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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妻電腦誹謗系主任判刑 恐嚇妻判離

2007年11月4日 星期日

〔記者王俊忠、丁偉杰、謝銀仲/綜合報導〕曾在長榮大學擔任講師的方文宗涉誹謗黃姓系主任,二審判刑4個月確定;同樣任教職的方妻為此事受牽累,方某怪罪陳姓妻子並要她付200萬元作為離婚代價、還鬧事多次,陳女不堪其擾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判准。

方文宗在嘉市住處大門深鎖,當地里長表示,方某與當地民眾並無互動,鄰居也不知其為人處事如何;陳女則透過大樓住處的對講機表示她不回應。

曾在台南長榮大學擔任運動休閒管理系講師的方文宗,離職後涉在系上網站留言版寫下誹謗黃姓系主任字眼, 由於方文宗是利用妻子的電腦上網寫下誹謗黃姓系主任的文句,黃某不甘受辱提出告訴;警方循線查獲這些誹謗文句是方文宗所寫,依法究辦。

這起誹謗案發生後,方文宗一味怪罪妻子,還要求妻子付200萬元作為雙方離婚的代價。

陳女指控,方文宗於96年2月24日下午打電話威脅她與其父母說「如不給錢,他要到她任職的嘉義某學校及岳母經營的公司鬧場;期間,方文宗數度到她住處外吵鬧,她不堪精神壓力過大,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限制方文宗不得接近她。」

陳女表示,她實在無法再與方文宗一起過婚姻生活,因此請法官判准離婚。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結認為,方文宗以離婚為條件要求妻子支付金錢,且一再威脅、騷擾妻子與其家人,彼此感情已生裂痕,此婚姻破綻歸責於方文宗,因此判准雙方離婚,該案還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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