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是老公的 外配子入不了籍
移民署︰須到國外辦領養 〔記
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蘇澳鎮陳姓男子娶印尼新娘,生了一名男嬰,帶回台灣辦理戶籍登記,移民署要求出具DNA證明,竟發現非陳所生;陳不介意,移民
署卻不同意發給「定居證」,無法辦理戶籍登記被批刁難;移民署稱,陳某必須到國外辦領養手續,否則會有親權爭議問題。 縣議員陳金麟指
出,40多歲陳姓男子,97年2月到印尼認識蕭姓女子,雙方發生多次關係,兩人於97年5月6日在印尼結婚,10月18日生了一名兒子,今年4月16日,
陳接妻子與兒子入境打算補辦喜宴並辦理戶籍登記,移民署要求出具男嬰DNA證明,沒想到男嬰竟然不是陳親生,原本是異國良緣,險因此變孽緣。 兒子非親生 男子不介意 陳姓男子愛老婆也喜歡孩子,決定不計較,只希望孩子能來台灣並辦妥戶籍登記;移民署卻不肯發給「定居證」,男嬰無法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陳金麟抨擊,人家老公都不計較了,移民署為何要作梗?還限期孩子6月要離境,一樁喜事硬要搞成人倫悲劇,未免太沒人情。 移民署宜蘭縣服務站主任鄭明昌說,「定居證」核發是署本部權責,就他所了解,孩子已證明不是陳親生的,顯然生父另有他人,不是陳不計較就可以,萬一生父出面要孩子怎麼辦?出現搶孩子爭議,會演變成國際事件。 鄭明昌指出,孩子想來台灣有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來台依親,申請外僑居留證依親給母親,全家人可住在一起,但不能辦理戶籍登記;另一種是請陳姓男子到印尼辦妥領養手續,經法院公證程序合法,移民署就會發給「定居證」,就能辦理戶籍登記。
- May 15 Fri 2009 17:56
[自由]兒子不是老公的 外配子入不了籍 移民署︰須到國外辦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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