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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博弈特區 澎湖年中公投
中國時報    A1/要聞           2009/01/13
【陳可文、莊哲權、李金生、盧金足、羅暐智/連線報導】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開放離島觀光飯店可附設賭場,澎湖縣長王乾發強調,未來將公平、公正、公開的國際招商作業,吸引最優質博弈財團投資,澎湖基礎建設可望解決;目前最重要的是取決於民意,澎湖縣政府預計自月底開始舉辦卅多場宣導會,年中舉辦公投,由澎湖鄉親決定自己的未來。
  昨天三讀通過的離島博弈條文規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 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且投票人數不受縣 (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限制,亦即無任何門檻,依澎湖過去幾次公投的經驗,博弈特區過關幾無問題。
  台東縣政府和綠島對爭取設博弈特區也有興趣,蘭嶼的反對態度則相當堅決。金門縣府考慮舉辦公民投票,由民意決定取捨。
  離島之中,澎湖縣已爭取十多年,各項硬體措施都已準備好,地方民意共識也高,就等政府發照與投資客進來。金門縣的地方民意仍兩極化,但距離大陸僅一水之隔,占有地理位置的優勢,也有很高的發展機會。
  澎湖縣立委林炳坤表示,發展觀光產業與賭場的相關硬體設施,包含交通、水電、醫療設施等基礎建設都已準備好,一旦開放後,只要再做些微調整就可上路,目前只等行政院把遊戲規則訂出來。澎湖會利用這段時間,結合當地免稅商店,發展大型購物中心,吸引更多觀光客來澎湖。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表示,離島博弈條款通過,日後管理、配套等措施還須冗長的立法過程;澎湖府會早有共識,初期規畫幾處數十公頃公有地開發案,將全力配合博弈財團推動開發。無盟金門縣立委陳福海表示,金門雖然起步較晚,但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結合當地的生態與文化資源,包含金廈特區、金廈大橋、和平特區等,未來發展條件非常好,不少企業財團都很看好金門,經建會也在進行中長期規畫案,他有信心能後來居上。
  受到全球景氣不佳,澳門、美國拉斯維加斯不少賭場關門大吉,林炳坤表示,澳門賭場就只是賭博,因此都是吸引賭客,「下了飛機就去賭,賭完就回機場搭飛機離開」,注定會失敗,反觀澎湖,擁有美麗的觀光景點,可以帶動更多客源。
  陳福海也說,金門的歷史文化很有「賣點」,博奕只是觀光產業的一環,相信可以振興金門的經濟發展。
  博弈條款闖關成功,剛從賭城澳門返台的市長胡志強表示支持,強調開放是一椿好事,但應採先離島後本島兩階段措施,政府也要有周全配套輔導加強競爭力,不是只給一張博弈執照。他說,國外博弈業者早就看中高鐵烏日站區,他贊成在中部地區設置博弈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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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刑法分出來 「人口販運法」通過 嚴打人蛇集團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人口販運法,不但對協助走私來台賣春等犯罪者予以重罰,更首創檢方查扣的不法犯罪所得,在判決定讞後將發送給被害人,創下立法首例。

我國過去幾年,從大陸或東南亞地區引進許多外籍勞工及配偶,除合法管道外,還有不法人蛇集團非法偷渡或販運,從中牟利,嚴重傷害人權、影響治安、損害我國國際形象,尤其美國的人權報告中,連續多年要求我國必須改善人口販運問題。

內政部催生的「人口販運法」,除規定美方及婦團都要求的應重懲人蛇集團,並對被人蛇集團販售來台的被害人予以一定的保護及免除其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被害人還有權申請在台長期居留、設籍等。

更特別的是,人口販運法明定執法查扣到人口販運者的不法犯罪所得,將來沒收後不是解繳國庫、而是要發送給被害人。這樣的立法體例一開,未來可能會有其他法案要求比照,將查扣的不法所得發給被害人。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將販賣人口的罪刑從刑法裡獨立出來,成為特別法。對於官員包庇犯罪行為者,法條明訂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違法的罰金上限,也從刑法的五十萬元大幅提高到五百萬至七百萬元不等。

此次通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共四十五條,內容包括人口販運定義、各主管機關分工權責、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措施、專案許可人口販運被害人停留、居留及申請永久居留、提供被害人工作許可和沒收加害人財產補償被害人等。

在加害人「從重求刑之刑事處罰規定」方面,如果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或其他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者,將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非法摘除他人器官意圖營利,將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假如被害者未成年,刑期增加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上限也增加至七百萬元。同法也規定,。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此案通過後,有助於向全世界揭示台灣是個高度民主、法治的國家,讓台灣保護人權的工作可以和其他先進國家接軌。

【2009-01-13/聯合報/A9版/社會】




人口販運法 三讀通過 迫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摘取他人器官最高處12年有期徒刑
【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防堵人蛇集團販運人口從中獲利。未來以人口販運方式,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以及摘取他人器官,最高可處12年有期徒刑,最高將併科新台幣700萬元罰金。同時新法規定,若公務員包庇他人違反人口販運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內政部長廖了以在提案說明表示,我國為東南亞地區婚姻移民及勞動人口的輸入國,近年來不法人蛇集團進行非法偷渡或販運,從中牟利。嚴重傷害人權、影響治安,更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形象。

新法通過後,賦予警察、移民管理人員、勞政、社政、醫事、戶政、教育、觀光業及移民機構人員通報責任,確立被害人安置、收容機制,給予被害人專案許可停(居)留權與工作權,同時考量被害人可能因販運觸犯其他刑罰或行政罰規定,草案明定得減輕或免除責任。

【2009-01-12/聯合晚報/A9版/焦點】


「人口販運防制法」草案
未來蛇頭被逮 最重判10年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本周四將通過我國首部「人口販運防制法」專法草案,未來若蛇頭販運人口被查獲或類似當年高捷包工剝削勞工的行為,都將祭出刑事重罰,最重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院表示,台灣自二○○六年因高捷剝削勞工案,被打入二之二級的特別觀察名單後,於二○○七年提升至二之一級,未來將朝第一級邁進。

內政部高層官員表示,人口販運防治法主要工作有預防、制裁與保護,也就是所謂的「三P」政策,預防方面將建立被害人安全作證機制、執法人員接受教育訓練及預防宣導等。

在制裁方面則指「查緝起訴」,對於人蛇集團進行非法偷渡或販運婦女從事性交易,無論以強姦、詐術、監控方式,最重刑度將處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類似高捷剝削勞工案,量刑將重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員表示,草案針對受害者保護安置設有專章,未來較大型的安置所設於北中南東,小型安置所則可委託民間安置。

【2008-11-02/聯合報/A8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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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函覆外交部:李慶安末放棄美籍
中國時報    A7/政治新聞           2009/01/11
【陳志賢/台北報導】
  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檢署十日上午收到了外交部公文。據了解,依據美國國務院函覆外交部的資料,美方認為李慶安並沒有放棄美國籍,仍具美國公民身分,相關事證對她不利。
  檢方已經多次傳喚李慶安說明,但她迄今從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已喪失美國籍。台北地檢署將在十三日上午,再度傳喚李慶安調查。
  據了解,檢方是在昨日上午十時許,收到外交部的公文。美國國務院的函覆內容,顯示李慶安仍然有美國公民身分,而且沒有完成放棄美國國籍的動作。該件公文屬於「密件」,外交部除了公文正本給北檢外,副本也給法務部參考。
  此外,檢方發現,李慶安在八十四年四月十一日的台北市議會大會,曾經質詢陳師孟的雙重國籍案,陳師孟事後曾到國外宣誓放棄美國國籍,返國後才繼續擔任公職;因此李慶安不可能不知道放棄美國籍的程序。檢方認為,李慶安指稱公職宣誓就職即自動喪失美國籍的說法,應只是卸責託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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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原等名建築師 陸准「註冊」
 
【聯合報╱特派記者藍孝威/北京報導】 2009.01.08 04:01 am
 
 
包括李祖原等卅七位台灣知名資深建築師,日前通過大陸建築師評估認定,取得大陸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未來符合相關條件後,可在大陸申請註冊、執業。

中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司長王素卿,昨天在國台辦記者會上指出,這次台灣建築師取得大陸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是大陸針對台灣知名資深建築師的一次特殊安排。

王素卿表示,這卅七位台灣建築師,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後,可以在大陸申請註冊執業。條件包括:一、本人申請;二、需要受聘於大陸的一家建築工程勘察、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或規劃編制單位(中資、外資均可);三、近三年內在大陸有一年以上的大陸建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經歷。台灣建築師註冊後,就可以在大陸開展建築業務。

王素卿表示,大陸非常歡迎有能力、有水準、有意願的台灣建築師到大陸工作,但截至目前為止,台灣普通開業建築師如何取得大陸註冊建築師資格,具體辦法仍付之闕如。

王素卿說,目前兩岸的建築師資格考試制度、註冊執業制度等需要做進一步的交流、溝通,以評價兩岸建築師管理制度的異同。為此,中共相關部門近期將組團到台灣,與有關方面深入交流,了解台灣建築師有關管理制度,為下一步合作做準備。

【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取得大陸一級建築師資格的台灣建築師,初步名單是由台灣建築師公會提供;他們依據營建署歷年「傑出建築師」的名單做增補,因此入選的都是台灣頗負盛名的建築師,包括李祖原、姚仁喜、李重耀、潘冀、龔書章等。

他們獲提名後,到廈門參加兩天的研習,最後再參加一個象徵性的考試。「赴考」的一位建築師透露,考生不僅獲准翻講義,大家交頭接耳討論答案時,監考人員也睜隻眼閉隻眼,結果顯然是「All Pass」。

公會原本提出四十個名額,卻有三人放棄,黃聲遠就是其中一位。黃聲遠以他在宜蘭的經驗,認為外地建築師若要做好建築,還是必須與當地建築師合作,有無在地資格並不重要。不過大部份建築師還是相當重視,八十多歲的建築師李重耀,便是抱著氧氣筒參加研習、考試。

過去台灣建築師在大陸做建築,因為沒有執照,必須與當地單位如設計院合作,業務範圍也只能做到建築諮詢、提出建築概念等初步工作。去年大陸首次對台灣開放大陸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但因兩岸建築環境差異甚大,很少人能通過考試。

取得執照,多數建築師對「開業」仍心存觀望。已在上海設公司的潘冀表示,大陸規定,開設事務所必須擁有三名一級建築師;即便是順利開業,目前也不可能讓你「從頭做到尾」。香港數年前便有多位建築師依同樣方式取得資格,迄今仍無人開業。

十多年前已「登陸」的李祖原說,就算開了事務所,也必須掛在工程單位下才能接案子,不像台灣可以獨立作業。但他說,有執照可以做更深入的建築環節、進一步掌握建築品質。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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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新法》規定嚴 罰則高
 
【聯合報╱記者潘欣中/桃園報導】 2009.01.08 03:43 am   
 
桃園縣政府行政大樓前以醒目的無菸場所宣導海報和電腦液晶跑馬燈字幕,提醒菸害防制新法即將上路。
記者潘欣中/攝影
菸害防制新法本月11日就要上路,禁菸限制趨嚴,罰責也提高。桃園縣衛生局最近接獲不少電話,詢問如果發現有人在禁菸場所吸菸要如何檢舉?衛生局說,可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或就近通知衛生局、所,最好能提供違規者基本資料。

縣衛生局保健科長吳希文說,在禁菸場所吸菸者,若被檢舉將處罰款2千至1萬元,可撥打免付費專線電話或當地衛生局、所,檢舉時提供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若不認識對方,可提供照片、影片、車號證明,或說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到當地衛生局。

她說,衛生局會依事證告發或實地稽查輔導,看到應禁菸場所卻未張貼禁菸標誌的店家,檢舉方式相同,但桃園縣目前尚無檢舉獎金;在禁菸場所抽菸是短時間發生的違規行為,就像闖紅燈、亂丟垃圾,難以即時掌握,建議先主動請場所管理人前往勸阻,如不聽勸阻,可以照相、錄影方式記錄,向衛生局舉發。

新法規定許多場所禁菸,讓「抽菸族」頭痛的是「沒辦法全部記住,怎麼辦?」衛生局長吳成方說,不用太擔心,禁菸場所入口處要張貼標示,只要有標示就是禁菸場所,原則上,私人住家、馬路、騎樓等沒有禁菸標示的場所,沒有禁菸限制;再次提醒的是,公告的禁菸場所未張貼禁菸標誌,可處1至5萬元罰款。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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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羊睪丸給郝龍斌 男子二審無罪定讞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09.01.08 03:06 am
 
 
男子莊訓貴因不滿台北市長郝龍斌稱中選會為黑機關,寄送2顆羊睪丸給郝龍斌,一審時莊訓貴被判刑4個月,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他無罪,全案定讞。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莊訓貴民國96年11月29日,以貨運包裹方式寄送「抗議郝龍斌誣指中選會是黑機關」信件給郝龍斌,內含兩顆羊睪丸,信中表示對郝龍斌堅持公投與選舉兩階段領投票不滿,希望「郝龍斌麥擱亂」等話,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依違反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莊訓貴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被告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莊訓貴忽略民主政治本即應尊重及包容各種不同政治意見,縱使不同意他人意見,也應循正當途徑反映意見,且應採不造成他人困擾並兼顧他人感受的方式,被告僅因政治理念與郝龍斌不同,為抗議而做出不當舉措,「甚為不宜」且造成郝龍斌的困擾。

但高院認為,被告並無加害郝龍斌及其家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的構成要件不符,且檢察官所舉證部分並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莊訓貴無罪。由於恐嚇危害安全罪屬輕罪,因此全案二審定讞。

【2009/01/0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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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利貸款亞歷山大 玫瑰唱片負責人遭判5月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09.01.08 03:06 am
 
 
玫瑰唱片負責人白錦松,民國96年間趁亞歷山大集團負責人唐雅君急需資金,以年利率145% 以上利率貸款給唐雅君。台北地院日前一審依重利罪判處白錦松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白錦松是玫瑰唱片與大眾唱片的負責人,自民國96年 1月起,因為知道唐雅君與妹妹唐心如所經營的亞歷山大企業集團財務吃緊急需資金周轉,在同年1月到11月間,以新台幣2000萬元為最高額度,分4次借款給唐雅君,並約定每1期(15天)的利息為127萬元,其中100萬元名為「手續費」,但實際上仍為利息,換算成年利率約為145.58%到224.99%。全案經台北地檢署自動偵查並偵結起訴。

台北地院判決書中指出,白錦松收取重利的行為並不可取,且犯後否認犯行沒有任何具體悔過表現可供審酌。但是白錦松並沒有以脅迫等不法方式強行收取本息,亞歷山大結束營業後,還書立「債務清償協議書」,減少亞歷山大的債務金額,犯罪手段、情節尚輕,判處白錦松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2009/01/08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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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溫紳未登報向連戰道歉 法院代勞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1.08 03:06 am
 
 
溫紳在著作中影射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到瑞士盧加諾洗錢,並與媒體人周玉蔻一起在電視節目上評論,經連戰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溫、周兩人須登報道歉;但溫、周兩人始終未刊登,連戰聲請「代為履行」,昨天獲法院裁准。

依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法院將代替溫紳、周玉蔻兩人向聯合報等六家報紙委刊道歉聲明兩天,費用各四百五十一萬五千元;一天由溫紳自付全額,另一天由溫、周兩人共同負擔。合計溫紳須支付六百七十七萬兩千五百元,周玉蔻須支付兩百廿五萬七千五百元。

九十三年四月,溫紳(本名陳崇崧)著作「誰背叛了國家‧尹案‧拉法葉‧軍火佣金」中談到「連戰的神秘之旅」,影射連戰三度到瑞士盧加諾洗錢;同年六月,周玉蔻在其主持的電視節目「台灣高峰會」邀請溫紳擔任來賓,兩人又在節目上談到這段洗錢內容。

連戰提告,一到三審都判決周、溫敗訴,電視節目部分,兩人應連帶在六家報紙刊登道歉聲明,溫紳另須就著作的部分再刊登一次。

去年五月,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連戰不滿周、溫兩人一直未刊登道歉聲明,便委由律師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但周、溫還是不理會。連戰於是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命兩人預納執行費用,請第三人代為履行登報道歉聲明,獲法院裁定准許。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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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某大姊 告她遺棄…訴離駁回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陳永順/連線報導】 2009.01.08 03:05 am
 
 
嘉義某國立大學黃姓副教授,4年前與大他8歲的郭姓女子結婚,郭女後來因貪汙罪被判刑逃到大陸,黃姓男子以妻子重婚及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台南地方法院昨天以黃姓男子無法證明妻子利用通緝逃避夫妻同居義務及郭女重婚,駁回請求。郭女表示,丈夫是嫌她老才訴請離婚,並指丈夫是騙婚詐財。

曾在國中任教及擔任過立委助理的郭女,因在黃姓男子任教大學讀研究所,認識黃姓男子,當時郭女已離婚,黃姓男子還未離婚。但黃姓男子展開追求,並在94年初與當時58歲的郭女結婚。

黃姓男子婚後借調外交部農技團到中東巴林工作,前年底返國,他去年間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黃姓男子說,在中東工作期間,妻子曾前往同住,但96年3月由中東去大陸後便未聯絡,且拒接電話。他指妻子惡意遺棄,且在大陸重婚,訴請離婚。

人在大陸的郭姓女子以書面反駁說,在丈夫出國工作前,她還清丈夫的債務及丈夫的女兒欠繳的保險費共六十多萬元,她指丈夫年紀小她8歲,卻要與她結婚,是在利用她還債。

郭姓女子表示,婚前她未隱瞞年齡,丈夫婚前也表示不在乎年紀,婚後卻嫌棄她老。

法官審理認為,黃姓男子無法舉證妻子在大陸另與賴姓男子結婚,又郭女曾多次到中東與丈夫同住,顯示並無拒絕同居的意思,且郭女雖遭通緝逃避大陸,但非惡意遺棄,駁回離婚請求。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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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好委託書 1戶1人代領券省時間
 
【聯合報╱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2009.01.08 03:11 am
 
 
內政部提醒,民眾領消費券時,請先確認領券地點,因為很多不是設在過去的投票所地點。為節省時間,先填好委託書,一家派一人去領,或託鄰居領。領券通知單可當委託書使用,在上面簽名蓋章即可,但要把身分證或戶口名薄交給受託人。

【記者楊芷茜/台北報導】台北市民政局昨起舉辦消費券發放所工作人員講習,公告各區戶政事務所本月18日仍辦理換領新式身分證,民眾可於當天辦理新證後前往領取消費券;另呼籲1戶最好由1人統籌代領,以便縮短排隊時間。

民政局表示,在北市設有戶籍的國民約261萬人、95萬戶,且每人要領取消費券500元6張、200元3張,預料當天全市1368個發放所應會大排長龍。為加速處理程序,北市將於發放所設置兩名服務員擔任宣導領券、溝通協調等工作,為民眾解答疑惑。

大安區公所民政課長鄒越猛在講習中表示,民眾若於本月15日前尚未收到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及委託代領書,可直接向區公所詢問。已成年者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到指定發放所領取消費券,或填具委託書由他人到戶籍地代領;78年1月19日後出生者屬未成年,若無身分證可由法定代理人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前往領取。民政局提醒,若民眾冒領消費券經當場發現,將由警衛人員聯絡各警察分局處理;若民眾領券時發現已被冒領,現場將不予發放,待完成查證再辦理。

大安區公所主任秘書于保雲指出,為便利尚未換領新身分證的民眾領取消費券,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北市12區戶政事務所均加班辦公,民眾可於換領身分證後,前往發放所領消費券。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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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強行破門捉姦 遭判刑一個月
2009-01-08 中國時報 【吳政峰/基隆報導】
     王姓婦女懷疑老公外遇,偕鴻海、大愛徵信社等四名員工赴貢寮某旅社,並在強行撞破房門,錄影蒐證在床上一絲不掛的老公與何姓年輕女子正在通姦。基隆地方法院七日依侵入住宅罪名,判決王婦與徵信社員工一個月至一個月十五天不等有期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表示,四十一歲王姓女子懷疑楊姓老公在外頭拈花惹草,委託鴻海徵信社協助搜證。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晚間十時許,徵信社人員跟監發現,楊某駕車搭載何姓女子投宿貢寮鄉大東旅社。

     鴻海徵信社總經理陳江峰(四十三歲)偕同王婦至福隆派出所報案後,率領經理查淑娟(四十一歲)、員工張舜賢(卅四歲)、張代舜(卅六歲)及大愛徵信社員工白錦龍(四十歲)赴旅社抓姦。

     十八日凌晨零時,王婦與五名徵信社人員趕赴旅社,並在櫃台旁等候與派出所警員碰面,眾人再偕吳姓旅館負責人,上樓至楊姓老公投宿房間查看。

     王婦先行上樓查看,聽到房內政傳來魚水之歡的嘿咻聲響,氣極敗壞下擔心警察珊珊來遲,房裡兩人恐怕早已完事,難以查獲老公通姦事證,等不及警員到來就先行呼叫徵信員上樓,提早破門而入。

     徵信員踢開房門時,躺在床上一絲不掛的楊某驚訝起身,衝向前阻止徵信員持攝影機蒐證錄影,何女則趕緊持棉被裹身,一臉驚恐,不知如何是好?楊某、何女與多位徵信員發生扭打,而王婦也加入戰局,拉扯何女頭髮,辱罵何女是狐狸精,直到時警方趕到現場,這才拉開爭執不休的雙方。

     法院表示,除了總經理陳江峰在旅社門口看守之外,查淑娟等四名徵信社人員與王婦未等待警員持法院搜索票到場,提早破門雖確「抓姦在床」,卻也觸犯刑法侵入住宅罪。王婦、查淑娟、張舜賢、白錦龍判決有期徒刑一個月,張代舜有期徒刑一個月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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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趴修法 兩個月內有譜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9.01.07 03:05 pm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上午表示,十八趴優惠存款是歷史的沈重包袱,這是政府對退休公務員的承諾,若要修改必須修法法制化,銓敘部已在推動修法,最快一、二月會有結果。

張哲琛表示,對外界質疑十八趴優惠存款一年孳息近800億元,可以讓政府再發放一次消費券,他坦承因政府財源利率降低,造成財政負擔增加。十八趴優惠存款是以前政府既定的政策、對退休公務人員的承諾,這是在資金調度時必須優先考慮的。他說,修改十八趴一定要法制化,讓有關退休人員支 領各種所得合法化,制訂配套措施。

【2009/01/0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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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拍成絕響 8日起 司法事務官全面接手

法官法拍成絕響,一月起將改由司法事務官接手,圖為法官鄭麗燕主持台北地院2008年最後一場拍賣。(記者劉志原攝)

2009.01.03〔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官法拍成歷史!司法院為讓法官完全投入審判工作,本月8日起,法拍、查封、點交工作,將全改由「司法事務官」接手;過去法官帶霹靂小組員警、清潔大隊掃除強占法拍屋海蟑螂的畫面將不復見。

司法院表示,將來民事執行處法官將退居第二線,負責處理當事人的抗告、假處分及假扣押。此外,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示催告及債務清理等非審判核心事項,也將自8日起交給司法事務官負責,司法事務官從去年底已跟著實習,8日正式接手。

8月起 接手假扣押

今年8月起,原本由法官負責的假扣押、假處分,也會陸續移轉由司法事務官處理,司法院也規劃將原本由法官負責的法院調解程序及鄉鎮市調解,陸續由司法事務官接手,其中鄉鎮市調解案件,將由法務部修改相關法令後上路,法務部正著手相關事項中,至於目前沒有司法事務官的金門、馬祖地院,民執案件仍暫由法官處理。

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指出,去年及前年,司法院共招考了210名司法事務官分發至各法院,今年也會有150名新的司法事務官,其中有30名是財經專長。

處理民事執行 事務官恐面對硬仗

自由2009.01.03 記者劉志原/特稿

法官有司法公權力,處理民事執行案件時,可在第一時間採取必要措施因應,如台北地院法官鄭麗燕遇海蟑螂占據法拍屋,即下令調動霹靂小組警方處置,若遇賴帳不還債,還可立即將當事人管收送進牢;民事執行案件由不具司法公權力的司法事務官處理,他們能否因應這些挑戰,值得關注。

法院民事執行處負責民事判決後的執行,某人打求償官司勝訴,當被告沒錢賠,原告就可以請求民事執行處查封、拍賣被告房屋、車子或金飾等財物,或在判決確定前,先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暫凍住被告資產,避免脫產。

由於民事執行案件都與錢有關,也是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之一,法官一閃神,就可能出錯。過去即有詐騙集團,利用假本票及假證件,成功騙過法官,由法院將倒楣民眾的房子拍賣,歹徒輕鬆盜得數百萬。

由此可見民事執行處的工作有極高風險,連受過長期訓練的法官都會出錯。雖然司法院認為,誰都可能出事,只要小心即可。但司法事務官投入民執,仍將是一場硬仗。

對於外界質疑司法事務官是否能勝任複雜的民事執行案件,吳景源表示,司法事務官與法官考試內容差不多,初期新手上路,會多花些時間,假以時日一定能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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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法律追訴權? 逾追訴期半年 檢不起訴

自由2009.01.0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真有保留法律追訴權?

廖姓騎士被小客車從後追撞,倒地受傷,廖某在警方到場後,表明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與對方談和解;不料,等廖某發現對方沒和解誠意,想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時,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間,檢方只能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廖姓騎士是在去年2月間騎機車經基隆中正路時,被後方1輛小客車撞倒,手腳多處骨折、有輕微腦震盪,機車也受損嚴重無法再騎;警方到場處理事故時,曾詢問廖某是否提出告訴。

不料,廖某卻氣定神閒說他要保留法律追訴權,等他與對方談出讓他滿意的賠償金額後,再決定要不要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

後因肇事者認為廖某提出的10餘萬元賠償金太高,拒絕理賠;廖某9 月底到派出所告肇事者過失傷害罪,警方將案件函送地檢署後,因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承辦檢察官一算,早已逾告訴期。

檢方指出,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廖某2月間被撞時,即知道肇事者是誰,告訴期間的計算就從2月起算6個月,亦即告訴期間只到8月,廖某直到9月底才提出告訴,已超過告訴期間,依法檢方只能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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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證明被告酒後開車─ 車停路中駕駛醉…不罰

〔記者鮑建信、蘇福男/高雄報導〕王姓車主把車停在街道中央睡著,警方發現駕駛座旁嘔吐物,酒測值超過標準,王並一度坦承酒駕,但雄院認為無法證明他酒「後」駕車,裁定不罰,並因案情極為罕見,法界看法兩極。

高雄區監理所指出,去年6月15日深夜,高雄縣湖內分局勤務中心接獲通報,指有輛自小客車停在湖內鄉民生街馬路中間,湖街派出所長羅榮忠率員抵達現場,發現他酒駕,駕駛座旁還有嘔吐物,開單告發。王則否認酒駕,指當時將車停妥後,始在車上喝酒,否認酒後駕車。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證人羅員等人指出,當晚曾詢問王為何喝酒在車內睡覺,並未注意車子有無熄火,隨後叫醒他,他有拿鑰匙要啟動車子,但被員警勸阻。羅員等又問他在哪裡喝酒,王稱跟朋友喝的,開到該地不勝酒力才停下,於是帶他回所內,請同仁製作筆錄時,王才說他在民生街跟朋友喝的。

院方認為,當時該車輛熄火,羅等員警又無法舉證王有酒「後」駕車行為,及王酒醉說詞是否真實等,尚非無疑。又查,依據經驗法則,駕駛人未將車緊靠路邊停放,理由甚多,或停車技術不佳,或該處原有其他車輛停放而併排停放等,不能就此判定王酒「後」開車。

湖街派出所長羅榮忠表示,王車當時就停在路中央,其他車輛根本就過不去,車內都是嘔吐穢物,王被喚醒後坦言,「喝了竹葉青酒,因不勝酒力而醉倒車內」,酒測值並超過標準,對於王為何翻供及法官的判決,警方不便表示意見。

法界人士則指出,院方採取「罪證有疑,利於被告」證據法則,固然有其依據,但王把車停在道路中央喝酒的供詞,顯然有違一般常理,加上其自承酒駕及酒測值超過標準,不勝酒力而停駛的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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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 飼主民事刑事雙輸

家犬飼主應隨時為愛犬繫頸鍊、防止狗兒意外傷人。圖為模擬畫面,與本案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黃某被吳某飼養的家犬咬傷,吳某指是黃某拿安全帽要打狗才會被咬,法官則認為應是黃的防衛行為,儘管吳某欲包紅包給黃壓驚被拒,台南高分院仍判吳應賠醫療、看護與精神慰撫金等6萬9000多元給黃確定,不得上訴。

刑事部分,吳某也被一審法官以涉「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5天確定。

黃某指控,吳某在嘉義市西區的一處工廠飼養1隻土狗,96年7月30日晚間,吳某未把狗繫上頸鍊、戴口籠等適當防護措施,任由狗在工廠附近自由活動。

當晚8時許,黃某徒步行經該地,被這隻土狗襲擊,黃某說,他的身體軀幹有磨損與擦傷,大、小腿與腳踝也有磨損、擦傷及狗咬傷等傷害,他除了須支付醫藥費、增加生活支出、減少勞動損失外,精神驚嚇與肉體痛苦難以形容,因此向吳某求償相關費用。

吳某辯稱,是黃某拿安全帽要打他的狗,才會被狗咬,事後,他要包紅包給黃某,被黃某拒絕,一審法官未審酌他包紅包給黃某壓驚的誠意,判他要賠15萬元精神慰撫金,實在過高。

南高院合議庭審理時,李姓證人證稱:「只看到黃某拿安全帽打狗,沒看到狗咬黃某。」法官根據刑事案卷,認定黃某確被狗咬傷,李某看到黃某拿安全帽打狗,應是黃某被狗咬後潛意識下的防衛動作,且吳某也未舉證是黃某先打狗才被咬傷,不能以證人目擊片段經過,即推認是黃某先打狗才被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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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勞健保費 北市不還了?

審預算 大刪第二預備金

歷經跨年挑燈夜戰,台北市議會審查台北市政府2009年預算今早最後攻防,被民進黨籍議員抨擊是史上新高的台北市長郝龍斌的第二預備金原編列10億元,最後僅被刪成8.7億元;而另一受矚目的是,市府原編列230億元作為償還欠繳的勞健保費,後來市府援用立院將修改勞健保法相關規定,而自行刪減178億元,等於市府不打算還錢了,此獲佔多數的國民黨籍議員支持而表決通過。

李漢卿特別費遭凍結

不過,還有一項史無前例的表決通過案,就是民進黨成功凍結了士林警分局長李漢卿的特別費一個半月,象徵性懲罰其在陳雲林來台期間引爆的上揚唱片事件時處理態度;台北市警分局長特別費年度預算為16萬8000元,李漢卿被凍結一個半月,則約為3萬1000多元。

連日來外界關切的馬英九市長任內拒絕上繳中央的勞健保費用,之前市議會財建委員會做成附帶決議,要求追究馬英九失職責任,並拒絕用市庫還利息費,因此市府將原編列230億元預算刪除178億元,只編列52億元。

【2009/01/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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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檢體出錯 嫌犯仍判刑

林姓男子6年前,被控以乙醚迷昏前女友性侵害、強拍裸照,女方採集檢體控告林妨害性自主,警方卻移送與本案無關的檢體證據,林還是一路被起訴、判刑,直到6年後案件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才被法官楊炳禎發現重大疏漏,無法結案。

法官楊炳禎今年6月23日發函當初受理報案的台北市警信義分局,追查這起陳年舊案的證物移送過程,信義分局查出,原來前、後任偵查佐林殷安(調中山分局偵查隊)、江阿杉將檢體搞丟了,於是拿了其他性侵害件的檢體採樣鑑驗書搪塞檢察官。

送錯誤檢體搪塞 2警送辦

信義分局調查後,斷尾求生,今年9月間將林、江兩員警依刑法湮滅證據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周治正即將開庭追究責任。

犯下性侵害案的林姓男子,從事科技業,擁有高學歷,91年7月和女友協議分手,林之後反悔,同年11月30日邀約前女友觀看資訊展,將女方約到賓館談判,涉嫌以預藏的乙醚倒在手帕上,摀住女友口鼻將她迷昏,性侵害得逞,還以數位相機拍攝下裸照,將裸照寄給女友,恐嚇要將裸照四處散布,不斷逼她見面。

被害人被性侵後,91年12月3日去報案,被帶去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驗傷,女警協助她採集下體的檢體,將證物交由刑警林殷安偵辦,不過,林一個多月後調職,移交性侵害案件給後手的江阿杉接辦,案子雖然函送台北地檢署,但兩員警都沒有附上正確的檢體證物。

發回高院更審 才發現疏漏

儘管如此,全案仍經台北地檢署92年7月16日起訴,台北地院93年2月16日判決林姓男子8 年有期徒刑,林上訴,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林再向最高法院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直到案子到了楊炳禎法官手上,才查知這項疏漏。

關於警方自清過程,林殷安寫報告說,有去搜索被告家,曾將證物放在分局的大冰箱中,後來調職以後的事,他不清楚;江阿杉說,不熟悉如何辦性侵害案,認為東西弄丟可能與前手有關,警方高層認為他們在互推責任,除各記1大過處分,並將他們函送法辦。

【2009/01/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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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佛男子畸戀 虐妻報復判離

台南縣江姓男子以講授佛,勸人向善經為業,卻與女信徒關係曖昧,遭妻發現後,他經常虐待妻子,還被指控性虐待,妻子以不堪同居虐待訴請離婚,台南地院法官判准離婚。

江姓男子的妻子指稱,她與丈夫結婚21年,但丈夫近年來與女信徒的關係曖昧,紛爭不斷。她說,兩年前有女信徒上門要求她成全她的丈夫與對方交往,她才知丈夫與女信徒交往,孰料丈夫惱羞成怒,開始對她施暴。

江妻表示,丈夫經常毆打及辱罵、跟蹤她,並限制她的行動自由,甚至性虐待,及咬傷她的乳頭,她曾聲請保護令及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因調解才撤回。但丈夫在她撤回告訴及保護令聲請後,卻又以各種方式虐待,包括以調味料、衛生紙強灌入她的嘴裡。不過,江姓男子否認妻子的指控。

但因有光碟片證明江姓男子以調味料、衛生紙灌食妻子,法官以江姓男子的行為,已經逾越夫妻所能忍受的程度判准離婚。

【2009/0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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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靠邊行走釀禍 判拘役

嘉義縣梁姓婦人晚間步行經過竹崎鄉松竹橋時,沒有靠邊行走,走在距離橋邊水泥牆約1.8公尺道路上,黃姓男子酒後騎車擦撞她後倒地重傷死亡,嘉義地方法院認為梁姓婦人占用過多車道,導致車禍傷亡,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她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2009/0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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