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委託律師研究興票案鉅款意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五日電)
聯合晚報報導,中國國民黨日前委任律師李永然,擬向法院申請領回因興票案被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存在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的新台幣二億四千八百餘萬元。李永然今天指出,的確接受國民黨委託研究此案,未來等到國民黨決定妥適方式後,將向法院提出申請。
李永然表示,這筆鉅額的提存款項即將於明天屆滿十年,若無法解決受取人適格問題,二億四千八百餘萬元將全歸國庫,由於時間緊迫,他日前提醒國民黨應盡速與宋楚瑜、李登輝商討解決之道。
李永然指出,律師團目前提出兩種意見供國民黨參考。第一種是由宋楚瑜向法院取消受取人為「中國國民黨主席」的附帶條件,由李登輝領回款項後,再交給國民黨;另一種方式是由李登輝向法院出具同意書,由原提存人宋楚瑜將款項領回,再交給國民黨。
宋楚瑜是在2000年一月間將「處理特殊黨政運作暨照顧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家屬」經費二億四千八百餘萬元存入台北地院提存所,受取人指定為「李登輝(中國國民黨主席)」,但至今仍無人適格出面提領。
宋楚瑜在將二億四千八百餘萬元提存進法院後,曾一度聲請變更請領對象為「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但遭台北地法院提存所以「不符法定程序」形式審查後駁回聲請;李登輝也曾委託律師莊柏林、徐國勇等人到台北地方法院了解提領要件,結果也因未具「中國國民黨主席」資格而被拒絕。
法界人士指出,宋楚瑜提存款項若沒有符合提存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提存出於錯誤、提存之原因已消滅、受取權人同意返還等三項法定要件理由,提存所不可能同意宋楚瑜將這筆款項自提存所領回,這也使得這筆款項仍在提存所內,目前沒有任何人適格可以領取。9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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