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產假 79校無動靜    
請產假被刁難 可向教部申訴 另有5校未將懷孕休學排除在休學年限之外   
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日前才修訂高中生成績考查辦法,明訂高中生也可請產假、育嬰假;但事實上,連大學生要請產假都有困難。教育部昨天統計164所大專院校中,仍有79所,即近半數大專仍未訂學生產假規定,且有大葉、長榮、致遠等5所大學,未將學生懷孕休學排除在休學年限之外。 

教育部主秘莊國榮指出,國外很多大學都積極協助懷孕學生,甚至托兒所就設在校園內,讓學生可專心求學;在台灣,懷孕學生要請8周產假是基本權利,學生如受刁難,可向教育部申訴。 

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在93年6月即公布施行,其中明訂「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教育部也配合在94年7月頒布「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請學校針對懷孕、曾懷孕 (墮胎、流產或出養)及育有子女的學生,主動積極協助。 

教育部還在94年函請各大專院校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在學生請假規則中明訂產假相關規定,並修訂學則或相關教務規章,對學生請產假後的相關學分修習、成績考核,予以彈性處理,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但如今不少大學生要請產假時,仍遭到學校刁難,甚至連自行休學,都會被累計到休學年限內。教育部統計顯示,迄今仍有大葉、長榮、致遠管理學院、台灣觀光學院、北市教大等5所學校還未修訂學則,納入學生因懷孕休學者不計入休學年限的規定。 

教育部主秘莊國榮表示,教育部昨天已分別打電話給這5所學校,且即將發正式公文,請這5校修正學則。 

在產假部分,已有85所學校的學生請假規則訂有產假,但仍有79所未訂,未訂的學校包括政大、中央、清大、交大、東華、輔大、東吳、中原、實踐、元智、中興、東海、逢甲、成大、中山、嘉義、高雄大學等。 

【2007-11-07/聯合報/C3版/教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luestapl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