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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逼退」領退休金 仍可申請失業給付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勞工遭逼「退」,也可領失業給付!

金融海嘯引發全球不景氣,一些四、五十歲的中高齡勞工,應公司要求、提早領退休金走人。勞委會表示,若勞工因關廠、歇業或遭企業資遣而離職,即使因恰好符合自請退休條件、從公司領走退休金,仍屬「非自願離職」;在尋職期間,同樣具有請領失業給付資格。

雇主針對中高齡裁員 勞工可檢舉

根據主計處統計,我國近半年內,因公司關廠歇業或業務緊縮而丟工作的勞工,增加近二十萬人。其中不乏中高齡勞工,部分甚至年資已達自提退休門檻,突然被公司告知被裁員。

勞委會表示,若公司明顯只針對中高齡族群或是即將退休的員工裁員,則有違法之虞,勞工可向各地勞工局或主管機關提出檢舉。

勞工達退休條件 資遣需給退休金

此外,若勞工在公司工作已經超過二十五年,或是年滿五十五歲、在公司工作滿十五年;由於已符合勞基法五十三條的自請退休條件,則公司即使是以勞基法第十一條的歇業、轉讓、虧損或是業務緊縮等因素提出資遣,仍必須依法給付給勞工退休金,而非只給資遣費。

不過,很多公司支付退休金後,認為勞工是「退休」,而非遭資遣,因此,不願意開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擔心可能觸法。

這也使得不少勞工轉而向勞團求助,部分工會更直接發函給勞委會詢問!對此,勞委會表示,若雇主是基於勞基法第十一條所規定原因,決定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就屬於就業保險法鎖定的「非自願離職」。不會因為勞工領取的是退休金,而改變勞工其實是非自願遭雇主終止契約的性質。

因此,遭企業資遣的勞工在尋職期間,一樣可以依據就業保險法規定,持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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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推電子識別證 恐洩個資

〔記者林曉雲、黃維助、王孟倫/台北報導〕公務員簽辦公文,自己的隱私會不小心曝光嗎?研考會最近以公文線上簽核電子化名義,要求公務員必須更換「職員證與自然人憑證二合一」證件,作為簽核公文之用,引發部分公務員不滿。

疑遭考績要脅 公務員擔心財產曝光

有公務員向本報爆料質疑,自然人憑證就是民眾的網路身分證,使用自然人憑證簽辦公文易導致個人財產資料外洩,有侵害隱私及違反人權的問題,不願配合的公務員甚至面對考績要脅,隱然感受到白色恐怖氛圍。

立 委管碧玲表示,之前政府曾推動全民按指紋侵犯人權的政策,被大法官會議第六○三號解釋宣告違憲,隱私權是憲法第二十二條明訂基本人權之一,行政院強推職員 證與自然人憑證二合一,且已在行政院、研考會等中央單位進行,也擬推往全國各縣市公務機關,已侵害公務員人權,她會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研考會:配合公文電子化 無強制性

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澄清說,這項計畫是電子公文的末端作業,且員工識別證與自然人憑證是否要二合一,並沒有強制性,既無侵犯隱私權,更非白色恐怖。

宋 餘俠說,目前政府機關的公文採電子交換的比例已達八成,但機關內的公文簽核,仍是將公文列印成紙本,再上呈給長官批核,並不環保,透過電子識別證的線上公 文簽核計畫,直接可在網路上完成批核,但是安全驗證非常重要,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就像一把鑰匙,是國內最穩妥可靠的電子簽章,因為資料傳輸過程都經加 密處理。

他強調,研考會和國科會已先行試辦電子識別證,將員工識別證與自然人憑證兩卡合一,去年九月試行以來,證明可行,法令也齊備,才推廣至行政院,若不同意將證件二合一者,也沒有強制。金管會就表示,考量單位經費預算及與電腦系統問題,暫時還不考慮加入。

爆料者:政府電子安全防護不完善

但 爆料者指出,研考會推行公文線上簽核及無紙化政策,原是好意,但手段過當,公務員須使用自然人憑證才能進行線上公文簽核,這就好比是「要求公務員把家裡的 鑰匙和辦公室的鑰匙二合一」,公文線上簽核可以用電子郵件加密碼方式進行,很多大學都採行此法,根本不需要用到自然人憑證,況且政府電子安全防護不完善, 駭客入侵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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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被擋 國籍法直闖院會 藍營封殺

民進黨團昨日在立院院會提出變更議程案,將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入討論事項,朝野紛動員在議場內進行表決。(記者叢昌瑾攝)

〔記 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上月初審通過且無須經朝野協商的「國籍法修正草案」,將擁有外國居留權者納入禁止擔任公職範圍,迄今藍營已四度在程委會阻撓該 案排入院會二、三讀,民進黨團為凸顯問題,昨天院會提案要求變更議程,將本案增列為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經兩度表決,被藍營優勢人數給封殺。

民進黨團籲選民 看清藍營阻擋事實

民進黨團書記長高志鵬呼籲選民要看清國民黨阻擋修法的事實,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則回應,民進黨團變更議程的動作擾亂議事進程,並非真正為民眾著想,國民黨團會努力協商推動。

對於黨團阻擋本案,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表示,黨團事前有和他溝通,主要思考在行政機關能否執行,但他認為應該沒有問題,既然禁止雙重國籍者可以執行,外國居留權部分應該也能執行,並強調「只要本會期通過就好,這是我的底限。」

根據委員會初審通過草案,凡具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比照雙重國籍,不得擔任公職,應於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辦理放棄外國永久居留權,並取得該國政府核發的證明文件。

由於行政體系可能有不少人持有綠卡,地方到中央民意代表持綠卡者也不乏其人,同時馬英九總統過去也被踢爆綠卡爭議,藍營對於本案相當謹慎,擔心若貿然通過,恐怕引發一波風暴。

黃紹庭黨籍 高市黨部建議中央撤銷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國民黨高雄市黨部昨天召開考紀會,建議黨中央撤銷被指具雙重國籍且提不出放棄證明文件的高市議員黃紹庭的黨籍,這項黨紀案昨天下午立即呈送中央黨部。

黃紹庭則表示,他尊重市黨部的決議與程序,他已經在市調處簽署授權查證同意書,相信美國方面馬上就會有結果。

另外,高雄市議會下週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黃紹庭雙重國籍案,黃紹庭則說,他要先了解紀律委員會的提案內容,再決定當天是否出席陳述。席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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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子詐保金 至今兩起

台灣自有人身保險以來,到目前為止,發生過兩起狠心父親企圖殺害小孩詐領保險金的案件。

根據檢警單位及壽險業者提供的資料,台灣第一起殺害小孩領取保險金的案例,發生在民國五十三年,第二起發生在去年七月。反而在民國八十六到九十年兒童死亡保額無上限的「空窗期」中,沒有類似案例。

保險法在民國九十年曾修正,限制十四歲以下孩童所能投保的「死亡給付保額」上限,即所謂的喪葬費用,不能超過兩百萬元。

台灣第一起殺害孩童詐領保險金案件,發生在五十三年台北市南港區。當事人李明璋縱火造成住處大火,兩個女兒葬身火窟,李明璋在火警當天就向保險公司索取理賠,保額共四十五萬元。

該案刑事部分經六年審理,最高法院認定李明璋縱火燒死親生子女,判處李明璋死刑。四十五萬元理賠金也因此拿不到。

第二起案例發生在去年七月,桃園縣一名四十三歲的賴姓貨車司機,先用毛巾蒙住十一歲女兒眼睛,再將女兒雙手綁住並推下大圳,企圖淹死女兒詐領兩百萬元保險金,這名女童後來抓住圳邊樹枝保住一命。事後,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這名父親十二年徒刑。

根據檢警資料,兩名狠心的父親都有債務問題,李明璋當年是經商不善,欠下債務;賴姓男子則積欠了六十多萬元卡債。

【2009/04/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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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罵官渾蛋 嗆台灣爛國家


大三通首航班機。(資料照)

還嗆聽不懂台灣國語

〔記者余瑞仁、姚岳宏/綜合報導〕「郭冠英」事件翻版?自稱在某大學法律系從事教職的女子何瑞蓮,去年底自中國北京搭乘大三通首航班機返台,在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查驗時,涉嫌辱罵移民官員「渾蛋、王八蛋」,甚至嗆聲「聽不懂台灣國語,不屑回台灣這個爛國家」。

何女的囂張言論引起機場旅客激憤,在移民官員追究其妨害公務言行時,郭姓民眾自告奮勇作證,桃園地檢署根據其證詞與機場監視畫面等證據,昨天依妨害公務罪嫌將何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何瑞蓮面對記者詢問,只表示「一切等看到判決再說」,另對於她是否在大學教法律的詢問,她回以「這是另外一件事,跟本案沒有關係」。

檢方指出,51歲的何瑞蓮擁有美國多所大學文憑與專業證照,去年12月15日兩岸大三通北京、台北首航時,她攜其11歲兒子自北京搭乘華航首航班機返回桃園國際機場,當日晚間6點多入境查驗證照時,因其美國籍兒子並未填寫外國旅客入境表,被查驗台移民官要求移至旅客隊伍後方的桌台填寫,但何女與其子堅持在查驗台填表格,因影響後方旅客通關,與一名男性旅客發生口角。

此時,何女轉而不滿移民官員態度,在場高舉護照並以手指移民官,涉嫌口出「王八蛋、渾蛋」等言詞,隨後更嗆聲「要不是不得不回台灣,不然根本不屑回台灣這個爛國家!」等語。

何女辱罵官員並嗆聲不屑回台灣的言論,立即引起在場旅客激憤,被移民署官員帶回請航警偵訊,並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檢方傳喚何女調查時,她指稱因當時隊伍中有男性旅客無故罵她是外省人、中國人,她才回罵「渾蛋」,此時移民官員上前說話,她回應聽不懂台灣國語,卻被官員指責歧視台灣,這時許多人上前罵她,她才回嘴「你們都是王八蛋」。

罵官被訴妨害公務

但檢察官根據受辱移民官與自告奮勇作證的郭姓民眾證詞,郭某說最讓他生氣的是何女稱說「不屑回台灣這個爛國家」言論,加上監視畫面顯示何女攤手、手指移民官員等動作,被檢方認定觸法,昨天將何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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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丟贓款6萬8 討15年國賠7萬多

〔記者李穎/北縣報導〕金飾被搶抓到歹徒,檢警卻把贓款弄丟了!黃姓男子20年前遭搶金飾,警方順利破案起出歹徒變賣所得6萬8000元,這筆應發還給被害人的贓款卻在公文往返中離奇失蹤,黃某追討了15年,國賠終於還他7萬2683元。

台北縣政府去年度國家賠償金達1235萬1000多元,其中以台北縣警局「遺失贓款」判賠案最為離奇。黃姓男子民國78年1月被搶,6萬8000元的金飾被變賣,事後警方抓到歹徒,取回搶匪變賣金飾所得贓款,黃姓男子從83年開始向板橋地檢署聲請將贓款發還,卻未獲得回應。

由於事隔許久,黃姓男子調閱當初公文,發現公文已經被銷毀,當中還有承辦人員往生,過程中檢警互踢皮球,只好聲請國家賠償,縣警局抗辯時還以賠償請求權已超過時效推卸責任,法院最後判決縣警局負責,加上遲延利息賠償7萬2683元。

此外,台北縣政府法制局還統計,去年7件國賠案件中,以二重國中學生劉亮志獲賠最多。去年4月初,劉亮志坐在學校鐵捲門旁,因為警衛疏失啟動鐵門,劉亮志閃避不及,身體被捲入不到10公分的縫隙內,變成植物人,家屬提出國賠訴訟,法官判縣府應賠償940萬2533元。

另外,因公共設施設置欠缺,路面高度落差,致民眾受傷摔倒,缺失單位有工務局、水利局,3件賠了285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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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居人性侵 邊告邊拍婚紗照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同居人或夫妻間,彼此就算曾有過100次性行為,但在第101次,有人不願意,另一方就不能硬要,否則就是違背對方的性自主意願,會吃上強制性交罪。新竹地區一名38歲黃姓男子,雖是國內航太科技菁英,卻因此吃官司,還要登報道歉。

女不撤告 男登報道歉

據了解,黃某和被害人在案發前是同居人關係,女方在短暫交往2、3個月後,認為黃某有些行為異常,所以想分手。然而黃某認為女方另有新歡,在心有不甘下,才會犯下本案,但是案發後直到雙方正式分手前,仍一度維持同居關係。

新竹地院表示,本案典型吻合性侵害案在修法後,尊重當事人性自主權的精神;即使是夫妻,只要太太說「不」,先生也不能硬要。

判決指出,本案當事人都是國內航太科技界的菁英。去年4月底,被害人提出分手後,同年5月6日晚,黃某趁兩人一起參加某社團聚會,把被害人騙上車載回住處,予以毆打又2度性侵,並且限制被害人離去、上班,期間被害人曾虛與委蛇趁機離開,驗傷後報警。

辯方向法官說,事發後2人仍同居,還曾拍下多幀婚紗照,狀似雙方有意要結婚。合議庭為此也從中勸諭雙方,希望彼此能圓滿好聚好散。但被害人堅持案發時,2度被迫遭到性侵,所以法官依法論法,只能依照兩個強制性交和一個妨害自由罪,判處黃某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

不過雙方後來以30萬元和解,男方也答應女方,將在報紙的頭版頭,以至少7.2公分乘以4.2公分大小的「道歉啟事」,載明「黃XX於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民國97年度訴字第XXXX號案件,特此登報對被害人甲女道歉,並將悔改」。

所以合議庭尊重被害人,另給黃某緩刑5年,且緩刑期間必須交付保護管束的自新機會。

黃某服務單位昨天表示,2人已正式分手,男方仍在職,女方已經離開。這件純屬私事,不方便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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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新聞/警方擔心:一樓一鳳 蒐證更難
【聯合報╱記者張榮仁、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9.11.07 07:18 am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9-04-12/聯合報/A2版/焦點】

立委有意修法「娼嫖都不罰」,警方認為可能讓色情業者打著個人工作室的名義,以「一樓一鳳」經營方式鑽法律漏洞,查緝酒店、護膚、理容院媒介色情時,蒐證也會更困難。

曾被稱為「掃黃英雄」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也持反對意見,他認為現行法律用行政罰裁罰娼妓已算合理,「如果未來娼妓不用處罰,已婚男性就可以正大光明去嫖妓,嫖客妻子提告通姦,娼妓只要說不知情,就可以脫罪。」

依現行法令,刑法妨害風化罪規定,意圖營利而引誘、容留或媒介性交易,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如果是流鶯、娼妓等「個體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對娼妓罰鍰或拘留;嫖客除非嫖雛妓觸犯刑責,否則單純嫖妓免罰。

刑事局官警指出,支持「娼嫖都不罰」的人士,可能認為娼妓出賣身體獲得報酬,嫖客付錢滿足生理需求,只要不是「強買強賣」,沒有被害人,何必處罰娼嫖?

但官警提醒,一旦娼嫖之人都不罰,很可能對色情業者開了一扇後門,業者可以將性交易地點藏身在大樓出租套房,以「一樓一鳳」來媒介色情,並逃避刑責,某種程度來說,等同「開放色情」。

劉承武表示,他不贊成「不罰娼妓」的規定,主要原因是擔心已婚男性藉此將嫖妓合理化,衍生家庭問題。

不過,他建議現行社維法對娼妓拘留的規定,可以提案修訂用罰鍰替代。

【2009/1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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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餵香蕉 研究生疑性暗示

某國立大學一名研究生在PTT網站,對學姊留言「大家想不想看我餵她吃香蕉」等字眼,林女認為「吃香蕉」意指替對方口交,一狀告到台北地檢署,怒控學弟妨害名譽。

台北地檢署上周傳喚這名男研究生,他坦承上網留言,但辯稱這位學姊是「綠正妹」團體成員,在網路世界,網友對政治立場偏綠的成員稱為「猴子」,原因是猴子很團結;支持藍營的成員則被稱為「蛆」,因為感覺上做事慢半拍。

據了解,綠正妹是一群年輕女生組成的網路部落格,原名「綠色正妹百人團」,每位成員都長得很「正」,打扮入時,都有自己的部落格,在網路上知名度不小。

男研究生向檢察官解釋,他認為綠正妹社團是親綠團體,學姊是成員之一,才會留言說「大家要不要看我餵他吃香蕉」,這句話的原意是餵猴子吃香蕉,並沒有性暗示,他認為學姊有點小題大作。

綠正妹去年參加830嗆馬大遊行後,網路上開始流傳相關成員的照片。

去年10月,這名男研究生在網站上討論綠正妹話題,發現學姊是綠正妹成員,就留言問網友想不想看他餵學姊吃香蕉。

【2009/03/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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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員工偷勤上網打筆戰

臨時助理自稱公務員 網友諷:官威好大

2009年03月11日蘋果日報

高雄縣政府主計處業務助理在上班時間,上知名電玩資訊網站發表文章與網友筆戰,還公開稱自己是公務員,網友大罵: 「公務員竟能在上班時間頻繁發表文章,太超過!」對此,高雄縣政府表示,這名助理是臨時人員,不是正式公務員,會對其行為進行懲處。學者批評,這名員工已 屬失職,縣府應善盡管理責任。投訴組


「太誇張!」蘇小姐說,上月9日(周一)她到巴哈姆特電玩資 訊網站,瀏覽一則人氣相當旺的討論,有幾名網友因觀點不同筆戰,她發現其中一人的文中自稱是公務員,且毫不掩視地寫明:「小弟我在縣政府主計處!」引起其 他網友砲轟,一名網友嘲諷:「官威好大的公務員?上班時間還能頻繁回文真不簡單。」她於是向《蘋果》投訴。

縣府指違內規將處分
記者調查,這名自稱公務員的網友以qoo868***暱稱在上月9日內共回覆14篇文章,有9篇文章在是上午10時至下午5時之間發表,明顯是上班時間。此外,記者搜尋發現,qoo868***常在其他上班時間到其他討論區發文。
記者透過亞太網路資源中查詢,文章來源的IP位址是高雄縣政府。記者再向高雄縣政府求證確認無誤。
對 此,高縣府主計處副處長陳正濱說,經查確實是處內業務助理借用朋友帳號,在上班時間上電玩資訊網站發表文章,但這名人員屬臨時人員,並非正式公務員。他 說,2002年縣政府就已發公文規範員工,上班時間不能瀏覽色情網站、遊戲網站或查看股市行情等,這名人員已違反內規,會予以處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說,這名助理雖只是臨時人員,也應在上班時間專注於職務,不能利用公家電腦逕自在網站發表個人意見,其做法已屬失職,除應懲處改進,單位主管也應善盡管理之責,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檢舉公務員失職方法及管道
★拍下或錄下公務員違規的情形
★拍照時,應顯示拍照日期與時間
★管道:
˙所屬機關政風單位
˙法務部廉政專線:(02)23167586
˙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02)23413183轉662
˙《蘋果日報》爆料投訴專線:0809-012-555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蘋果》資料室

你敢爆 我敢報
這是《蘋果》的承諾及決心,對於社會的黑暗面、不公情事,我們勇於追查真相,永不妥協。

爆料投訴電話專線:0809-012-555
爆料投訴傳真專線:0809-013-666
爆料投訴e-mail:news@appleda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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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案 北市先行政罰刑責交由檢警辦

  • 2009-03-11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1日電)日前有媒體披露一名台大李姓博士生疑涉多起虐貓案件;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今天指出,他們將對李姓學生違反動物保護法 開罰,刑責部份,由警方視案情函送檢方偵辦。 根據媒體報導,去年9月起台大校園就陸續出現幼貓的屍體,前後達10隻,此外,在台師大附近也有人發現尾巴皮毛被剝去、疑被虐致死的貓屍,於是愛貓人士透 過網路串連,共同查出一名李姓台大博士生疑涉虐貓,動檢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偵四隊在2月26日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動檢所今天表示,全案行政調查部分已告一段落,將於本週前開罰,至於當事人可能牽涉的刑責部分,也將在本週由警方依動物保護法函送檢方偵辦。 依動檢所目前瞭解,收養貓咪的李姓學生有4件構成違反棄養要件,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 下罰鍰;另2件涉及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棄養動物致動物死亡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檢所呼籲民眾,如有將動物送交李姓學生收養,或掌握與案情有關具體事證,儘速向動檢所檢舉通報(電話02-8789-7131),或與刑大偵四隊 (02-2381-0106)聯絡。9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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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藏衣櫃 少女上學媽驚見

台北市一名國中一年級少女多次偷偷帶廿歲的男友躲在房間衣櫃,等家人就寢再同床共眠。少女清晨上學去,母親到她房間打掃,赫然發現衣櫃躲著半裸男子,嚇得驚叫。雙方和解不成,鬧上法院。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這對情侶雖然是情投意合發生性關係,但少女未滿十六歲,沒有性自主權,昨天將少女的「衣櫃情人」黃姓男子依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桃園縣的黃姓男子,去年八月中旬在網路認識住台北市的十三歲少女,一個星期後,少女邀黃姓男子到她家過夜,在她房內發生三次性關係。

同年九月初晚上十時,少女趁母親洗澡時偷偷帶黃姓男子溜進家裡,躲在她房間衣櫃,直到她的母親就寢,黃姓男子才走出衣櫃和少女共眠。翌日少女上學,黃姓男子躲進衣櫃等少女放學。

少女的母親進入房間打掃,整理少女衣物時打開衣櫃,赫見沒穿上衣的黃姓男子蹲坐在衣櫃裏,嚇得尖叫。黃姓男子趕緊表明身分,還說少女告訴他,如果躲在衣櫃太熱,可以脫掉衣服。

少女的母親把她找回家質問,並通知黃姓男子的父母和解,雙方簽下和解書。同年十月底,少女的母親認為黃家一直以「兩小無猜」乾脆送做堆,想敷衍了事,沒有履行和解條件的誠意,拿和解書報警處理。

警方偵訊時黃姓男子否認與少女發生過性關係,辯稱只在九月初去少女家一次。夜半時分他和少女穿著衣服愛撫,沒有發生性行為。

但少女表示與黃姓男子做愛多次,連黃姓男子的母親都證稱,兒子曾向她承認與少女偷嘗禁果。檢察官認定黃姓男子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

【2009/03/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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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學生嗆總統竟被捕 警政署應道歉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說,日前嘉義一名高三林姓學生在高鐵站對總統喊一句「馬英九下台」,竟遭警方逮捕並留置派出所半小時,警政署違反人權,若不公開道歉,黨團不善罷干休。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黨籍立委翁金珠、林淑芬、蘇震清、涂醒哲上午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政署違反人權。

李俊毅指出,3月6日馬總統到南部視察,從嘉義搭高鐵回台北,嘉義高鐵站內一名18歲林姓高三學生,隔著警察人牆,嗆了句「馬英九下台」,竟被警察帶到高鐵附設的派出所,留置半小時,最後學生按指紋、簽名後才被放出來,警方此舉是抹煞民眾言論自由。

出席記者會的5位立委高呼「馬英九下台」並倒比大拇指,他們稱,願意放棄立委言論免責權,「看警察要不要把我們抓起來」。

李俊毅說,當事人現在很恐懼,不敢對外談論此事,警政署應該出來說明並道歉,至於失職的警員也應予以懲處,警政署應保證未來嗆馬總統的民眾,言論自由將獲完整保護,若警政署不對外公開說明道歉,黨團將在預算審查及質詢時強力杯葛。

【2009/03/1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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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昌怒駁高級通緝犯
加保700萬元獲准出境兩天的導演劉家昌昨晚返台,並於上午前往台北地院出庭,對於外界質疑外交部是否禮遇通關,劉家昌立即否認。
記者胡經周/攝影
涉嫌掏空國民黨產的導演劉家昌日前出境時,被外界質疑特權補發護照。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員守訓在會議中裁示,請外交部提出檢討報告。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疑,劉家昌能在短短兩小時內補辦護照,關說不是來自國民黨立委,應該來自於更高的層次。她說,劉家昌是通緝犯,就算解除境管還是通緝 犯,有沒有特權大家很清楚。國民黨立委李嘉進認為,以一個正常的觀點來看,劉家昌3日晚間要出境,卻能在同日晚間9時就拿到護照,國人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不應該身分特殊就開放便之門。民進黨立委薛凌也批評,緊急護照適用的規定,劉家昌一項都沒有,外交部要解釋到監察院去解釋。

夏立言在立法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時解釋,劉家昌是在3月2日、就是核發護照的前1天,就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當時領務局發現劉家昌有境管限制,就沒有核發,等於中止辦理。到第2天境管限制解除後,劉家昌就和一般國人一樣。

夏立言說,劉家昌在機場緊急申請護照時,因為之前已收到申請資料,所以可以短時間內核發,這符合服務國民及在能力範圍內儘量來做,一切合乎規範。他表示, 從民國90年開始在機場設立緊急服務中心以來,每年處理類似案件都上百件,包括求學、經商都有,今年至今也有19件,完全合乎程序、依法行政。

【2009/03/0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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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豬屎」無惡念 主秘罵人無罪

以「琨蒂絲」品牌享譽全球褲襪界的彰化縣陸友纖維工業公司董事長魏和衷,前年陳情反對台電六輸變電工程經過社頭鄉,鄉公所主秘陳三民用台語批評他「喇豬屎」,魏和衷認為受辱提告,檢察官起訴,法官昨天判決陳三民無罪。

陳三民表示,當天現場的民眾都是6、70歲以上的鄉親,平常都以台語講通,他為安撫群眾情緒,情急之下才講出「喇豬屎」,語意是「瞎攪和」,沒有惡意或侮辱任何人的意思,何況魏和衷也不在場;或許這句話不文雅,以後他處理公務和面對民眾時,講話會更謹慎小心。

魏和衷的妻子魏陳春惠說,收到判決書後,一定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指出,「喇豬屎」用詞雖情緒化,也不文雅,應無任意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仍屬對公共事務的合理評論範圍,不構成妨害名譽要件,應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2009/03/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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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瀕滅絕 賽夏族要求政府正視及自治

  • 2009-03-04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台灣14個原住民族之一賽夏族人今天表示,語言消失,族群也會滅絕,要求政府重視原住民,協助賽夏族走向自治。

     賽夏族民族議會總議長風德輝上午在立法院請願接待室召開記者會時,以賽夏族語說,賽夏族人雖少,又生活在山林裡,但不曾動搖意念,請政府正視賽夏族群的權益,協助他們走向自治。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資料,到2007年6月,台灣賽夏族人口約5400人。

     賽夏族人夏麗玲在會中表示,從上個月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報告指出台灣14個原住民族群語言面臨瀕臨滅絕危險,至今,原民會及教育部一點回應都沒有,所以賽夏族人自己站出來,原住民唯有團結,政府才會重視。

     在台北唸書的賽夏族青年朱仲一說,山上教育環境不如外面,若不爭取權益,會被遺忘在邊緣,在台北唸書的年輕人都有共識,會全力支持族裡要求自治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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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先報╱檢警查炒盜印書籍 印刷廠嘆活不下去!

2009年 03月 04日 14:17/蘋果搶先報

加強取締違反著作權法,檢方上午指揮嘉義市警方,出動六組人馬,前往嘉義市彌補路、嘉義大學等地,察查是否有盜印書藉,違反著作權法。業者大吐苦水,景氣差都快活不下去,學生也沒錢註冊,這樣嚴格的取締無疑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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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力維╱台北報導】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舉辦座談會卻未妥善控管,讓與會民眾公開播放著作權不明的資料照片,引發侵權爭議。文化局表示,照片不是文化局規劃使 用,文化局未侵權,往後會注意避免發生類似問題。律師指出,是播放照片者違法,文化局未侵權。學者認為,文化局未妥善篩選掌控座談會所有活動內容,應檢討 改進。
「未盡監督之責嘛!」台中高先生說,他是軍事迷,有蒐集早年空軍黑貓中隊資料的嗜好,並將拍攝照片放在他的部落格供人瀏覽,2008年11月初 有同好告知,指10月30日在桃園縣文化局舉辦的黑貓中隊座談會,公開播放他上傳到部落格的照片。「可是我沒有授權給任何人用這些照片啊。」他希望文化局 說明。

作者無實質損失難求償
對此,桃園縣文化局文化發展科解釋,這些照片不是文化局規劃使用,是局內一名喜愛研究黑貓中隊的職員複製他人部落格照片,讓一名自發參加座談會的民眾在會 中臨時提議播放分享,才引發爭議。文化發展科坦承,這名職員行為不當,但強調他不是座談會承辦人員,文化局未侵權,但會告誡局內同仁往後舉辦活動,須注意 避免類似爭議。
承 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岳洋表示,使用爭議照片的不是文化局,文化局並未侵權,高先生可向提議播放照片的民眾,主張著作權遭侵害,但因對方非從事營利行為,高 先生無實質損失,恐難求償。但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指出,文化局不該讓未經篩選過濾的照片在座談會公開使用,「顯有疏失,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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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矛盾 美麗殿官司再生波

民進黨議員張耀中(右前二)昨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不要催討美麗殿住戶溢領的慰助金。(記者唐在馨攝)

自由20090304〔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同一案例,最高行政法院卻有不同判決?造成受災戶困擾,台中市府也為之傻眼。

全倒改半倒 追討慰助金

在 921地震中受創的台中美麗殿大樓,88年判全倒,到94年底再改判半倒,市府和民眾的官司到最高法院,300餘戶被判敗訴,要被追討回10萬元的慰助 金,但今年2月20日最高法院又駁回北區公所再審之訴,47戶受災戶勝訴,民進黨中市議員張耀中昨天與受災戶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苦民所苦」,通案辦理 別再跟受災戶追討慰助金。

市長胡志強昨天表示,站在市府的立場,一切只有「依法辦理」,他也曾希望不要再跟民眾追討這些慰助金,但內政部卻要求一定要追回,公務員能怎麼辦?

住戶打官司 判決兩樣情

張 耀中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位於台中市北區的美麗殿集合住宅大樓,在921地震時受創嚴重,民國88年災後台中市政府北區區公所判定為全倒,並發出每戶20 萬元慰助金,但另一派意見希望改為半倒,民國94年12月23日,北區公所改判為半倒,區公所開始移請執行處追討每戶10萬元的溢領慰助金。

張耀中表示,98年2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北區公所再審之訴,47受災戶勝訴;而弔詭的是,在此判決之前,已領取20萬元慰助金的680餘戶受災戶中,已有300餘戶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議員促放手 市府也無奈

張耀中說,同樣的建築物,同樣的最高行政法院,卻有不同的判決,他希望馬英九所率的中央政府及胡志強所率的中市政府,能夠「苦民所苦」,既然有這一份判決,就不要再跟民眾索取這10萬元的慰助金。

對 於議員及部分受災戶的要求,市府表示,由於這處集合住宅大樓有800多戶住戶,大家意見不一,訴訟案的法院判決結果也不一致,目前所有相關宣判案件都是市 府勝訴,但只有這一件是判住戶勝訴,區公所的立場是依法行政,而且慰助金的催討是依內政部指示,目前已經去函請示中央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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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格子舖賣眼藥水 被罰3萬元

這款熱賣的日系眼藥水,不少跑單幫民眾為了賺取匯差,在網路上公開販售,已經違反藥事法。(記者李穎翻攝自網路)

自由20090304〔記者李穎/北縣報導〕「小花」眼藥水從日本藥妝店紅到台灣,有人看準日圓匯率差價商機,透過網路或「格子趣」等實體店面販售,卻因不具有藥商資格,觸犯藥事法,被罰款3萬元;衛生局強調,這款眼藥水沒經過衛生署核可,在台灣算是「禁藥」。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說,販售者在網頁內容標榜「眼睛疲勞,癢,充血,一般保養用,店面地址:板橋市,特價239元」字樣,稽查人員循線查出,販售地點是一家「格子趣」店面,是33歲洪姓板橋市民租用商品櫃再透過網路宣傳販賣藥水。

這款「ROHTO Lycee」粉紅小花眼藥水標榜可消除眼睛血絲,由於曾有藝人大力推薦,不少人赴日旅遊時「必買」,衛生局強調,有人「跑單幫」從國外帶回這類熱門商品,節省下昂貴店租,只承租商品櫃陳列販售,眼見這款眼藥水很熱門,也納入販售商品之一。

洪姓女子說,眼藥水是她從日本帶回來,因為沒辦法馬上用完,才刊登網路廣告並租用格子店舖販售,不知道販售這種眼藥水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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