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契約取代租賃契約 攤商抗議

中國時報 2007.12.25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市場處擬以行政契約取代傳統市場租賃契約,讓市府有權片面解除契約、收回攤位,讓攤商壓力很大,攤商代表昨赴議會抗議,市府市場處承諾在「台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修訂後,再與攤商協議。

     「市府隨便發一張公文就變更契約關係,我們的生活怎麼有保障?」公有傳統市場攤商代表張瑞南、石勝達、高秀雄、黃秀玉與各自治會會長一行70餘人,昨上午赴議會向市議員厲耿桂芳、陳嘉銘、林瑞圖、簡余晏、蔣乃辛和許淑華陳情,抗議市場處目無法紀、漠視攤商權益,連哄帶騙讓台北市公有市場攤商與市場處合約,由原本的「租賃契約」更改為「行政契約」,且未說明原因,影響攤商權益甚鉅。

     簡余晏表示,攤商與市場處簽訂合約,過去可自由選擇要使用「租賃契約」或是「行政契約」,但今年起,市場處強制規定只能使用「行政契約」,許多攤商搞不清楚兩種合約有何不同,市場處在換約時,又連哄帶騙告訴攤商「行政契約可免收1500元公證費」,許多攤商便傻傻地簽約。

     攤商代表高秀雄說,仔細比較行政契約與租賃契約內容,才發現行政契約有利市政府,讓市場處有權片面解除契約關係、收回攤位,又訂出裁罰內容,攤商被吃得死死。攤商跳腳表示,生意已經不好做,市場處還要這樣欺壓攤商,一旦全面改用行政契約,攤商每天都得要提心吊膽,擔心隨時會被市場處可取消資格。

     林瑞圖表示,市場問題千頭萬緒,硬體無法改善,許多市場供水供電都成問題,市府用於振興傳統市場的「市場基金」去年執行率只有16%,數億元經費達不到預期效果,市場處坐視傳統市場面臨危機,只把腦筋動到契約上,先研擬漲租金,現在又一心要消滅傳統市場。

     議員許淑華強調,「台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尚未修訂,配套措施也未出爐,市場處應依規定繼續使用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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