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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紀念館新春期間推出「台灣先賢─蔣渭水先生紀念特展」,展覽期間不斷加入最新史料,以豐富展出內容,蔣渭水入獄的多件法院判決書珍貴原件,今天起加入展出。 蔣渭水的孫子蔣朝根表示,蔣渭水在日治時期投入各項社會運動,曾多次入獄;當時法院判決書原件,在司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的大力協助下,除了委託國立台灣大學進行數位化保存,也借給國父紀念館公開展示,讓珍貴原件得以重見天日。 這批珍貴史料包含1923年12月16日因違反治安警察事件入獄的法院登記簿,1926年損害賠償請求事件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原本(大正15年,蔣渭水控告總督府御用媒體台灣日日新報株式會社)。 還有1924-1925年違反治安警察法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原本(日治時代對反對運動人士大逮捕的政治事件,史稱「治警事件」)、1930年違反台灣出 版規則台北地方法院單獨部刑事判決原本(昭和5年,蔣渭水、陳其昌等人散發未經許可的民眾黨第三次代表大會宣言書,蔣渭水判無罪,陳其昌判罰金)。 蔣朝根指出,蔣渭水為爭取成立台灣議會,以監督台灣總督府,向台北北警察署申請成立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但被禁止,轉向法令較寬的日本東京申請獲准,並於1923年4月日本太子訪台時,以前述同盟會名稱張掛大字報「假歡迎真請願」。 結果蔣渭水等99人遭台北北警署以違反治安警察法逮捕入獄,就是「治警事件」,一審判無罪,日籍檢察官上訴二審判刑4個月,蔣渭水上訴三審維持原判。蔣朝根說,這三件判決書原件都非常珍貴。 蔣朝根建議民眾在參觀展覽時,可以對照蔣渭水「獄中日記」等史料,相信對先賢在日本殖民帝制下的非武裝抗日一定會有更鮮明的體認。14日晚間6時在館內演講廳舉辦「動搖時代的蔣渭水」講座,參加民眾可發給學習時數認證條,歡迎踴躍參加。 【2009/02/10 中央社】 |
現在很多大學畢業生失業,若能到偏遠、離島地區中小學教授音樂、美術、英文、體育、帶活動應該也不錯,碩士可月領44123元,大學畢業生也有3萬8045元的月薪。
為提升偏遠地區教師素質,同時搶救失業的大專畢業生,教育部提出20億元的增置專業教師方案,將在偏遠地區新增3400位共聘、巡迴專業代理教師,從今年9月起聘用到明年6月,為期一學年;如表現良好,還有可能長期聘用。
國內偏遠國中共209校,偏遠國小則有739校,因學校規模小、班級數少,教師員額也較少,很缺英文、藝術與人文領域、綜合活動領域的專業教師,常得由國 語、數學等老師兼任;即使用鐘點費聘代課老師,但國小每節260元、國中360元的代課費,很難吸引優秀代課教師長期投入。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指出,將在國中增設共聘教師,由偏遠地區學校與鄰近的1~2所學校合作,組成策略聯盟,合聘一位各校缺乏的專業代理師資,如家政、音樂老師等。
國小是採包班制,老師基本上什麼都要教,但教育部也將鼓勵教師輔導團的優秀正式教師,下鄉巡迴數校進行主題式教學,如「巡迴英語村」、「科學列車」等,而這些巡迴教師所遺空缺,也將聘代理教師。
教育部說,共聘及巡迴代理教師為鼓勵短期就業人力,為促使他們日後找長期工作,薪水是一般正式教師的85折,具學士學歷者、含勞健保的月薪為3萬8045元,碩士學歷者則可領4萬4123元,寒暑假沒上班就不能支薪。
教育部國教司科長武曉霞表示,共聘及巡迴代理教師的聘用對象以領有教師證的合格教師為主,但偏遠地區常無法聘到合格教師,就可以聘用有專長的大學畢業生。
教育部長鄭瑞城表示,只要是偏遠地區表現良好的代理教師,一年後都會爭取列入一般預算,把好老師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