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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通過修法 簡化外國兒童歸化手續

AFP 更新日期:2007/12/24 10:05 張仲琬

(法新社渥太華二十三日電)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宣佈,一項簡化領養兒童歸化過程的新法今天生效,往後領養外國兒童要歸化為加拿大公民將更為容易。

 

  過去外國兒童若要入籍加拿大,領養夫婦必須資助兒童前來加拿大,並為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後,才能申請成為公民,整個過程可能長達十八個月。

 

  現在,欲領養孩童的夫婦,因為新法將可以省略前兩項步驟,直接為外國兒童申請加拿大公民身分,而孩童甚至在入境加拿大前就可以獲得加國護照。

 

  公民及移民部於網站公佈聲明表示:「加拿大人現在將可以在國外為領養兒童申請公民身分,而不用再提出資助及申請永久居留身分。歸化過程簡化成一個步驟之後,領養夫婦將節省時間,處理較少文書作業。」

 

  移民與公民部部長芬利表示:「加拿大的家庭敞開心胸領養外國孩童,我們希望藉由簡化歸化手續來協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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