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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記者帶過來」 法官媒體街頭衝突

TVBS 更新日期:2007/10/05 13:21

法官街頭執法,媒體現場採訪卻爆發衝突;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強制執行一起賠償案,書記官發現記者在場,疑似要警察「逮捕」記者,法官也以「執法視同開庭」為理由阻止媒體拍攝,雙方爆發好幾波口角。

法官到台中客運執行賠償案,書記官看到媒體在場,立刻要警察把記者帶過來。台中地院書記官陳麗卿:「那個過來,攝影帶過來。」

警察沒帶走記者,法官似乎不滿。警察:「法官說不能拍了。」記者:「為什麼?」警察:「法官說視同開庭不能拍。」

混亂中有人聽到書記官似乎要警察「逮捕」記者,又爆發另一波口角。台中地院法官顏世傑:「法院組織法等同開庭,你再攝影看看…。」記者:「法官你可不可以解釋一下。」顏世傑:「這是民事糾紛,我們強制執行,你不要拍!我在執行等同法院組織法,禁止攝影我跟你講。」

記者:「你不要那麼兇。」顏世傑:「我沒那麼兇,我在跟你解釋。」記者:「你要把我們抓走嗎?」顏世傑:「我沒有要抓你們啦,沒有說要『逮捕』啦。」記者:「剛剛書記官要警察抓記者。」

原來老婦人被台中客運撞傷,業者承諾賠償7萬5千元,拖了快1年卻遲遲不付款。法院強制執行,但書記官到場卻發現當事人資料不全。

婦人幾乎快跪下懇求,終於完成執行;回顧這起糾紛,現場沒拉警戒線,媒體在十幾公尺外,法官卻不准拍攝,是否干預過當?台中地院襄閱庭長張國忠:「用嚇斥的方式,當然不當,法院人員用字遣辭不恰當。」

媒體街頭採訪,法官認為視同開庭不得拍攝,其實媒體若無干擾執法,雙方關係大可不必這麼緊繃。

法官禁記者拍攝 妨礙新聞自由

民視  更新日期:2007/10/05 15:09

台中地方法院顏姓法官一行三人,到台中客運去執行一件賠償案,卻禁止遠在十幾公尺外的媒體記者拍攝,還要現場警察把「拍照的記者帶過來」,這件事情引起法界人士和傳播學界的批評,認為這位法官已經過度濫權,侵犯到新聞自由去年底一名老阿嬤被台中客運撞傷,但客運公司卻遲遲不願賠償。法官一行三人來強制執行,記者雖然遠在十幾公尺外,但這時候書記官卻指示警察,把拍照的記者帶過來警察舉手示意叫記者不要再拍照,但這時候法官一臉怒氣,指著記者說,他在執行公務等同開庭記者為了採訪權利和法官理論,法官一度以當事人沒有委任狀要離開,這時候當事人的媳婦急得向書記官下跪法官當街喝令記者不能拍攝,這件事情引起法界人士批評,認為法官把自己的權利無限上綱,傳播學界也認為,這樣已經侵犯新聞自由事後台中地院表示,這件事是誤會一場。不過法界人士認為,記者在公共空間拍攝,只要沒有干擾法官執行業務,就沒有觸法之虞,這位法官以「當街開庭」的理由要把記者帶走,實在過度牽強(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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