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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授權、台灣入GPA 有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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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歐洲經貿辦事處長李篤表示,歐盟已將尋求對「強制授權」及台灣加入「政府採購協定(GPA)」問題的突破,列為歐盟今年對台工作的首要計畫;凸顯了台灣對這兩個遲遲未能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積極作為因應的重要性。 中央社報導,飛利浦光碟片(CD-R)專利引發的強制授權及台灣加入GPA問題多年來陷於僵局,這兩項不但涉及台灣與歐盟雙邊經貿關係,也是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WTO )多邊架構下,面對的重大議題。李篤在中央社訪問時明確表達了歐盟期望迅速解決的立場。 台灣在2002年加入WTO時就承諾,一年內加入GPA複邊協定並在當年底就完成所有談判,但在正式加入時卻因中國政治力介入,一直到現在仍無法完成。 歐盟與美國在2006年曾聯合提案,希望排除台灣加入協定的障礙,但台灣認為,提案中的「個別關稅領域在加入協定時所使用的名稱與用詞不具主權意涵」的「針對性」太強,拒絕接受。 歐盟官方及歐洲商務協會近年以一直將台灣未加入GPA列為重要關切事項,李篤指出,台灣的GPA市場龐大,高達250億美元、新台幣8000億元,但部分歐洲公司強烈批判他們無法參與,某些公司甚至已經徹底放棄。 他強調,加入GPA也有利於台灣,國際標可台灣政府以較低價格採購。 至於如何克服台灣加入GPA的政治障礙,李篤指出,大家可以尋找台灣可以接受、可使台灣加入的新用詞,歐盟對於入會文件的文字當然會有彈性。 【2008/01/20 聯合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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