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 名教授外遇 生子不認
女控清大拖延放縱 男師:很冤枉遭設計
2009年01月02日蘋果日報
【專案組、地方中心╱連線報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已婚副教授牛惠之,驚爆與曾指導論文的畢業已婚女研究生發生婚外情,且在女方懷孕後要求對方墮胎,當事人A女向《蘋果》指控,她後來生下一女,牛卻不認帳,她向校方檢舉並提告,牛則在上月中校教評會召開前辭職,但A女痛批校方拖延放縱。
四十四歲的牛惠之是國內生物、基因與法律領域知名學者,曾獲選為清大優良教師,對於A女相關指控,牛惠之昨大聲喊冤,指對方在說謊。三十三歲的A女相貌出眾,大學時是校花級美女,畢業後即結婚,二○○四年進入清大就讀,並任牛惠之課程助教,後成為其指導學生。
A女說,她在清大就讀時,牛惠之就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等言語對她暗示,她礙於對方是老師,只好用已婚事實回應「我們沒有空間」。
書信攻勢追求
A女說,二○○六年九月,牛惠之到英國、奧地利進行一年的研究,她隨後畢業後赴歐洲深造,牛惠之在兩個月內狂發約七十封電子郵件給她,表白她「是他的例外」,懇求接受他的感情。她禁不住牛的猛烈追求,被動接受對方付出,兩人發生愛撫關係。
A女說,六月間,她丈夫意外發現牛惠之在即時通訊軟體寫了「I want to eat you(我想吃妳)」給她,她坦承「我覺得我跟牛惠之有問題」,她丈夫即要求牛惠之「謹守師生分際」,牛雖允諾不再與她聯絡,卻又寫了魯迅與女學生許廣平的情事,「說我有奴性、婚姻不幸福,為什麼不趕快走」;後來更以要「好好說再見」為由,要求她同赴德國柏林參加研討會,會後兩人投宿過境旅館,發生性關係。
A女說,前年八月她確定懷孕,牛竟還寫電郵感謝她:「謝謝妳的情人節禮物。」更為胎兒取名「新月」。A女說,八月二十三日,她不忍欺瞞丈夫,坦承一切,她和丈夫哭成一團,丈夫氣得要離婚,以匿名電郵告知牛惠之的妻子。當天下午牛即回信,「容我自私的問妳,妳可能考慮拿掉她(指胎兒)嗎?」
A女說,她丈夫向清大校長、副校長、牛惠之所屬的科技管理院院長檢舉,未獲回應;事後,她丈夫接到牛妻的抗議信,指摘她是:「主動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謝師之禮。」前年十二月,她夫婦倆向清大科管院及科法所陳情,要求牛惠之離職,並向性別平等委員會提告。
《蘋果》調查,去年十一月,科法所及科管院教評會皆決議牛惠之通姦行為有違師生分際,且牛教授胚胎、生命與法律相關課程,自陳對胚胎、生命尊嚴有所堅持,卻要求女學生墮胎,有違學術及教師專業倫理,涉嫌違反《教師法》,「行為不檢有違師道」,建議校方解聘。
影響校譽准辭
去年十二月,牛惠之在校教評會召開前主動辭職,校方兩日後以影響校譽准辭,並認定雙方婚外情生子一事發生時已非師生關係,「不宜用《教師法》處理。」由於該決議可讓牛仍能游走他校任教,A女和丈夫難以接受。
《蘋果》調查,牛惠之在給校方答辯書中否認孩子是他與A女所生。A女更說,牛更說就算是他的孩子,也是被設計的,她氣得向法院提告,要求牛強制認領小孩,法院去年十一月開庭時,牛惠之要求透過DNA鑑定釐清事實,檢驗後確認兩人為父女關係。
針對A女指控,牛惠之昨回應,是A女一再宣稱婚姻不幸福、才會與她有書信往來,他也才會告訴A女如果真的無法忍受,可考慮結束婚姻,兩人從書信往來間發展出錯誤的感情。
牛惠之說,兩人發生性關係是他最大的錯誤,當天是女方主動告訴他「現在是安全期」,現在卻反咬他,讓他感到很冤枉。牛惠之說他有證據顯示A女在說謊,「若她那裡這麼多情書的話,我這邊難道沒有任何東西嗎?」
否認教唆墮胎
牛惠之強調,他「不是教唆墮胎,只是提建議」。至於女嬰經DNA鑑定後確認是他的骨肉,「我們願意把她帶回家養,只要證明是我們的,我們都會帶回家養。」
他表示,此案已造成他妻子困擾,「她(A女)曾寫了兩封信跟我太太道歉,她自己說她只是恬不知恥、不守婦道的第三者,現在反過來控告我這些事。」牛妻昨表示,她多次與女方協調,願意撫養小孩,但女方一直迴避。
清大副校長葉銘泉昨對牛惠之案「感到很遺憾。」他說,校方調查過程絕對公平,「沒有袒護任一方」。A女與牛惠之發生性關係屬「非強迫性的」,校教評會十八位委員認為「牛惠之行為未達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但已不適任本校教師。」因此准辭,不須報教育部。
對此,台大性別平等委員會前副主委孫中興坦承,這類事校方通常會建議老師主動辭職,校方既可解決問題,老師也可保有教職,「是某種程度兩全其美的辦法。」但不免讓人質疑老師只要辭職就沒事,還可到他校任教,因此已有人提出修法對不適任教師做出停聘、解聘懲處等更具體處理方式。
牛惠之送A女水晶項鍊鎖和鑰匙(右下圖),並附卡片表白:「把這把鎖交給妳,也等於把心給了妳。(紅框)」
牛惠之給A女信件摘錄
2007/07/14
信中談到魯迅與女學生許廣平相戀的故事,指魯迅曾說:「女人的天性中有母性,有女兒性;無妻性。妻性是被逼成的,只是母性和女兒性的混合。」
2007/08/17 A女懷孕後
「妳願意以正面的態度看待BB,讓我非常感激,上過胚胎的課程之後,對生命的意義和尊嚴,會有一定的堅持,這點,我們兩個應該是相同的。」
2007/08/23 早上
信中提及徐志摩給陸小曼的信,指徐曾寫到:「……妳這樣一朵稀有的奇葩,絕不是為……一個庸懦兼殘忍的丈夫犧牲來的……。」
下午 牛惠之告知妻子A女懷孕後
「我知道新月對妳的意義,但,容我自私的問妳,妳可能考慮拿掉她嗎?……要保住這個家,我似乎沒有其他退路了。」
A女指控牛惠之事件簿
2005/02 A女擔任牛惠之課程助教,並以牛為指導教授;A女控牛多次暗示涉嫌性騷擾
2006/09 牛赴英國、奧地利進行研究
2006/11~2006/12 A女畢業赴歐深造 ,牛狂發電郵追求
2007/02~2007/06 牛寄出多封情書、裸女畫稿,兩人發生愛撫行為
2007/06 A女向丈夫坦白,A女丈夫要求牛謹守師生分際,牛允諾
2007/06~2007/07 牛暗示A女應離開丈夫
2007/07~2007/08 牛與A女赴德國柏林參加研討會,牛要求共度最後一夜,兩人發生性關係。A女之後懷孕,牛欣喜肯定,並表示將聘為研究助理,每月匯一萬元
2007/08 A女向丈夫坦白,丈夫痛不欲生。牛要求A女墮胎。A女因宗教信仰等因素不肯,隔年產子
2007/12 A女及丈夫向清大檢舉
2008/02 清大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結果,決議A女研究生期間被性騷擾案不成立,牛惠之與A女生子事另案調查
2008/09~2008/11 清大所、院教評會認定牛惠之行為不檢有違師道,建議校方解聘。A女向法院提告,要求牛強制認領小孩
2008/12 牛惠之自行辭職,校教評會認為牛無違反《教師法》,但影響校譽准辭
資料來源:A女、清大
牛惠之小檔案
年齡:44歲
家庭狀況:已婚,育有兩女
學歷:中興大學動物科技系學士、東吳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英國倫敦大學瑪莉皇后學院法學研究所學士及國王學院法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實踐大學國際貿易系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副教授(上個月離職)、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學院訪問學者
研究專長:生物科技與法律、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等
資料來源:國科會
倉卒離校 學生錯愕
2009年01月02日蘋果日報
其人其事
清大科法所前副教授牛惠之與畢業、已婚研究生A女發生婚外情,還生下一女,消息傳回清大校園,引發震撼。熟識牛惠之的林姓教授說:「牛老師是個好老師,師生間怎會發生這種事,真的不成體統!」
講課風趣受好評
科法所王姓學生說:「牛老師辯才無礙,講課時超風趣,又有內容,不會枯燥乏味,深受好評。」他說,上月十七日牛惠之在課堂宣布將離開清大,許多同學錯愕不已,同學追問原因,但牛惠之不願多說就低頭離開教室。
陳姓女研二生說,牛老師身材高大,有一百八十多公分,人緣好、上課也認真,更熱心指導學生,下課後常跟同學打成一片,有一次寒流來襲,他帶學生出遊時,對女學生噓寒問暖,甚至送溫熱小點心禦寒,讓女同學感動不已,曾有女同學私下說:「假使我男朋友也這麼貼心就好了。」
A女向校方申訴後,清大所、院教評會質疑牛惠之已不適合再任教,但也有牛惠之所屬的科技管理學院教師力挺牛惠之,一名教師說:「牛老師在教學面相當傑出,能力沒問題,道德有瑕疵,他和A女都已婚,都犯了背叛另一半的錯,應各打五十大板。」
地方中心
妻外遇生子 夫:視如己出
2009年01月02日蘋果日報
【專案組╱台北報導】「我也想過離婚,因為這是最簡單的方法,可以不用再去面對家庭革命,可以單純向父母交代。」A女丈夫面對妻子外遇還懷孕生子,情何以堪,但他經歷一段掙扎後,決定與妻子重拾婚姻,共同撫養孩子,因為他認為妻子也是受難者,「我何忍此刻離棄她?」
「她的名字是我取的」
A女丈夫目前在國外深造,《蘋果》記者上周五透過電子郵件進行採訪。他告訴記者:「我的婚姻可說是撿了回來。」他說,他選擇與妻子繼續走下去,曾天人交戰,最後支撐婚姻這棟危樓的支柱是孩子,「我的女兒需要完整的家庭,而且她(妻子與牛惠之所生之女)也是無辜的。」所以他以同理心為磚、原諒做瓦,要重新堆砌出一個完整的家。
對於妻子外遇所生的孩子,他說,他曾去過專門收容棄嬰的育幼院,當他抱起孩子們親吻時,才了解自己有多富足,孩子們又多麼需要愛,「現在(和孩子)感情也有了,不可能拋棄的,她的名字還是我取的。」他說,他會把孩子視如己出。
痛斥教授毫無責任感
A女丈夫說,就算不為孩子,他其實在心中早已原諒妻子一時的出軌,「妻子真的是一個非常單純的人,我認識她十幾年了,沒看過她說謊,我們彼此都是對方的第一次、第一個男女朋友,有很深的感情基礎。」但提起妻子外遇對象牛惠之,A女丈夫仍充滿恨意,忍不住痛罵:「我還不至於像牛惠之一樣毫無責任感、一無是處。」
針對這場風暴將他曾以為屹立不搖的婚姻城堡,摧殘得岌岌可危,A女丈夫說,這是上天給他的試煉,「所有的功課我會認真面對,因為這就是人生。」
A女丈夫選擇原諒妻子,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瑛說:「值得鼓勵。」但她也提醒A女丈夫應真心去了解妻子是性騷擾受害者的辛苦,「不能把原諒當作是施以恩惠」,因為有施恩就會要求回報。她也建議A女丈夫應與妻子共同面對此事,未來若有任何爭執,都不該以此作為攻訐理由。
教師性侵害婚外情案例
2007/09 僑泰中學體育教師繆瑞軒與17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校方調查後解聘;繆被控痛毆小女友導致送醫,被判刑4個月。
2007/02 42歲已婚的義守大學資管系吳姓助理教授,涉與28歲女學生發生師生戀產下一女,吳辦理認領。吳妻請領戶籍謄本時發現戶口內多了一女,控告丈夫和黃女妨害家庭。
2006/04 暨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李文志,以「不想讓妳畢業」要脅指導論文女學生,強吻、撫摸數十次,女學生精神崩潰,向校方申訴並提告,校方調查後認定性騷擾成立,予以停聘,李因涉嫌性侵害,被地院判刑1年2個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教授婚外情案雙方可提訴訟
◎妨害婚姻及家庭之訴:
.牛惠之妻及A女丈夫可依《刑法》239條,分別對A女及牛惠之提告,通姦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
結果:未在法定期限6個月內提出,已無法提告。
◎婚生否認之訴:
.A女已依《民法》1063條提告,先確認小孩不是她和丈夫所生。
結果:法院審理中。
◎生父認領之訴:
.A女(小孩的法定代理人)已依《民法》1067條向牛惠之提認領之訴。
結果:法院審理中。
◎請求撫養義務之訴:
.A女(小孩的法定代理人)可依《民法》1084條提告,目的在要求牛惠之撫養小孩。
結果:訴訟過程撤回告訴,將再提告。
資料來源:律師蔡瑞麟、A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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