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律師上街「給我法官法」

「民間推動法官法行動聯盟」昨天號召一百多名律師著律師袍遊行至立法院抗議,要求立法院儘速三讀通過「法官法」,讓不適任的法官撤職,提高司法審判品質。

包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全聯會、台北律師公會等數十個民間團體,下午分成律師大隊、社團大隊、蘇案平反行法動大隊,以「正義別遲到」、「淘汰壞法官」的貼紙標語,從中正紀念堂遊行到立法院,並有數位法官參與。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說,台灣共有一千七百多位法官,但過去十年,受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處的案件不超過卅件,平均每年不到千分之二。

林峰正說,法官應從具相當年資經驗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律學者中篩選,再經由公正的遴選制度產生,而且要建立退場機制,這些都是「法官法」應列入的重點;但草案已在立法院躺了十多年,立法進度原地踏步。

民間司改會研究員宋明潭指出,少部分法官夜夜笙歌、私下受賄、判決草率,倘若能建立「法官懲戒機制」,將不好的法官淘汰,將可保障每個人在法院上的基本權益。

【2007/10/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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