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審查不是樂透開獎

  • 2009-11-10
  • 中國時報
  • 【李明輝】

      日前國科會突然發函通知我上該會研究人才網填寫學術專長(至多六項)。函中並說明:「本會……決定初審委員須有三分之一人數由電腦系統自研究人才資料庫 中隨機產生,並自九十九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開始試辦。」經我打聽的結果,才知道這是監察院的要求。迄今為止,國科會的專題計畫是由各學門分別組成涵蓋 各種專長的複審委員會,來推薦審查人(即初審委員)。這個制度行之有年,未聞有重大的弊端,如今卻因少數監委的要求而做此重大變革,而且未經公開討論,就 倉促地「試辦」。

     無論就理論還是實務而言,這都是一個很荒謬的辦法。就理論而言,它混淆了兩種完全不同的「公平」概念。我們說樂透是公平的,是因為每個人 都有同等的機率中獎。反之,研究計畫的審查制度並非要保證每個申請人都有同等的機率獲得補助,而是要保證研究能力較強的人有較大的機會獲得補助。這是完全 不同的「公平」概念。將這兩種不同的「公平」原則放在一個制度裡,是邏輯的錯亂。如果前項「公平」原則可適用於學術審查,為何不完全由電腦來選擇審查人, 讓學術審查與樂透一樣「公平」呢?

     就實務而言,這項新辦法完全不可行。它的基礎是根據學者自行填寫的學術專長所建立之人才資料庫。但問題是:學者自己認定的專長充滿主觀 性。有些研究能力不強的學者可能自認為無所不知,會填滿六項專長;而研究做得好的學者反而可能比較謹慎而謙虛。結果是前者被電腦抽中擔任審查人的機率大於 後者。又如在哲學學門的專長分類表中有「西方哲學史」一項,但西方哲學史的範圍很廣,電腦選擇的結果可能會將一個探討古希臘哲學的研究計畫送給研究現代哲 學的學者審查,造成外行審內行的情形。

     此外,推薦審查人的工作需要細緻的考慮,除了審查人的專長之外,它還需要考慮審查人過去的表現、評分標準的寬嚴、與被審查人的關係(如派系關係或私人恩怨)等等,這些都不是電腦所能考慮到的。此類問題甚多,無法一一說明。

     學術審查基本上是一種同儕審查。國科會現行複審委員會有一定任期,且採集體決議,委員間自然會相互制衡,何況還有申覆制度可補救。如果它 還有弊端,也只能調整召集人及複審委員,斷無由電腦越俎代庖之理。恕我孤陋寡聞,實不知世界上有哪個學術先進國家採取這種審查制度。監察委員管不該管的 事,是濫權。國科會的主事者不能據理力爭,而屈從於這種無理要求,亦屬失職。因此我回函國科會,拒絕填寫我的學術專長,以示抵制。我敢斷言:這個新辦法將 引發更多的問題與爭議。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研究員/國科會哲學學門諮議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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