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戲風波 縣府助消費者提集體訴訟

「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被批評沒有動物等馬戲表演,演出與廣告內容不符。(記者游明金攝)

〔記 者游明金/宜蘭報導〕「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在宜蘭演出發生消費爭議,共有千餘人申訴,金額逾300萬元,消基會以人力、物力有限為由,拒絕代提團體訴 訟;縣府決定協助消費者提集體訴訟,爭取權益,參加訴訟要檢具購票證明及繳交裁判費,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對此,馬戲演出單位拉斯維加斯國際育樂公司 發言人葉明仁不予評論。

千餘人申訴要求退費

「世界馬戲童玩博覽會」1月26日演出,主辦單位拉斯維加斯公司對外兜售票券,宣稱有馬戲表演,且將縣府列名指導單位;演出後,因表演內容與廣告內容嚴重不符,引起消費者強烈抗議,風波不斷。

縣府否認是指導單位,抨擊業者冒名,經查博覽會未申請核准即擅自演出,認定是蓄意欺瞞消費者,將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偵辦,並函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公平會裁定業者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罰款50萬元,縣府到2月20日才准其演出3天到22日結束。

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

縣府也受理消費者申訴,共有千餘人登記要求退票金額約300萬元。縣府依消保法函請消保團體中華民國消基會代為提出「團體訴訟」,消費者可免繳裁判費及聘請律師費用;消基會卻函覆縣府表示,限於人力、物力有限,有所困難。

縣府為免消費者權益受影響,決定協助提起集體訴訟,由消費爭議調解委員周慧貞律師擔任義務律師,副縣長林義剛、宜縣消保官王雅琳及行政院消保會組長吳政學等人昨天共同主持記者會;吳政學說,由縣市政府協助消費者提出集體訴訟,在全國是第一例。

與消保團體「團體訴訟」不同的是,集體訴訟屬民事訴訟案件,消費者須負擔裁判費,請求金額10萬元以下,固定裁判費1000元,逾10萬元部分為請求金額1.1%;縣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連絡消費者,告知可逕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可參加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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