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打官司 勞委會錢事全包

  • 2009-03-03
  • 工商時報
  •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宣布啟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將提供律師費全免及生活補助,惟對目前勞工的無薪假則暫不適用。圖為抗議無薪假,勞工怒摔飯碗的畫面。圖/本報資料照片

     不景氣,勞資爭議案件數大增,勞委會宣佈啟動「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凡勞工因勞資爭議需與資方訴訟、經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核,不僅律師費免錢,未來訴訟期間還有生活補助。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這個方案可讓勞工更快速得到法律協助,希望能改變弱勢勞工悲慘命運,不過,生活補助的部分,還有待勞委會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送立院審核通過後,才能確定細節。

     97年度勞資爭議案件總數高達2萬4,540件,比前年同期成長24.39%,其中以資遣費、勞動契約爭議等佔大宗。但訴訟曠日廢時,又要花大錢請律師,勞工多辦忍氣吞聲,導致去年申請勞委會訴訟經費補助案僅2,000件,與實際案件不成比例。

     律師主委王如玄與法扶基金會合作,凡勞工因下列情形,提起訴訟,即可申請勞委會的法律扶助,外勞亦一體適用。

     要件包括1、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爭議。2、遭遇職災,雇主未依法提供補償或賠償。3、雇主未依勞保條例或就業保險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 報少,讓勞工受到損失。4、工會理監事、會員、工會發起人或籌備人遭不當解雇,並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者。5、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導致死亡或重傷之職災,經提起刑事訴訟者。

     至於無薪假,以及積欠薪資案例則暫不適用,家事本外勞等不適用勞基法者亦不適用。

     凡符合要件的勞工,可與「法扶」諮商,勞委會計畫動用第二預備金替勞工「埋單律師費」,每審最高補助6萬元,勞工共同申請者每審最高補助20萬元,若有特殊需要,不排除個案提高補助,就是不必勞工出律師費。

     此外,若為低收入勞工或勞工財產在一定額度下,勞委會亦將補助「訴訟費」,未達上述標準者,則仍須自行負擔訴訟費。訴訟費由敗方負責,目前每審金額大約為1千到2千元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