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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女被逼坐在超商椅上(圖)直到警察來。許淑惠攝 圖片: 1 / 1

 

【許 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女子陳映儒與馬睿暄有合夥糾紛,陳女為取得馬女的鑰匙,拉扯馬女,陳女的友人黃建澄見狀上前將馬女勒頸架開、雙手反扣捉住,陳女因 而取得馬女掉落地上的鑰匙,開門跑進馬家找契約書,馬女共被控制行動十分鐘;法官認定陳女、黃男共同妨害他人自由,昨判兩人連帶賠償十萬元。

妨礙自由
陳映儒(四十三歲)昨罵自己是白痴、太衝動,她說,馬女姊姊在家,彼此認識,只要叫門就可進入,不必拿鑰匙開門,並指馬女咬人踢人還跑到櫃台要刀子,黃男才會扣住馬女。馬女無法聯絡不知回應,但馬女向法官表示跑到櫃檯是喊救命,要店員報警。

警察抵達才被放開
去年五月初,陳映儒出資近百萬元與女子馬睿暄(三十三歲)合夥經營養生飯捲,且開出百餘萬元支票當租屋押金,由馬女出面訂定房屋租賃契約,一個星期後因經營狀況不佳,決定結束經營,但必須取得契約才能要房東退還支票。
陳 女主張,為取回契約及馬女所欠三十八萬元,五月十日中午二人相約在台中市青海路上的某便利商店商談,友人黃建澄(四十四歲)則在外等候。馬女認為尚有薪資 未結,雙方爭執,陳女抱住馬女想拿馬女的鑰匙,到馬家找租賃契約書,黃男見狀入內從背後勒住馬女脖子,並將她雙手反扣,陳女順利撿起掉在地上的鑰匙。
馬女跑至櫃檯,被黃男抓回拉住坐在超商高腳椅上,陳女則拿鑰匙到馬女住處找契約書。直到警察抵達,黃男才放開馬女,馬女共被控制行動十分鐘。
黃、陳二人辯稱,馬女情緒激動,咬人、踢人,又向櫃檯要刀子,黃男怕其他客人受傷,才捉住馬女坐在椅子上,還叫店員報警。

女曾向店員喊救命
但店員向檢方供稱,馬女喊救命要求報警,黃男從後方架住她。民事庭法官昨判決黃、陳敗訴,須連帶賠償馬女十萬元,陳女侵入住宅部分,還得再賠馬女四萬元。至於刑事部分,二審先前已判兩人各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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