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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媳案 抗議被移送>東石300 鄉民 3度包圍警所
東石警分駐所滋擾案,嘉義縣刑警大隊傳喚7位村民到案說明。(記者蔡宗勳攝)
嘉縣警方對東石分駐所前群眾舉牌制止,命令解散。 (記者蔡宗勳攝)

自由 20080408
〔記者吳世聰、蔡宗勳、楊國棠、黃敦硯/綜合報導〕嘉義縣東石鄉民2度包圍東石分駐所的脫序行為,檢警昨天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傳喚涉嫌滋事的蔡長展等7人,偵訊後4人分別以3萬元及1萬元交保,另3人釋回;消息傳回,300多名鄉民昨晚再度聚集,第三度包圍分駐所,為被移送的鄉民抗議、叫屈。

針對嘉義縣東石毆媳案引發群眾包圍分駐所案,警政署昨天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處理各項事故時,應依法行政、貫徹公權力。

所長林政玄決留東石

嘉義縣警局表示,東石鄉民群聚分駐所還破壞阻絕器材,是嚴重挑戰公權力,一定依法究辦;嘉縣朴子警分局長陳建民呼籲鄉親理性看待這起家暴案件,讓法官去量刑,不要付出無謂的代價。東石警分駐所長林政玄,經一夜長考,則決定留下來繼續為鄉親服務。

東石鄉民認為,東石鄉的女兒被嘉義市的婆婆「侵門踏戶」毆打,警方未伸張正義,鄉民挺身而出理論及討公道,卻被移送法辦,天理何在?

東石鄉民包圍分駐所的脫序行為,警方在蒐證後,昨天上午函請檢方偵辦。檢察官王振名檢視警方提供的蒐證資料後,針對較有具體犯罪嫌疑的8人,開出1張拘票及8張傳喚通知書,警方出動70餘名警力,傳喚7人到案。

涉嫌持腳踏車丟人的吳益發(50歲),檢方同時發出拘票及傳喚書,以示抗傳即拘,但他人在台北,尚未到案。

到案的7人是蔡長展(46歲 )、蔡耀彰(55歲)、吳壽山(41歲)、蔡鴻賓(42歲)、黃能角(73歲)、黃慶甫(47歲)及吳耀宗(24歲)。

警訊時,蔡長展、蔡耀彰坦承因一時氣憤將警方置放的鐵架推倒,不過7人對於因義憤填膺而觸犯法律,則一致深感懊悔。

警方將7人移送地檢署,蔡長展以3萬元交保,蔡耀彰、吳耀宗及黃慶甫各以1萬元交保,另3人釋回。

消息傳回東石鄉,鄉民為被移送的鄉民抗議。晚上8時20分許,再度有300多名村民集結分駐所前,警察局長蔡義猛率上百名警力坐鎮指揮,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舉牌3次,群眾才退到30公尺外的玄天宮前廣場及堤防上,到10點多,鄉民逐漸散去,幸未引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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