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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拍成絕響 8日起 司法事務官全面接手

法官法拍成絕響,一月起將改由司法事務官接手,圖為法官鄭麗燕主持台北地院2008年最後一場拍賣。(記者劉志原攝)

2009.01.03〔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官法拍成歷史!司法院為讓法官完全投入審判工作,本月8日起,法拍、查封、點交工作,將全改由「司法事務官」接手;過去法官帶霹靂小組員警、清潔大隊掃除強占法拍屋海蟑螂的畫面將不復見。

司法院表示,將來民事執行處法官將退居第二線,負責處理當事人的抗告、假處分及假扣押。此外,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示催告及債務清理等非審判核心事項,也將自8日起交給司法事務官負責,司法事務官從去年底已跟著實習,8日正式接手。

8月起 接手假扣押

今年8月起,原本由法官負責的假扣押、假處分,也會陸續移轉由司法事務官處理,司法院也規劃將原本由法官負責的法院調解程序及鄉鎮市調解,陸續由司法事務官接手,其中鄉鎮市調解案件,將由法務部修改相關法令後上路,法務部正著手相關事項中,至於目前沒有司法事務官的金門、馬祖地院,民執案件仍暫由法官處理。

司法院民事廳長吳景源指出,去年及前年,司法院共招考了210名司法事務官分發至各法院,今年也會有150名新的司法事務官,其中有30名是財經專長。

處理民事執行 事務官恐面對硬仗

自由2009.01.03 記者劉志原/特稿

法官有司法公權力,處理民事執行案件時,可在第一時間採取必要措施因應,如台北地院法官鄭麗燕遇海蟑螂占據法拍屋,即下令調動霹靂小組警方處置,若遇賴帳不還債,還可立即將當事人管收送進牢;民事執行案件由不具司法公權力的司法事務官處理,他們能否因應這些挑戰,值得關注。

法院民事執行處負責民事判決後的執行,某人打求償官司勝訴,當被告沒錢賠,原告就可以請求民事執行處查封、拍賣被告房屋、車子或金飾等財物,或在判決確定前,先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暫凍住被告資產,避免脫產。

由於民事執行案件都與錢有關,也是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之一,法官一閃神,就可能出錯。過去即有詐騙集團,利用假本票及假證件,成功騙過法官,由法院將倒楣民眾的房子拍賣,歹徒輕鬆盜得數百萬。

由此可見民事執行處的工作有極高風險,連受過長期訓練的法官都會出錯。雖然司法院認為,誰都可能出事,只要小心即可。但司法事務官投入民執,仍將是一場硬仗。

對於外界質疑司法事務官是否能勝任複雜的民事執行案件,吳景源表示,司法事務官與法官考試內容差不多,初期新手上路,會多花些時間,假以時日一定能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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