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院土地案 國民黨勝訴
中國時報 2007.12.27 
王己由/台北報導 
     民進黨發動追討國民黨黨產爭議訴訟,備受矚目的台北市木柵國家發展研究院土地部分,原地主繼承人葉頌仁等五人,指控國民黨當年以威權強迫買賣,屬非法取得,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土地案,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廿六日審結宣判,法官認定原告無法舉證國民黨有強迫交易等情,土地買賣契約有效,判決葉頌仁五人敗訴。

     葉頌仁的委任律師陳達成昨日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他的當事人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葉頌仁等五人,是在去年提出民事訴訟,主張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在九十四年八月間,將位於北市木柵文山路的國發院(前身為革命實踐研究院)八千多坪土地,標售給元利建設,是非法無效。

     法官審理後認為,國民黨在八十三年三月三日進行法人登記,已在社會上從事交易多年,也為交易相對人信賴,未進行法人登記前的法律行為效果,最終自然歸屬社團的成員,即全體黨員,不能說是非法人,就認定法律行為無效,否則社會秩序及經濟秩序,將無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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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國中小班制 搶搭公投列車
中國時報 2007.12.27 
李義/高雄報導

     入聯、返聯公投吵得不可開交之際,明年總統大選高雄市民可能還要多領一張小班制公投選票!高雄市教師會推動「降低國中小班級人數」公民連署已跨越門檻成案,教師會籲請市府加快腳步合併總統大選辦理。

     市選委會認為時程雖緊迫,若能合併辦理,可節省數千萬元公帑及人力。若真的能合併總統大選辦理,這將是公投法實施後,全國第一個地方公投案。

     不過,依據公投法第二條,地方性公民投票限於地方自治事項,因此,如果高雄市政府對於該項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仍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教師會展現驚人遊說力量,一個多月就收到五萬五千五百五十八份公民連署書,跨越五萬四千六百四十三份連署門檻,現正加緊裝訂,準備送選委會,希望與明年總統大選合併辦理公投。

     教師會執行長任懷鳴表示,如果快馬加鞭,應該趕得上總統大選,也符合併全國性選舉的公投規定,節省許多社會成本。

     選委會對教師會在短時間完成連署頗感訝異,認為要合併總統大選,時程很緊迫,不過卻能節省許多人力及經費,樂觀其成。

     教師會的小班制公投案是要求國中小學逐年降低班級人數,九十六學年起,每年降二人,九十九學年全面降到每班廿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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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皇特赦沒份 台囚提非常上訴
中國時報 2007.12.27 
林倖妃/台北報導

     泰國曾在十二月五日泰皇蒲美隆八十大壽時舉行大赦,宣布超過兩萬五千名囚犯將獲減刑,但是台灣滯留在當地監獄的一百一十九位受刑人卻無人受惠;已有人要在近期內提請「非常上訴」,這將是國人在泰誤觸法網提出第一樁。

     該名即將提請上訴的受刑人為彰化木材商人陳義雄,他在民國九十年九月獨自赴泰北勘查,租車到曼谷要搭機返台時,車輛遭警方查獲車底夾帶毒品,一審雖然法官判決無罪,但檢察官查詢長榮航空,指他所持機票過期,說要搭機回台是謊言而再度上訴,第二審和第三審均判處無期徒刑。

     一百一十九受刑人 等嘸關愛眼神

     經過台泰教育協會榮譽會長、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奔走,長榮航空再度查證後,才確認陳義雄所說返台日期無誤,並在今年八月重新出示證明文件;張學海說,他將以新事證,透過台灣駐泰國代表處,提交泰國檢察總長,經核可後即可向最高法院提請非常上訴。

     泰國自從去年泰皇登基六十年釋放兩萬五千人,今年慶祝泰皇八十大壽,再度宣佈要大赦全國各地監獄超過兩萬五千名囚犯,但一百一十九位台灣受刑人中卻沒有任何人承受「恩澤」。張學海批評,除泰國堅持的「一個中國」政策外,相對於其他國家,台灣政府並未積極爭取,也是受刑人未受青睞的原因。

     兩萬五千人減刑 台灣政府未爭取

     泰國檢察官再上訴的具體理由,是指長榮航空指陳義雄搭機要回台的日期為八月廿日,但該票有效期僅廿一天,在九月十日即作廢,但陳義雄遭警方查獲卻是九月十五日凌晨,顯示說謊成分居多。

     雖然陳義雄一再說八月廿日為「購票日期」、搭機為九月八日,卻不為泰國法院採信,二審和三審都據此改判無期徒刑;張學海說,他調出「入出境管理局」資料證實陳義雄為九月八日從台灣出境,並再度向長榮航空查證,長榮清查後確認陳義雄的說法無誤並出示證明。

     據了解,目前台灣人觸犯泰國法律者,超過七成都和煙毒有關,其中不乏冤獄,且因泰國對煙毒罪犯求處重刑,刑期幾乎都在廿年以上,但在泰國歷次特赦行動中,僅有六人減刑出獄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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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獨立運作的變數與契機
工商時報2007.12.27
【工商社論】

 

     本屆立法委員趕在上周四院會停會前,總算及時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的修法,讓NCC不致因為委員醞釀在明年一月底前集體辭職而業務停擺,進而影響逾兆元國內廣電、通訊產業的布局和發展。不過,NCC維持正常運作,雖然看似化解了燃眉之急,委員的組成也可擺脫違憲的陰影,但第二屆NCC委員的組成,是否就能真正落實做為獨立機關的定位,擺脫政治干預和商業利益糾葛,獨立超然行使職權,達到確保通訊傳播市場的公平有效競爭,照顧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化均衡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宗旨,似乎仍存有不少變數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第一個變數就是在NCC修法後,由於現任委員早在去年就曾預告將於明年元月底前集體離職,而新法則規定下屆NCC委員的人事同意權應在第七屆立委就職日起施行。也就是下屆立法委員依新法對行政院提名的第二屆NCC委員行使同意權,最快也要在明年二月新科立委集會行使職權後才可能進行,這就意謂著如果第一屆NCC委員真要堅持在明年元月底前離職,NCC將無可避免出現一段群龍無首的空窗期。為了防堵空窗期的可能出現,新法還特別加了一款預防性的規定,強調委員任期屆滿,新委員尚未就任前,原任委員得延任到新委員就職前一日。不過由於法條只規定「得」延任,而並非具強制性質的「應」延任,因此如果現任委員還是堅持原議,空窗期仍將無可避免。而且以國內難測的政局變幻,天曉得第二屆NCC委員是否真能在明年二月新立院組成後迅速通過同意任命。為此,立法院長王金平已經在完成修法的同時,公開喊話要求現任委員應留任至下屆新委員產生為止,並強調這是NCC委員們的責任,否則對不起國家。我們也認為,既然新法已預設防範出現空窗期的條款,本屆委員實不宜堅持在明年元月底前全部走人,至少以看守的形式,使NCC正常業務的運作不致有中斷之虞。

     第二個變數則在於根據新法,從第二屆起NCC委員將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緣此,行政院已表示將於明年二月前,就依法向立法院提出第二屆NCC委員人選。行政院此舉意在縮短NCC可能出現的空窗期,自然無可厚非,但因明年三月就要進行總統大選,明年五月新總統就要上任,依照法律與慣例,內閣在立院換屆與總統換人理應都要提出總辭,因此現內閣已經成為不折不扣的看守內閣,則是否適合在此情況下提名新委員人選,其實並非全無可議。而即使行政院長仍依計畫於明年元月底前提名,明年的新立院是否接受,是否會立即行使同意權,還是要擱置到明年五月新總統任命新閣揆後,由新閣揆另提新人選才行使同意權,這種暫時擱置的可能性自然無法排除。也正因為這個變數的可能存在,益發凸顯擔任委員理應看守留任的必要性,否則不論是出現空窗期,抑或由其他行政部會接管,對NCC業務理應獨立超然的行使,都將是無可彌補的傷害。

     第三個變數是依新法,NCC委員中同一黨籍不得過半數,本意在保障職權行使不致受到政黨利益、政治勢力的干擾。但是只要看看目前的中選會,雖然號稱是獨立機關,也規定同一黨籍的委員不得超過五分之二,以期能不受政黨利益、政治勢力的干擾。但該會在處理有關選舉與公投如何進行投票時,明顯站在執政黨的立場,渾然忘卻身為獨立機關的應為與不應為,自然令人擔心NCC新法有關同一黨籍委員不得過半的條款,是否真能保證未來NCC獨立超然行使職權,其變數自然無法輕忽。

     第四個變數在於即使NCC真能免除政治力干預,但因其主管業務牽涉巨大商業利益,不論廣電或通訊業者自然要想方設法影響NCC委員做出對己有利的決策。因此今後的NCC顯然不能以消極的不與業者互動為己足,反而可能因不食人間煙火而斲傷相關產業的發展生機,而應建構更透明化的職權運作機制,以達到促進產業健全發展、保障公眾視聽權益,與增進公共利益與福祉的三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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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郭台銘 臧家宜判1年10月
中國時報 2007.12.27 
王己由/台北報導

 雙雙判刑▲鴻海負責人郭台銘遭恐嚇案,台北地院判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右)1年10月徒刑,男友黃尚平2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陳志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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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一覽無遺 民眾沒保障
中國時報 2007.12.27 
蔡依蒨/台北報導

     地政資料透明化,不需屋主或地主,只需付出少少的費用,就可取得土地、房屋,甚至房屋貸款資料,如此公開資訊是否涉及洩漏個人資料,北市府地政處資訊室主任路申表示,相關的議題確實曾在內政部討論過,不過至今沒有確切的定論。

     路申指出,目前的地政謄本分為2類,第一類為房屋或土地所有人可申請的謄本,謄本有列註所有人的住址、身分證字號等戶籍資料;第二類則是不限定申請人的地政謄本,謄本上除了無戶籍資料外,其他包括土地或房屋所有人姓名、地號、面積、公告現值、及註明土地或房屋是否有貸款,貸款金額償還年限等都有註明。

     對於這種無限制公開個人或集團不動產的產權及信用資料,就有民眾質疑,在目前強調保護個人資訊的時代,如果個人的房屋或土地並沒有要做任何交易,如此公然洩漏個人資料行為有待商議。

     路申指出,內政部為此曾舉辦公聽會,參與討論的建商或房仲業者提出,若有土地、房屋買賣行為,若有地籍謄本可查詢確切的所有權人,將可避免遭冒用詐騙,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強烈贊成地政資訊公開,但因未邀請一般市民參與,會場意見是一面倒。

     路申表示,雖然1筆房屋的地籍資料可能需要列印2張紙張,費用僅需40元,但若查詢的資料多,需付出的費用也相當可觀;因此目前申辦地籍資料的多為房仲業者,查詢的多半會針對特定的標的。

     不過未來若內政部修法,規定部分資訊不可公開查詢,以目前電腦工程技術,可做立即的修改,保障個人資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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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抗議言論遭刪除 中國退休官員提告
今日晚報 2007.12.27 
中央社

     中國政府管制網路言論又一樁。「華盛頓郵報」今天報導,一位退休的中國商務部官員因為在網路上抗議中國政府限制養狗高度的言論遭移除,憤而向法院提出告訴。他的訴訟日前被地方法院駁回,不過他表示,會繼續向最高法院提訴。

     六十五歲的Chen Yu hua住在北京近郊。在寫信給北京市長等都無回應後,他決定向法院提出告訴。他告訴華盛頓郵報,因為他相信依據中國法律與共產黨宣示的政策,網路審查員沒有權力把他的言論由網路刪除。

     Chen Yu hua在被刪除的網路言論中,批評北京市政府的「一狗政策」,以及限制狗不得超過三十五公分高。他批判,這樣的規範不合理且獨斷。

     Chen Yu hua訴訟對象是刪除網站言論的審查員,但是他知道,這些審查員只是奉命行事,幕後還有「黑手」。

     據統計,中國有超過三萬名網路審查員監控網路活動,他們可以封鎖敏感網站;如果網路上有「政治不正確」的言論出現,他們也可提出警告。

     華盛頓郵報認為,這樣的訴訟是對共產黨的大膽挑戰,也許有些唐吉軻德式的不切實際,但也是一種徵兆,顯示在中國更為繁榮的面貌下,一些受教育的菁英份子可能對中國的一黨專制系統日益失去耐心。

     報導指出,過去也有中國市民針對黨的審查而向法院提出訴訟。去年八月份,律師劉曉原因為在部落格上譴責政府貪腐的文章遭移除,而在北京對網路服務商提出告訴,案子仍在上訴。

     中國記者師濤則因在網路上張貼中國禁止媒體紀念天安門事件的命令而被判刑入獄。中國政府是根據網路公司雅虎提供的資料,查出師濤的真實身份;師濤家人事後在美對雅虎提出洩漏個人資料的控告,最後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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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失調違反校規 永平不處分

學生使壞未必真的壞。私立永平工商今年起針對違反校規且行為過於異常的學生,會轉介到輔導處深度訪談,學務主任江南亮說,如查出有情緒失調障礙,就不以校規懲處。

永平工商一名內向的男學生,上月不滿老師管教,第二天要報復時被師生發現,他坦承要動粗,學校認定違反校規,但並未記過處分。

江南亮說,那名學生面對詢問時狂笑、眼神渙散、呆滯,「他講話連教官都會怕」,轉介到輔導室,才知道是重鬱症,連家人都不知道,現在輔導老師陪同看診,並經轉介到實習課程多的科別,「現場做,現場有成果,讓他有成就感」,這名學生現在狀況穩定,家人很感激學校。

永平工商處理學生重大違紀個案,採取「先心理諮商,再論懲處」,並為教師安排心理輔導講座,讓老師了解憂鬱症、亞斯伯格症、妥瑞症、自閉症、過動兒等症狀,要老師發現學生違紀行為過於異常,應轉介給輔導室輔導,不得直接懲處。江南亮說,實施1年,「很有效」。

江南亮說,學生行為異常一定有原因,尤其是「不計較後果的異常如果不是病症,要了解家庭、交友問題,「不要老是說學生壞,說不定是疾病造成」。

輔導主任黃靜萍說,輔導室接到學務處轉介個案,經心理評估,並找家長一起帶學生看診,確認病因,學校協助並有同儕志工輔導,不少案例是連家長都不知道小孩生病了。

黃靜萍說,有女學生跟師生講話很衝,不自主罵髒話,上課自言自語,把同學罵哭卻不承認錯,調查才知有妥瑞症,因學生母親擔心藥物副作用太強,不讓小孩繼續服藥,「說服她媽媽帶她繼續看診用藥,人際關係慢慢修復」,情緒失調疾病不能只靠輔導,一定要看診用藥才能穩定。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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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運非洲兒童 6法人遭查德判刑

今年10月25日企圖將103名非洲兒童偷運出查德未遂的6名法國慈善工作人員,27日遭查德法院定罪,並判處8年強制勞役。在這項備愛矚目案件中受審的一名查德人和一名蘇丹人,分別被判處4年徒刑,另外兩名涉案的查德人則獲判無罪。

前述6名法國慈善團體「生命方舟」的工作人員,因「綁架兒童未遂和侵犯他們的公民權利」等罪名,遭定罪判刑。

法院也諭令8名遭定罪被告,支付41億2000萬西非法郎(約2億台幣)給103名受害兒童的家屬。這些兒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表示,他們交出小孩,原本以為他們將會在查德東部接受教育。

主審法官季德表示,蘇丹難民亞當和毗鄰蘇丹邊界迪尼鎮社區領袖達戈,因「共謀綁架兒童未遂」罪名遭定罪。達戈替「生命方舟」擔任中間人。

「生命方舟」負責人布瑞托以及亞當,也因涉嫌使用偽造文件遭定罪。

案發在今年10月,這6名被告準備用飛機從查德載走兒童時被捕。他們堅稱,他們的目的是要幫助蘇丹達爾富爾的戰爭孤兒。「生命方舟」是一個法國非政府組織,其成立目的是幫助歐洲家庭領養達爾富爾地區的孤兒。法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巴黎當局立即要求查德交出被判刑的6名法國人。

【2007/12/2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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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地稅局 被爆吃霸王餐

新加坡商人五年前到福建泉州市安溪縣興建四星級飯店,結果遭到地稅部門的白吃白喝。飯店員工事後拿著簽單到地稅局討帳,結果被罵「不識相」,接著就遭到稅務單位的查帳,以漏稅為由被處罰一百多萬人民幣。

新加坡商人最近決定收掉飯店撤資回國,其新加坡籍的重要幹部回到新加坡後將這段夢魘寫出五千字的長文貼在網上,才引起關注。

大陸媒體「市場報」跟進報導稱,僅去年一至三月份,安溪地稅局在明園大酒店吃住消費一萬八千二百八十九元,卻拖了半年不結帳。其中,地稅局十二人一頓午餐就吃掉七千五百元人民幣,其中主要是鮑魚;還有該局局長黃哲源某次獨自一人點了紅燒大鮑翅和兩個小菜,吃掉三百五十元。統統沒付帳。

新加坡商人王泉成說,他回到祖籍的安溪縣想繁榮家鄉,興建唯一的四星級酒店明園大酒店,但因為因不懂「潛規則」,不讓吃「霸王餐」,不願交「糊塗稅」,遭到地稅部門的報復性執法,導致事業難以為繼,只能選擇離開。但他說,在新加坡,官員吃霸王餐是要丟官的。如今,他只能怪自己思想僵化,沒考慮到大陸的環境。

報導稱,面對縣地稅局遲遲不結帳,明園大酒店「不識趣」地上門討帳,但地稅局就是不給。其中一次地稅局說,你們價格太高,回去把價格調低了再來要錢!但餐廳給地稅局的價格已經是最低了。餐廳後來再去要帳,結果就被臭罵「不識相」!

明園大酒店多次去安溪縣地稅局要帳不成之後,去年九月廿五日,突然有十三個人開著一輛廂型車,直奔酒店財務部和保安部,聲稱是稅務局來查帳,但沒有按照有關法規,出示檢查許可證。十三個人中只有一個身著稅務制服。帶走了帳冊和電腦等資料。

隔天,安溪縣地稅局拖欠一萬八千多元的食宿款到帳了,但接著,重重的罰單也來了。安溪縣地稅局的上級泉州市地稅局通知酒店,要補繳稅費和罰款一百八十七萬多元(約台幣八百萬元)。要求把錢打到安溪縣地稅局的帳戶上。後減為一百廿多萬元。

報導稱,安溪縣地稅局徵收的若干稅種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小姐個人所得稅」,就是當地俗稱的「小姐稅」,即不管酒店有無「坐檯小姐」,都需按照床位數、KTV包間數、桑拿按摩室數,以一定比率來核定小姐數量,按照每月每名小姐三百四十元的額度向酒店徵收。明園大酒店就被地稅局「核定」十八名小姐,並以此標準繳納「小姐稅」。但明園大酒店認為大陸不允許小姐服務,拒絕再繳此稅,也得罪當局。

報導稱,明園大酒店與當地兩級地稅部門之間的糾紛,已受到各界關注。包括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應松年教授、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教授等多名知名法學專家,都認為安溪地稅局的處罰過程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適用法律錯誤,缺乏法律依據,應全數撤銷行政處罰。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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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糾紛 可選台籍仲裁員

為解決層出不窮的大陸台商糾紛、保護台商權益、提升投資環境,中共國台辦昨天宣布擴大仲裁機構、增聘具台灣籍身分的仲裁員。從原本的十六家仲裁機構,再增加廿一家,總數達到卅七家。台商申請仲裁案件時,也可以指定具有台灣背景的律師或學者仲裁員為其服務。

中共國台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昨天在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宣布,目前有廿一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包括:天津、石家莊、瀋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南寧、海口、貴陽、昆明、鹽城、淮安、淮南、嘉興、惠州仲裁委員會。

他說,自一九九八年至今,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北京、上海等十六家仲裁機構,總共聘請四十八名台灣的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受理涉台案件一千多件,主要涉及房地產、建築、投資、貿易等糾紛。

張萬明表示,大陸仲裁機構目前已聘請的台灣仲裁員,都是熟悉兩岸經貿法律事務,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專業人士,例如:知名律師、會計師、法學教授等。

張萬明指出,根據「仲裁法」規定,台灣人士擔任大陸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只需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條件即可: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曾任審判員工作滿八年;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符合資格者都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再按有關規定決定是否聘任。

張萬明表示,根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台灣民眾若在大陸投資發生糾紛,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大陸的仲裁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聘請台灣人士擔任仲裁員。

他說,已有台灣仲裁員實際參與了辦案,且效果良好,受到業界肯定。而經由仲裁員做出的仲裁具有終局法律效力,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使仲裁真正成為解決糾紛的主要手段。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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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管汙染大漢溪 上廁所意外踢爆
2007.12.27 03:11 am
【聯合報╱聯合報 記者吳文良/台北縣報導
「就是這個閥!」枌發實業公司埋暗管排汙水,環保人員昨天意外上洗手間時,在裡頭找到「切換閥」,拆了整間廁所,並使用大量桃紅色「追蹤劑」追查,搞得自己一身紅。
記者吳文良/攝影

台北縣樹林市枌發實業公司涉嫌偷埋暗管排汙水,環保局監控半年苦無對策;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蘇振文前天搜索仍無所獲,直到昨天清晨環保局技士許銘志上廁所,踢翻遮蓋「切換閥」的塑膠桶,循線挖出長達二百公尺暗管。

「上個廁所也能踢到寶!」許銘志說,白天枌發都從正常渠道排放汙水入溪,晚上則「偷天換日」將含泥量很高的汙水,經由場內一百五十公尺、場外五十公尺的暗管排入溪裡。他使用桃紅色的粉狀「追蹤劑」,讓汙染源無所遁形,卻使得自己渾身紅通通,成為現場最「紅」的人。

蘇振文指揮縣府人員從「切換閥」位置倒入桃紅色「追蹤劑」了解整個水路、流向,從閥體下方於場內先開挖找到暗管,再於堤防出水口、公司大門往下開挖,在深三公尺處終於看到暗管,相關人員紛紛蒐證,並留置枌發公司的工作人員偵訊。

蘇振文指出,枌發是合法處理砂石場,卻暗中經營建築廢棄物和廢土處理,環保人員長期監控,估計業者每天處理超過一萬立方公尺汙水,而枌發公司「反監控」措施嚴密,相關人員多次抄查都鎩羽而歸。

蘇振文前天下午連繫縣府多個單位,晚上近九時到枌發公司搜索,卻見業者有恃無恐的等候多時,縣府人員忙著找暗管,還打燈從大漢溪出水口往上游找,仍告無功折返。天快亮時,許銘志進枌發公司的鐵皮屋上廁所,無意間踢了踢一個反扣的大型塑膠桶,竟是全案最關鍵的「切換閥」。

環保局表示,業者在枌發公司大門挖出直徑十二吋的暗管,讓汙水可從場區內經過八德街、環河路,再接堤防下方的雨水下水道出水口排出,嚴重汙染河川。由於事證明確,除由檢方追究刑責,環保局將嚴懲並撤銷執照。

檢方表示,研判暗管是開挖馬路後埋入,不排除有關單位人員涉嫌瀆職,全案交縣刑警大隊訊問和移送,並深入追查。

 

圖/聯合報提供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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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悅國際管制品輸北韓助製武器 起訴首例

台灣華悅國際公司將戰略性高科技管制貨品輸往北韓,協助北韓製造武器,嚴重危害亞太地區區域安全,調查局海調處偵查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上午將華悅總經理劉振憶、登記負責人劉克華、業務代表陳淑貞依違反貿易法罪起訴。

檢調查出,華悅自去年8月到今年7月所運送可能協助製造武器的列管貨物,包括工業用電腦工作站、不鏽鋼空心管、外部燒錄機、內部燒錄機、工業用嵌入式電腦、真空泵以及具有特殊程式控制計算機、具記憶能量的文字處理機等,其中包含大量的宏基電腦。

在全球反恐聲浪下,華悅將戰略性產品輸往始終沒有放棄製造核武的北韓,等於是幫助北韓以軍武威脅其他國家的幫凶,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書華依貿易法起訴本案,也是首例。檢察官偵查時,劉振憶等坦承與輾轉與北韓做貿易,且答應不再從事相關犯行,檢察官上午將他們依違反貿易法罪嫌起訴,建議法官予緩刑宣告。華悅公司上午對本案則表示「沒有任何回應」。

經濟部配合全球限武政策,限定將戰略性高科技武器輸往管制地區,曾分別於95年6月1日、12月9日公告修正相關管制項目、區域,北韓、伊朗等國家都在管制範圍內,但華悅為求順利出口商品,輾轉與有軍事背景的北韓「大城山信技術交流社」做生意。

陳淑貞先向不知情的華研公司訂貨,再委請德威運通公司、鴻昇實業公司製做交易之出口報單,分次向台北、台中關稅局辦理報關核准,再利用澳門航空公司將部分貨物運送到北韓南浦港,部分貨物則取道澳門,再轉往北韓。

【2007/12/2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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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不通》NCC將罰30~300萬

用手機打一一九求救卻無人接聽?行動電話業者威寶電信已坦承疏失,導致用戶報案電話根本沒接到消防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已立刻要求所有業者重新檢查線路,保證緊急報案通話通暢,威寶將因違反電信法被罰鍰卅萬到三百萬元。

威寶電信坦承疏失,表示會到鳳山這名用戶家中慰問,並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狀況。

NCC簡任技正梁溫馨指出,「一一○」、「一一九」等三碼電話其實是方便民眾撥打的「簡碼」,會自動轉接到一個指定的普通市話號碼上。

高雄縣消防局的電話在去年八月一日更改,當時中華電信已經發函給各電信業者要求更改,但是威寶卻未更改,導致當天民眾的一一九報案電話繼續被轉到舊碼,所以消防隊根本沒接到電話。

梁溫馨表示,NCC已經要求威寶在一星期內完成全台所有基地台的緊急報案電話轉接測試。而NCC平常就要求各電信業者必須保障緊急報案電話的暢通無阻,遇有市話專號異動時,除應配合完成改接作業外,還要確認舊號碼上已不再有任何話務產生,才可以拆除。

梁溫馨說,威寶這次的疏失違反了「第三代行動通信管理規則」,依電信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可處卅萬到三百萬的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如未限期改善可以連續開罰,甚至取消特許權。

現在威寶雖然坦承疏失,不過依法還是要完成調查程序才能開罰。

威寶電信公關林維娟則坦承,確實是因為高縣消防局專線號碼異動時,公司工作人員疏忽沒有調整,導致報案電話轉入已經無人接聽的原號碼。不過林維娟說,公司平常利用測試手機撥打一一九測試時,都順利的自動轉到一一二平台,再轉接到一一九,所以才一直沒有發現錯誤。

對於發生這種事件,威寶深感遺憾,會到當事人家中慰問,並且已經完成測試,絕對不會再發生這種錯誤。

【2007/12/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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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名敗訴 台南科大或迫改名

聯合 更新日期:2007/12/26 07:20 記者王文玲、周宗禎/連線報導

去年7月才更名的台南科技大學,遭南台科技大學認為校名容易混淆,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成功;台南科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爭取敗部復活,但法院認為,兩校名稱確實過於近似,判決台南科大敗訴,本案仍得上訴。

 

南台科大主祕高文民昨天表示,學校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對方或任何學校校名不要與南台科大太相似,造成混淆,台南科大的現有校名可再加個「飾名」,例如台南科大可加「第一」或女子等,不要與南台科大混淆即可。台南科大校長陳鴻助表示,是否再上訴近日召開董事會提案討論,目前還沒有確定是否上訴。

 

南台科大前身為南台工專,88年申請改名為科技大學,當時以「台南第一科技大學」為最優先方案,「台南科技大學」為次優先方案。

 

南台科大指出,教育部當時不同意他們更名為台南科技大學,後來卻同意台南女子技術學院改名為台南科技大學,處理不公平;且因兩校校名太接近,同在台一線上、距離約1.5公里,常有公文、書信物品寄錯地方;連兩岸學術交流時,上海劍橋學院也誤把「南台」科技大學寫成「台南」科技大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綜合卷證審理後認為,兩校校名確實過於近似,易使公眾混淆;且南台科技大學曾以「台南科技大學」之名申請更名未獲准,教育部事後又核准他校命名,違反平等原則。

 

雖然台南科技大學表示,為了改名學校已花1200多萬元,如果要再改名又得支出至少相同的費用,許多進行中的活動也要換約改名,影響很大。

 

但法院認為,台南科技大學明知已有鄰近學校為校名問題向教育部抗議,也有教育部委員建議該校改用台南文化大學等校名,但台南科大仍執意要使用具有爭議性的校名,本身有重大過失,不能受信賴原則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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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聲遠:誰說師大生只能當老師?
根據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輔導組調查的畢業生就業情況顯示,從89學年開始,台師大大學部學生畢業後擔任教職的比率逐年下滑,目前畢業生有近70%從事非本科系或教育相關的行業。
【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陳雅萱/台北報導】

 

根據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就業輔導組調查的畢業生就業情況顯示,從89學年開始,台師大大學部學生畢業後擔任教職的比率逐年下滑,目前畢業生有近70%從事非本科系或教育相關的行業。

 

因此,為因應少子化衝擊、師資培育優勢下滑以及畢業生多選擇非教職工作的轉型趨勢,台師大就業輔導組邀請《Career》雜誌總編輯臧聲遠,以台師大學生如何提升自我競爭力與未來出路為題進行演講。

 

在演講開始時臧聲遠就強調:「誰說師大學生只能當老師?就算要從事教育工作,也不見得要進學校教書。」他說,現在是知識經濟時代,教育產業的市場已不再是各級學校專有。目前不論是公家機關或企業界在職進修的風氣相當普及,多元的在職進修課程就製造許多工作機會,因此,教育絕對不是夕陽產業。

 

台師大就業輔導組調查的畢業生就業情況顯示,大學部學生畢業後擔任教職的比率,已經從89學年度的45.9%逐年銳減到93學年度的34.5%。臧聲遠說,師大學生本來就應該多嘗試了解非本科系或非教育的行業,不必過度自我設限。他說,目前就業市場中有近70%的工作,徵人完全不限制科系,學生只要肯努力嘗試,一定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不過,他也補充,上述所指的非本科系或非教育的行業,並非人力派遣或無保障的短期臨時僱佣工作,例如part-time工讀、網路拍賣或直銷等工作。他建議學生們嘗試的是「正式且全職」的工作。

 

台灣學生的學歷水準普遍提高,臧聲遠認為,在學歷同質性高的情況下,學生如何培養個人特質就成為未來求職就業的關鍵。他建議,同學們應從大一開始規劃自己的「學習歷程檔案」,內容包括學業表現、外語能力、社團經驗及實習或志工服務等有利於自己的學習證明,當作未來求職的履歷資料。

 

針對許多學生選擇延畢、報考研究所、出國留學等方式暫緩就業,臧聲遠指出,台灣目前「高學歷、高失業」情況嚴重,擁有高學歷的學生又有素質參差不齊、不願屈就低階工作等問題。

 

因此,他建議,同學們應該先評估自己未來的工作需求,再選擇繼續升學或直接就業。他說,想投入高科技等專業領域的理工科系同學,因為專業知識的需求,大學畢業後可以優先考慮讀研究所;而想從事服務業,如金融、企劃行銷等工作的同學,可以先出社會工作,累積經驗後再考慮就讀研究所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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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魯教授指控北大學生論文涉嫌抄襲
20071226

中國科學家
中國希望整頓科學界的研究風氣

一名美國耶魯大學教授向中國北京大學反映,部分北大學生的論文涉嫌抄襲。北大教務部近日表示,該校已啟動調查程序。

據《京華時報》報道,根據北大教務部21日發佈"教務部就個別學生違反學術規範一事的說明",美國耶魯大學生物學教授Stephen Stearns於2007年秋季在北大為耶魯到北大的交換生上課,這些課程也接受少量北大學生。

Stearns19日發出電子郵件,致修讀其課程的全體同學,並附寄耶魯駐北大代表以及部分耶魯教授和北大教授。

郵件說,選修他主講"生物進化學"課程的個別學生提交的課程論文涉嫌抄襲。

北大生命科學學院21日在網站上發佈院長饒毅對此事的回應。

饒毅在給 Stearns的信件中表示,"感謝你提出這個問題。你很瞭解中國文化和歷史,知道我們過去一百多年正從許多困難中恢復過來,包括我們歷史上長期崇尚的誠信,有所缺失。我希望你對我們的學生,對北大,對中國,沒有失去希望。因為希望是我們大家做各種努力,為求建設一個更好大學而工作的基礎。"

隨後,Stearns回信給饒毅和其他人,表示支持饒毅清晰而勇敢的陳訴,並重申他很喜歡一些北大學生,積極支持他們今後的發展,他沒有對北大學生失去希望。

饒毅向學校表示,如果犯錯者是生命科學學院的學生,將積極配合學校和Stearns,根據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妥善處理。即使沒有生科院學生,也應從此事件中吸取經驗教訓,提高對學生要求。

對於犯錯學生,饒毅希望如果真有錯,應勇於承認和改正。

北大教務部在聲明中說,北大一貫重視學風建設和考紀教育,學校對考試作弊和學術不端行為的認定和處理都有明確規定。教務部已與相關部門和院系溝通情況,並啟動調查程序。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查證中。

此外,北大對此事高度重視,要求相關部門和各院系加強考試紀律和學術規範教育,同時對Stephen Stearns嚴謹的治學精神和對學生負責的態度表示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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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將全球徵收古文物版權費
20071226
獅身人面像
復制獅身人面像作商業用途也會受到控制。
埃及國會將會通過一項徵收古文物版權費的法案,要求任何複製金字塔等古埃及文物的機構向埃及政府繳交稅項。

主持埃及古跡最高委員會委的哈瓦斯對BBC表示,這項法案適用於全世界。有關收費是為了支付埃及數千個埃及法老古墓的維修費用。

BBC記者說這項法例會為全球複製埃及古跡的大型主題渡假村帶來影響。

哈瓦斯說法例同樣適用於埃及博物館裡所有全型複製的古埃及文物。

複製金字塔或獅身人面像作商業用途也會受到控制。

哈瓦斯說:"就算這些複製文物不是作商業用途,都要得到埃及政府的批准。"

但哈瓦斯說這項法律不會禁止本地和國際藝術家從這些古代建築中取得靈感,前提是他們不是複製古代建築。

法新社引述哈瓦斯說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豪華酒店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們的設計並不是全面複製金字塔,而且內部的設計也不一樣。

但他說這些酒店不可能再說自己是"全球唯一的金字塔型建築"。

有關法例在一份埃及報紙要求酒店向管理金字塔的埃及城市盧克索繳費後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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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爭親權 阿姨輸給親媽  
自由 20071226
從小孩出生7天照顧至7歲的羅明珠(左),現已毫無小孩的任何音訊,與丈夫曹燈賢(右)皆不滿意高院仍判決敗訴,強調會再上訴。(記者孫友廉攝)

親生女兒託給姊姊養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嫁至金門的女子羅明惠生產後身體不佳,將剛出生7天的女嬰交由居住台北的二姊羅明珠養育,7年後二姊卻捨不得將小孩交給三妹,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此起親姊妹爭女案,判決親母也就是三妹羅明惠勝訴。

原告三妹羅明惠表示,1990年間生下小孩,由於有妊娠糖尿病症,身體狀況不佳,小孩先由二姊羅明珠代為扶養,不過,日後姊姊、姊夫卻未依照承諾,在小孩要就讀幼稚園時歸還,要求法院排除侵害。

指姊允諾還女卻食言

二姊羅明珠與丈夫曹燈賢則主張,三妹多次主動要將小孩交給他們收養,也很少前來探視或電話關切,他們頗費心思照顧這從小皮膚、心臟不好的小女孩,長時間的濃厚感情,小孩更以爸媽稱呼他們,認為法院應顧及小孩的感受來判決此案。

雖然小孩寫了「個人並非動物、花草,不要丟來丟去,出生時不要我,現在又要…」等字句字條,不過,承審高院基於生父母擁有小孩的親權,仍判決二姊羅明珠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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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網購洩個資 可求償2~10萬 
法部、經部決納個資法規範

自由 200712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經濟部等機關日前會商決定,將以指定方式將購物頻道、網路購物業者納入「個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後,近日將召集跨部會會議,研擬管理辦法,最快明年一月中旬可公佈後施行,屆時只要有消費民眾被洩漏個資,就可依個資法規定,提出每件二至十萬元的民事賠償。

資本額數百萬元業者才列管

不過,並非所有網路業者、購物頻道都會被指定適用個資法,法務部指出,近日將邀集國家傳播委員會、經濟部等機關開會研究適用業者範圍,如須具備公司規模大、公司登記資本額達數百萬元以上、交易頻繁等條件的業者才會納入適用個資法;至於一些個人網站業者,因營業額小,並不會納入。

法務部表示,由於立法院本會期未完成個資法三讀立法,因此,有鑑於購物台等購物頻道、網路書局等網路購物消費民眾被詐騙事件一再發生,為促使業者落實保護客戶個資,相關部會決議,由經濟部以指定方式,將購物頻道、網路購物兩項業者,都納入個資法適用對象。

官員指出,指定適用個資法有許多前例,如九十四年一月,經濟部亦指定百貨公司、大賣場、不動產房屋仲介、人力業者,適用個資法。

至於一旦施行後,民眾如何自保、求償?法務部指出,若有民眾訂購某購物頻道商品,馬上接獲詐騙集團電話,對訂購物品、個資一清二楚,民眾應準備錄音機錄下來,做為舉證之用,加上通聯的佐證,即可依個資法第二十八條向購物頻道業者求償,每件二至十萬元。

此外,受害民眾也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一百九十五條、消保法等規定,向業者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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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門前圍鐵鍊 害人摔傷被起訴

開設金紙店的婦人李美英,為了不讓他人在門口停車,涉嫌在門口空地拉起鐵鍊,邱姓女子行經被鐵鍊絆倒,雙手雙腳及臉部挫傷,牙齒撞斷,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李美英起訴。

記者昨天到現場觀察,發現這家金紙店已經停止營業,鐵門上貼著出租紙條,當初拉起的鐵鍊也都拆除。鄰居說,金紙店不久前關門了。

起訴書指出,李美英在中和市景平路一處大樓一樓開設金紙店,今年5月起她在門前的法定空地上設置鐵鍊,防止他人在門口停車。

九月底,在附近上班的邱姓女子經過被鐵鍊絆倒。因邱女正面趴倒,雙手、雙膝及臉部擦傷與挫傷,門牙也撞斷,她一狀告上警局。

檢方認為,法定空地不得設置任何障礙物妨害民眾通行,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李美英起訴。

【2007/12/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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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損公物 老師要求賠償反挨告

台北縣金龍國小4名六年級學生,今年一月撞壞乾粉滅火器,五月間楊姓老師要求他們賠償,才能領取畢業證書,家長認為楊女涉嫌恐嚇,付錢買新的滅火器賠償後,將她告進警局。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對楊姓老師作出不起訴處分,並認為家長的心態「實不足採」。

楊姓老師(29歲)原本擔任汐止市金龍國小行政處組長,目前擔任一年級導師。

今年1月8日,當時六年級的賴姓、吳姓和兩名林姓學生在校園內嬉戲,弄壞掛在牆上的乾粉滅火器,乾粉灑溢一地;當時四名學生被導師口頭警告。

擔任行政處組長的楊老師表示,她負責維護學校消防安全器材維護,今年5月她巡視檢查發現滅火器損壞,詢問才知是4名同學所為。

由於4人即將畢業,她擔心到時候找不到人賠,要求他們必須賠償毀損滅火器的損失,並要學生寫下「賠償同意書」。4名學生回家告訴父母,「老師說沒賠錢就不能領畢業證書」。

家長認為一個滅火器不過千元,楊老師以「不能領畢業證書」恐嚇孩子,讓孩子恐懼不安;買新滅火器賠給學校後,控告楊老師恐嚇取財。

檢察官查閱該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其中即有規定「道歉或寫行為自述表」、「責令賠償所損壞之物品」,認為這樣的賠償並無不妥,談不上觸犯刑法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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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揭密 蔣介石接收香港有謀略

中國時報 2007.12.26 
白德華/台北報導

     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的「絕密檔案」,明年首季起將在中國大陸出版。上海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吳景平說,其中有許多絕密史實,如一九四三年中英簽訂新約時蔣未要求收回香港主權,「主要是考慮盟軍反攻時,中國會派兵進港接受日軍投降,便造成收復香港的既成事實」。

     吳景平指出,目前,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正逐步公開該所珍藏的民國史料,復旦與胡佛正展開合作出版項目,預計明年第一季,首批三本文獻將在大陸面世,全球發行。

     明年第一季,「復旦─胡佛近代中國人物與文獻研究系列」首批著作將在大陸出版,主要包括《蔣介石宋子文戰時往來電報選》、《宋子文與他的時代》、《宋子文與戰時中國學術討論會論文集》。

     吳景平說,這些資料都是首度公開,史學價值非常大。

     例如在研究《蔣介石日記》時發現,一九四三年一月中英簽訂平等新約中,沒有中國收回對香港主權的要求。中方為何作這一讓步?史學界沒有形成一致觀點。

     而在蔣的日記中吳景平發現,在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卅日的日記中,蔣介石一方面對英國態度感到「此可忍孰不可忍」,但又寫道:「只要正約簽訂後,則九龍香港必為我軍先行進佔,造成事實,雖無文字之保留,亦何妨耶。」

     顯示蔣介石考慮在盟軍反攻時,中國派兵進入香港接受日軍投降,便造成中國收復香港的既成事實。雖然這一想法最終沒能實現,但能看出蔣介石對香港問題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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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兩蔣陵寢仍對家屬開放
中國時報 2007.12.26 

吳明杰/台北報導

     有關兩蔣移靈,蔣家內部出現不同意見。據了解,過去內政部和軍方在協調移靈事宜時,僅以蔣丘如雪、蔣方智怡和蔣友梅為對象,並未納入立委蔣孝嚴。

     國防部廿五日強調,軍方不宜介入誰是蔣家人代表的爭議,不過兩蔣陵寢關閉後,仍將開放給蔣家家屬謁陵,當然也包括蔣孝嚴在內。

     至於兩蔣陵寢未來到底將由誰接管,國防部表示,軍方的歷史任務已經告一段落,未來由哪個單位接管,制度面軍方無權決定,上周已呈報行政院,要視政院裁示結果而定,國防部目前只負責移交準備。

     國防部也向桃園縣政府表示,國防部沒有權力決定由誰接管,需要由行政院與桃園縣政府進行協調。

     軍方官員指出,國防部暫停對外開放兩蔣陵寢及撤離警衛兵力後,目前由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接管,執行內部營產、文物清點及移交整備作業,新單位接手前的營區安全工作不會出現空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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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柏:贊成去蔣 別再把兩蔣當圖騰
中國時報 2007.12.26 

曾薏蘋/台北報導
 說出心裡的話 ▲蔣家第四代蔣友柏25日宣布他的部落格「白木怡言」將在28日正式上線,並公開首篇文章內容,回應反蔣、去蔣、移靈等議題。(王錦河攝)

     民進黨政府去蔣化、兩蔣移靈事宜鬧得沸沸揚揚,蔣家第四代蔣友柏廿五日表示,他個人贊成「大中至正」換牌為「自由廣場」,因國民黨已失去調整自己的能力,保留中正紀念堂只為緬懷過往光輝的精神象徵、動員藍營選民,反讓民進黨有機會操作「恐懼」;他某種程度上贊成「去蔣」。

     蔣友柏說,剛開始聽到「去蔣」這個詞時,做為蔣家的一份子,難免有些感傷。但當他再仔細去看這件事,那一點感傷很快消失無蹤。「到現在我們和政治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所以應該要進入後蔣時代,不要再把兩蔣做為一個圖騰。」

     自認已和政治沒有關係

     他表示,他本身沒有政治立場,非藍非綠,「不像有些人一定要幫蔣家說話,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這個狀況……」他意有所指地說,他的家族沒人選擇「靠邊站」,「會選擇靠邊站的都是有政治利益的人。」

     蔣友柏話鋒一轉:「我今天的發言代表個人,不代表整個家族,我也只是家族的八分之一。」他強調,他在台灣生活已有一陣子,也已成家立業,小孩子也生了,是台灣人,他不希望他們再被這些東西影響。

     蔣友柏說,他可以理解,也某種程度贊成「去蔣」的所有行動,但他希望「去蔣」的目的不應是在選舉時操弄選民的手段,評論兩蔣在台灣的功過,應交給歷史及各個面向以及公正的學術態度去執行;而「去蔣」是為了結束一個時代,進入一個更民主文明、更適合人生存的時代。

     他說,他很快就發覺,好像綠營沒有人在講「去蔣」,反而「去蔣」、「去中國化」這些詞都是藍營在講。民進黨與國民黨都不習慣用正面方式操作選舉,他們沒辦法帶給選民「hope」,卻很會操作「fear」,來驚嚇選民把票投給他們。

     立銅像應等死後一百年

     對於中正紀念拆匾、改名,蔣友柏表示,民進黨是認為「不拆比拆好」,每次選舉都可以用來激勵選民士氣,「是個便宜又好用的方法」;「所以我建議我母親保持中立」,不料國民黨竟然中計,民進黨最後把中正紀念堂定為古蹟「真是高招!」

     至於兩蔣銅像,「至少我認為那個銅像是錯的。」他說,要樹立銅像、蓋紀念堂,也要等死後一百年再蓋;匾額放不放回去,和移靈沒有關係 。

     現在該要進入後蔣時代

     他強調,應該要進入後蔣時代,不要再把兩蔣當做圖騰。「去蔣」已成為追逐台灣民主過程中的一個攻擊目標,在那個還不了解民主的時代,他相信「它」為了台灣民主做了很大的努力與往前推動的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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