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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訪假簽名 警唬弄檢遭訴

中國時報 2008.05.27 
趙國明/台北報導

     台北縣警局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警員陳寶元竟然唬弄檢察官,辦理檢方交辦的查證業務,卻未盡職責查證,反而偽造查訪當事人的內容及簽名隨便交差應付;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把陳員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陳寶元於96年十月間,在台北地檢署查察第七屆立委選舉期間,交辦一件違反選罷法案件,卻沒有向侯姓、莊姓查證並製作查訪報告,反為圖方便,同年十月廿四日在派出所於查訪報告表,偽造侯、莊2人不實查訪內容,並續在偽造查訪報告書上偽造侯、莊2人簽名後,就呈送檢方交差了事。事後檢方發現陳員查訪報告書有異,經傳喚到案調查,陳員坦承未查訪侯、莊2人,簽名也是偽造的,檢方乃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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