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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某大姊 告她遺棄…訴離駁回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陳永順/連線報導】 2009.01.08 03:05 am
 
 
嘉義某國立大學黃姓副教授,4年前與大他8歲的郭姓女子結婚,郭女後來因貪汙罪被判刑逃到大陸,黃姓男子以妻子重婚及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台南地方法院昨天以黃姓男子無法證明妻子利用通緝逃避夫妻同居義務及郭女重婚,駁回請求。郭女表示,丈夫是嫌她老才訴請離婚,並指丈夫是騙婚詐財。

曾在國中任教及擔任過立委助理的郭女,因在黃姓男子任教大學讀研究所,認識黃姓男子,當時郭女已離婚,黃姓男子還未離婚。但黃姓男子展開追求,並在94年初與當時58歲的郭女結婚。

黃姓男子婚後借調外交部農技團到中東巴林工作,前年底返國,他去年間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黃姓男子說,在中東工作期間,妻子曾前往同住,但96年3月由中東去大陸後便未聯絡,且拒接電話。他指妻子惡意遺棄,且在大陸重婚,訴請離婚。

人在大陸的郭姓女子以書面反駁說,在丈夫出國工作前,她還清丈夫的債務及丈夫的女兒欠繳的保險費共六十多萬元,她指丈夫年紀小她8歲,卻要與她結婚,是在利用她還債。

郭姓女子表示,婚前她未隱瞞年齡,丈夫婚前也表示不在乎年紀,婚後卻嫌棄她老。

法官審理認為,黃姓男子無法舉證妻子在大陸另與賴姓男子結婚,又郭女曾多次到中東與丈夫同住,顯示並無拒絕同居的意思,且郭女雖遭通緝逃避大陸,但非惡意遺棄,駁回離婚請求。

【2009/01/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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