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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嗆「要零分」師掌摑挨告

教學認真 多次獲獎 檢方求緩刑

2009年02月05日蘋果日報

中市安和國中老師謝明勳,因甩了學生耳光被起訴。許淑惠攝 圖片: 1 / 1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安和國中理化老師謝明勳,去年六月間質問班上吳姓學生為何整學期都不寫作業,遭學生反嗆:「我要零分,不然你要怎樣?」老師一時怒火中燒,抓住吳生頭髮甩耳光,吳生重心不穩跌倒撞到桌角頭部受傷,事後老師雖認錯道歉但家長堅持不撤告,全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後,昨依傷害罪起訴老師。

情有可原
昨學校仍放寒假,無法聯繫上雙方。不過根據檢察官調查,謝明勳教學認真,過去從無體罰學生紀錄,且近五年來有多次獲獎勵紀錄,因此檢察官雖依法起訴謝明勳,但還特地請求法官給予緩刑處分。

整學期作業沒交
全案發生在去年六月十九日,當時已接近學期末快要放暑假,安和國中八年級(國中二年級)理化老師謝明勳(五十一歲)卻發現,班上一名吳姓學生被他多次催促補寫理化科習作,吳生始終不肯補寫,甚至整學期的理化科作業均沒繳交。
謝師當場質問吳生為何不寫?吳生回答:「我沒有習作可以抄」,謝師又質問:「為什麼不到前面來借?」吳生不答話,謝師追問:「那要怎麼辦?」吳生語氣不佳回嗆:「我要零分,不然你要怎麼樣?」
謝師受吳生言語頂撞,又看見吳生在班上走動,認為吳生故意妨礙上課秩序,一時氣憤,竟扯住吳生頭髮,再出手掌摑吳生的臉四下,吳生後退閃躲,謝師又接續追打、推擠,致吳生跌倒,頭部撞到桌角,造成頭部外傷、前額頭皮血腫、後枕部頭皮血腫等傷害,家屬憤而提告。

家長求償二百萬
事發後謝明勳隨即對自己的行為向學生道歉,且承諾賠償醫藥費,但家長要求賠償二百萬元,謝師認為超出能力,雙方無法和解。
檢察官調查認為,雖然吳生態度惡劣、出言不遜,影響課堂秩序,若置之不理將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但老師可依校規對學生做記過、寫悔過書等處分,掌摑學生、致頭部受傷,非屬合理管教範圍,因此仍依傷害罪起訴老師。

 

師摑學生示意圖
吳生被老師甩耳光追打後,重心不穩摔倒撞到桌腳並傷及頭部。

 

 

 

 

 

 


把學生打到住院 師遭求償2百萬

台中市謝姓國中理化老師去年要求吳姓學生繳作業,反遭吳生反嗆,他一時失控將吳生打傷;吳父提出告訴,並以孩子得了強迫症為由,求償兩百萬元,老師無力賠償,台中地檢署昨天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吳生父親昨天氣憤地說,謝老師當著其他學生的面摑他兒子巴掌、踹肚子,造成心理嚴重創傷,出現強迫症行為,現仍接受治療,這種人不配為人師。

檢方雖起訴謝老師,但吳生曾證稱謝以前從未體罰過他,這次打他,應是一時衝動,檢察官因而認為謝無再犯之虞,請法官處以緩刑,以勵自新。

起訴書指出,去年六月十九日,吳生的理化作業遲遲未交,謝姓老師問他怎麼不寫?吳反嗆說:「我要零分,不然你要怎樣?」謝受到頂撞,又見吳仍在班上走動,妨害上課秩序,氣憤下先拉住吳的頭髮,再出手掌摑吳的臉部四下。

吳後退閃躲,謝繼續追打,致吳跌倒,頭部撞到桌角、地板,造成頭部外傷、前額頭皮血腫、後枕部頭皮血腫。

吳父提起告訴,謝坦承打傷吳,當庭道歉,並尋求吳父諒解,願賠償醫療費、慰撫金;但吳父求償兩百萬,謝認為超出他能力。

吳父說,謝老師是軍官退役,學過跆拳道,又高又壯,對兒子拳腳相向時,同學都嚇呆了,還是隔壁班同學偷偷報警;兒子被打後腦震盪,住院一星期,身心嚴重受創,常做噩夢驚醒,全身發抖,出現洗澡超過一小時等強迫症行為。

他說,謝老師雖然道歉,但兒子看到老師時腦袋會一片空白,他問醫生才知兒子出現強迫症;老師來道歉,反引起兒子更大恐慌,對朋友也極度不信任,到現在還在治療。

他要求校方能將老師調職或離開校園,但學校只對老師考績打乙等處分,要求兩百萬賠償,是希望謝能離開校園。

台中市教育處副處長葉俊傑說,謝老師已被打考績乙等懲處,不讓他再接觸吳生,學校教評會也移交人評會,適任與否,人評會將視法院判決審議。

【2009/02/05 聯合報】

 

師生糾紛》老師一時衝動 多少代價合理?

台中教育大學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主任韓楷檉分析,動手打傷學生的謝姓理化老師,應是對學生有期待,當學生不符合預期,且出現頂撞行為,才一時無法控制自己行為。

韓楷檉說,現在學生愈來愈多樣性,親子關係也很僵,資深老師應該適度調適心理,加強情緒管理,因材施教,控制自己對個別學生的期待感。

他建議老師,上課時若與學生發生衝突,建議課後再和學生私下面談;上課時糾正,不但讓學生不好受,也影響全班其他學生的受教權益。

此案在法界也引起兩極看法。李姓檢察官認為,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老師對學生身體施以強制力,使學生身體受到侵害行為;老師對學生動粗,已違反禁止體罰的規定。

蔡姓檢察官則認為,老師要學生繳作業理所當然,學生以言語頂撞老師,在班上任意走動,若未管教,如何管教其他學生?老師體罰學生是不對,但老師已有悔意並道歉,且願賠償,家長求償兩百萬,簡直故意刁難,要是他偵辦此案,會依職權不起訴處分。

【2009/02/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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