違反公職人員不得有雙重國籍的規定,當時李慶安回應自己的確曾有美國籍,但辯稱依美國法律,自從她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後,美籍就已自動喪失。 


依詐欺等罪被起訴
但此事並未就此落幕,反掀起政治風暴,外交部及李慶安都發函向美國查詢,美國務院回函證實李擁美國籍,今年一月李辭立委職務,隔月中選會宣布李的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職務都當選無效;九月檢方依詐欺等罪起訴李,認定她歷年擔任民代詐領一億多元薪資。 


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簿
2008/03/12 李慶安遭爆料有美國籍,但她說任公職後美籍已喪失
2009/01/05 北檢分案辦李涉嫌詐欺等罪,將她限制出。李隨即辭立委
2009/02/06 中選會宣布李當選北市議員及第4、5、6屆立委無效
2009/09/16 北檢依詐欺等罪起訴李,認定她共詐領一億多元薪資
2009/10/26 北院首度開庭,李承認有雙重國籍,但稱無詐欺犯意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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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溢波上網 宅男險吃官司
2009年10月27日
針對日常生活可能因大意而誤觸法網,《匪事不可》藉由真實案例提醒讀者小心自保。

匪事不可系列報導之6我是三十二歲的張先生,下班後喜歡窩在家裡上網、打電動、看電視,朋友都稱我是標準宅男。我在台北市一處公寓租房子,原本與其他兩名室友分租固網使用。後來室友搬家,我不想獨力負擔費用,就利用附近住戶的無線網路上網,沒想到因此惹上麻煩。

賠償千元和解事件的起因是有一名網路遊戲玩家向警方報案,指帳號密碼遭人盜用,虛擬寶物被搜括一空。警方根據IP位址查出盜用帳號者上網地點,就在我租屋處附近,通知屋主到案。屋主告訴警方,他並沒有玩網路遊戲,也不懂什麼虛擬寶物、裝備,更不曾盜用被害人的帳號密碼。
警方調查發現,被害人屋裡裝有無線基地台,而且未設密碼,可能是無線網路溢波遭人利用上網,一查之下,竟發現是我在使用該網路。因為犯案的IP是我在使用,我百口莫辯,只好與寶物被盜的被害人和解,賠了一千元,對方才不追究。還好架設無線網路的屋主不願計較我使用網路的事,否則我還可能吃上官司。
記者甯其遠採訪整理

報你知
未經同意連接溢波 觸法
刑事局偵九隊隊長李西河說,無線上網須建置網路基地台,基地台所有人可在範圍內使用無線上網,超出範圍的訊號為無線網路溢波,未經同意連接溢波違反《電信法》。

動作1.上網應有使用者付費觀念,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無線網路。

動作2.在外使用免費無線網路,應先向店家確認基地台名稱。

動作3.可鎖定硬體編號,只允許指定電腦連接網路,避免遭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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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老員工僱新人 中廣判賠2200萬
2009年10月27日
【張欽╱台北報導】中國廣播公司前年起陸續以業務緊縮及轉讓為由,分批資遣知名主持人葛大衛等二十二名資深員工,卻同時僱用新人,遭葛等人集體控告違法解僱;台北地院判決中廣資遣無效,必須讓葛等二十一人復職,並賠償他們復職前薪資共兩千兩百餘萬元。


曾贏得多座廣播金鐘獎的葛大衛,控告中廣非法解僱勝訴。《壹週刊》

金鐘得主遭資遣葛大衛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另名被資遣的金鐘獎主持人王崇珍說:「公司用轉讓當藉口資遣我們不合理,才據理力爭。」唯一被法官認定兼差違約,不能復職及獲賠的中廣業務部前職員張永萍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前年六月中廣易主前後,分別以業務緊縮及公司轉讓等理由,和葛大衛等、王崇珍、張永萍等二十二人終止勞動契約,卻同時聘僱新人,引發葛等人不滿,向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不成,決定透過集體訴訟爭取工作權。
中廣昨無人出面回應,委任律師審理時主張,公司因全球景氣衰退,自二○○三年至二○○七年間廣告收入大幅縮減兩億元,不得不緊縮業務,且股東華夏投資轉讓股權,公司才依《併購法》規定資遣員工,並無不當。
法官認定中廣以業務緊縮資遣老員工,卻同時聘用新人,已違反《勞基法》規定,而股權轉讓但沒移轉勞動契約,也不適用《併購法》,不能以此理由資遣員工,因此判決中廣當初和葛大衛等二十一人解除僱用契約無效,應讓他們復職並支付復職前薪資。

金鐘得主遭資遣葛大衛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另名被資遣的金鐘獎主持人王崇珍說:「公司用轉讓當藉口資遣我們不合理,才據理力爭。」唯一被法官認定兼差違約,不能復職及獲賠的中廣業務部前職員張永萍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前年六月中廣易主前後,分別以業務緊縮及公司轉讓等理由,和葛大衛等、王崇珍、張永萍等二十二人終止勞動契約,卻同時聘僱新人,引發葛等人不滿,向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不成,決定透過集體訴訟爭取工作權。
中廣昨無人出面回應,委任律師審理時主張,公司因全球景氣衰退,自二○○三年至二○○七年間廣告收入大幅縮減兩億元,不得不緊縮業務,且股東華夏投資轉讓股權,公司才依《併購法》規定資遣員工,並無不當。
法官認定中廣以業務緊縮資遣老員工,卻同時聘用新人,已違反《勞基法》規定,而股權轉讓但沒移轉勞動契約,也不適用《併購法》,不能以此理由資遣員工,因此判決中廣當初和葛大衛等二十一人解除僱用契約無效,應讓他們復職並支付復職前薪資。

金鐘得主遭資遣葛大衛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另名被資遣的金鐘獎主持人王崇珍說:「公司用轉讓當藉口資遣我們不合理,才據理力爭。」唯一被法官認定兼差違約,不能復職及獲賠的中廣業務部前職員張永萍表示:「會與律師研究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前年六月中廣易主前後,分別以業務緊縮及公司轉讓等理由,和葛大衛等、王崇珍、張永萍等二十二人終止勞動契約,卻同時聘僱新人,引發葛等人不滿,向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不成,決定透過集體訴訟爭取工作權。
中廣昨無人出面回應,委任律師審理時主張,公司因全球景氣衰退,自二○○三年至二○○七年間廣告收入大幅縮減兩億元,不得不緊縮業務,且股東華夏投資轉讓股權,公司才依《併購法》規定資遣員工,並無不當。
法官認定中廣以業務緊縮資遣老員工,卻同時聘用新人,已違反《勞基法》規定,而股權轉讓但沒移轉勞動契約,也不適用《併購法》,不能以此理由資遣員工,因此判決中廣當初和葛大衛等二十一人解除僱用契約無效,應讓他們復職並支付復職前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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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判無罪 職棒生涯全毀 
何紀賢:檢察官曾嗆「害我輸幾千萬」
2009年10月27日
【姚瑞宸╱台南報導】從1997年前時報鷹涉賭的「黑鷹事件」,到去年黑道涉入前米迪亞暴龍事件,遭檢調司法單位約談起訴的選手多達數十人,但前時報鷹投手蔡明宏獲判無罪,興農牛前投手何紀賢、楊仁明,La new熊前投手許志華、許堯淵、陳志誠及野手王建強,以及前中信洋投吉龍,都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雖然獲判無罪,興農牛前投手何紀賢卻成簽賭案受害者。資料照片

 

不滿聯盟高道德標準而除了許志華外,其他人都已被所屬職棒球團開除,也被中華職棒大聯盟處以永不錄用極刑。 
何紀賢昨接受訪問說:「你相信嗎?徐維嶽在偵訊錄音帶關掉後跟我說:『你害我輸了好幾千萬』,那時候法警還站在旁邊。」何紀賢是在05年「二次簽賭事件」被雲林地檢署約談,隨即被球團釋出,07年才由台中地院以依詐欺取財罪起訴,08年2月27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因罪證不足判無罪。徐維嶽是當時主動偵辦簽賭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後因涉嫌貪瀆被求處無期徒刑。 
聽說又發生放水事件,何紀賢說:「那埋單了嘛(指球員)!聯盟處理的速度一定很快,馬上撇清責任,平常對球員的遭遇不理不睬,一出事就『高道德標準』,反正現在新人這麼多,沒有關係嘛。」 
何紀賢指出,聯盟對於這種事一向撇得很清:「領隊會議還沒開,就搞什麼交保就永不錄用,只求自己沒有事,什麼叫高道德標準?」他認為,檢調和聯盟根本早就講好了,只想讓事情表面上有個交代。他說:「也不查清楚再判定,我的事情根本沒有查清楚,就把我上手銬。」

轉戰地產表現更傑出何紀賢離開棒球場後,一度改名為何承恩,生活重心轉往商場,同樣是左右開弓,他在淡水開了一家雞腳凍專賣店,又擔任東森房屋的銷售員,商場上的表現一樣傑出。
蔡明宏在前時報鷹隊時的月薪最高11萬元,97年降到6萬元,鷹隊解散後,思索自己棒球生涯巔峰已過,斷然離開棒球圈,一度低調地在台北縣蘆洲開小吃店賣雞肉飯,最近在雲林經營屈臣氏,當個平凡的生意人。  


象怒轟檢 別亂講 會害死人

曹錦輝上MSN「無端捲入回來打球是否錯了」

2009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右)與中職法律顧問黃虹霞出示文件,證明檢調未從曹錦輝置物櫃扣押物品(紅框處)。郭運復攝



【羅惠齡、謝岱穎╱綜合報導】中華職棒總冠軍賽前天剛熱鬧落幕,昨卻驚傳板橋地檢署大規模搜索兄弟象、La new熊及興農牛球員住處,曾旅美的象隊球星曹錦輝也在其中,被搜索的象隊領隊洪瑞河不滿檢調無預警的搜索動作。聯盟律師黃虹霞開砲:「請板檢給我們一個交代!檢察官,你的行為已造成職棒非常非常大的重傷害,請盡快處理,公開偵查結果!」

職棒疑雲

經過長考才決定今年返台發展的曹錦輝,他也透過MSN表達憤怒的心聲:「無端被捲進風波,突然間我懷疑自己,今年決定回來打球,是不是錯了?」

洪瑞河:我相信球員

張誌家<BR>La new熊投手

張誌家
La new熊投手

板檢昨在象隊宿舍搜索曹錦輝、柳裕展、李濠任、汪竣泰、吳保賢及王勁力的置物櫃,帶走4支手機跟1張字條,其中3支手機是同一名球員所有,但並非不同號碼,而是已經沒在用的丟在置物櫃裡,字條上寫的是數字,球團解釋,那是關於球隊發放比賽獎金狀況,但檢調說要參考,仍把字條帶走。
象隊領隊洪瑞河說,其中有一名球員的置物櫃裡放了數萬元,檢調搜查人員原以為可能是贓款,經球團解釋那是下半季奪冠所發放的獎金,因此他們並未帶走。
熊隊投手張誌家在澄清湖勞工育樂中心的宿舍,昨中午12時多也遭檢調搜查,張誌家說:「當時我還在練球,他們說要搜我宿舍,還拿著DV去拍,不過沒有查到什麼,沒有的事能搜出什麼東西來?」牛隊主力打者謝佳賢也無奈地大嘆:「怎麼又有我?」
黃虹霞說:「法律有保護當事人的義務,偵查不公開是基本常識,但板檢今天無預警地帶著大隊人馬一早就到兄弟隊搜索,甚至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向媒體影射哪位球員可能涉案,這是身為法律人所該有的行為嗎?」
黃虹霞也出示1張跟曹錦輝有關的「字據」,內容大致是「經搜索曹錦輝置物櫃,未發現應扣押物品,乃付予證明」。
象隊領隊洪瑞河昨先自行約談曹錦輝、柳裕展及汪竣泰,另王勁力及李濠任沒有聯絡上,洪瑞河說:「曹錦輝很激動,一直說莫名其妙,我說不能只說莫名其妙,真相只有一個,我再三問他,你到底有沒有問題?有的話,就是死路一條,他拍胸脯保證絕對沒有。我先相信球員是清白的,不過,證據會說話,一旦有球員真的涉案,球團絕不姑息。」他也語帶哽咽地說:「這樣經營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黑手圖收買遭象阻止

洪瑞河說:「黑道勢力不解決,職棒就很難生存,也請司法盡快把事情查清楚,沒有的事就不要亂講,不然會害死人。」洪瑞河認為,今年象隊球員向心力很好,彼此也會注意對方行為,有事教練團也要負起責任,感覺球隊應該沒有問題,也未聽到關於任何球員的風聲,但他也強調,去年說要解散不是說假的,今年3、4月時,確實有離隊球員想收買選手,當時有人立刻報告,球團也隨即報案。

曹錦輝聲明節錄

曹錦輝<BR>兄弟象投手

曹錦輝
兄弟象投手

給所有一直支持我和相信棒球的球迷:
很遺憾 旅外九個年頭
今年在其實還有其他國外球團
可以加入時 我決定回來台灣……
認真拼戰一個球季後
現在竟然會被約談
扯進無端的風波中
我感到憤怒及失望
憤怒的是
從來都是清清白白打球……
莫名其妙被搜索 被誤會
失望的是
我相信我的隊友
我相信中華職棒………
在還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
誤會我和其他
我知道認真打球的球員
突然間我懷疑自己
今年決定回來打球
這個決定
是不是錯了?????
錦輝  


中華職棒打假球案例

2008/10 檢調搜索米迪亞暴龍辦公室、宿舍,並約談教練、球員、球團老闆
偵辦進度:2008/12/23板橋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9名球員在內的33人,而球員陳元甲、陳克帆、鄭余亮認罪悔過且願受義務勞動120小時,獲緩起訴;洋將貝力認罪且交出放水酬勞,獲不起訴,其餘被告由板橋地院審理中
2007/08 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夥同組頭,買通中信鯨球員鄭昌明、黃貴裕、紀俊麟、曾漢州、陳健偉打放水球
偵辦進度:2008/08/27台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吳健保等12人,球員鄭昌明等5人均求刑6個月,全案由台南地院審理中
2005/07 組頭透過誠泰Cobras教練蔡生豐及La New熊投手戴龍水,找捕手陳昭穎等球員打放水球
偵辦進度:2008/03/05台中地院將白手套戴龍水、陳昭穎及洪琮証依詐欺罪判刑1年,減刑為6月,蔡生豐與興農隊的投手楊仁明、何紀賢等3人罪證不足一審無罪,目前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1996/08 李茂發、蕭登獅兩派組頭,分別透過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卓琨原牽線打放水球,詐取簽賭金
偵辦進度:2004/12/31共22名球員被依詐欺罪判處7月到1年10月徒刑,且都緩刑確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當送牛奶小弟沒人要 廖敏雄很後悔
2009年10月27日蘋果日報


前時報鷹球星廖敏雄(右)轉任基層教練,並常以自身慘痛的經驗惕勵棒球界晚輩。資料照片

過去中職不少涉入打假球疑雲的球員,如今面對媒體詢問,多已不願再談當年,只希望低調過日子,手機也一換再換。而在這批球員當中,前時報鷹「棒球王子」廖敏雄是首名坦承錯誤的球星,並於2007年接受統一獅邀請在開訓典禮的法治教育課,難得跟獅隊球員談及心路歷程。

自毀400萬元身價

綽號「黑筆仔」的廖敏雄,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結束,隨母隊前時報鷹加入中華職棒,他的外型俊俏,又曾在95年奪下年度全壘打王,深獲大批球迷喜愛,因此當96年「黑鷹事件」爆發,廖敏雄赫然在打假球名單時,球迷心都碎了。 
統一獅領隊林增祥於2007年邀廖敏雄幫球員上課,他回憶當時黑筆仔一上台,馬上就對台下學弟說:「我真的很後悔,人千萬不能做任何錯事,我承認自己犯過錯,但我也改過了。」 
林增祥表示,黑筆仔用自身作例子,10幾年前自己的身價就有400萬元,但當時因為一時心軟幫隊友做了一次錯事,就再也沒辦法回頭了,就連去當送牛奶的小弟都沒有人要,所以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很聰明,因為不管怎樣,絕對不可以心存僥倖。 
不過昨天檢調調查時,目前分別效力台北縣成棒隊及桃園航空城成棒隊的業餘球員陳其宏、高俊強也被列為涉案關係人,兩人都主動到案說明,高俊強也是前中信鯨球員。 
記者賴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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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津貼吸陸生
2009/10/26
【聯合晚報╱記者李木隆╱金門報導】

金門正朝向「大學島」目標前進,金門縣政府今年已具體實施,「就學津貼」暨「交通券」補助措施,就是針對來金門就學的每一名學生,每年補助1萬4000元,以吸引台灣學生及「陸生」到金門求學,金門地方人士都對「大學島」充滿期待。

金門縣政府強調,爭取陸生來台,金門適合先做為招收陸生的「試點」。金門縣教育局長李再表杭表示,目前台灣20餘所大學有意願到金門設分校,讓金門有可能邁向兩岸之間的大學島,依離島建設條例的規劃,不受招生名額限制,而是以「外加」的方式,開放招收陸生。

金門縣教育局規畫,對設籍在金門縣或外地到金門高中職與大學註冊的學生,並擴及包括大陸學生一體適用,金門縣政府每年提供1萬元的就學津貼,以及台金2張機票4000元的交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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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門檻/不知有何意義?教部「深表遺憾」
2009/10/23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昨天指出,原本大學指考各科組合成績後5%的門檻已經很低了,不知放寬為後3%,有何意義?少子化造成的問題,不會讓學校因此招的到學生,教育部對此「深表遺憾」。

楊玉惠說,受少子化影響,今年學生招生缺額近7千,明年會增到1萬,但指考門檻放寬成績,不會解決招生問題,大學入學應有基本門檻,要為高教品質把關。

她指出,去年7分上學的事都已經傳到國外,在香港辦教育展時,香港家長就質問,台灣的大學不是很好進嗎?因為7分就可上大學。楊玉惠說,不是每個學生都適合上大學,大學仍應維持一定品質。

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指考門檻設限組合成績後5%或後3%,沒有什麼差別,只是延緩招生不足的問題,但大學應提升素質。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則表示,因學校反映未達後5%門檻的學生,一樣可經單招等管道進大學,或轉進修部,因此,降到3%的理由還算「合理」,教育部會尊重大學的決定。

但何卓飛強調,「入學寬,畢業就要嚴。」大學放寬入學門檻後,要透過更嚴格的就學輔導機制,為大學生的品質嚴格把關,才能符合社會期望。

繼稻江、致遠去年起單招後,今年立德、興國也確定加入,但單招學校對入學生卻未設門檻;教育部則表示,單招的入學機制確與大學指考不同,這部分尊重學校自主。


指考組合成績後3%上不了大學 明年起實施
2009/10/23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為杜絕7分可上大學,今年大學指考增設採計科目第五百分位數成績總和的門檻,招聯會大會昨天開會,有大學提案取消門檻,討論後決議放寬限制為第三百分位數成績總和,亦即組合成績後3%不會被分發,下學年度即實施。

 

 

此舉是否會讓7分上大學事件重演?招聯會執行秘書長蔣丙煌表示,這要看考題難易度而定,但「低分錄取又會出現」。

大學分發會統計,今年加了組合成績後5%的門檻,有995人未達標準,明年放寬為後3%,人數將減少。

招聯會大會昨天通過繁星計畫於100學年度併入學校推薦,教育部原希望改名為「推薦繁星」,且名額為各校招生的5%,約5千人,招聯會召集人台大校長李嗣涔說,招聯會將就名稱、人數、參與學校等相關問題再研究。

南華大學校長陳淼勝提案,建議指考不要設最低登記標準的門檻,如果成績未達門檻被大學錄取為新生前,要參加大學的補救教學課程,提案獲7、8所私立大學的附議。

陳淼勝從法、理、情面向分析,在法的觀點上,去年開會雖10多所私校反對,主席李嗣涔說後5%成績只有400多人,但今年遠超過此數字,去年在不正確資訊下通過規定,今年應重新檢討。

陳淼勝也說,少子化趨勢下,每個孩子都可貴,外籍生、僑生、特種生都具有可通過補救教學而升大學辦法,未達標準的學生也應比照辦理,且他們多是弱勢族群,應有上大學機會。他指出,該校今年招1300人,共有400多個缺額。

教育部高教司一科科長朱俊彰在會中強力表達維持成績後5%門檻的立場,以維持高教品質,討論1個多小時,三分之二代表都反對不限門檻,最後以表決方式,決議從後5%放寬為後3%,李嗣涔指出,會中代表顧及品質及私校碰到生存問題,達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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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門檻 大學籲取消
2009/10/22
【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

七分也能上大學引起社會關注後,去年10月大學招聯會設下入學門檻,「採計科目總和分數在後百分之五的考生不能填志願」,但今年8月大學放榜後,缺額逼近 七千大關,讓後段大學大感吃不消,醞釀在今天下午召開的招聯會中提出臨時動議,放寬甚至取消門檻,改以加強課業輔導替代。

對於大學突如其來的舉動,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招生事務尊重大學自主,但教育部基本立場不變,「可討論放寬,但不能太誇張」,希望仍有一定的篩選門檻。

不願具名的校長直言,選填志願設5%的門檻對私校衝擊很大,擔心缺額只會越來越嚴重。根據幾名大學校長的規畫,將在下午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案,提出指考成 績總和在5%以下的學生仍可進大學,但必須由學校列管並加強課業輔導;有大學校長說:「站在教育的立場,沒有理由拒絕任何學生,如果能拉起一個成績落後的 孩子,也是美事一樁。」

對於大學醞釀提案放寬入學門檻,大學招聯會執行秘書、台大教務長蔣丙煌表示,去年才剛訂門檻,今年實在不宜放寬,以避免低分上大學又成為焦點,但如果有會員學校提案,只要有人附議,就會進行討論,屆時就看主席、台大校長李嗣涔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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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地 先下手為強
2009/10/21
【經濟日報╱林敏弘】

早年鄉下農地不值錢,允許別人在地上蓋屋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現在土地值錢了,陸續出現「拆屋還地」的爭議。拆不拆得成?主要看時間多久了、那一方先採取法律行動,時間一久,通常先下手者占優勢。

秀才(化名)和進士(化名)是兩兄弟,感情非常好,住在台中市,兄弟倆繼承了1甲農地(約2,934坪),兩人平分。

民國48年發生八七水災,大水嚴重沖刷耕地,水災過後,農地上滿是大小石頭。秀才決定放棄農耕,北上發展;進士準備整地,要求一併耕作哥哥的農地,增加收益,秀才答應了。

秀才在台北市迪化街找到一份工作,開始學著賣布、裁布,隨著經濟發展,開起自己的店,進而設立紡織廠,秀才發了,事業有成,唯一的遺憾是沒有兒子承歡膝下,只有三個女兒。

民國62年1月底過年時節,秀才依例開著轎車回鄉,秀才因得知消息,政府要開徵遺產及贈與稅,看到弟弟唯一的兒子火旺(化名),秀才突然有個想法。

秀才想把交由進士耕作的農地,過戶給侄兒火旺,把這個想法告訴我父親,我父親希望他想清楚,因為過戶之後萬一要不回來怎麼辦?秀才說,那是祖產,以後老了,只要一、兩百坪土地蓋間房子住就夠了。62年2月6日總統公告遺贈稅條文,同一天,秀才辦好過戶,8日該稅法生效。

兩年後,秀才44歲意外得子,名添丁(化名),此時秀才對過戶農地有些後悔,但侄兒火旺不肯還地,秀才不想和弟弟撕破臉,就算了。

74年因土地地目變更,秀才回鄉在他過戶給火旺的土地上蓋起150坪透天厝,進士跟火旺也沒說什麼,秀才就舉家搬回台中。民國89年、90年進士、秀才相繼過世,添丁繼承該屋,繼續住下來。沒想到97年間,堂哥火旺找上添丁,說地是他的,要求拆屋還地。

添丁來找我,問能怎麼辦?我建議他趕快去登記地上權,登記之後,就不能拆屋。因為依民法769條規定,20年間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的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至於已登記的不動產可不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呢?當時法上無明文規定,但判例上認為仍可時效取得,後來今年7月23日修正民法第772條,規定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也准用。

怎麼湊出「20年」?若從秀才死亡那年開始算,添丁占有的時間不過八年,所幸民法947條解決了添丁的難題,依這條規定,繼承人可以併計被繼承人的時效,也就是占有時間可以溯及秀才蓋農舍的民國74年,合計達24年。

我建議添丁親自到地政機關送件申請,最好取得送件案號,到時候比較容易查詢。

不過添丁還是要證明「和平居住超過20年」,一般地政機關會要求提出戶籍謄本、四鄰證明書證明,添丁提出戶籍謄本的物證後,也找到鄰居作證。由於秀才不時回饋鄉里鋪路,人緣不錯,添丁順利地找到不少願意作證的鄰居。

在公告期間,添丁再度與火旺協商,火旺清楚當初秀才贈與地的來龍去脈,也沒有異議,添丁因此順利取得地上權。

另外有一個案子,居住者也被要求拆屋還地,不過,此案居住時間合計只有16年,無法運用時效取得的規定。如果這地主沒有動作,再過四年,就給了居住者申請地上權的權利了。(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敏弘會計師、地政士口述,記者徐碧華採訪整理,林佳穎律師、會計師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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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年衝擊 大學招生缺額恐驟增
2009/10/21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少子化衝擊下,許多大學都出現招生缺額。銘傳大學教務長王金龍統計今年大考分發榜單發現,不只缺額人數、校系數增加,且缺額有由中南部向北移動趨勢,並由新興私校擴大到數所宗教大學。

 

 

教育部統計,民國105年時大學新生來源,會由目前32萬人突降到27萬人,主因是87年是虎年,出生人口驟降,為因應「虎年衝擊」,國中小近年來已減少每班人數,將在105年衝擊到大學,不少大學都開始規畫因應策略。

王金龍分析發現,缺額在95年僅16系29人,去年105系4788人,今年大增為163系6802人。他指出,去年分發缺額超過百人的共6校,都是中南 部新興私校,但今年扣除單招的稻江、致遠後,還多達10校,包括興國、立德、明道、大葉、真理、南華、中華、佛光、玄奘、長榮。

從缺額擴散趨勢來看,真理大學去年並無缺額,今年出現數百缺額;宗教大學如南華、佛光、玄奘大學分發缺額破百,位於台北縣石碇的華梵大學也有近百人。

王金龍分析,部分宗教大學出現缺額應非宗教因素,而是因地處偏遠;一些過去未有缺額的師範及教育大學,則可能因學生畢業後難從事教職,也開始出現缺額,這些學校未來受虎年衝擊影響可能最大。

玄奘大學主秘曾國修表示,該校地處新竹香山,招生的確受到區位影響,因應虎年衝擊,除加強向桃竹苗高中招生、根據就業市場調整系所外,也將改善交通問題,目前客運都可直接開到校園,且從台北車站就有客運走北二高直達,車程縮減到一小時以內。

位於宜蘭礁溪的佛光大學,招生也受區位限制,主秘蔡明達表示,當初建校光在林美山上整地就花了7年10幾億,如今北宜高開通後,從台北101到佛光大學不到一小時,但不少學生還以為該校在高雄,學校將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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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官司敗訴 竟強拆民宅
老夫婦痛罵「鴨霸」律師:可聲請國賠
2009年10月20日
【羅 國甫╱台北報導】政府太鴨霸(台語,意指蠻橫)了!台北縣一對老夫妻花了畢生積蓄五百多萬元,整建鶯歌老街一棟房子,未料,房屋快完工時,縣府竟以鎮公所 發的「新建」建照錯誤,要拆他的房子;老夫妻不服打官司,連高等行政法院都判他勝訴,但縣府仍在本月初強行拆除,老夫妻心痛大罵:「哪有這款鴨霸政府,官 司連連打輸,竟還強拆民房!」

欺人太甚一德律師事務所辛武律師指出,台北縣政府在高等行政法院已敗訴,理當這張建照就是有效的,再去強制拆屋顯然是違法,屋主要尋求救濟管道,建議先到警察機關報案控告縣政府毀損,並準備打國賠官司。
律師王耀德也表示,屋主當初領得鎮公所核發的新建照按圖施工,這是基於人民對政府信賴保護原則,政府不應事後發覺錯誤,再將這錯誤歸咎於屋主。

屋主「好像被整」世居鶯歌鎮的男子張文熙(五十七歲),七年前以五百多萬元購買鶯歌老街、重慶街上約三十坪的土地與樓高二層的房屋,因屬舊建築,他向鎮公所申請就地整建,兩個月後建照獲准,他根據核發的建照建為三層樓建築。
但縣政府工務局事後勘查,認為鎮公所僅能核發「增建」或「改建」的建物,認為鎮公所核發的「新建」建照超出鎮公所的權責,而認定無效,要張文熙立即停工,並列入違建拆除。
張文熙和妻子施珠難以置信地說:「居然有這麼離譜的事!」兩年前,他們向台北縣政府訴願委員會訴願,官司一路打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三月中,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即使鎮公所核發使用執照錯誤,但該業務由縣政府授權,所以不能因此而撤銷建照,而判決屋主夫妻勝訴。
張文熙說,勝訴後,事件並未就此結束,縣政府仍認應該要拆房子,並找他與鶯歌鎮公所要進行三方協商,不過他們夫妻因不滿而未出席,沒想到,月初縣政府竟然就把他的房子圍起來,然後強行拆除,「這款政府,太鴨霸了!」
張文熙說,房屋合法改建,縣政府漠視又曲解高院判決逕行拆屋,「感覺自己好像被整!」
對此,台北縣政府代工務局長柳宏典回應說,縣政府敗訴後,也根據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先撤銷了屋主的這張建照,並與屋主商談賠償事宜,由於建築已認定實質違建,縣府給地主一段時間自行拆除不成下,依法可在訴願期間逕行拆除。

民代籲嚴懲官員張文熙的辯護律師呂丹琪則痛批北縣府:「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寫得很清楚,台北縣政府主張本件建照核發係無效的行政處分顯無理由,張文熙的建照是有效的,哪有政府漠視高院判決後又曲解法律見解?真不知道縣政府的法學素養在哪?」
縣議員陳啟能批評,縣政府這樣離譜的疏失,屋主即可聲請國賠,而且縣政府要嚴格懲處失職的官員。

政府鴨霸拆屋事件簿2006/02
屋主張文熙向鶯歌鎮公所申請建照
2006/04
鶯歌鎮公所核發新建執照
2006/09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認定是違建,寄發拆除通知書
2007/12
屋主不服提起訴願
2009/03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北縣政府要撤銷處分
2009/06
鶯歌鎮公所找屋主協商,屋主未出席會議
2009/07
工務局撤銷該地就地整建建造執照
2009/08
拆除大隊重新開立違建認定通知書通知屋主
2009/10
拆除大隊現場進行拆除
資料來源:台北縣工務局

建照有疑義救濟管道˙不服縣屬機關處分,可向縣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訴願
˙不服縣府訴願決定,可至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法院及訴願判決有利政府單位仍執意執行拆屋,可至監察院陳情
˙拆屋現場拍照存證,保留證據並至警方報案控告政府毀損
資料來源:呂丹琪律師


「為棺材本和政府對抗」
2009年10月20日
忿忿不平
世居鶯歌的張文熙,高中電子科畢業後就在鶯歌做陶瓷,夫妻兩人省吃儉用存了五百多萬元,七年前向銀行貸款,從朋友手中買到這棟房子,原本打算租給別人開店面,以為晚年生活可以不用靠子女供養,當個安穩的包租公、包租婆,沒想到房子整建好就被停工,現在更面臨被拆除厄運。

屋主妻暴瘦10公斤縣政府、鎮公所近年不斷將訴願與裁判的公文送到家中,讓張文熙不勝其擾,他氣得痛斥說:「在晚年還得和鴨霸政府拼,每次一聽到郵差送公文的摩托車聲就精神緊張怕接到壞消息的公文,這段期間老婆都暴瘦了十多公斤。」
前年張文熙訴願獲勝後,他再打行政法院訴訟,他的一名老友也義憤填膺地幫他找律師,張文熙不想讓念大學的三名子女擔心,「一對老夫妻現在為了棺材本和政府對抗。」
張文熙不滿表示:「這段期間縣政府不斷在談拆房子願賠償的事,但如果公務人員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我!」他認為,打官司打到高等行政法院都羸了,「縣政府卻還使用奧步(台語,指下流手段),把我畢生積蓄付諸流水,讓人最無法接受。」
記者羅國甫

屋主妻暴瘦10公斤縣政府、鎮公所近年不斷將訴願與裁判的公文送到家中,讓張文熙不勝其擾,他氣得痛斥說:「在晚年還得和鴨霸政府拼,每次一聽到郵差送公文的摩托車聲就精神緊張怕接到壞消息的公文,這段期間老婆都暴瘦了十多公斤。」
前年張文熙訴願獲勝後,他再打行政法院訴訟,他的一名老友也義憤填膺地幫他找律師,張文熙不想讓念大學的三名子女擔心,「一對老夫妻現在為了棺材本和政府對抗。」
張文熙不滿表示:「這段期間縣政府不斷在談拆房子願賠償的事,但如果公務人員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我!」他認為,打官司打到高等行政法院都羸了,「縣政府卻還使用奧步(台語,指下流手段),把我畢生積蓄付諸流水,讓人最無法接受。」
記者羅國甫

屋主妻暴瘦10公斤縣政府、鎮公所近年不斷將訴願與裁判的公文送到家中,讓張文熙不勝其擾,他氣得痛斥說:「在晚年還得和鴨霸政府拼,每次一聽到郵差送公文的摩托車聲就精神緊張怕接到壞消息的公文,這段期間老婆都暴瘦了十多公斤。」
前年張文熙訴願獲勝後,他再打行政法院訴訟,他的一名老友也義憤填膺地幫他找律師,張文熙不想讓念大學的三名子女擔心,「一對老夫妻現在為了棺材本和政府對抗。」
張文熙不滿表示:「這段期間縣政府不斷在談拆房子願賠償的事,但如果公務人員沒有錯,為什麼要賠償我!」他認為,打官司打到高等行政法院都羸了,「縣政府卻還使用奧步(台語,指下流手段),把我畢生積蓄付諸流水,讓人最無法接受。」
記者羅國甫


律師:未談妥賠償 不應強拆
2009年10月20日
專家看法
由於此案糾結著政府造成的烏龍、與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到底該如何善後?幾名訪受訪律師認為,除非對公共安全有重大危害,否則在徵收或賠償條件談妥前,台北縣政府不應該蒙著頭硬幹強拆。

無重大危害不應急拆依現行法令規定,違章建築都應立即拆除,但礙於拆除人力不足,除了妨礙都市計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或市容觀瞻等具有急迫性外,舊有違建才會列入緊急拆除。
廖芳萱律師表示,以此案來看,屋主是舊屋整建,位於舊街道路旁,看不出來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而且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認定建照是有效的,台北縣政府的做法離譜,應採徵收的方式和屋主協調取得土地。
律師林石猛也說,屋主的違建在縣政府的認定是「重建」而非整建,縣政府以當初建照發錯了進行撤銷,但不能忽視當初是屋主合法領得的建照,縣政府要負擔起屋主因「合法行為損失的賠償責任」,要和屋主商談賠償事宜。
林石猛說,依訴願法規定,行政處分執行不因訴願而停止,在法理上縣政府是可以先拆房子的,不過,政府機關應考慮人民感受,貿然拆除房屋只會引起人民的不滿。
記者羅國甫

無重大危害不應急拆依現行法令規定,違章建築都應立即拆除,但礙於拆除人力不足,除了妨礙都市計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或市容觀瞻等具有急迫性外,舊有違建才會列入緊急拆除。
廖芳萱律師表示,以此案來看,屋主是舊屋整建,位於舊街道路旁,看不出來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而且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認定建照是有效的,台北縣政府的做法離譜,應採徵收的方式和屋主協調取得土地。
律師林石猛也說,屋主的違建在縣政府的認定是「重建」而非整建,縣政府以當初建照發錯了進行撤銷,但不能忽視當初是屋主合法領得的建照,縣政府要負擔起屋主因「合法行為損失的賠償責任」,要和屋主商談賠償事宜。
林石猛說,依訴願法規定,行政處分執行不因訴願而停止,在法理上縣政府是可以先拆房子的,不過,政府機關應考慮人民感受,貿然拆除房屋只會引起人民的不滿。
記者羅國甫

無重大危害不應急拆依現行法令規定,違章建築都應立即拆除,但礙於拆除人力不足,除了妨礙都市計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或市容觀瞻等具有急迫性外,舊有違建才會列入緊急拆除。
廖芳萱律師表示,以此案來看,屋主是舊屋整建,位於舊街道路旁,看不出來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而且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認定建照是有效的,台北縣政府的做法離譜,應採徵收的方式和屋主協調取得土地。
律師林石猛也說,屋主的違建在縣政府的認定是「重建」而非整建,縣政府以當初建照發錯了進行撤銷,但不能忽視當初是屋主合法領得的建照,縣政府要負擔起屋主因「合法行為損失的賠償責任」,要和屋主商談賠償事宜。
林石猛說,依訴願法規定,行政處分執行不因訴願而停止,在法理上縣政府是可以先拆房子的,不過,政府機關應考慮人民感受,貿然拆除房屋只會引起人民的不滿。
記者羅國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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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邦媛教授與國文教科書(吳宏一)
2009年10月20日
今年7月在報刊上讀到齊邦媛教授《巨流河》新書發表會的新聞報導,提到當時國立編譯館國中國文教科書選用黃春明的《魚》一事。報導上說:當時還是「新人」的黃春明,作品《魚》被齊邦媛選入。被許多委員痛批「無聊」。她甚至為此「拜票」,一一說服編審委員,終於讓《魚》闖關成功。齊邦媛回想,當時她隨時可能坐文字獄,「住進保安大飯店」。

這則新聞真讓我嚇了一跳。因為我發現報導所述,與事實大有出入。最近看了《巨流河》,更覺得不能不出面澄清。
民國62年,我自台大博士班畢業,留校任教。國立編譯館正改編國中國文教科書,請屈萬里老師擔任編審會主任委員,由台大張亨、師大戴璉璋、政大應裕康三位教授負責編輯小組。《巨流河》中說戴先生是政大教授,應先生是師大教授,諒是一時誤記。

《魚》非拜票獲選後來應教授出國講學,經由張、戴兩位教授推薦,屈老師同意由我遞補空缺,參加了編輯小組。那時課本第一、二冊剛剛編印,我馬上追隨在張、戴之後,為第三冊進行範文選材工作。
黃春明的《魚》,究竟是誰推薦的?最近我跟張亨、戴璉璋教授先後聯絡過,記得是張先生先推薦的。編輯小組三人討論時,認為黃春明已是名小說家,還把他的《看海的日子》和《癬》一起考慮。可是《看海的日子》實在太長,《癬》寫到夫妻間的若干問題,都不合適,所以最後仍推薦《魚》給編審會。因此說《魚》是我們編輯小組三個人一起推薦的也可以。
提交編審會討論時,有委員認為《魚》篇幅太長,還要再刪節;還有委員質疑文中寫小孩子騎大車,「屁股一上一下」,甚為不雅,宜加改正等等。這些意見都是善意的批評。經過我刪節改訂之後,第二次提會討論,館方齊邦媛、洪為溥委員是贊成的,朱匯森、盧元駿、葉慶炳等委員也都轉為支持,所以屈萬里老師裁示通過採用。接著就交給我趕寫教科書和教師手冊的部分。新聞報導說齊教授為了「選入」黃春明的《魚》,要「拜票」、「一一說服編審委員」,那是有些大言欺人了!對其他年輩超過齊教授的資深委員,更是不尊重。
齊教授或許忘了國中國文第三冊出版後,有人在報上投書,標題是《甩掉黃春明那條魚》,為了回應這一類批評,我曾把為教師手冊所寫的黃春明《魚》的賞析文字,投給當時高信疆主編的《人間》副刊發表。這些事,有些書面資料是還可以查證的。

不合事實應更正齊教授《巨流河》中只列出國文第一、二冊的目錄,第三冊以後付之闕如,可是她所提到的課文,除了第一冊的《孤雁》外,其他像《木蘭詩》《慈烏夜啼》等,都見諸第三冊以後。
第三、四冊以後的編審會和編輯小組其實已變動了,書中卻一字不提。而且像《木蘭詩》《慈烏夜啼》,都是流傳千載的古典詩歌,是舊版教科書就曾選用過的,並不是齊教授到任後才開始採用的課文。教科書的範文是論適用與否,不是以古今新舊來定其優劣的。
最後齊教授說她差點為黃春明的《魚》「住進保安大飯店」,我希望這只是個笑話。因為後來戴先生和我在編譯館繼續編書時,曾經為了抗拒館方有人要我們把《南海血書》選入教科書而奮力抗爭過,那豈不是更有可能「住進保安大飯店」?
以上所說,歡迎齊教授回應及讀者查證。《巨流河》不是小說,是大時代的紀錄,所以不合事實的地方,作者應及時更正。

作者曾為台灣大學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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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淨空硬闖 男抗罰敗訴
2009年10月20日
【許 淑惠╱台中報導】台中縣男子陳義去年九月在萬安演習時強行過馬路,警員將他帶往路邊,他大聲叫囂抗拒,被依妨害公務罪緩起訴,檢方命其捐款二萬元,但警方 另以演習不服從指示,依違反《民防法》罰款三萬元;陳男認為一罪二罰,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行政罰與緩起訴不牴觸,判他敗訴。

辯上街看總統六十四歲的陳義辯稱,當天他到市場買完水果,沒聽到演習警報,以為大官或總統要來,上前看熱鬧,後來三名警員把他壓在地下,他以為警員叫他跪下才抗拒。
警 方作證反駁說,陳男當時進市場買水果,就告訴他不得再出來,他卻故意拿水果走出街上,應訊時還說:「這是什麼時代了,還在防空演習!」顯然故意觸法。法官 認為,演習警報長達一百一十五秒,陳男稱不知演習難以採信,雖然《行政罰法》規定,行為同時觸犯刑罰與行政罰,若被判刑確定,就只能以刑罰處分,但這不包 括被緩起訴、獲判無罪等情形。

辯上街看總統六十四歲的陳義辯稱,當天他到市場買完水果,沒聽到演習警報,以為大官或總統要來,上前看熱鬧,後來三名警員把他壓在地下,他以為警員叫他跪下才抗拒。
警 方作證反駁說,陳男當時進市場買水果,就告訴他不得再出來,他卻故意拿水果走出街上,應訊時還說:「這是什麼時代了,還在防空演習!」顯然故意觸法。法官 認為,演習警報長達一百一十五秒,陳男稱不知演習難以採信,雖然《行政罰法》規定,行為同時觸犯刑罰與行政罰,若被判刑確定,就只能以刑罰處分,但這不包 括被緩起訴、獲判無罪等情形。

辯上街看總統六十四歲的陳義辯稱,當天他到市場買完水果,沒聽到演習警報,以為大官或總統要來,上前看熱鬧,後來三名警員把他壓在地下,他以為警員叫他跪下才抗拒。
警 方作證反駁說,陳男當時進市場買水果,就告訴他不得再出來,他卻故意拿水果走出街上,應訊時還說:「這是什麼時代了,還在防空演習!」顯然故意觸法。法官 認為,演習警報長達一百一十五秒,陳男稱不知演習難以採信,雖然《行政罰法》規定,行為同時觸犯刑罰與行政罰,若被判刑確定,就只能以刑罰處分,但這不包 括被緩起訴、獲判無罪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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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獲手機佔用 大學生吃官司
2009年10月20日
針對日常生活可能因大意而誤觸法網,《匪事不可》藉由真實案例提醒讀者小心自保。

匪事不可 系列報導之2我是就讀台北一所大學的女學生小妤,現在二十歲,不久前下課回家時,經過銀行旁騎樓,突然發現地上竟有一隻手機,我猜想可能是有人不小心掉落,於是拿來自己用,沒想到卻因貪小便宜的動作,害我吃上官司。

貪小便宜反遭送辦當時撿到手機時,我發現還是目前流行的機款,心想反正也剛好想換手機,於是就 換上自己的SIM卡,還不斷向同學與朋友炫耀,大家都認為我運氣很好。但才使用沒幾天,卻接到警方通知到警局偵訊,讓我覺得一頭霧水,心裡也非常緊張。我 依時間到警局應訊,警察向我表示,日前轄區發生一起竊案,一名婦女將手機放在包包裡,包包丟在機車行李廂被人撬開偷走,可能竊賊把包包內值錢的東西偷走, 但因覺得處理手機麻煩,所以隨意丟棄。
想不到我因貪小便宜佔用,被警方依竊盜罪函送,雖然,我極力辯稱沒有偷竊,但警察強調:「就算佔用也一樣違法!」相關案情還要再接受檢察官調查,我因為此事學到教訓,以後再也不敢亂撿手機了。記者林偉信採訪整理

報你知
失主未報案 佔用者也觸法
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所長霍春霖說,民眾撿到手機立刻送交警方,千萬別佔用,就算失主沒有依搶奪或偷竊報案,撿用手機也會觸犯侵占遺失物罪嫌,都要背負刑責。

動作1在路邊撿到手機,須記錄時間點、地點及型號。

動作2不要撥打電話,或者插入自己SIM卡撥打電話。

動作3將撿到的手機繳交給警察處理,別留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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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陸研習可抵學分 淡江偷跑 

2009年10月20日蘋果日報

 

【郭美瑜、陳威廷╱台北報導】兩岸學歷相互認證尚未放行,已有大學偷跑。立委管碧玲昨爆料指,淡江大學和東海大學去年起就開放學生到大陸上課並採認學分。 教育部經查後初步認定淡江大學違法,將扣減該校獎補助款,並撤銷學生學分;加上調查中的東海大學,總計逾八十名學生恐遭撤銷學分。

取得學分恐遭撤銷

管碧玲昨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表示,雖然兩岸學歷相互認證還未開放,但淡大去年九月就已開放學生到中國上課,經系所主任同意即可抵免學分,東海大學則是讓學生到大陸上課,回台後再由東海教授給分數,要求教育部徹查。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昨下午回應媒體查詢指,淡大主秘徐錠基解釋該校只是讓學生到大陸一到兩個月,回來後還是要寫報告由教授評分,不是直接承認大陸學分,因此沒有違法。
但是媒體之後在淡江大學網站(www2.tku.edu.tw/~oieie/)上找到交換學生甄選辦法,裡面明訂「由各系所全權處理認抵學分事宜」,且赴陸研習時間為一學期;教育部大陸工作小組執秘周以順即回應稱,已發文淡大和東海要求兩天內做說明,且認定淡大的做法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撤銷學生取得的學分,並刪減對該校的獎補助款。
至於東海大學雖在甄選交換學生辦法中沒有出現認抵學分字眼,但不願具名的東海碩士生說:「去年九月與同校另四名學生同赴南京大學修課一學期,回台繳交報告給教授打分數後,就算拿到學分。」

「苦果丟給學生擔」

淡大表示,約三十名學生赴大陸實習和學術交流,並無承認大陸學分的情況;東海大學則表示有五十多名學生赴大陸學術交流。台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吳武典痛批:「大學疑偷跑採認大陸學分,苦果卻丟給學生承擔太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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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承認大陸學分 教部:不承認

  • 2009-10-19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政府還未承認大陸學分,已有學校先自行「承認」。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天指出,淡江大學先行承認學生到大陸大學所修的學分。教育部表示,這些學分都不承認。

     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教育部99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報告」。

     管碧玲指出,台灣還沒開放承認中國學歷、承認中國學分,淡江大學卻先「只要系所主管同意,即可承認大陸學分」,淡江大學「偷跑」。

     管碧玲還表示,東海大學沒有明白告訴學生學分能不能抵免,只說「無論能否抵免,都不能退學雜費」。並且用移花接木的方式,學生到大陸修習學分,再由東海教師打分數,便成為「合法成績單」。

     教育部表示,台灣學生到大陸大學所修的學分數,依規定不能算為畢業學分。教育部了解後發現,淡江大學確實有先承認大陸學分的情況,將行文糾正,學生所修的學分也不會被承認。至於東海大學,還未實施。9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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