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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契約 報備辦公室戀情

聯合 更新日期:2007/12/24 07:20 編譯陳宜君/報導

隨著辦公室戀情日益普及,越來越多企業以要求員工簽署「愛情契約」因應,言明一旦捲入辦公室戀情得向公司報備,以免兩人將來鬧翻時讓公司受害。

 

英國星期電訊報廿三日報導,英國有百分之七十的上班族在辦公室發展親密感情關係,每三人中就有一人與同事同居。現在約有四分之一英國企業要求員工簽署報備辦公室戀情的「愛情契約」,承諾不會讓私人感情干擾工作表現。

 

愛情契約其實源自美國。美國訴訟風氣盛行,當地企業每年為了應付員工提出的不公平解雇指控,總得付出數億美元代價。美國的訴訟風氣近來橫越大西洋,抵達英國。一家英國法律業者最近向五千名主管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每四名受訪者中就有三人表示,有員工為了辦公室戀情問題揚言控告公司。

 

電訊報報導,英國勞資關係法院今年接獲兩萬八千件控告老闆性歧視的官司,是前一年的兩倍。英國企業為了處理員工提出的歧視、騷擾和不當開除等指控,一年花費高達三億六千萬英鎊(約新台幣兩百卅二億美元)。因此越來越多企業尋求透過合約和聘用政策的管道,要求員工如果和同事拍拖,必須主動報備。

 

不過英國組織心理學家布里納認為,即使企業要求員工簽署愛情合約,何時是公布辦公室戀情的適當時機仍令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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