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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要公告傳統領域

20100121自由〔記者鍾麗華、黃維助/綜合報導〕莫拉克風災重建,農委會日前公告首批的「特定區域」,包括台東縣與屏東縣的四個部落,原住民團體擔心,未來政府會用各種手段,讓他們不得不下山,他們將自行公告「傳統領域」,反制政府「霸佔」。

水保局︰土石流時強制撤離

根 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規定,對於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的土地,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農委會將台東縣大武鄉大竹村 富山部落、本部落、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中間路部落及高士村高士部落劃入「特定區域」,並公告至月底,供各界查閱劃定範圍。

農委會水保局防災中心主任陳振宇表示,雖然重建條例有「限制住居」的規定,但考慮到執行面,並尊重原住居者的意願,最後主管的內政部解釋是,只有颱風、土石流等災害發生時,才必須強制撤離、限制住居,平時原住民仍可留在部落中。

原民會稱會提供多重選擇

原 民會主委孫大川坦承,先前院內有主張採取強硬做法的意見,但經過一個多月的溝通,發現強硬做法恐引發更大反對力量,最新的溝通版本,是部落居民若不同意安 全有疑慮之地被劃設成特定區域,只要部落能接受,政府可能就不劃設,但要提供居民多重選擇,例如考慮在部落設安居屋、儲備糧食,也要擬定撤退計畫,若在汛 期期間或降雨量達到一定程度,就要採取撤離等動作。

原民團體 憂政府出爾反爾

不 過,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批評,政府對於特定區域遷村的問題,說詞一改再改,現在說可以暫時居住,誰知日後會不會又出爾反爾?以斷水斷電、 不修復聯外道路、土地降限使用等方式,一步步逼原住民搬到山下的永久屋或中繼屋;加上永久屋沒有所有權、土地權,政府會不會又突然徵收回去?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說,政府計畫將九十四處地區列入「特定區域」,原住民部落就有九十一個,政府從比較好下手的部落先著手,再進攻其他部落,也沒有與當地原住民對話,僅與地方行政系統溝通。

歐蜜‧偉浪強調,原住民離開土地,就等於「部落斷根、文化滅絕」,但政府至今未提出配套措施,該聯盟將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自行公告「傳統領域」,主張自然主權與土地自決權利,提出行政訴訟,誓死捍衛原住民族祖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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