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申請禁制民主派電台廣播 BBC 20080108 | ||
香港一家法院撤銷民主派人士非法廣播的罪名後,司法當局隨即上訴和申請禁制令,禁止這個電台繼續廣播。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星期二(1月8日)審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被控非法廣播的案件,裁判官認為當局引用的《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下令撤銷梁國雄六名被告的所有控罪。 梁國雄等計劃立即恢復"民間電台"的廣播,但香港政府隨即在周三(1月9日)進行上訴,司法當局律政司並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恢復廣播。 律政司指出,如果"民間電台"復播,可能令其他人仿效,造成電台訊號混亂,影響警方和救援部門的工作。 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也呼籲"民間電台"切勿"以身試法"。 高等法院將這起案件安排在2月11日繼續聆訊,在此期間暫緩執行裁判官游德康對"民間電台"案的判決,即繼續維持民間電台不能廣播的禁令。 被稱為"長毛"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抗議香港政府的舉措,指出律政司的做法"不尋常",也沒有必要,因為這將剝削市民的權利。 梁國雄與所屬政團民間人權陣線成員曾健成等五人和一家公司,自2005年起,以"民間電台"名義申請廣播牌照,期間曾進行廣播。 不過香港電訊管理局控告他們"無牌設置、使用或維持電訊設施"和非法廣播等14項控罪。 梁國雄等一直是香港政府的嚴厲批評者,要求香港高度自治和反對中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 |
港法院撤銷起訴梁國雄等人非法廣播 BBC 20080108 | ||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星期二(1月8日)審理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被控非法廣播案,法官決定撤銷控罪。 人稱“長毛”的梁國雄與所屬政團民間人權陣線成員曾健成等五人和一家公司,被香港電訊管理局票控“無牌設置、使用或維持電訊設施”和非法廣播等14項控罪。 曾健成等人自2005年起,以“民間電台”名義申請廣播牌照,期間曾進行廣播。 電訊管理局到去年10月以電台“不達標”為理由拒絕發牌,並查封廣播器材。 主審案件的裁判官遊德康認為,現時《電訊條例》的字眼含糊,加上處理髮牌的是行政長官委任的廣播事務管理局成員,而不是一個獨立機構,這種僵化的做法讓人感到擔憂。 裁判官也指出,過去十多年並沒有成功申領牌照的個案。 裁判官認為《電訊條例》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下令撤銷六名被告的所有控罪。 本身是民間電台負責人的曾健成歡迎判決結果,認為這顯示了香港司法獨立,也證明瞭《廣播條例》是“人治”的法律,判決為言論自由打了一口強心針。 梁國雄則要求行政長官曾蔭權就這次事件道歉。 但是控方要求裁判官暫緩執行裁決,也正考慮是否提出上訴。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這次判決並無約束力,《電訊條例》仍然生效。因此如果再有個別人士在沒有牌照下進行廣播,將會有法律風險。 張達明認為《電訊條例》已經過時,香港政府有必要重新審視法例。 根據香港《電訊條例》,任何人在明知的情況參與無牌的非法無線電廣播節目屬違法,可判罰款5萬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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