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書未寄回不保固 違法
知名家電大廠暗設陷阱 對消費者不公平



部分3C通路會加貼載明購買日期保固貼紙,減少爭議。朱有平攝
圖片: 1 / 1


蘋果 20080109
【鄭智仁、朱正庭╱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公布市售家電保證書內容調查結果,包括東元電磁爐、日立冷氣等知名廠商的十一份保證書全都暗藏陷阱,分別訂有「蓋經銷商章」、「填購買日期」等保固除外條款,消費者若未將保證書寄回或是沒註明購買日期,保證書變廢紙,權益不保。 
 
捍衛權益
消基會發行的《消費者報導》雜誌調查十二件家電樣品中,3M 58度博視燈僅附帶一張卡片,消費者填妥後寄回,才會收到保證書。另十一件樣品雖有保證書,全都自訂保固除外條款,例如SAMPO(聲寶)電話機即要求要填寫購買日期、蓋店章、一周內上網登錄等,才有保固效力。 

 最高可罰20萬元
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說,消費者買家電時都未當場拆封,當然不知道保證書內容,也很少人會再回賣場請經銷商蓋章,業者也不主動提醒,等出現問題,才發現保證書根本沒用,依據《消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即使沒有保證書,業者也應就其產品負保固責任;業者若未改善,可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遭點名的家電廠商昨多表示不會如此嚴格認定,東元、聲寶、日立昨皆表示,保證書上載明須寄回或寫上購買日期才生效力條文,幾乎是業界通則,但只為確定保固起始日期,不會真的不幫消費者維修,消費者只要向經銷商查詢當初購買日期,或向原廠查詢出廠日期確認沒過保固期,一樣可以獲得免費維修服務。 

 「要寄回很麻煩」
3C通路燦坤表示,通路都會主動幫消費者在保證書上蓋店章和購買日期,有些未開箱產品,保證書無法第一時間蓋章的,都可隨時查詢購買紀錄補登。

民眾陳先生說:「買家電還要寄回保證書實在很麻煩,業者若有誠意服務,應該主動建置系統,幫消費者登錄購買日期。」 



保證書要蓋經銷商章否則不負保固責任,消基會認為對消費者不公。

家電保證書調查結果
●記載事項不全
˙Canon相機
˙日立冷氣
˙大家源烤麵包機
˙SAMPO有線電話機
˙東元電磁爐
˙可瑞加科技網路電話
˙3M 58度博視燈
●訂有除外條款
˙SAMPO有線電話機
˙大家源烤麵包機

˙東元電磁爐
˙東穎惠而浦洗衣機
˙Canon相機
˙Panasonic吹風機
˙TOKUYO美腿
˙按摩器
˙大同省電護眼檯燈
˙日立冷氣
˙日立冰箱
註:除外條款指若消費者未蓋經銷商章或未上業者網站登錄、填寫日期等,視同保證書失效
資料查詢:www.consumers.org.tw
資料來源: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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