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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瑞城:政府補助項目 學校不應向學生收費

教育部長鄭瑞城今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於法令中規定由政府補助的各項保健、游泳等費用,學校不應再向學生徵收費用;教育部已經發函給各級學校,並派員訪視。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表示,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保健項目多由政府支助,但許多學校都列入代收代辦費中;另外,針對游泳教育,有些學校向學生收取場地費、管理費等費用。她詢問鄭瑞城,對於法令中已明定由政府支助的各項費用,能否確保學校不再向學生收取費用?

教育部長鄭瑞城答詢時表示,「可以!我們會盡量去做」,教育部已經發函給各級學校,並派員訪視。

【2009/03/0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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