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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擬增3項教師退休條件 逾3000教師適用
【中央社╱新竹10日電】
   
2009.02.10 01:30 pm
 

台灣人口結構老化、少子化現象,各級學校整併、減班,教育部今天表示,因應學校組織變更,擬修法新增「任職滿20年」等3項退休條件,修法通過後將有超過3000人適用。

教育部上午持續在新竹縣召開「98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第一次會議」第2天議程,教育部人事處提出教師退撫制度新研修方向,對各級學校因少子化形成整併、減班衝擊者,擬新增公立學校教師「在職任滿20年;在職任滿10年,年滿50歲;達到職務等級年功薪最高級滿3年」退休條件。

教育部人事處專委賴俊男表示,新增公立學校教師退休條件只限學校有整併、減班事實者適用,原則上都採一次領取退休金,舉例來說,任職滿20年者,一次退約給領到新台幣300萬元左右。

但任職滿20年、年滿55歲以上者,依法可申請每月請領退休金,以55歲、任職滿20年者為例,每月約可領到退休金約3萬元。賴俊男說,符合資格並申請自願退休的教師,除退休金外,還可領取退休當月薪俸全額7個月的「慰助金」,應可增加教師申請自願退休誘因。

由於考試院也正在研修「公務人員退休法」,賴俊男表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會在考試院將「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後,再參考其架構研修草案內容,全案必須經立法院通過後才能實施,最快在今年年底才可能送立法院審議。

賴俊男說,現行法令規定教師符合「任職年滿25年;任職滿5年,年滿60歲;任職滿5年,身心障礙狀態達到公教保險規定的半殘狀態」才能申請自願退休,不少縣市都出現教師「排隊等退休」情形,教師超額情形嚴重,法令修正通過後,粗估符合自願退休資格教師將增加3000人到5000人,應可紓解教師超額情形。

【2009/02/10 中央社】


 

超額教師 教育部擬退休條件放寬
2009/02/10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新竹報導】

少子化趨勢下,超額教師問題日益嚴重。教育部擬修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針對減班、併校的超額教師,增加三款退休條件:任教滿20年、任教滿10年且年滿50歲,或薪資年功俸達最高等級滿三年。只要符合其中一款就可申請退休,預估一年有3000至5000人符合新增的退休條件。

教育部人事處今天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報告研擬中的教師退撫新增條件,人事處專門委員賴俊男指出,因應各級學校因少子化現象的師資調節,將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中,增訂因學校裁撤、組織變更、業務緊縮情形,增加三款退休條件。

新增的退休條件是為了因應中小學減班併校之後,產生的超額教師問題,現行退撫制度下,目前各級學校申請退休教職人員一年約七千人,其中國中小教師約占七成,教育部人事處估算,新增三款退休條件未來送立院通過後,預估一年將增加3000~5000人符合退休資格。

針對超額教師的三款退休條件,除了任職滿20年且年齡滿55 歲者可申請月退,月退金約3萬多元,其餘只能一次領退休金,至於金額依年資、敘薪等級來計算,以任教滿20年但年齡未達55歲者為例,一次可領300多萬退休金。

超額教師退休新制何時開始實施?賴俊男表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的修法時程,要配合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法工作,送立法院通過後即可實施。據了解,「公務人員退休法」修訂案,今年度可望送立法院審查。


超額教師》教部算數差 誘因太差了啦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特稿】

教育部提出三條件,鼓勵超額教師申請退休,但算術好的教師不需用計算機就知道,一點都不划算!

教育部規畫的退休新條件,一次領300萬多元的退休金,對正值壯年的資深教師而言,只要再工作個三、五年就可賺到,工作熬到滿55歲可申請月退金,活得越久領得越久,這麼簡單的算術問題,教育部所提的條件,實在太沒誘因!

以符合第一個條件「教書滿20年」的資深教師為例,如果再工作五年就可申請月退,以平均餘命20年計算,五年的薪水加上20年月退俸,是一次領退休金的幾倍。若一次領300多萬元,無法養老。

教師退休新辦法並無強制性,申請主動權在教師本人,除非是當事人家裡不缺錢、或因健康因素、或要發展事業第二春,在教師法保障下,教職是鐵飯碗,在景氣超差的年代,捧緊鐵飯碗都來不及,怎會努力爭取提前退休?

此外,目前部分縣市處理超額教師,都採年資淺的先超額出去,優先保障資深教師的任教權,對被超額的資淺教師來說,教育部的退休新制,其實是看得到、吃不到。

從教育觀點看,教書經驗10年以上的老師,正值人生的菁華期,最有經驗和能量,這批人的提早退出教育現場,對學子是一種損失。要根本解決超額教師問題,只有從降低班級人數著手,才能提升教學品質,又可兼顧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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