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求償 新訓中心判賠21萬

食物中毒常見,中毒民眾的就醫費用,健保局認為不應再由全民埋單,決定向「禍首」求償健保醫療費;三年前,發生新兵中毒的陸戰隊龍泉新兵訓練中心,法院昨判決應賠健保局廿一萬餘元的醫療費。

健保局高屏分局表示,健保相關規定,明訂「同一公安事故由保險提供的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於一個月內達五萬元以上者,得代位求償」。「我們只是依法行事」。

健保局副總經理李丞華昨天表示,九十五年健保開始擴大實施代位求償,除原有交通事故外,新增食物中毒、公共安全事故等。目前車禍事故賠償金占所有賠償金額九成五,由於國內車輛都投保第三責任險,健保局和保險公司由電腦比對案件並拆帳,去年因此求償十八億至十九億元。

李丞華說,食物中毒因醫療金額不大,只占代位求償金額百分之五,健保各分局會注意哪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主動跟提供膳食的廠商連繫,部分金額不大的案件兩造和解,由廠商賠償醫療金額。

龍泉新訓中心指揮官梁明德表示,還未接到法院判決書,不知道判決內容,無法回應,但不排除上訴。

龍泉新訓中心一百九十一名新兵,九十五年七月十七日陸續出現腹瀉等症狀,健保局根據相關單位報告,指前晚蒜炒小白菜檢驗出仙人掌桿菌,事後不但在廚房砧板檢驗出仙人掌桿菌,還有野鳥出沒,認為責任在新訓中心,向法院訴請求償。

法官認為,新訓中心雖規定,每日由專人及主官(管)實施衛生檢查並紀錄備查,卻流於形式填寫檢查表,未確實保持廚房與餐廳清潔,導致仙人掌桿菌汙染食物,造成士兵腹瀉,有衛生單位勘驗紀錄,而判決新訓中心敗訴。

李丞華指出,若膳食廠商不同意和解,或賠償金額較高的案件,才會上法院訴訟,但由於各地衛生局鑑定報告常出現中毒原因「疑似」字眼,健保局常會敗訴,也不是每告必贏。

【2009/04/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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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微軟壟斷 法消費者可要求解除安裝

不容微軟公司(Micro Soft Corp )壟斷,法國的電腦市場又有革命性的作法。消費者在買新的電腦時,可以要求移除微軟的軟體操作系統並且退費。

法國越來越多的大超市以及電腦專賣店已經開始貼出標誌,通知顧客解除安裝微軟操作系統和償還微軟軟體費用的可能性。

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電腦時可以要求解除Windows的軟體安裝並可以安裝其他自己想要的操作系統。退款數額差別依製造商而異,Windows XP家庭版是10到40歐元,Vista則為50至100歐元。

為打擊買電腦時必須連微軟軟體一起買的壟斷行為,法國競爭、消費暨不當商業行為管制總署(DGCCRF)發揮積極的作用,促使製造商和消費者找到一個解決辦法,讓消費者不會被迫使用Windows軟體。

5家製造商同意償還Windows的費用,即宏碁、貝爾(Packard-Bell)、華碩、東芝(Toshiba)和富士通西門子(Fujitsu-Siemens),不過,消費者在購買電腦後,必須將自己的電腦送回到製造商的公司解除安裝。

但惠普(HP)、戴爾(Dell)、聯想(Lenovo)、蘋果(Apple)和索尼(Sony)等廠商仍強烈反對。

每個製造商可以有不同的意見,是因為法律允許矛盾的解釋。也就是,出售有Windows配備的個人電腦沒有提供退款不構成犯罪,但如果客戶要求解除和償還,法律賦予其權利。

法語國家自由軟體使用者協會(AFUL)則認為應該是可選項,也就是微軟操作系統可以預裝在新的機器,但不能啟動,如果客戶希望使用預設的微軟系統,他可以買序號使其啟動。

如此一來,消費者無需耗費時間和精力在解除安裝上,他的電腦硬碟也可以安裝任何他所想要的系統。

AFUL呼籲所有用戶使用這個償還權利,「雖然不盡理想,但我們希望造成的滋擾將強大到足以推動製造商接受選購的解決辦法」。

【2009/04/2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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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還卡債 癌末男求助法扶

〔記者廖淑玲╱虎尾報導〕「雖然我沒有錢,但我仍希望能還清我的債務,不要把債務帶到下輩子…」罹患鼻咽癌的陳姓男子,雖然已經癌末,甚至插著鼻管,還是到法律扶助中心雲林分會請求協助,堅持還錢,讓工作人員大受感動。

夫妻倆卡債逾200萬

原本有中低收入戶證明的陳姓男子,因為家裡開銷很大,以現金卡週轉,未料事後竟發現罹患鼻咽癌,不僅原本借支的現金還不出來,而太太為了照顧他,又無法正常工作,連太太都變成卡債族,如今夫婦倆積欠的卡債超過200萬元。

不想身後由家人承擔

陳姓男子表示,其實他一直想還清債務,後來發現罹癌後,尤其如今已是癌末,連求生意志都大受打擊,原本一切都想要放棄,但仔細想想,錢是自己借的,就應該自己負責,不能在身後才讓家人去承擔,更不希望把債務帶到下一輩子,所以向法扶雲林分院求助。

法扶籲卡債族可求援

法律扶助基金會雲林分會會長林金陽強調,陳姓男子堅持還錢的心值得敬佩,其實他家中還有一點財產,但依目前景氣,實在不容易處理,因此,他們也希望法院可以處分他的財產,了他最後一樁心願。

但 是面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以來,民眾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協商成功的人數仍相當少,林金陽重申,由於法律還是需要顧及債權人及實際債權發生的原因, 避免遭有心人士不當利用、或脫產,在審核機制上比較嚴格,因此連全國協商成功的比例都只有1.1%,不過,法扶還是呼籲有還債困難的民眾,可以儘速向該會 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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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風波 縣府助消費者提集體訴訟

「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被批評沒有動物等馬戲表演,演出與廣告內容不符。(記者游明金攝)

〔記 者游明金/宜蘭報導〕「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在宜蘭演出發生消費爭議,共有千餘人申訴,金額逾300萬元,消基會以人力、物力有限為由,拒絕代提團體訴 訟;縣府決定協助消費者提集體訴訟,爭取權益,參加訴訟要檢具購票證明及繳交裁判費,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對此,馬戲演出單位拉斯維加斯國際育樂公司 發言人葉明仁不予評論。

千餘人申訴要求退費

「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1月26日演出,主辦單位拉斯維加斯公司對外兜售票券,宣稱有馬戲表演,且將縣府列名指導單位;演出後,因表演內容與廣告內容嚴重不符,引起消費者強烈抗議,風波不斷。

縣府否認是指導單位,抨擊業者冒名,經查博覽會未申請核准即擅自演出,認定是蓄意欺瞞消費者,將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並函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公平會裁定業者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罰款50萬元,縣府到2月20日才准其演出3天到22日結束。

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

縣府也受理消費者申訴,共有千餘人登記要求退票金額約300萬元。縣府依消保法函請消保團體中華民國消基會代為提出「團體訴訟」,消費者可免繳裁判費及聘請律師費用;消基會卻函覆縣府表示,限於人力、物力有限,有所困難。

縣府為免消費者權益受影響,決定協助提起集體訴訟,由消費爭議調解委員周慧貞律師擔任義務律師,副縣長林義剛、宜縣消保官王雅琳及行政院消保會組長吳政學等人昨天共同主持記者會;吳政學說,由縣市政府協助消費者提出集體訴訟,在全國是第一例。

與消保團體「團體訴訟」不同的是,集體訴訟屬民事訴訟案件,消費者須負擔裁判費,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固定裁判費1000元,逾10萬元部分為請求金額1.1%;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連絡消費者,告知可逕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可參加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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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 勞工可申請法律扶助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張小姐無故被公司資遣、王先生在工安意外中失去右腿卻未獲分文賠償、李媽媽的老闆少報她的勞保投保薪資。現在勞工如果遇到這些問題,不限財力,都可以向勞委會委託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免費的勞工訴訟立即扶助。

受助對象不限財力

法扶苗栗分會說,勞委會這項專案是要提供全國勞工全方位的法律扶助,不論是否合乎法律扶助基金會規定的財力標準,只要符合訴訟扶助範圍,都不須另外負擔律師費用。

這項專案的訴訟扶助範圍有5大類,包括終止勞動契約引發的爭議,即常見的資遣問題、遭遇職業災害,雇主卻未依法給予補償或賠償;雇主沒有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為勞工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造成勞工權益受損。

因為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導致發生死亡或重傷的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訴訟,也可申請扶助。此外,勞工擔任工會理、監事及會員代表或工會發起人、籌備人,被資方不當解僱,並經調解不成立,也是協助對象。

扶 助的項目有法律諮詢、較簡單案件的代為撰寫法律文件,如支付命令聲請書等及指派專責律師代打官司。勞工在預約後,約1到2週就可到法扶各地分會申請,等待 期間可先備齊文件,申請後約1週內可知道審查結果,如獲准扶助,法扶會指派扶助律師連繫。如經審查不符補助規定被駁回,勞工可向法扶提出覆議,也可向勞委 會提起訴願。

勞工如有任何疑問,都可向法扶苗栗分會洽詢,電話:368-00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到12點,下午1點至5點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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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鄰居交惡 符咒鹽米大鬥法

張田聲稱楊家故意將穢物潑在他家的遮雨棚上,作法害他。(記者黃美珠攝)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為了樓梯間的鐵門,新竹市一對樓上、樓下鄰居交惡10幾年,一人指控對方用符咒施「邪法」,迫使他撒鹽米對抗,另一人指對方有被害妄想症,去年6月雙方發生衝突,結果樓上的楊敏村被殺成重傷,樓下的張田吃上傷害致重傷罪官司。

張田傷人判緩刑

新竹地院昨天一審宣判結果出爐,64歲的張田因為賠償楊敏村35萬元,又有腎臟病、高血壓等慢性病,身體狀況不佳,所以法官從輕發落,依法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楊敏村獲悉判決結果表示不滿,認為如果蓄意殺人致人重傷不用關,台灣司法沒有公道。

他說,張田賠他的35萬元,扣除律師費、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和民事裁判費用等,剩下20萬元,根本不夠他半年來的治療。

他也說,張田可能生病了,有被害妄想症,才會說他用邪術害人,這年頭講這種事會不會太扯?不過他也不想再瞎攪和,所以不會上訴。

張指對方灑符咒水

他用大量鹽米對抗

張田則說,整棟公寓都知道楊家會用邪術害人,楊妻專門去固定幫人收驚的神壇拿符咒回來,每天都拿,他為了對抗,最高紀錄一個月用掉3台斤的鹽米。

他說,殺傷人是他不對,但是事出有因,因為他從27歲開始供奉的「三太子」都會給他感應。現在為免緩刑期間節外生枝,他考慮自己搬到他處去住。

判決書指出,張、楊分住同棟公寓4樓、5樓,因為楊在4樓上5樓的樓梯間裝鐵門而交惡。去年6月中某日上午,張發現5樓有人潑水到他的遮雨棚上,10幾分鐘後他感覺眼睛不斷流淚,認為前述的水,是楊妻拿符咒紙燒化後混在水裡的「符咒水」。

他為求化解,拿鹽米從自家陽台往5樓丟撒去邪,同時又以為楊某拿東西砸他的遮雨棚,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揮刀砍中楊頸部

2人原在樓梯間理論,不料張田抵達時,因為視力不佳,以為楊某拿著武器等著。在擔心吃虧下,張回家拿出番刀,本想嚇唬楊,不料楊嗆「你敢?」張就一刀揮過去。

楊某的左邊脖子被砍中,造成手臂神經叢斷裂等,經送醫急救復健迄今,楊的左手仍無法舉高超過鼻子,喝水、吃飯若用左手,就得以口就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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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菸害法 工作場所檢舉案最多

〔記 者林相美/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新制上路3個月,台北市接獲520件檢舉案,僅14件告發,告發率2.7%。一名大樓警衛遭檢舉於警衛室抽菸,警衛稱室內 僅他一人,但衛生局提醒,3人以上室內公共場所是指該處可能有3人,不必同時在場,該警衛室有3名警衛輪班,當時雖僅一人在警衛室,仍符合禁菸場所定義。

衛 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游麗惠昨天公布檢舉及開罰情形,常遭檢舉的前5名場所依序為3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32.8%)、餐飲店(17.8%)、購物消費場所 (14.2%)、計程車(10.7%)及網咖(4.5%),共佔檢舉案80%。開罰14件,禁菸場所吸菸6件,各處2000元罰款;場所入口處未設置明顯 禁菸標示6件,各處1萬元;販賣菸品場所未依規定標示健康警示圖文1件,處1萬元;及販賣菸品場所未依規定展示菸品1件,處1萬元罰鍰。

禁菸場所吸菸6件有5件是計程車司機抽菸,另一件是公車司機抽菸,游麗惠解釋,有些計程車司機誤會,車內僅他一人無須禁菸,但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無論是否載客,司機均不得於車內吸菸,與車內人數無關。

許 多民眾誤會室內禁菸場所的定義,游麗惠表示,例如一人工作室,雖然僅一名工作人員,但若工作室開放客戶出入,亦視為3人以上室內公共場所,不得吸菸。另 外,有些公司未將工讀生、兼職者算入工作人員,游麗惠強調,3人以上包含3人在內,定義與專職、編制、有償無償與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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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曹慶信託名下農地 創世拿不到

創世基金會位在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水庫旁的土地,建有養雞場與溫室菜園。
(記者傅潮標攝)

基金會非農民團體 土地所有人還是曹慶

〔記 者項程鎮、謝文華、羅添斌/台北報導〕法務部日前發函內政部,指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與創世基金會簽訂的土地因屬農地,信託契約無效。換句話說,登記在曹 慶名下市價近五千萬元的八公頃苗栗土地,土地所有人還是曹慶,未來土地如發生遺產繼承等問題,將不歸創世基金會所有。

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去年被踢爆濫買兩百筆地產,並有部分在其名下,涉及侵吞善款。曹慶當時回應表示只有苗栗八公頃農場在他的名下,主要是法律規定法人不能買農地。他強調購地時已交付信託,所有權歸創世。當年見證信託的律師蔡文彬也出面表示,信託具法律效力。

已收到法務部來函 創世近期開董事會

法務部指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私法人不能購買農耕地,除非是取得許可的農民團體才不受限制,創世非農民團體,被信託土地也無效。

依信託法第一條規定,所謂信託是將財產權或處分收益權移轉給受託人,信託要成立有兩條件,第一是雙方當事人都有信託財產的意思,其次是財產真要能移轉或進行處分,信託才會成立。

改信託給其他自然人 才可解套

被問到創世苗栗農地的法律關係該如何解套,法務部官員認為,可以透過修法或改成信託給其他自然人,或者信託給政府核准的農業機構,但這樣能否達到曹慶和創世基金會當初成立農場的目的,恐怕創世要再斟酌。

內政部官員表示,已經將法務部的函件轉給創世基金會,基金會表明會在近期召開董事會議,並且依據法務部函件所要求的事項做配合辦理。

伊甸、家扶受訪說,農地信託基金會無效,他們都很清楚。前立委王榮璋也說,私法人不能購買農耕地、農地不得信託,多數社福團體都明白,一般社福團體都是以承租方式使用農地,也確實作為庇護農場,像南投、高雄一帶安養院大都採類似作法。

王榮璋直指,創世基金會最大的問題在於,捐款收入大於支出,才需要到處買地消化收入,避免執行不完被課稅。

創世基金會副秘書長郭慧明強調,創世購買農地是為社會福利用途,提供給遊民、單親媽媽使用,因法人不能購買農地,才以登記在董事長曹慶名下做變通。不了解王榮璋是個人猜測或是有其他具體事證。

至於創世後續將如何處理登記在曹慶名下的五千萬元土地產權?郭慧明說,捐出或收歸基金會都有可能。郭慧明另說,曹董事長身體不佳,也無手機,暫時還聯絡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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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醫師未換照 執業即開罰

〔記者王昶閔、洪素卿/台北報導〕為維護醫療品質,衛生署修法要求全國醫師每六年必須更新執照,明天就是首度更新醫師執照的最後期限,統計顯示,目前至少還有五千多名醫師未依規定換照。依法,未換照的醫師不僅不得執行業務,違反規定者將被處以兩萬元罰鍰。

衛 生署統計,目前國內執業的西醫約三萬五千多人、中醫五千多人、牙醫約一萬人。西醫完成換照的比例,比牙醫、中醫稍好。還沒換照的五千多人中,以基層醫療院 所人數較多。其中七百多人因教育學分不足,可能無法趕在限期內換照,只有暫停執業或忍痛挨罰兩種選擇。至於四千多位已修滿學分者,可能打算擠在最後兩天申 報,也不排除是根本忘了。

六年內修滿一百八十學分 才能更新

官員表示,這波逾期換照者,若執業會被處以兩到十萬元罰鍰,並將被要求限期改善,如果期限內還不補足學分、更換執照,則將可連續處罰,查到一次便罰一次。

六年前衛生署為維持醫療品質特別修訂醫師法,依第八條規定,醫師必須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向各縣市衛生局更新執照,否則不得執行業務。

醫師在六年內必須至少修滿一百八十個學分,包括倫理、醫療法規、醫療品質、兩性議題等必修課程與各科專業課程,才能更新醫師執照。

新制有醫師認同,也有醫師無奈。「規定實在太嚴,沒辦法」!台中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高大成說,如果是要醫師平常不看診時、就得去上課,難道醫師都不用休息?

高大成指出,台中市目前還有一%、大約幾十個醫師還沒有換證,主要是因為學分還不夠。由於執照到期、沒有換證不能看診,接下來可能會拜託全聯會在一週內開一些學分密集班。說不定有些醫師得停診去補課。

雖 然很多醫師嫌麻煩,不過,對於民眾來說,醫師能夠維持吸收新知、真的是多一層保障。母奶協會成員陳安儀曾經帶孩子去看診,當時看的是「患者很多的名醫」, 結果小朋友泌尿道發炎一直沒好,後來轉看其他醫師才知道,建議治療劑量早已變更,但「名醫忙到沒時間參加醫學會或進修」,還是維持傳統療法、治療效果當然 不好!

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說:「醫學不斷在進步,有些醫師拿到執照以後就終身不進修,這對民眾很不好,新制是為了提升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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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增聘1年期運動教練 月薪3萬3

〔記 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振興經濟方案,高中職要增聘二百五十名學校運動教練,月薪可達三萬三千元,投入運動選手培訓工作,期限一年,預計投入約一億三 千萬元特別預算。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昨天強調,為避免一年後失業,教育部希望補助薪水差額,鼓勵縣市政府及學校一年後把運動教練改聘為正式人員。 王俊權表示,各縣市政府將以區域的概念使用運動教練,多校共用運動教練,預估可提供全國四百七十五所高中職以下設有體育班的學校,增聘二百五十名專任運動 教練,各縣市依體育班比例分配,目前符合資格可報名的人數為一千七百廿人,預計在四月廿五日考試,四月廿七日放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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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公約 卡在總統遲不頒布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立法院已於三月三十一日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及施行法,但事隔二十天,總統迄今遲未頒布,國內法定程序不算完全走完,連帶也使得外交部無法正式展開「將加入書送交聯合國存放」的作業!

外 界質疑,人權公約是馬英九的競選政見,之前為了促成兩項國際人權公約能順利獲立法院通過,馬總統二月上旬還特別在總統府召開會議,指示行政院促成兩項國際 人權公約在今年五二○前經立法院議決通過,並於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正式施行。是否因為馬政府正為今年五月爭取成為WHA(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一事,急 需中國善意回應,所以自我放慢處理作業,以免節外生枝?

台灣過去曾發生要將國際公約送聯合國秘書處存放,但因「中國因素」而遭拒的前例,例 如前年三月立院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經總統頒布,委託友邦諾魯向聯合國提交正式存放文本,但遭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引用二七五八號決 議文拒絕,聲稱「台灣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秘書處無權接受、台灣也無權存放任何聯合國公約」。

送交聯國存放 得先走完國內程序

外交部說明,尚未收到總統頒布兩項人權公約及施行法的公文,必須等總統頒布、法定程序完成,外交部才會展開將批准後的兩國際人權公約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的作業,屆時將以一般正常程序向聯合國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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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小螺絲】人物側記1/待遇雖提升 地位不如前

記者翁聿煌/專題報導

在台灣剛經濟起飛的年代,老師收入不高、但備受尊敬,如今邁入已開發國家,老師的待遇相對穩定有保障、也更專業,反而社會地位不如往昔,為什麼?

基隆市前教育局長、安樂高中校長鄭裕成從國小老師作起,他說,二次世界大戰後國內生活困苦,除了當醫生,念師專、當老師是窮人家子女免費受教育的機會,當時師專生的素質佳,加上師範體系的保守風氣,培養出一批教育菁英,也為台灣的進步與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當時老師的待遇不好,有辦法的人寧願去做生意、到公司上班都比當老師強,但家長尊敬老師,放心把孩子交給老師管教、打罵都可以。

隨著經濟發展,軍公教的待遇福利逐漸提高,老師的工作相對穩定又有保障,開始吸引一般大專生加入,民國84年修正師資培養法,一般大學廣開教育學程,國內師資開始供過於求,尤其近年少子化趨勢明顯,流浪教師漸漸增加,演變成社會問題。

另一方面,以往沉默的老師開始要求權利,計較待遇和工作負擔,加上媒體的渲染報導,社會上老師的形象與大眾的評價降低,家長的信任減少、對專業要求變多,親師溝通成為校園重要議題,也讓教育界感嘆老師愈來愈不好幹。

鄭裕成提醒老師,面對社會日益複雜的環境變化,專業能力需要與時俱進,同時更要懂得情緒控制,強化溝通能力,回應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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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會.小螺絲】國小教師 冷暖甘苦 教學相長

老師回到家中也得要當子女的好父母。(記者翁聿煌攝)
老師得軟硬兼施,適時扮演不同的角色。(記者翁聿煌攝)
學校午餐也是教育的一環,老師還得扮演家長的角色關心。(記者翁聿煌攝)
王立洐的運動專長是羽球,希望能調教出青出於藍的好手。(記者翁聿煌攝)

國小老師批改學生作業,改不完還得帶回家繼續改。(記者翁聿煌攝)
上課得慎選合適的教具,不但可以增加教學趣味性、也可以加深印象。(記者翁聿煌攝)
老師也得兼任交通導護工作,擔起維護學童上下學的責任。(記者翁聿煌攝)
國小老師有時就像家長,每天都得再三叮嚀小朋友。(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專題報導

又是國小老師王立洐繁忙的一天,早上7點半就要到校門口擔任總導護,協助指揮交通,督導小朋友平安過馬路,總難免會有心急的駕駛或騎士不顧學童安全、趕時間硬闖,讓他捏一把冷汗。

導師 科科要有本事教

王立洐是基隆市仁愛國小五年五班導師,國小導師是所謂的「包班制」,老師要有十八般武藝,不管是國語、英文、數學,還是體育、音樂和美勞,都要有本事教。

現今的教育方式,幾乎每班都會有比較特殊的學童,導師得多花些心力照顧,也盡量設法不要影響其他學生,有時要為此和其他家長溝通,請他們放心,在在考驗老師的耐心與智慧。

教育理念 與家長溝通

中午吃飯時間,王立洐也不得閒,因為午餐也是教育的一環,他要關心學生有沒有偏食?浪費食物?提醒營養均衡的重要,放學時再站上路口,確定每名小朋友都能快樂上學、平安回家。

現在的家長學識普遍提高,對子女的教育方式比以前更有主見,晚上,他除了整理學生作業、準備好隔天的教學,也要和幾位家長聯絡,討論小朋友在校的表現、溝通彼此的教育理念;有時一直忙到7、8點,才能放鬆心情和太太、女兒同敘天倫。

王立洐33歲,教書已10年,太太林心茹也在同校擔任英語科任教師,兩人雖然不是「菜鳥」,但是教上20、30年的資深教師比比皆是,談到教書、和家長溝通,總覺得要學得還很多。

懷理想任教 與現實落差

因為媽媽也是國小老師,還是教書37年後才退休,他從小覺得當老師可以兼顧工作和家庭,還能實現作育英才的理想,所以克紹箕裘,直到台南師範學院畢業、服完兵役,滿懷理想進入學校,逐漸發現理想與現實的差距,有許多地方「需要妥協」。

王 立洐說,回想自己的成長過程,台灣的基礎教育都是填鴨式教學,老師拚命把考試的東西塞給學生,不管學生是否能消化吸收,當自己成為老師,會希望多留給學生 思考和發展自我的空間,但有的家長不以為然,希望重點放在「教得多、管得嚴」,讓學生打好升學基礎,為將來國中的基本學力測驗預作準備。

他說,金融風暴帶來經濟衝擊,讓教職的鐵飯碗和寒暑假期令人羨慕,但每位國小老師都擔負百年樹人的使命感、承接社會變遷後更多的教育專業以外的工作,箇中甘苦必須概括承受,不是親身經歷過,很難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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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兼差 職災認定放寬

職災認定放寬受惠族群

將納兼差往返、打工至學校路程意外

〔記 者洪素卿/台北報導〕打工兼差族,職業災害認定範圍將擴大!勞委會修訂職業災害相關審查準則,未來兼差族往返兩個工作地點發生意外,或打工學生奔波學校與 公司途中發生事故,都將可視為職業災害。草案經勞委會審定、送交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施行,預計年底前,超過十萬打工、兼差族等可望受惠。

勞工遭遇職災而致死亡或傷病時,勞保給付標準比普通事故高。以死亡給付為例,一般普通事故依年資發給十到三十個月勞保投保薪資,但若認定為職業災害,則一律發給四十個月,遺屬最多可多領三十個月投保薪資、逾百萬遺屬津貼。因此,是否認定為職業災害,對勞工權益影響甚鉅。

上班途中發生過勞死 亦可視為職業病

一 般來說,勞工除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可視為職災,依現行規定,上、下班期間發生的意外,只要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認 定,一樣可領相對優厚的職災給付。去年一年共有一萬四千九百零五人因上下班通勤期間事故,導致傷病、殘廢、死亡等,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但由於現行僅認定上班族往返居家到公司途中發生的意外,屬職業災害;若下班後到另外一地方兼差途中發生意外,並未明確界定。對打工學生,也僅明定「夜校生」及「建教合作生」往返學校與公司途中為通勤路線,對一般日校打工學生,保障則明顯不足。

勞委會為符現代人實際工作狀況,著手修改審查準則,放寬對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兼差族,及在學的打工族們相關上下班路程認定。

若新案實施,兼差族往返工作處所,或學生打工在公司到學校間的路途間發生意外,只要在合理路程範圍內,且不是為私人事由,都將可認定為職業災害,估計超過三十五萬部份工時勞工中,約有三成以上、超過十萬五千人可望受惠。

另外,過去有勞工過勞死,卻因死於上班途中,勞保局以「才剛要上班、怎可能過勞」為由駁回,這次新案也明定,只要因果相關明確,上下班期間的猝發疾病,同樣應視為職業病。

勞團批打工族多無勞保「看得到、吃不到」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對修法表示肯定,但憂心打工族們可能「看得到、吃不到」。他指出,企業主普遍未依法為打工兼差族投保勞健保,勞工無法直接從勞保獲得保障,常須依勞基法、透過司法途徑向雇主要求補償。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這類沒有勞保的勞工,面對不願依法給補償的雇主,雖可另循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補償,但僅限於死亡或重殘才能獲得給付,且給付標準以最低投保薪資計算,保障明顯不足。

根 據目前勞動法令,勞工發生職災時,除可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外,還可向雇主要求差額補償,企業主則擔心新法擴及兼差族,雇主責任將因此無限延伸。例如,月薪五 萬元的勞工,如果勞保投保薪資是三萬元,一旦發生職災,須休養半年時,勞工除從勞保取得六個月、十八萬元給付,雇主還須給予每月的薪資差額。

目前勞委會擴大職災認定,主要是針對勞保職災給付,雇主若有質疑、不願意給付差額,最後須由法院依據個案事實認定。但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認為,勞委會此舉仍可能擴大雇主必須負擔的責任,使得企業主將來寧可少僱用幾個員工,在失業如此嚴重情況下,對勞工並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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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解聘狼師 教部:樂觀其成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校園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昨提案修改教師法,明訂教師若涉及性侵經查證屬實,立即解聘或不續聘,以免更多學生受害,教育部樂觀其成,盼立院儘速完成修法。

今年南部陸續傳出4起教師性侵害案,甚至有狼師在性平會調查屬實後,只是停聘、休假領半薪。黃昭順等38名立委連署修改教師法第十四條,昨天偕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舉辦公聽會,籲立法院修法,把狼師踢出校園。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說,該會統計民國95至97年間,共發生288件校園性侵案,受害者幾乎都是在學生,其中68%未成年。人本也指出,94年至今,受理18件校園性侵害案件,有49名學生受害,卻只有9名狼師被解聘。

會中邀請南部3所發生性侵害學校的校長到場,其中一名校長說:「該名老師上有老母,建議給解聘者輔導就業,避免家庭破碎」,此言一出,引發在場人士面面相覷。

立委朱鳳芝說,面對這種禽獸不如的老師就該嚴懲,「解聘」只是基本門檻;全家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對教師要採「最高道德標準」,呼籲教評會不該有人情包袱,任意否決性平會的決議。

全教會社會發展部主任許志文強調,教師會支持修法,但也盼讓專業人員進駐校園,擔任性平會委員。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說,教育部對修法樂觀其成,盼儘速完成修法。外界憂心教師被解聘後,可能改名至他校任教,她表示,已建立查詢系統,輸入加害教師身分證字號,即使改名,也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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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南山人壽違反個資法

在美國被視為肥貓公司的AIG集團,在台子公司南山人壽,日前也有該公司工會檢舉自己的公司違反個資法一案,經金管會函詢法務部,日前法務部正式回函,認為南山人壽違法利用保險契約蒐集保戶個人資料,要求金管會依法處理。

依 金管會資料顯示,南山人壽給保戶的保險契約中「保險單簽收單」下方,以小行文字註記:南山人壽得將客戶資料供AIG集團及南山人壽和關係企業作企業行銷, 「如客戶不同意請簽名」等內容;據了解,本案因不少客戶向業務員抱怨,業務員向公司反映沒結果,工會乾脆向金管會檢舉違法。

因註記字體過小,客戶不易注意,法務部反對其在契約中「做手腳」,認為應「正面表達」,不能以反面表列推定,建議金管會應要求南山人壽,將個資授權條款改成「如同意請簽名」,且字體應加大,讓民眾一目了然;金管會指出,經查確定屬實,將要求保險公司限期改正。

南山人壽回應表示,該公司以書面資料確認保戶是否願意提供個資,以利進行交叉行銷,皆按照電腦個人資料處理法相關規定,且該公司目前並沒有對保戶進行任何交叉行銷;如果主管機關認定該公司相關作法有改善必要,將依主管機關要求進行修正。

(記者項程鎮、范姜群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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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外籍生 銘傳獲補助居冠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最近公布98年度獎勵大學校院擴大招收外國學生補助計畫審查結果,共對19校補助5660萬元,銘傳大學獲補助經費居冠,拿到790萬。

教育部表示,為提升大學校院國際競爭力及加強招收外國學生來台,依各校外國學生總量、成長情形、國籍分布、讀大學部或研究所的比例及辦理各項與計畫內容相關活動等,作為審核補助經費參考依據。

獲補助前幾名學校包括銘傳大學的790萬、國立台灣師範大學760萬、逢甲大學的540萬,以及淡江大學的450萬元。

銘傳大學國際教育交流處處長劉國偉表示,目前在台灣念學位的外國學生人數,銘傳為全台大學之冠,到去年為止,共有527人,稍稍超過台大。

劉國偉說,補助經費會用在獎助學金、生活補助、出國招生,以及舉辦相關活動等,到台灣念學位的外籍生多來自亞太地區,歐美人士較少,銘傳今年起將會加強到歐美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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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擬推動 提譯著可升等
【聯合報╱記者楊正敏/台北報導】

國內學術界事必稱SCI論文,人文領域研究者相對吃虧,甚至連教師升等都有困難。國科會人文處有意推動將譯著也視為學術創作,可做為升等的指標。

據了解,去年行政院到國科會視察時,會議上就曾提到中國大陸國務院設有國家翻譯中心,負責經典譯著,大陸和日本的教授都可以靠譯著升等,但台灣卻不行,大陸也因此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翻譯大量的經典著作,建議國科會重視譯著,不分領域,都可以算升等成績。

國科會人文處處長廖炳惠說,國科會其實早就有經典譯著計畫,以專題計畫的方式,推動經典譯著,已經有一百多種的翻譯著作。

他指出,經典譯著的內容包括翻譯、解釋、導讀注腳,甚至還有額外的授權圖片,讓台灣的閱讀社群可以了解經典的學術著作。有些注腳甚至超過原文的頁數,以充分詮釋原著的精神。

廖炳惠說,其實譯著中的導讀、注腳,多具有獨創性,有些甚至已是原作的延伸,是譯者原創的見解,應可視為學術創作的一部分,而有些譯著內容也有一定的創意,應可以做為升等的眾多指標之一,才能鼓勵更多優秀的學者也投入這個領域。

他說,尤其是剛回國的助理教授,可能都是在國外的大師門下做研究,與這些重量級學者有密切往來,可以發揮影響力,引進大師級的著作翻譯。若譯著可以做為升等的指標之一,不只增加誘因,也對年輕學者有幫助。

人文處將徵詢各方意見,並研究調整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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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試鑑別國外學歷醫學生 教育部:合理

衛生署、立委擬修正醫師法,讓取得國外醫學院學歷學生不分地區必須參加學歷甄試。教育部醫教會今天表示,因為不清楚各地入學管道及醫學養成教育,以甄試鑑別程度是合理的。

子女到波蘭就讀醫學院的數名家長近來不斷陳情指出,取消就讀美國、日本、歐盟等9大地區可免學歷甄試直接參加醫師國考規定,違反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他們還質疑,學歷甄試通過率偏低,題目過難。

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賴其萬表示,現在參加醫、牙學歷甄試的考生,都是非9大地區畢業的醫、牙系學生,資質不整齊,為了鑑別,「相信題目比醫師國考還難」。

賴其萬說,未來若真的修法取消9大地區醫學系學生免甄試入學規定,如何調整甄試考試的難易度,需教育部、衛生署、考試院考選部一起研議。

至於到波蘭讀醫學系為何引起爭議?賴其萬說,到國外讀醫的學生,以往多會選擇到東南亞國家,但波蘭納入歐盟後,大量學生捨東南亞就波蘭,期望畢業後返台免學歷甄試,「仲介業者要負很大責任」。

他說,波蘭的醫學院像台灣一樣,有好、有較不好的,不宜以偏概全認定全都不好,不過,「國外大學的入學管道我們不清楚」,研議公平的考試方式加以鑑定應該合理。

除了甄試外,相關單位還規劃國外醫學系畢業學生還要在國內醫院實習1年才能參加醫師國考,但目前還未決定是否修法,賴其萬對此表示,「談這個還太早」。

【2009/04/1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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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出租節稅五撇步大公開

  • 2009-04-19
  • 工商時報
  • 【馬婉珍/台北報導】

 ●房屋買賣交易、出租、承租要報稅,專家根據五大族群傳授節稅撇步。圖/本報資料照片

     五月報稅季節將開跑,以房地產而言,買賣交易、出租、承租等行為,仍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專家指出,民眾除了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報稅之外,也要更了解稅法相關規定,爭取有利的節稅空間。專家根據五大族群傳授撇步,讓你報稅輕鬆又省錢:

     一、售屋族可採「財產交易損失舉證」節稅法:

     以賣房子的屋主而言,最單純的情況是因賣房子而產生所得,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 陳俊宏舉例,屋主張先生位於北市的房屋,評定現值是100萬元,依財政部所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比率是29%,在申報所得時,應填寫財產交易 所得為29萬元。

     不過,張先生當初購屋時,所付出的契稅、印花稅、仲介費、代書費等費用,甚至購屋後的裝修費用,若能提供證明文件,都可扣,只要備妥證明 文件,將原本出售房子的價格,減去上述稅費、裝修費等取得成本,張先生就可按實際發生的價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財產交易所得可能低於29萬元。

     若張先生認賠出售,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陳俊宏建議,一定要備妥買進和賣出時的相關文件,報稅時可依這些證據列舉扣除。

     二、購屋族可採「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法:

     多數人買屋會向銀行貸款,陳俊宏說,若購買自用住宅向銀行貸款者,購屋借款利息可列舉扣除,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元,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餘額,申報扣除。

     陳俊宏舉例,小明在2007年所支付的房貸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因此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必須以50萬元減去10萬,所得到餘額是40萬元,但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所以只能申報30萬元。

     三、換屋族可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法:

     換屋族申報所得稅時,因同時有購屋及售屋行為,且若購買的房屋價值大於原出售房屋,就可從綜合所得稅中扣抵或退還。

     不過,陳俊宏提醒,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且購入新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原本出售舊屋的價格;兩間房屋產權登記時間必須在二年內,掌握以上三大原則,才符合申報資格。

     四、包租公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

     房屋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是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可依財政部所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57%申報;另一種是列舉扣除方式,陳俊 宏說,對於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的損耗費用,逐項提出證明,包括修理費、保險費、房屋稅等支出,可列舉扣除,兩種方式可擇優使用。

     五、租屋族可採「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節稅法:

     在外租屋的租屋族,可享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可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做為證明文件。

     陳俊宏舉例,單身楊小姐在外租屋,每月租金1.2萬元,年租金支出14.4萬元,若報稅時以「列舉扣除額」,取代「標準扣除額」申報,房 租支出的列舉上限是12萬元,而單身族的標準扣除額是46,000元,假設所得淨額適用6%的最低級距,可產生(120,000-46,000)x 6%=4,440元的節稅效果,可見單身租屋族以「列舉扣除」方式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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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未來聽證會 絕無特定立場代表

  • 2009-04-19
  • 中國時報
  • 【台北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對處理「中視及中天電視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提出說明,表明該會在過程中,始終秉持中立客觀立場,遵循 法令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未來聽證會舉辦,亦將博採眾議、廣納雅言,絕對不會「一面倒地找特定立場代表參加」情形發生。

     NCC指出,NCC主委彭芸出國係因公務前往美國參加研討會,且早於數周前即已報請行政院核准,與昨(十七)日該會公告就「中視及中天電 視申請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舉行聽證會案,毫無關係。同時,該會委員對彭主委兄弟過去任職情形,並無了解,更未曾在任何場合要求彭主委迴避本 案。

     NCC說,有關跨媒體經營議題,本會全體委員均極為重視,絕非僅部分委員極力主張,更無所謂要求彭主委對外封口。

     NCC強調,召開聽證會係全體委員共識,發言人李大嵩委員於(四月十日)委員會決議後所舉行記者會中表示,七位委員「一致同意」,且於本周確認議事錄時,並無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或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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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偷渡」? 無簽證闖關 卅七陸客原機遣返

  • 2009-04-19
  • 中國時報
  • 【許俊偉、劉尚昀/台北報導】

     松山機場發生首件兩岸包機直航陸客團遭原機遣返事件!兩岸開放直航後,昨日有高達卅七名未持入台證的陸客意圖闖關,移民署國境大隊發現後當場開鍘,處以搭載旅客的廈門航空一百八十五萬元罰款,並將旅客原機遣返中國瀋陽。

     由吉林環球組團社籌組的卅七名中國瀋陽團,根本沒有國內旅行社負責接待和協辦證件,昨天搭乘廈門航空班機從瀋陽飛抵松山試圖「偷渡」,比「先登機後補證」還囂張,遭我方原機遣返。

     近來陸客來台人數頻破表,突破每日三千名額,日前發生類似「落地簽」禮遇的偷跑事件,移民署疑似放水配合趕證被罵翻,沒想到昨天竟還發生陸客團要闖國門的離譜事件。

     據了解,該團十六日才送件,但十八日就出團,由於周末移民署人員根本沒上班,短短兩天要辦出入台許可證簡直是天方夜譚,因此沒有國內旅行社敢接,觀光局通報系統也查詢不到接團資料。

     一行人沒接地社(旅行社) 處理行程和協辦證件,對岸吉林環球組團社竟照樣把人送過來,不少國內旅行業者聞訊後直呼「不可能,太誇張」。中華民國旅行社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姚大光證實的確無接待社,秘書長許高慶則推測,除非是吉林環球人員想要「闖闖看」。

     松山機場航站主任魏勝之說,該班機是在昨天下午兩點四十五分飛抵松山,卅七位無法入境的陸客,在航站管制區內停留不到兩小時,隨即在下午四點四十分遭到原機遣返回瀋陽,而這班機竟是廈門航空瀋陽?松山線的首航包機。

     倒楣的卅七名陸客欣喜來台,最後頹喪返陸,難得的寶島行竟成「機場半日遊」,部分搞不清狀況的旅客還與松山機場出入境人員出現爭執,因而耽擱飛機起飛時間約四十分。

     移民署官員指出,這批旅客抵台後廿四小時因無法取得證件,不能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的互惠協定,廈門航空違法搭載無入台證陸客的行為,將可依《移民法》裁罰二至十萬元罰鍰。

     廈門航空松山機場站長紀榮忠事後低調聲稱無權發言,拒絕回應班機為何會搭載無旅行社具保的旅客來台。

     移民屬國境大隊副大隊長陳建成表示,根據移民法裁罰標準,廈門航空違規共搭載卅七名陸客闖關,每搭載一人裁罰五萬元,折合一百八十五萬,該航空公司在台灣的代理公司復興航空,同時也需提交書面說明。這些乘客並未持入台證,在標準程序上不可能給予落地簽。

     陳建成表示,過去也有陸客未依標準入境,但都是零零星星,此次首度有航空公搭載大量未申請入台證旅客闖關,未來仍會對各航空再加強宣傳,並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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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9.04.19

印度校園體罰屢禁不絕 再釀悲劇

中央社

     印度首善之區新德里,上月發生一名學生遭同學霸凌欺負死亡事件,昨天又發生一名小學二年級女生在烈日下遭罰站兩小時中暑死亡悲劇,再度引發輿論爭議是否應落實嚴禁體罰規定。

     這是今年以來,新德里地區發生的第三起已知學生遭體罰死亡事件。其他輕微事件則不勝枚舉,例如最近一名男老師因自己朝聖需要剃光頭髮,返校卻遭全班學生哄笑,一怒之下將全班30多名學生也剃光頭髮。

     上述在烈日高溫攝氏40-43度照曬下死亡的小學二年級女生,是11歲的德里市立小學學生珊璐(Shanno)。據同學表示,她是因為背不出英文字母遭到女老師敲打頭部後,又被推到太陽下罰站。

     在站了約兩個小時後,珊璐突然休克昏倒,而且直到珊璐在隔壁班的妹妹發現後,校方才緊急送醫,但經過連續兩天搶救無效後,在昨天(17日)不治死亡。

     事發後,同校家長及兒童權益組織均要求嚴懲校方,並應以謀殺罪控告女老師。但印度法律專家、前副檢察長塞爾維(Harish Salve)表示,老師並無殺人意圖,不適用謀殺罪,只能根據印度刑法第304條第2款,過失致人死亡罪,最多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曾經也是老師,目前有一位12歲兒子的母親艾若拉(Geeta Arora)表示,學校體罰學生事情已是屢見不鮮,許多父母甚至不知道子女遭到體罰。她說:「交通堵塞,我的兒子遲到教室,結果老師罰跑操場八圈,他沒有 告訴我,直到幾天後在一次偶然談話中,他才提起這件事。」

     印度早有禁止校園體罰的法令。2000年,德里高等法院明令禁止校園體罰,並稱體罰是「違憲」行為。同年,最高法院也下令「學生應在有尊 嚴且無畏懼的自由環境中接受教育」。政府全國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並且定義「體罰」一詞為「任何羞辱或導致肉體和精神受創的行為」。

     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列出的禁止體罰種類洋洋大觀,包括了口頭羞辱學生如「笨蛋、廢物」,以及「用拳頭、指關節、戒尺敲打學生、罰跑操場、長時間下跪、罰站或強迫靜坐不動、掌摑、夾指、性侵、禁閉、電擊及其他刑求方式等」。

     由於禁止領域廣泛,使得學校老師在處理學生踰越規矩時,常面臨兩難局面。公立中央預備警察部隊附屬小學的校長普拉克希(Suraj Prakash)認為有時應對學生嚴厲。他說:「就如醫師的良藥苦口,是為了治療病人,老師的體罰也是為學生好,避免他們偏離了正軌。」

     但絕大多數家長顯然反對學校體罰。從事律師工作的母親奈古薇(Neguive)表示,孩子小小年紀到學校是接受教育、學習做善良國民,不能因為他們年紀小,就對他們任意打罵,使他們在恐懼陰影中成長。

     另一位母親蘇庫爾(Simi Sukul)也指出,教育學生有千百種方式,但不是把打罵擺在第一。她說,學校老師應多學學其他的方式。 

     也有氣憤的家長,指控老師體罰學生是出自個人情緒不穩、精神有問題、有偏執狂、報復狂。

     德里私立學校心理教育諮詢顧問庫瑪(Geetanjali Kumar)表示,上述讓小女生在烈日下曬死的老師,已涉及犯罪行為,心理可能有問題,應當接受醫療協助。

     但他也表示,不排除有些老師抱持「不打不成材」的觀念,自以為是的體罰學生。

     不過,也有若干學校改採其他創新方式管理學生。私立Springdales學校校長瓦塔勒(Ameeta Mulla Wattal)表示,校方在圖書館開闢了一個「反省區」,讓犯錯的學生留在那裡反省和寫下自己的犯錯「心得」。

     他說,為發洩學生的精力,學校還安排了社區活動,讓學生參加社區服務和康樂活動。

     瓦塔勒表示,校方嚴禁老師體罰學生,如有老師違犯,會要求老師辭職。

     Laxman學校校長芮姆(Usha Ram)則表示,校方經常為老師進行「解壓」訓練,讓老師能夠保持緩和心情,不致在課堂中對學生怒氣沖天,同時也讓犯錯學生做老師的小助手,讓他們瞭解老師的辛勞。

     他說,校方要懲罰犯錯的學生,最多也是在下課活動的時候,要他們在圖書館看書或幫忙低年紀同學溫書。他表示,這種方式矯正了許多學生的犯錯行為。

     但全國保護兒童權益委員會女主席辛哈(Shantha Sinha)表示,儘管如此,委員會發現仍有許多各級學校,對學生採取體罰管理,而且造成的意外事件有增無減,許多家長也不敢向委員會抱怨,害怕學校遷怒 自己的子女。她不否認至今採取體罰教育的學校仍佔多數。

     辛哈表示,委員會已通令全國各省政府教育廳,必須告知學生有權有當局告發學校體罰事件,以及各級學校都必須設立學生論壇,讓學生有機會發抒自己的抱怨,此外,每個學校都必須設立意見箱,讓學生有匿名投訴的管道,同時也定期舉行家長會,聽取家長的意見。

     印度全國社會觀察聯盟(National Social Watch Coalition)資深研究員帕特拉(Santosh Kumar Patra)則持平表示,整體而言,打打學生手心,讓學生跑跑操場,只要學校不傷害學生身心,一般家長並不堅持反對體罰,重要的是學校對體罰是否拿捏的 準,應避免發生「愛之適足以害之」的悲劇。9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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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焦新聞

印度再傳婦女疑因嫁妝不足慘遭燒死悲劇

  • 2009-04-19
  • 中央社

警方今天表示,首善之區新德里東郊的加茲阿巴德(Ghaziabad)市,繼本月2日發生一名警官女兒因嫁妝不足遭丈夫燒死之後,最近又發生一名30歲婦女疑因嫁妝問題慘遭燒死。

警方表示,受害者是30歲的比莉杰絲(Brijesh),在2005年與帕拉文(Praveen)結婚後,即因嫁妝不足問題,不斷遭到丈夫與夫家責難,儘管至今已生下兩個兒子,分別是3歲和2歲,仍在日前與其中2歲的兒子遭到不幸。

據警方引述死者的兄弟納里席(Naresh)話說,納里席是在接獲一通匿名者電話,聲稱比莉杰絲和幼兒已被丈夫和夫家的人活活燒死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表示,死者比莉杰絲和幼兒的屍體,已經被丈夫帕拉文的家人秘密火化。但警方仍依謀殺罪和嫁妝法,在今天將帕拉文一家五人提起控告。

本月稍早,德里警察局副探長阿塔.辛赫(Atar Singh)的已婚女兒巴博莉(Babli),也是因嫁妝不足問題,在丈夫的加茲阿巴德家裡,遭到夫家縱火燒成重傷後不治死亡。

據辛赫向警方表示,女兒在2004年嫁給德維.拉杰(Dev Raj)之後,即經常返回娘家拿錢或貴重物品給夫家,並且在遇害前夕以電話向父親表示可能會遭到殺害。

辛赫在得知女兒遭燒成重傷後,立即趕赴現場並通報警方,但抵達現場時,只發現女兒已奄奄一息,拉杰一家人已不知去向。

據印度一般重男輕女的傳統說法,女性出嫁後因依靠丈夫生活,因此必須攜帶龐大嫁妝作為彌補,如有不足或夫家不滿意時,就可能遭到欺凌迫害。據印度內政部全國犯罪統計局2007年最新報告,印度2007年因嫁妝爭議死亡女性有8093人,遭丈夫或夫家虐待有75930人。

據統計,因嫁妝死亡女性的死因多數是自殺,也有因爐灶或煤油燈突然起火意外燒死。但警方不排除其中可能是謀殺者故佈疑陣。

為解決許多女性因嫁妝爭議遭到男方暴力對待或自殺的問題,印度中央政府主管女性暨兒童事務部曾經指示全國婦女委員會,提出現行反嫁妝法修訂案,將因嫁妝問題導致女方死亡的男方涉案人,原規定處以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甚或死刑。

修訂提案也包括原限定女方在結婚7年內才得提出嫁妝控訴,也延長為婚姻關係存在期間均可提出控訴;此外,男性公務員必須申報婚姻期間收到女方的任何禮物和嫁妝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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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超夯 開標時刻湧人潮

法院法拍屋數量與成交件數未受景氣影響,投標室經常擠滿人潮,甚至擠到門口。
(記者林良哲攝)

台中地院成交率達7成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經濟不景氣衝擊各行各業,但法院法拍屋成交量卻未受到影響,仍然「強強滾」。以台中地院承辦法拍屋業務來說,平均每月維持450件公告拍賣數量,成交率達7成左右,每到開標時刻總是人潮洶湧,絲毫不受景氣影響。

日前板橋地檢署舉辦拍賣會,現場出售一只白曉燕綁架案主嫌陳進興曾經戴過的勞力士鑽錶,引起社會關注,而近來因經濟不景氣衝擊國內房市、股市,然而法院法拍屋數量與成交件數卻未受影響,投標室經常擠滿人潮,甚至還擠到門口。

台中地院指出,雖然經濟不景氣,但台中地院的法拍屋每月平均維持450件左右,今年第一季公告平均拍賣數量為425件,較去年同期每月502件來說,雖然呈現下降,但成交率達7成左右,並未出現減少情形。

不景氣反成購屋首選

法院指出,一般來說,法拍屋的價格僅是市價的7、8成,因此法拍屋也就成為購屋者在不景氣中的首選,使法拍屋成交比率維持原狀,絲毫不受經濟不景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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