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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共意外理賠 不限學生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教育局今年起為全縣244所國中、小學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學生個人理賠最高200萬元,意外事故兩人以上理賠可達2400萬元。保險包括學校志工、洽公者,甚至在校園運動的民眾都有保險;這項保險本月開始生效。

 

縣教育局指出,前年發生學童倒掛金鉤意外死亡案,雖有平安保險理賠,但家長認為學校設施有缺失,另外提出賠償要求,全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不過引起部分學校關切,老師們也覺得管教學生更有壓力,有的學校因此自行投保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教育局認為有必要全面實施,編列400萬元預算,今年元月起為244所縣立國中、小學投保。今年的保險由各校自行和保險公司洽談,按照需求訂定保單,全縣學生最多的桃園市中山國小校長江榮華認為,誰都不願意看見校園發生意外,校園公共意外險確有必要,對受害者更實質的保障。

 

縣教育局表示,桃園縣國中、小學「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對象除了學生,還包括志工媽媽、洽公人士,甚至到校園運動的民眾,如果在校園內因公共設施發生意外,都在保險的範圍內。

 

縣教育局表示,理賠金額每人傷亡最高理賠200萬元,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兩人以上)從1000萬元到最高賠償金額2400萬元不等,不過因各校規模大小不一,實際的理賠金額授權學校直接跟保險公司研商,保費由教育局全額補助。

 

【2008/01/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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