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走廊》盧建新 蒐集法院趣談
 
 
【陳崑福】
屏東地方法院刑庭科長盧建新,跟過法務部長施茂林,現任院長惠光霞則是他無緣同窗,他自嘲最沒出息,蒐集不少法官、院長流傳笑談,常讓人捧腹。

盧建新68年考上書記官,當時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惠光霞也考上,但惠光霞又接到司法官特考及格通知,兩人因此沒有成為同學。

75年到台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施茂林的書記官,施茂林專責審理重大肅貪案,每個案件都很複雜,他因請調案件比較單純的屏東地院,想有多一點時間看書參加司法官特考,一次一次挫折,又擔任4年多的書記官長,心就磨掉了,改以蒐集法院趣談為樂。

有位女法官審理一起竊案,犯罪證據很明確,法官好話說要被告認罪,被告多次掙扎認罪,進入認罪協商,法官經考慮,要判被告10個有期徒刑,被告突然站起來叫「阿姊!這樣對我會不會不公平」,法官喝止「在法庭上不可以我叫姊」,大家笑成一團。

【2007-04-05/聯合報/C2版/屏東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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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貴姓?原住民很難回答
2007/03/12

【聯合報/羅嘉薇】

左圖:每個原住民的傳統名字,都承載著族人的歷史、情感和記憶。右圖:邦乍(阿美)族的巴奈. 阿利可回復原名,高興地秀出自己新的身分證。

台灣原住民各族的命名文化和制度十分複雜,依照日本人類學家的說法:「姓名在高山族各種族都不存在,那些等於所謂姓名的,是個人、家族、以及氏族名稱的個 別添用或併用而構成。」因此,漢民族第一次見面習慣問的「貴姓?」對原住民而言很難回答。

 

當年蘭嶼反核運動領導人「夏曼‧藍波安」,常常被媒體自動縮寫成「夏曼先生」。其實,按達悟族親從子名的名制,夏曼是指「爸爸」,若要翻譯,應該譯成「藍 波安爸爸」才對。

 

姓的概念,在許多原住民族並不存在。與原住民朋友初識,與其「請問貴姓」,不如「怎麼稱呼?」

 

命名規則又可能因個人、部落、翻譯或通婚等因素而創新。如家名在前或在後,從父、從母或父母並列,加氏族或不加,加出生地或不加,名字之間有無以「點」間 隔,可能都有差異。

 

目前原民復名方式有三種:「傳統名字漢字登記」、「傳統名字漢字登記並列傳統名字的羅馬拼音」、「漢人姓名並列傳統名字的羅馬拼音」。名字使用羅馬拼音登 記,是過去原運人士在回復傳統姓名運動中的最終目標。


【2007/03/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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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課程 年底全面上網開放
中國時報  2007.03.11 
尹德瀚/綜合十日外電報導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昨天宣布,該校總共約一千八百門課程將在今年底透過網路全部對外開放,任何人有興趣,都可以上網免費學習。

    麻省理工學院位在麻州劍橋市,是全美頂尖學府之一,該校從二○○三年開始推出這項「公開課程計畫」,迄今已在網上提供一千五百五十種課程。此計畫負責人馬古莉絲女士說,「我們推出這項計畫,係因MIT相信推動全球教育的最佳途徑之一就是透過網路」。

    世界各地學生受益

    馬古莉絲說,上個月MIT的公開課程網站,連同其他語言版本的網站,點閱率達一百五十萬人次,其中有六○%來自美國以外的世界各地,包括伊拉克、蘇丹和南極洲,他們最中意的課程包括電腦科學、物理和數學。

    透過MIT公開課程自修的人不能因此獲得該校學位,也無法獲得教授的指導,或是和學生交流切磋,此外,對於一些需要大量實際操練的課程,MIT的正規學生也比網路自學者更佔優勢。但馬古莉絲說,即使該校學生也會利用這種公開課程。

    課程最多最全面

    除MIT外,美國若干大學也開始提供網路公開課程,例如加州著名的史丹福大學在去年提供此項服務,賓州Bryn Mawr學院不久也將跟進,但MIT提供的公開課程種類最多,內容也最全面。以「野生動植物醫學」這門課程為例,MIT在網上提供的課程內容堪稱「全球最深入」。

    除了課程內容,MIT還在網上展示其獨特的教學方法。目前很多學校依然依循「先由老師教授理論,再由學生進行練習」的傳統教學模式,麻省理工學院則採用「練習,理論,再練習」的教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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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的孕事 誰人知…
一赴美安胎顧人怨 一加班開庭到流產
 
 
【記者劉明岩/花蓮報導】
花蓮地方法院刑庭女法官張嘉芬在請產假前夕,還賣力結案卻「胎死腹中」;花蓮地院民庭女法官蕭一弘則從去年12月底,請假到今年5月到美國待產,除增加其他法官工作負擔外,也讓案件當事人跳腳不已。

蕭一弘已在今年2月28日生產,她的夫婿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景森,也請假到美國陪產。記者聯繫不上許景森夫婦,無法一併報導他們的說法。

花蓮地方法院院長王聰明說,懷孕是令人喜悅的事,但難免會增加其他法官同仁的工作負擔,這在其他法院也是如此,希望大家能體諒。蕭一弘是依規定請假,去年12月22日遞出的假單中,提到「到美國安胎」,基於人性考量,他即予准假。

王聰明說,蕭一弘手中急迫性的案件,都有庭長或法官代理,不會影響案件當事人權益;至於非急迫案件,等銷假後再審理。

35歲的張嘉芬,懷胎已9月,5日中午開庭後不適,送醫後才發現「胎死腹中」,幸好她保住一命。花蓮地院庭長張健河說,張嘉芬獨自住在花蓮的法官宿舍,丈夫在台北工作,5日下午開始請產假準備回台北,前一晚還加班到12時,沒想到卻發生流產憾事。

相對於張嘉芬,法官蕭一弘過去也曾因懷孕後小產,兩夫妻前年同時請調。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美國哈佛大學碩士,父母均住美國,此次懷孕特別安排到美國娘家待產。

蕭一弘為此安胎假期,累積平時假日加班的補休假期、特休假、產前假、分娩假及春節假期等,從去年12月22日起,開始請假到美國生產。

她懷孕期間,要求依法院停止分案要點規定,給予停分案件1個月,由於會增加其他同事負擔,民庭庭務會議即依92年民事、刑事分流後規定,只同意停分半個月。蕭一弘不服,向法官會議申訴被駁回,她再提出「再申訴」,仍在訴願中。

蕭一弘請長假赴美,也影響案件當事人權益。一名李姓花蓮縣民指出,他打贏了民事官司已經3、4個月,向法院聲請返還當年被假扣押的200多萬元擔保金;卻因蕭法官請產假,迄今仍無下文,他考慮聲請國家賠償。花蓮地院書記官長李明正表示,李姓當事人的案件已在處理中。


【2007-03-08/聯合報/C4版/北部綜合新聞】
 
女法官赴美待產 同事開庭流產
蕭一弘假期近5個月 夫也請陪產假 張嘉芬獨居花蓮 5日下午起休產假 中午忙後不適 「胎死腹中」 
 
【記者劉明岩/花蓮報導】
花蓮地方法院刑庭女法官張嘉芬在請產假前夕,還賣力結案卻「胎死腹中」;,另一位民庭女法官蕭一弘則從去年12月底,請假到今年5月到美國生產,除增加其他法官工作負擔外,也讓案件當事人跳腳不已。

蕭一弘已在今年2月28日生產,她的夫婿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景森,也請假到美國陪產。記者聯繫不上許景森夫婦,無法一併報導他們的說法。

花蓮地方法院院長王聰明說,懷孕是令人喜悅的事,但難免會增加其他法官同仁的工作負擔,這在其他法院也是如此,希望大家能體諒。蕭一弘是依規定請假,去年12月22日遞出的假單中,提到「到美國安胎」,基於人性考量,他即予准假。

王聰明說,蕭一弘手中急迫性案件,都有庭長或法官在代理,不會影響案件當事人權益;至於非急迫案件,等銷假後再審理。

35歲的張嘉芬,懷胎已9月,本月5日中午開庭後不適,送醫後才發現「胎死腹中」,幸好保住一命。花蓮地院庭長張健河說,張嘉芬獨自住在花蓮的法官宿舍,丈夫在台北工作,5日下午開始請產假準備回台北,前一晚還加班到12時,沒想到卻發生流產憾事。

相對於張嘉芬,法官蕭一弘過去也曾因懷孕後小產,兩夫妻前年同時請調。蕭一弘父母均住美國,此次懷孕安排到美國待產。

蕭一弘為此安胎假期,累積平時假日加班的補休假期、特休假、產前假、分娩假及春節假期等,從去年12月22日起,開始請假到美國生產。

她懷孕期間,要求依法院停止分案要點規定,給予停分案件1個月,由於會增加其他同事負擔,民庭庭務會議即依92年民事、刑事分流後規定,只同意停分半個月。蕭一弘不服,向法官會議申訴被駁回,她再提出「再申訴」,仍在訴願中。

蕭一弘請長假赴美,也影響案件當事人權益。一名李姓花蓮縣民指出,他打贏了民事官司已經三、四個月,向法院聲請返還當年被假扣押的200多萬元擔保金;卻因蕭法官請產假,迄今仍無下文,他考慮聲請國家賠償。花蓮地院書記官長李明正表示,李姓當事人的案件已在處理中。


【2007-03-08/聯合報/C2版/花蓮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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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晾晒女內衣褲 遇女法官都重判
 
 
【記者何烱榮/員林報導】
36歲花壇鄉周姓男子被控先後3次偷取他人晾晒的女性內衣褲,雖然犯罪所得不多,但這項變態行為讓女法官「感同身受」,昨天重判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折算是新台幣21萬6000元。

此外,住在員林鎮合作街,從事資源回收工作的25歲梁姓男子,去年6、7月間先後2次到員林鎮浮圳路一棟出租套房大樓,偷取4名女子晾晒的內衣褲,事後警方查獲,起出3件女性內衣。

梁姓男子也遇到女法官審理,2案分別被判刑9個月、7個月,裁定應執行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周姓、梁姓男子都沒有前科,只是偷取幾件晾晒的女性內衣褲,分別被判刑8個月、1年,雖可易科罰金或緩刑,但不少法界人士覺得「好像判太重了一點」,認為可能是女法官較能體會女性對內衣褲被偷的那種感受。


【2007-02-28/聯合報/C2版/彰化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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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聽風暴》與轉型正義
中國時報  2007.02.27 
郭崇倫

    剛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竊聽風暴》,英文片名《The lives of others》,更好的點出主題是,國家權力扭曲一般人生活的可怕程度,在台灣追求轉型正義之際,這部片子或許有些幫助。

    在民主轉型後的國家,一向都被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所困擾,在拉丁美洲轉型過程中,有軍方虎視眈眈,民主政府處理不慎,會有遭政變推翻的可能,雖然結束種族隔離的南非提供了範例,但不是每個國家都能照做,東歐轉型至今仍陷在過去歷史陰影中,近日波蘭樞機主教才剛就職,就因曾牽扯過去共黨,被迫當日辭職。

    德國與其他國家的轉型過程不同,其他國家的民主轉型是發生在國境之內,但東德的轉型卻發生在被西德合併統一後,是外加而不是內變的,當時波昂柯爾政府為了確保統一過程順利,不願太過強調正義與懲處,而對東德政府官僚們來說,被合併是成王敗寇,是長久與西德鬥爭的挫敗,但他們拒絕再有一次紐倫堡,將自己攤在公眾前面受審。

    但是奇怪的是,連一般人民也不願意再提過去的事,最近民調中有56%的德國人不願意追究前東德政府的惡行,德國電影,如《再見列寧》,多半是嘲諷那個「奇怪的地方」、「無能的制度」。

    然而《竊聽風暴》所呈現的卻是另一幅圖像:「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是一個人類歷史上空前的監控制度,被譽為「黨的劍與盾」的國家情報局「斯塔西」(Stasi)不靠酷刑、單單以心理壓力就可以逼迫人出賣至親好友,希特勒的蓋世太保只有三萬名秘密警察,斯塔西全職人員就有九萬人,在一千六百萬全國人口中,線民高達十七萬五千人。

    老師去密告學生、鄰居監視鄰居、枕邊人是斯塔西線民,是司空見慣,出身東德的男主角歐力奇.莫赫(Ulrich Muhe),在片中飾演斯塔西的監視官,但真實生活中,他的前妻在六年婚姻生活中不斷向斯塔西匯報莫赫行蹤。

    片中,劇作家德瑞曼的女友西蘭,在逼迫下同意為斯塔西作線民出賣自己深愛的男友,在民主自由體制下成長的一代,也許不能理解為什麼人會如此軟弱?但斯塔西使用的手段,不僅僅只是疲勞審訊、單獨監禁,還包括了諸多心理施壓技巧,像從廚房內偷幾隻小碟子,讓對象懷疑自己的神智是否正常。

    面對體制,人們的恐懼與心理弱點,就像被老虎玩弄於爪間的獵物,「剛開始你會想,我絕對不會告訴他們任何事」,一位曾身歷其境的前異議份子說,「但到最後,你會告訴他們任何他們想知道的」。

    而且在集權體制下,政治與權力超過一切,所有人都是國家的,藝術家作家都是領薪水的國家幹部,演出的機會更是牢牢控制在國家與黨手中;德瑞曼說:我們不需要他們,但女友反駁:怎麼不需要?「你我的一切都是靠這個體制」。

    《竊聽風暴》在德國上映以來,激起廣泛的討論與激辯,前斯塔西官員認為他們是守法公務員,任務只在執行當時所認定的國家安全需求,但是更多人認為德國需要進一步的轉型正義,目的不在報復,而是有更多的內省,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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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檔案庫揭密 延長9年國教前 曾掀文白爭議
中國時報  2007.02.26 
韓國棟/台北報導

    塵封四十年的教育部檔案資料揭密,白話、文言及成語爭議,早在實施九年國教前夕即掀起熱烈討論。文字學家、師大教授趙友培當時表示,要提高學生國語文程度,應讓學生先把白話文寫通順;台大中文系教授毛子水更進一步指出,新編的教科書要避免太古的典故、成語或字彙。

    上述論點,和四十年後教育部長杜正勝的想法不謀而合,教育部甚為重視這項檔案資料。

    延長九年國教前夕,民國五十六年八月廿八日「國家建設計畫委員會」文化組,舉辦「延長國民教育第二次座談會」,這項檔案資料最近被整理出來。檔案記載,當時的教育部長閻振興和台灣師大校長劉真、師大教授趙友培、台大中文系教授毛子水等學者座談內容。

    毛子水表示,他和趙友培都認為,新編的教科書要避免太古的典故、成語或字彙,以及太俗、太偏的文字。他說,「初中(國中)用的國文標準課本,範文大半是選前人的文言文;近代人所作的白話文選得極少,這對初中學生是不適宜的。」

    他認為,高中課本可以選適當份量的文言文;初中課本最好完全選白話文,最多只能選一、兩成淺近的文言文,這樣受過國民教育的國民才有較好的國文程度。

    趙友培主張,國語和國文兩科目應合併為「本國語文」。他指出,從語文發展史看,文言是文化的積累,也是歷史的蛻變,每一時代的人使用屬於那個時代的語言時,都是白話。現在的文言,不過是過去的白話;現在的白話可能又是將來的文言。所以,白話和文言不是敵對的關係,白話不是否定文言,不是割斷傳統的文言而另起爐灶,而是繼承文言,在繼承的過程中不斷創新。

    趙友培認為,白話比起文言來,更便於表達現代中國人豐富而複雜的思想,「我們要提高學生國語文程度,是要他們先把國語說得合於標準,先把白話文寫得通順;也就是要使受過九年國教的學生,能夠運用國語文充份表達自己的情意;不是只能說而不寫,或是在未能使用白話充份表達自己的情意之前,先要他們學寫文言來傳播古人的情意,或是翻譯自己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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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瑞孫江淮 代書活寶庫
日據代書 收藏百年文件、古錢劍、甘蔗渣做的信封等 
 
【記者鄭光隆/台南縣報導】
106歲人瑞孫江淮,是台灣史研究的活寶庫,在日據時期就考上司法代書,他完整收藏了近百年來承辦業務的相關文件,還能清楚地暢談早年的生活、產業經營及司法代書制度等。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林玉茹、政大歷史研究所研究生呂俊瑩等昨天與孫江淮訪談,對孫江淮擁有讓人驚奇的記憶力十分折服,稱讚他是台灣史國寶,她並安排下月孫江淮與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泰升,讓兩個不同世代的法律人對話。

林玉茹說,中研院將做系列的訪談記錄,包括口述歷史,生命史,日常生活、產業經營及司法代書等研究。她說,孫爺爺有超人的記憶力,連日據時代昭和年間,他和誰去做了什麼事都還記得,當時郵局長才月薪五百元。

孫江淮說,他與故高雄縣長余登發同一時期考司法代書,當時有個考生叫吳鏡澄,是台南市人。孫江淮後來在1928年4月23日組善化商工會。呂俊瑩查證後,果然時間吻合,也確有吳鏡澄在麻豆開業的歷史。

孫江淮拿出數百張老照片,他說,善化鎮慶安宮的老照片展的圖說,幾乎都是由他說明的。

林玉茹表示,日據時代的司法代書可以寫訴狀,相當於小律師,而孫江淮26歲時就組善化商工會,顯見當時就有經濟、產業及司法權力,經歷太多太豐富了。

孫江淮將早年極具時代意義的代書業務卷宗,捐給中研院保存,有助於一窺當時民間對於法律權操作實務。呂俊瑩說,孫爺爺把代書業務當成事件完整保存,在台灣史上找不到第二人了。以往蒐集這類文件,通常只看到一張紙或只剩信封。

近百年老照片、託孫江淮寫的家書、古錢劍、甘蔗渣做的信封等,他都收藏的很好,也都毫不猶豫捐給地方文史工作室,中研院也收集兩大袋的代書業務卷宗,他笑笑說「傳家不如傳世」。


【2007-02-09/聯合報/C3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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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與著作權的保護(三)
陳世杰
ISP業者與網路著作權保護

 

加強網路著作權的保護,與網際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具有密切關連。因為ISP業者透過其網路的經營及運作,有能力協助阻止著作權侵害的發生及繼續。因此不論美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中國大陸「互聯網著作權行政權保護辦法」及我國目前研擬修正的著作權法,均要求ISP業者必須加強與著作權人的合作及自律。

依照美國、大陸法律及我國著作權法修正草案規定,ISP業者在收到權利人告知其客戶涉嫌侵權的通知時,應將涉嫌侵害著作權資訊立即取下或移除,並通知該客戶;如果該客戶認為自己未侵權而反對取下或移除時,ISP業者應將反對聲明通知權利人,並於規定期限將該資訊回復。至於客戶與權利人間的侵權爭執,則由雙方循訴訟程序解決。上述「通知」及「移除」程序的設計乃兼顧ISP業者經營的風險及著作權保護的平衡機制,而為各國所普遍採行。

校園網路與著作權保護

網際網路的使用者中,學生是最主要的部分,加上學生將來畢業後不論是受僱或自行創業都和網路使用密切相關,因此如何使學生習得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避免學生透過台灣學術網路(TANet)進行侵權的傳輸及下載,與著作權保護密切相關。

目前校園網路侵權的防制,除由「網際網路侵權聯合查緝專案小組」加強執法外,校園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也要求學校必須加強校園的教育宣導,提醒學生不得透過非法的P to P網站進行檔案的傳輸及下載;另外,必須在校規中明定相關的罰則。同時學校必須透過網路流量的分析,來瞭解學生是否具有異常使用的情形,並適時加以輔導。學校是否善盡管理之責,教育部將列為校園評鑑項目,甚至可能影響對於學校的補助金額。

著作權保護是世界各國一致目標,但是由於網路科技的進步,使得著作權的保護面臨新的挑戰。針對此新挑戰,除應用法律機制尋求解決外,如果能輔以科技或其他手段,應更能達成目標。例如音樂、影視、出版業者,可將其檔案中編入特定的識別碼,然後委託ISP業者監控檔案的傳輸狀況,根據檔案被下載次數的多寡,透過業者的帳務系統向終端使用者收費,來建立更有效的收費機制;或是推廣更便利的授權機制,將可更有效地解決網路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作者是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暨台北美國商會智財權保護委員會共同主席,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及美國商會立場。本專欄周一刊登)

【2006-12-11/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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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講法》隨便罵人 代價高 
 
【施茂林】
罵人的代價有多高?有民眾罵女法官「菜鳥法官」,被判八個月徒刑;立委罵政府官員「就是狗」,被判拘役30天;名人在電視上罵人「縮頭烏龜」,民事賠償300萬元;同志發生情變,指對方是「老玻璃」,要賠5萬元;教授和講師互罵,說對方「無恥、孔子罪人」,罰金各是1萬2,000元和3,000元。

口無遮攔惹官司

最近,新聞上常見政治人物以妨害名譽、誹謗罪告人,媒體聞風而至,法院、檢察署變得熱鬧滾滾。其實,一般民眾因為口無遮攔、對人怒言相向而上法庭興訟的情況屢見不鮮。

刑法上,妨害名譽分成兩種罪名,一是公然侮辱,二是誹謗。公然侮辱是單純罵人,內容較空泛;誹謗則是指摘或傳述有具體人、事、時、地、物的內容和事實,加以散布,罪責較重。

私德範圍別亂講

舉例說,罵某人討客兄(台語),算是公然侮辱;若明確說出某人討的是哪個客兄,就涉及誹謗。罵你不要臉,是公然侮辱;說你在某天在某賣場當小偷,很不要臉,就屬於誹謗。

其實,如果涉嫌誹謗的當事人所說的是事實,可以不罰,但是如果這項事實是私德範圍,與公眾利益無關,又害對方名譽受損,比如指某婦女在家中有全裸的習慣,即使為真,也不能任人隨便說的。在受理的案件中,公然侮辱以言語居多,比如罵人三八、瘋婆,但公然侮辱也包括動作,比如當面吐人口水、對人潑漆,或者兩婦女在菜市場裡爭吵成一團,其中一名婦女故意掀扯另一名婦女的衣服等。

網路世界裡,也常出現公然侮辱的「動作」,像有人把他和女友的親密照上傳到網站公開貼圖,或者公開發表文章,指責某人是畜牲。

校園裡曾發生一例,某人很討厭一名女學生,故意寄明信片給她,上面寫著:不要臉、三八。明信片寄到學校之後,很多同學都看到了上面的文字,女學生因此羞憤得哭出來。

工廠裡,一男愛上一女,但女方不甩,男方想出一招來「宣示主權」,他寫信給她,信封上的用詞是「某某某愛妻收、愛你的丈夫某某某寄」,故意製造工廠同事耳語,女方雖然一再警告,但男方仍不改正,結果被告。

對人誹謗賠1億

除了妨害名譽之外,上述例子也算是一種侵權行為,構成民事賠償要件,因此,若遭受他人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委屈,可採「雙管齊下」,告刑事妨害名譽再加告民法上的侵害名譽權。依我所看過的法院判決,罵人可以賠到500萬,誹謗還倍增到1億。

有被害人會要求法院判決加害人登報道歉,這部分在法律上屬於「請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包括路旁立看板、印傳單去發、擺幾桌請客、公開場合親自說明等。不過,嚴格來說,什麼才是適當處分?很多時候,登報道歉反而產生二度傷害,適得其反;因此,我曾勸被害人,大眾早已忘記,反而不必登報提醒大眾。究竟某些處分方式「適不適當」,仍要考量。

這裡有三點建議分享給大家,首先,我們不要藉口自己的情緒管理差,就逞一時之快、口無遮攔,最後得不償失;另外,如果現場氣氛已差,應快轉換環境,不要留在現場被罵,做好自我保護;第三,關於男女之間愛做的事,本來想拍照或錄影留下美好回憶,結果不少都變成遺憾,應謹慎為之。

(本專欄由法務部長施茂林口述,記者徐谷楨採訪整理,每周二刊登)
【2006-12-05/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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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侵權 政大網路總量管制
記者喻文玟╱台北報導
教育部針對各大學,發出不少疑似學生侵犯著作權的檢舉信。政治大學上周開始實施校園網路流量管制,尤其是針對學生宿舍,上網速率總量規定一天不能超過5G,否則主動限制上網速率。台大、清交等大學,近年也陸續實施網路流量管制,遏止任意違法下載行為。

政大電算中心網路組長張景堯指出,政大網路使用的新規定,不是限制學生上網,和舊制相比反而鬆綁,過去學生一天內傳輸、接收速率只要超過5G,個人網路會被停權7天,履犯停權14天,最多至2個月,一學期有一百多人曾被停權。

張景堯表示,各大學近年都陸續實施限制學生上網速率的規定,主因是學生利用P2P(點對點)共享傳輸軟體,引發不少疑似侵犯著作權問題,教育部電算中心定期都向學校公布業者的檢舉函,例如八大片商、或是國外學術網站,為了防止侵權,會鎖定追蹤IP位置,多數是校園網路。

政大電算中心統計,校園內網路使用流量,60%都是P2P,張景堯指出,P2P傳輸,校外引發疑似侵犯著作權,校內也會造成網路掛點,這個軟體最大特性,是使用者利用軟體下載他人著作同時,又可支持別人下載,「下載的人越多,速度越快」,其他使用者卻受影響,速度變慢。

政大網路使用的舊辦法,多數學生反應不便,尤其是學期末,要傳送作業檔案,有些學生電腦能力比較強,協助其他學生上傳,反而造成自己被限制上網,新的辦法取消停權規範,只要超過個人最高用量,上網速度一律都變成256K,和一般寬頻速度相同。

台大電算中心一年多前也開始規定校園網路速率,資訊網路組表示,台大限制個人上網速率總量,一天不能超過6G,超過也會自動控制速率,過去台大沒有限制,有些住宿生一天總量超過10G,只要有十幾部電腦「超速」,整棟宿舍上網都會受影響,經常無法開啟網頁,總量管制之後,反而解決校園網路經常當機的問題。

【2006-11-01/聯合報/C7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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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者的眼光
 
 
【辜振豐(作家】
十五世紀一登場,正式宣告大航海時代的來臨,這也讓台灣開始跟歐洲連接起來。歷史的進程往往是包含欲望、幻想、曲解、誇張、想像、虛構、權力。當時,香料無疑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從歐洲中世紀以來,香料就是十分珍貴的商品,當時的貴族往往把香料視為寶物,留給後代當遺產。為了珍貴的香料,開啟了東西文化交流。其間,也讓福爾摩沙揚名歐洲,甚至讓他們為它留下許多寶貴的紀錄。

在《製作福爾摩沙》中,作者鄭維中用了九章來敘述歐洲人對於福爾摩沙的看法,其中提到很多精彩的名作。本書內容並非嚴謹的學術論文,而是九則精彩而生動的故事,讀來趣味盎然。故事總是包含虛構、主觀臆測、真實、道聽塗說。例如,第一章寫到林斯豪頓的《東印度水路誌》,他雖然沒有到過台灣,但透過很多資料和多種管道而成書。

在承平時代,讀者對於這些書,可以享受閱讀的樂趣,而學者也從中得到研究的樂趣。然而,在大時代的時空中,閱讀這些書,卻可以發揮力量,獲取商業的利益,像這本《東印度水路誌》是當時航海家最重要的參考書。作者透過此書讓我們看到時空的差異性。

這些早期的著作可以讓他們攻城掠地,甚至發展殖民主義。書中寫到荷蘭東印度公司搜集有關台灣的資料,多年後變成珍貴的情報。在商業時代,荷蘭人已經體認到「資訊就是財富」。不過,印刷術日漸發達,加上歐洲出版人的介入,有關福爾摩沙的情報也慢慢公開。作者在書中敘述當時荷蘭的布勞家族出版地圖集,接著,《荷蘭信使》、《歐洲大事記》也開始亮相。

顯然,作者以當代文化觀點,來闡述這一段有趣的發展。面對那些出版地圖的作坊,作者指出:「要知道哪些得親自監督、校訂,哪些只需外包;哪些人可信賴,可保商業機密,哪些人只能暫時雇用,不能依賴,又需要管理的長才。」

書中的描述也涉及到歸類的問題。這些著作每每面對不同的待遇,例如司馬爾卡頓的書被視為小說,而跟隨荷蘭部隊來台的赫伯特因本身望族背景,其《東印度旅行短記》則被瑞士議會視為嚴肅的作品。此外,1704年,薩爾曼納查寫了一本叫《福爾摩沙島歷史與地理的描述》,雖然後來被證明是一派胡言,但在當時的倫敦卻是炙手可熱的暢銷書。其實,將這本書當作虛構小說來閱讀,也很有趣,倒也不必在乎它的真偽。

如果說福爾摩沙是一部集體創作的長篇小說,我們讀者不知不覺化身為其中的一位作者,而在閱讀《製作福爾摩沙》的過程中,得知外國讀者和專家學者的看法。顯然,這是作者鄭維中的貢獻。


【2006-10-22/聯合報/E5版/閱讀新樂園/第7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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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陳儀、江南檔案 全部解密
檔案局官員錯愕表示 陳儀案已在二二八檔案中 江南案一直在整理 不明白還有什麼要移轉
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天表示,國防部已依其指示,將「重大政治事件」剩餘的七十三件,及包括「陳儀案」、「江南案」等在內四百廿四卷的機密檔案全部解密,並移交給檔案管理局整理與公開。

陳總統昨天上午在總統府大禮堂主持九十五年國慶典禮,致詞時強調,台灣邁向正常的民主國家時,不能漠視、甚至逃避對歷史重新的審視,真相必須大白,和解、寬恕與公義才可能實現。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天突然丟出「陳儀、江南案」兩個歷史檔案,準備由國防部移轉給檔案局,檔案局官員都感到錯愕,因為陳儀案已在二二八檔案中,江南案三年前曾提及,一直都在整理,但不在檔案局的移轉策略中。

相關官員說,陳總統所說「陳儀、江南」兩個歷史檔案,政治動作頗大。因為,檔案局目前已公布的三個檔案,二二八檔案、美麗島檔案、教育檔案,其中陳儀的檔案,就列在二二八檔案中。檔案局並不明白陳儀還有什麼檔案要移送到檔案局。

相關官員表示,前研考會主委林嘉誠任內曾經成立過三個檔案專案小組,分別是國家安全、二二八、美麗島等,專案小組曾經看過江南案、陳文成命案、林宅血案等,但後兩者都因案子未偵結,無法成為歷史檔案。如今陳總統突然提出江南案要移轉檔案局,檔案局也是第一次聽聞。

相關官員表示,檔案局本年度起仿英國檔案移轉計畫,訂出國家檔案移轉策略,七個面向包括政治、經濟、國土、環境、府、院、內閣、國會等,舉凡國家重大政策,都列為檔案移轉對象。原則上,目前檔案局以經濟等檔案列為優先移轉策略,並以機關別作為檔案移轉的合作計畫,如目前的教育檔案展,就是與教育部合作。

【2006-10-11/聯合報/A10版/國慶圍攻DAY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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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懷孕,妳不必暗夜哭泣
女權會編印新書 將‘未婚懷孕’正名為‘非預期懷孕’分送國高中參考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急救篇:提供人工中止懷孕、出養、單親、結婚等資訊,讓當事人作適合自己的決定。
預防篇:教導如何避免非預期懷孕及避孕迷思,並提供生育保健親善門診的詳細資訊。
資源篇:彙整了兩性關係、未婚懷孕諮詢專線、人工中止懷孕藥物及手術、待產安置、收出養及寄養機構,以及單親媽媽經濟扶助等各項資訊。
懷孕少女哭哭啼啼找密醫、吃了RU486中止懷孕隔天還臉色蒼白到校上課、男友不用保險套一再以流產傷害身心…。為了減少未婚懷孕不幸,台北市女權會編印「未婚懷孕怎麼辦?」新書,將分送給全國1000多所國高中參考。
女權會表示,這本新書是由教育工作者、學生團體、相關專業工作者共同編寫,並請婦產科醫學會祕書長謝卿宏及律師吳宜臻、沈建宏、李兆環提供醫療法律意見。
新書分為觀念、急救、詳細說明、預防、資源五篇,將「未婚懷孕」正名為「非預期懷孕」,強調不該因為懷孕發生於非婚姻關係,就被污名化,回歸事實檢討沒有避孕或避孕失敗的原因。
急救篇提供人工中止懷孕、出養、單親、結婚等資訊,詳細說明篇則從法律、心理準備、手術、藥物、福利等層面提供資訊讓當事人作適合自己的決定。
預防篇則是教導如何避免非預期懷孕及避孕迷思,並提供生育保健親善門診的詳細資訊。資源篇彙整了兩性關係、未婚懷孕諮詢專線、人工中止懷孕藥物及手術、待產安置、個案管理機構、收出養及寄養機構,以及單親母子公寓、單親媽媽經濟扶助等各項資訊。
女權會表示,根據教育部去年公布的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學校不但不能要求懷孕學生休退學,還要主動協助懷孕學生就學。未婚少女如果無法扶養生下的寶寶,可以先在未婚媽媽之家生產,再透過機構出養到國內外家庭。
女權會希望,各界能贊助這本新書,讓全國的國、高中,每個年級、輔導室至少有一本,在師生之間形成討論。認購捐款帳號:「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戶名:「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帳號:「20041000004870」。
【2006-08-27/聯合晚報/5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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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新聞/錢莊逼債 公娼自救會長官姐投海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張源銘/連線報導】
2009.11.07 07:18 am
 

編按:此文原刊於【2006-08-18/聯合報/A8版/社會】

為「性工作除罪化」到處奔走努力的公娼自救會長官秀琴,在廢娼九周年前夕,選擇以跳海自殺結束生命。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官姐曾說過「我是崖邊的女人,退一步就掉到海裡」,沒想到最後真的走上絕路;官姐死於債務逼迫,更是死於錯誤的廢娼政策。

海巡署岸巡第二總隊指出,官秀琴的屍體本月三日被釣客在基隆市長潭里舊垃圾場的海邊發現,當時未發現死者身上有任何證件,打撈上岸後就送基隆市立殯儀館冰存。

巧的是,岸際巡邏士兵當天下午前往水湳洞巡邏時,在岸邊發現一個皮包,打開看到官秀琴的證件,懷疑是有人自殺遺留現場,就通知官秀琴的家人到場,同時請官秀琴的家人指認浮屍身分;結果,一看就確認浮屍是官秀琴,經相驗確認無他殺之嫌,檢察官將遺體發交家屬處理。

鍾君竺難過地表示,上月卅一日凌晨,官姐打電話給店裡姊妹,說她和政府苦戰這麼多年,卻等不到合法化;就算國民黨上台,照現在這樣取締,合法化遙遙無期。官姐在本月一日找了最要好的客人,說心意已決,吃了最後一頓消夜,之後說要回家看母親,就此一去不回了。

鍾君竺說,官姐是公娼抗爭中永遠站在第一線的自救會長,九年來參與妓運大小行動不下五百場,也從不蒙面,總是堅持爭取合法。

她指出,官姐不願讓朋友知道她的困境,每天要還錢莊九千元,標會、逼債、高利貸壓力;加上中央拚治安要分數,要警察嚴抓色情,北市也在執行暑假取締色情專案,官姐就是這樣被逼到死的。

鍾君竺說,官姐不是第一個自殺的公娼,早在陳水扁廢娼之際,就有一位公娼阿玲因繳不出房貸而投河身亡;還有兩名公娼割腕、兩人吞安眠藥,還有一位公娼白蘭酗酒到昏迷癱瘓。

她說,政府自八十六年九月廢娼以來,根本不關心這群性工作者的死活,只在兩年緩衝期辦過「彩虹專案」,但都無濟於事,無法解決問題。

【2009/11/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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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販坐月子 懷孕法官准交保
雖無生產證明 看她有氣無力 女人疼惜女人 法外開恩 
 
【記者楊惠琪/基隆報導】
基隆市女子陳怡君涉嫌販賣毒品被警方查獲,因懷有身孕交保後逃亡,日前遭警方緝獲,基隆地院開庭審理,辯方再以甫生產完,聲請交保,但卻提不出生產證明,恰巧承審女法官也有孕在身,特別法外開恩,准予交保。

陳怡君(32歲)因為涉嫌販毒,去年11月間被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只有陳女因為懷有身孕獲得交保,其他同夥都被羈押,陳女挺著大肚子南下逃亡,因為開庭屢傳不到,遭法院通緝,今年6月,陳女在台南一家婦產科產下一子,但隨即返回基隆,把新生兒丟在醫院。

陳怡君日前遭警方緝獲,基隆地院開庭審理,陳女因為剛生產完,身體略顯虛弱,公設辯護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以生產後未滿2個月為由,聲請交保,但卻提不出生產證明,檢方則以被告過去有逃亡的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

承審女法官也懷有身孕,見陳怡君應訊時說話有氣無力、趴在應訊台上,幾經考慮,最後決定法外開恩,准予陳怡君以10萬元交保候傳。


【2006-08-01/聯合報/C2版/基隆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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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 跳票 竊盜罪量刑參考表 1年仍未完成 
 
【記者陳永富/台北報導】
去年3月,司法院長翁岳生指示刑事廳,以1年時間,訂定「竊盜罪量刑基準參考表」的司改支票,確定跳票。

民間司改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去年2月,完成18個地方法院、89至91年之1146件竊盜罪判決統計研究,研究結果顯示,法官對竊盜案普遍「從輕量刑」,但在非都會地區,可能因竊案較不嚴重,被告較易獲判緩刑(約是都會區的1.6倍);而中年(46歲以上)法官及女法官較仁慈,較易宣告緩刑或從輕量刑。所以被告如運氣好,碰到心軟的法官,可能重罪輕判,並不公平。

針對外界對法官量刑歧異的批評,翁岳生指示在今年4月前,先訂出竊盜罪的量刑參考表,希望在罪刑相當的原則下,訂出級距式的量刑基準,讓法官有適當的裁量空間。

刑事廳奉令研擬竊盜罪量刑參考表後,已就各法院數千件住宅、汽機車竊盜、連續犯等犯案類型,抽出700件,分14級犯罪金額,完成初步統計分析。

不過因應明年3月將成立的智財權法院需要,且考量違反智財權案件的犯罪情節及量刑較單純,所以決定優先訂定智財權案量刑參考表,預定今年8、9月間先完成草案,於徵詢各界意見定稿後,提供給智財權法院法官量刑參考。

後續除竊盜罪,司法院也將研擬殺人、竊盜、賭博、酒醉駕車公共危險等罪的量刑參考表。


【2006-04-01/聯合晚報/6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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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品質太差 女法官遭懲處
地院任內 多達7案遭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記者陳永富/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女法官,在宜蘭地院任內審結案件,竟有多達七案遭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司法院人審會日前通過將她記申誡一次,法官因審判品質太差被處分的案例,並不多見。

李姓法官去年間調離宜蘭地院。該院院長黃瑞華依法官自律委員會懲處結果,簽處的理由是「敬業精神不足」,因為她在宜蘭地院任內幾年,就有數罪合併訂執行刑之刑期核算錯誤,及證據採捨有違誤、認事用法不當等,被檢察總長連提非常上訴而改判。

曾任宜蘭地院院長的司法院少年與家事廳長林雅鋒則為女法官緩頰表示,李姓法官平日表現良好,因家遭變故而有疏失。不過,人審會認單一法官的審判案件,竟有多達7案遭提起非常上訴,可說已到「離譜」程度,嚴重影響法院公正執法形象,難以推託責任,所以維持地院簽處的申誡一次處分。


【2006-03-19/聯合晚報/5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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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史室啟用
查禁燒肉粽 只因‘時代背景’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教育部上午舉行部史室揭幕啟用典禮,在部史室展示內容中,包括禁歌禁曲、髮禁公文等古老檔案。其中已故知名歌星鄧麗君唱紅海峽兩岸的「何日君再來」,在民國53年曾被教育部查禁,至於查禁理由,教育部表示是「時代背景」。

陳列架上發黃的教育部公文中,包括民國48年查禁「漁舟唱晚」、53年查禁「何日君再來」、68年查禁「賣肉粽」等。教育部主祕吳財順說,檔案中只有查禁結果,看不出這些歌被查禁的真實原因,主要當時的時代背景,認為這些歌曲的歌詞「不合時宜」。

教育部部史室是在前部長黃榮村任內著手規劃。杜正勝上任後,把部史室的定位為呈現教育發展歷程、留存歷任部長重要政策貢獻、陳列重要教育文物及檔案史料、供教育史料閱覽或小型會議場所。

部史室陳列展示內容,分為「教育主題檔案」、「百年學校特展」、「歷任部長剪影」、「國際交流文物」、「部史動畫簡報及教育資訊導覽」等等五大區塊。

【2006-01-26/聯合晚報/4版/焦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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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司法節 司法院部仙拚仙
司法院、法務部節目熱鬧 各自拚場 獨獨少了司法味 
 
【記者王文玲、蕭白雪/台北報導】
今天是司法節,這幾年「分家」過節的司法院和法務部相互拚場。司法院由院長翁岳生和首長們壓軸獻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法務部則找來歌手殷正洋擔綱熱場。

昨天下午,司法記者的手機簡訊聲響個不停,司法院、法務部各自密集通知媒體「司法節藝文節目精彩,錯過可惜」;不過,有司法人員看了毫無司法味的節目單,倒有些迷糊———司法節到底該慶祝些什麼?

司法節源於32年1月11日,我和美、英等國締訂平等新約,廢除治外法權,司法權完全獨立,因此訂這一天為司法節,今年是第61屆。

過去司法院和法務部都一起慶祝司法節,九二一大地震後停辦了幾年,前年開始重新舉辦慶祝活動,司法院想要彰顯法官獨立,和檢察官有行政屬性不同,以辦美展為由和法務部「漸行漸遠」,去年,則以「司法百年」為題辦活動,又和法務部分道揚鑣。

今年法務部長施茂林曾向司法院示意,希望回復一起過司法節,但司法院未同意,院部因而各自「鴨子划水」籌備活動,連場地都要比一比———法務部優先訂下台北地院五樓大禮堂的場地,慢一步的司法院,只好到附近的國軍文藝中心借場地。

今天的慶祝活動,法務部由於部長施茂林與畫家們的交情,此次邀到在國內藝壇享有盛譽的歐豪年、李奇茂、李轂摩、蘇峰男、江明賢、周澄等六位大師,提供價格共達數千萬元畫作展出。

除名家畫作外,還有各監所受刑人的作品,包括台灣瀕臨失傳的傳統工藝作品,如交趾陶、漆器等;甚至由檢察長、檢察官、行政人員的攝影作品等,以「公義與關懷」為主題,在法務部各樓層展覽;也辦音樂饗宴,邀請知名歌手演唱,找大師揮亳。

司法院則不再辦美展,移師國軍文藝中心,由各法院表演才藝,更由大家長獻唱壓軸。


【2006-01-11/聯合報/C5版/大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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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目津貼案 游盈隆判無罪
檢察官李子春指為「政策賄選」 法官認為政見受言論自由保障 且屬期待利益 不構成賄選 
 
【記者劉明岩/花蓮縣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游盈隆前年七月參選花蓮縣補選縣長時,提出發放頭目津貼政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以「政策賄選」逕行起訴。花蓮地院昨天以政見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屬期待利益不構成賄選,判決游盈隆無罪。

李子春在偵辦本案時,破天荒傳喚國家元首陳水扁到庭做證,以及未經檢察長核閱逕行起訴游盈隆,均創下我國司法史上的首例;將競選政見視為「政策賄選」,也引發爭議。

李子春在起訴書中指出,游盈隆為求勝選,九十二年七月廿五日在光復鄉馬太鞍游盈隆後援會成立時,向在場原住民公開宣稱,花蓮縣有兩百多位原住民頭目,每一位每月應該發給五千元津貼。

當時的民進黨中央黨部副秘書長李進勇,同日下午在花蓮市游盈隆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時,也轉述這項政見,透過媒體傳播給花蓮縣民。游盈隆及李進勇因此被檢舉涉嫌賄選,李子春認定發放頭目津貼構成政策賄選,起訴游盈隆時,求刑兩個月,緩刑二年,現任雲林縣代理縣長的李進勇獲不起訴處分。

花蓮地院歷經十一個月審理,昨天判決游盈隆無罪,認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候選人的政見限制,只有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或其他刑事法律規定之罪,否則都應受到憲法對言論自由及參政權的保障。

法官並傳喚證人指證,認為頭目津貼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政見主張,花蓮縣吉安鄉也曾在民國九十一年,發給各部落頭目每人一千元的津貼前例;況且頭目津貼政見是否亂開競選支票,應由選民決定,否則僅以政見內容涉及少數群眾或團體的利益,即被認為政策買票,那麼候選人即不敢為他們謀福利。

法官認為,游盈隆縱使因頭目津貼政見,獲選民支持而當選,但此一政見仍須先由行政機關編列預算,還須民意機關審議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才得以施行。所以這只是「期待利益」,非「現實利益」,與選民沒有對價關係,與賄選要件不合。


【2005-11-03/聯合報/A9版/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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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物展 百年風華現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正在台南地院舊址展出的「百年司法-風華再現」司法文物展,台南縣市各級學校熱烈參與,已經超過萬人報名參加法律劇場演出,明、後兩天假日,除有法律講座,還有假日相聲劇場演出,適合親子參加。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蘇清水表示,昨天有關廟國小近300名學生參訪,小朋友當參加律師鄭嘉惠主持的「麵包樹下法律漫談」時,除踴躍提問還爭相搶答。

難得一見的百年司法文物展,展出時間到10月9日,10月1日、2日下午2 時至4時各有1場法律講座,講演題目分別為「台灣法律史與政治犯人權回顧」、「假如我家在安順鹼場旁-汙染事件中的民眾權益」。這兩天上午11時、下午2時各有1場「大人,冤枉阿!」的假日相聲劇場。


【2005-09-30/聯合報/C2版/台南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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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看這裡》 法律系 丹諾自傳、君子一生 首選
面對新科技 法律可能不足以規範 需要行政、管理、倫理、道德等多面向處理 
 
【本報記者孫蓉華】
法律學系對新鮮人來說,不是容易入門的學問,不過,學者建議新鮮人,法律的專業科目之外,可以多讀一些與法律人相關的故事、與人文學養有關的書籍,才會讓法律學習生活化,更貼近民眾。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潘維大表示,法律人要了解法律條文,更需要對社會、人情世事關懷,因為有些社會規範是抽象的,法律雖是具體規範的工具,但如果不了解社會觀點,就無法用法律解決社會問題。法律人要有責任與使命感,除了人文關懷與涉獵相關書籍外,每天要看報紙,且至少要看兩份,加上一份經濟性的報紙,各種雜誌也要多看,每個月要看一下報紙的分類廣告,了解人才供需現況,也才能掌握各行各業的脈動,這樣的訓練變成習慣後,對自己未來很有幫助。

潘維大建議的第一本書是李模的「君子一生」,他說,李模是法學界令人敬重的前輩,看他自傳式的書,有助於啟發年輕人學習如何成為優秀的法律人。另一本「白色巨塔」是有關醫界的黑暗與鬥爭等,其實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醫界,其他行業也有類似的情形。

「生物科技大未來」看似與法律無關,潘維大說,現在基因科技世界,生物科技進步迅速,未來是什麼樣的世界、新科技的發展等,都值得深思,面對新科技,法律可能都不足以規範,需要有行政、管理、倫理、道德等,加入法律面來處理。

李念祖的「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是基本的法律書。「20世紀美國法律史」,是美國法律制度的演進,潘維大表示,這對法律新鮮人來說,可以了解美國觀念演變與法律的發展。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羅昌發建議的第一本書「丹諾自傳」,主要是描述丹諾這位美國著名律師的心路歷程,也可以看到早年美國法律如何建立,書中不僅有丹諾處理法律案件的過程,還有他的思考模式等,都有助於法律新鮮人的對法律這一行有更深層的考量。

羅昌發是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推薦的書單中就有兩本與哈佛大學有關。「哈佛新鮮人─我在法學院的故事」,是史考特.托羅在哈佛法學院讀書時的經驗,例如在都是來自頂尖學生的壓力下,如何讀書,書中同時對法學院也有一些批判,讀此書不只可以看到哈佛學生的生活,更可以訓練法律人要有獨立思考能力。

「哈佛經驗: 如何讀大學─菁英學生暢談怎樣善用大學資源」,羅昌發說,這本書主要是談如何運用學校資源,去學習得更多,也教人如何充分運用各項資源。

羅昌發指出,「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是由經濟角度看法律、由經濟法律來分析事務,可以了解法律能夠從很多面向來制定、運作,激發學生由不同視野來看法律條文。日本人加藤諦三的「你在大學學些什麼」,適合所有大學生閱讀,了解大學不只是讀書,更是人生的學習與歷練。(系列15)

 

給法律學系新生的建議書單

(書名 作者 出版社)


丹諾自傳 克萊倫斯.丹諾 商周

哈佛新鮮人-我在法學院的故事 史考特.托羅 先覺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大衛.傅利曼 先覺

哈佛經驗:如何讀大學-菁英學生暢談怎樣善用大學資源 理查.萊特 立緒

你在大學學些什麼 加藤諦三 明日世紀

君子一生 李模 天下文化

白色巨塔 山崎豐子 商周

生物科技大未來 理查.奧利佛 麥格羅希爾

憲法理與基本人權概論 李念祖 三民

20世紀美國法律史 勞倫斯.傅利曼 商周


資料來源/羅昌發、潘維大

製表/孫寶華

繪表/韓光耀


【2005-09-27/聯合報/C7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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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司法文物展 有請小朋友判案
移師台南展出 安排模擬法庭 參訪者可當法官、檢察官、律師 
 
【記者辛啟松/台南報導】
「百年司法─風華再現文物展」,今天移師南台灣,選在已被列為三級古蹟,將成為司法博物館的舊台南地方法院舉行。司法院長翁岳生南下揭幕,他期盼民眾不僅透過文物展見證台灣司法百年歷史,也能參觀舊台南地院這棟日據時代的精緻建物。

翁岳生說,現今法律人不再是冰冷的審判,而是積極推廣法治教育,教導民眾正確的法律概念,從日常生活守法,避免觸犯法律,透過百年司法文物展的展覽,由現任檢察官、法官以解說案例,教導民眾守法,也認識台灣司法歷史。

台南地院院長翁慶珍說,這次文物展為讓小朋友瞭解訴訟程序,主辦單位安排「模擬法庭暨法律講座」活動,法官事先編寫好案情劇本,再由參訪者以抽籤方式,分別擔任審判長、法官、檢察官、律師、被告、或證人等角色後,隨即登場模擬演出,事後再由司法人員解說,達到寓教於樂。

除了百年司法文物展外,庭長蘇清水建議參觀民眾,別忘了趁機參觀舊地院巴洛克建築的雕樑畫棟。他說,舊台南地院和總統府、台灣博物館並列為台灣日據時代三大建築物,也是巴洛克建築唯一一座不對稱平衡的建築,它即將成為司法博物館,民眾可仔細研究建築方式。

台南地方法院表示,「府城,逛地院」司法文物展活動從今天起到10月中旬,動態活動或需要專人導覽單位,可在上班時間內電洽,電話是:(06)2956566轉分機39012洽秦復華。


【2005-09-26/聯合晚報/9版/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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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懷孕 學校要設哺乳室?
教部要求不得明、暗示休退學 並應改善硬體 學校頭痛 怕誤導未成年學子 懷孕上學是正常現象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教育部7月底訂定「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台北市不少學校都表示已收到公文,最令學校頭痛的是,不知如何宣導這項服務,深怕會誤導未成年的學生,以為懷孕來上課是正常現象。
多數學校表示,由於國情不同,很少有學生未婚懷孕挺著大肚子到學校上課的情形。
一位私立女中的學務主任則對教育部這項要點「不以為然」,她表示,勸懷孕學生休學沒有什麼不好,因為懷孕的高中生還來上課,安全上也有問題,而且會影響其他學生,讓學校很難教導其他學生,但該校至今沒碰過這樣的問題,對這項政策「看著辦」,碰到再說。
教育局指出,前1、2年曾接獲家長投訴,懷孕的女兒想去學校上課,卻被教官勸退,受教權被剝奪,以往並未要求學校通報學生懷孕情形,因此沒有學生懷孕人數統計。
教育部這項要點最主要精神是要求學校不能以學生懷孕或育有子女為由,做出不當處理,或以明示、暗示的方式,要求學生休學、轉學、退學或請長假,剝奪受教權,學校並應配合學生改善硬體,如增設哺乳室及增設特別的課桌椅等。
教育部要求學校要成立單一窗口來處理學生懷孕,且每學年都要通報,並要教育局撥專款協助學校預防及處理學生懷孕事件。教育局表示,經費有限,不太可能撥專款來處理學生懷孕事件,原本宣導兩性平等已有經費,即可用來宣導預防及處理學生懷孕。
信義國中校長戴麗緞指出,國中生懷孕仍到校上學的情形很少,教育部要學校接納,不能拒絕學生來上課,學校可以配合,至於硬體設施,有的學校會設哺乳室,沒有設置者可以保健中心取代,都不是太困難的問題。
戴麗緞認為,最困難的是要如何宣導,如果公開告訴學生即使懷孕也可到校上課,怕被學生誤解為這是正常現象,與輔導室商量後,決定不在公開場合告訴學生,會利用兩性輔導或健康教育課,講解兩性關係及預防懷孕宣導時,再順道提到如果懷孕時,可向學校求助等相關訊息。
【2005-08-30/聯合報/C2版/北市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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