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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度消費 「偷放東西」運動正夯 
自由 2007年12月25日
印有共產主義之父馬克思、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與革命家格瓦拉的運動衫(圖右),沒獲商店同意,被人擅自擺上架。(紐約時報)

編譯鄭寺音/特譯

這是個忙亂的購物季,但對少數誤入歧途的人來說,這卻也是生氣勃勃的「偷放東西」季。

此種偷兒有別於傳統的三隻手,他們不把東西偷出店外,而是「偷偷摸摸地」把東西「偷渡」到店裡(見小圖,紐約時報),為甚麼這麼做?理由無奇不有。

反消費主義者,把內藏政治訊息的複製產品放到架上,宗教人士偷夾宣傳單到同志書籍中,自印自銷的作家,把作品悄悄放在書店裡的「新出版」區,健身教練在減肥書裡夾進名片,專業攝影師就把自製卡片(當然印了網址資訊)偷擺在文具店架上。

還有網站交換技巧

身兼數個獨立樂團製作人的艾利奇,趁著星巴克店員不注意,把旗下樂團標示「免費」的CD放到音樂架上,他說:「大家都在推銷產品,我們為甚麼不?」

雖然把東西偷渡到店裡早就不是新鮮事,但近幾年來,這種行為似乎越來越受歡迎,箇中好手甚至登上「偷放東西」網站(shopdropping.net)交換技巧。

偷放東西這種作法,最早或許可追溯到一九八九年,當年一個名叫「芭比解放組織」的團體,把芭比娃娃與美國大兵玩具的聲音硬碟交換後,再把芭比放回架上,以反映兒童玩具中的性別歧視。

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發言人沃佛森說,他不確定偷放東西是否違法,但此舉某些方面可能引發安全關切,因為留在架上的東西,可能不符商標規範與聯邦安全標準。

零售商也擔心,此舉可能引發消費者反感,甚至造成法律或安全疑慮,尤其若涉及孩童玩具或註冊產品,情況可能更形複雜。

零售業者「Target」的發言人祖科說:「我們一直以來的目標,就是提供舒服且不讓人分心的購物環境。我們認為,偷放東西絕對不會達成這個目標。」他說,Target店裡從沒發生過有人偷放東西的情況。

但加州民眾基尼斯就這麼做了。三十七歲的基尼斯說,他這個禮拜開始在舊金山灣區的Target與威名百貨偷放東西,「對過度消費主義表示意見,有比耶誕節更好的時機嗎?」(取材自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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