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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電視踢房門家暴父 被求刑1年以上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周女像圖中這樣在客廳看電視時,周父突然將電視機關掉,要她進房睡覺,當時才晚上七點半。(記者傅潮標攝)
周姓男子曾持圖中的小木椅打傷女兒頭部。(記者傅潮標攝)

檢方認為是無理取鬧騷擾

自由 20080121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禁看電視,也算家暴?苗栗縣後龍鎮一名周姓男子,不滿女兒在客廳看電視,擅自將電視機關掉,要她去睡覺,又怒踢女兒房門。由於周某曾打傷女兒,被法院核發的保護令還在有效期限內,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當時才晚上七點半,他卻不讓女兒看電視,是無理取鬧的騷擾,涉嫌違反保護令,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一年以上。

比較過去案例 法界:偏重

有法界人士認為檢察官從重求刑,固然有其考量,符合遏阻家暴的社會期待,不過,違反保護令罪的法定刑最高才三年,判刑六月即須坐牢,周某未傷人,以犯案情節來看,與過去類似案件相較,求刑一年以上算是偏重。

承辦檢察官昨晚受訪時說,周某已有多次家暴紀錄,可說毫無悔意,所以被移送時,內勤檢察官認為他再犯可能性高,予以預防性羈押獲准,周妻與女兒也到庭請求「不要放他出來」,何況累犯原就必須加重其刑。他說:「違反保護令罪最重可處刑三年,求刑一年,還不到一半,不算重。」

苗栗地方法院是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以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五十八歲的周某,不得對二十八歲女兒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或直接、間接的騷擾行為,但兩個多月後,即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七點半,酒後見女兒在客廳看電視,自行將電視機關掉,要她進房睡覺,並責罵是不是欠打,要像上次一樣用椅子敲頭殼敲到流血。

女兒進入房間,關上房門,周用腳踢房門,並繼續罵她:「 妳去死一死。」女兒報警處理,警方將他依違反保護令罪嫌送辦。

周姓男子應訊時只坦承關掉電視機,叫女兒去睡覺,但否認罵她也沒有踢房門,但當時在場的周妻指證確有其事。

檢察官認為當時才晚上七點半,周某就關掉電視機,要求女兒去睡覺,不符一般人的作息常態,顯然是藉酒無理取鬧,故意騷擾女兒,已違反保護令的裁定內容。

有酗酒惡習 不甩保護令再犯

檢察官查出,周姓男子有酗酒惡習,經常酒後故意打翻家中物品,曾因傷害、違反保護令,分別被法院判刑六月、七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假釋出獄,仍不知悔改,去年七月十二日深夜,曾持椅子打傷女兒頭部,法院核發保護令,他仍再犯,無視於法律的存在,因此請法官重判有期徒刑一年以上。

周某的家人對他酒後行為很不以為然,檢察官通知家人交保,沒人出面,至今周某仍被羈押在苗栗看守所。


家人這麼說/ 常酒後施暴「關愈久愈好」

惡性不改 女兒怒難消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一年太短了,我希望他關愈久愈好,至少也要三年。」周姓男子的女兒昨天受訪時仍怒氣難消,她出示父親用來打傷她頭部的小木椅說,已經給過父親機會了,但仍不改,搞得家裡雞犬不寧,才會報警。

周女說,父親每次酒後就要作亂,已經忍耐很久,母親也曾被打,她與母親都要上班養家,禁不起這種長期精神折磨。

在鄰居眼中,周某只要不喝酒,為人和善,還會義務打掃當地寺廟周邊的環境。鄰居說,早年他在工廠上班,後來從事資源回收,「其實人不壞,都是酒精害了他」。

周某的弟弟受訪時認為檢察官求刑一年以上是太重了些,畢竟他只是酒後鬧事,沒有出手傷人,不過,他認為事出有有因。他說,哥哥喜歡小賭,賭輸心情不好,就向老婆要錢,要不到就借酒澆愁,幾杯黃湯下肚便吵得家人、鄰居晚上無法安眠,本身應該反省。

周弟說,哥哥曾與父親互毆、持酒瓶劃傷母親,被判刑坐牢,在獄中因無酒可喝,出獄時胖了一圈,也正常工作,但半年後又故態復萌,幾度送醫接受戒酒治療無效,是當地派出所的頭痛人物。

「不要放出來也好,暫時遠離酒精的誘惑,在裡面平靜一下,對他自己、對家人都好。」周某的弟弟引述周妻的話感慨地說。



專家如是說/強橫下禁令 親子增添緊張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周先生其實還有比直接關掉電視機更好的方式。」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新竹分會秘書邱蕾州說,周姓男子除應由社工介入輔導戒酒,也要學習向子女表達內心想法,而不是下達禁令,直接干預,以免造成親屬關係緊張。

邱蕾州說,許多家長看不順眼子女做某些事,如沉迷電視、線上遊戲,卻只是禁止,甚至直接動手關機,沒有說出為何不希望子女這樣,結果家庭氣氛受到破壞,問題仍沒解決。

她建議家長應該先想清楚,問自己不喜歡子女某些行為的真正原因,在意的是什麼?並與子女討論,讓他們感受到當中的關心、憂慮,既不會自己生悶氣,也有機會讓孩子接受,達到雙贏。

不過,周姓男子擅自關掉成年女兒正在收看中的電視機,如果是酗酒造成的非理性騷擾行為,邱蕾州建議應由社工介入,協助他接受專業的戒酒治療與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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