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貪財 台大教授蔡茂寅A兩億
- 2009-11-23
- 新聞速報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號稱國內財政法第一把交椅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A起錢來果然也技高一籌,檢調發現,蔡茂寅涉嫌利用人頭公司,從2004年起陸續得到長生公司給付的「諮詢費」兩億兩千萬元,已被台北地檢署申請簡易判決。
長生機場捷運案從2007年七月開始偵辦,當初由於長生機場仲裁案結果大違常理,仲裁金額完全倒向長生公司的主張,讓長生公司獲得請求的七成,也就是高達九億七千萬元!與一般三至五成實在差距太遠,遂引起檢調深入追查。
當檢調發現,長生公司給付一家名為忠榮興業有限公司,多達兩億兩千萬元的鉅額「諮詢費」時,直覺事有蹊蹺,跟著便發現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林文忠根本只是人頭,幕後出資的人,實際上是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
因此,檢方懷疑長生之所以會給予忠榮興業公司如此高的諮詢費,實際上是藉由蔡茂寅在仲裁人中的影響力,協助長生公司取回被沒收的保證金與利息,甚至可能蔡本人還充當「白手套」,賄賂買通仲裁委員。
目前,檢方已經將蔡茂寅改列被告,裁定50萬元交保,全案繼續偵辦中,不排除繼續擴大的可能。
機場捷運仲裁案外案/台大教授蔡茂寅 開人頭公司
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資料照) |
〔記 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偵辦長生機場捷運案,掌握到台大法律系教授蔡茂寅,以法律諮詢酬勞名義,向長生公司收取兩億多元酬勞,並追出案外案,得知蔡涉嫌 暗中出資成立忠榮興業有限公司和長生簽約,卻未掛名擔任實際負責人,涉嫌違反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結,將蔡茂寅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表示,蔡茂寅2004年5月,為了以公司名義和長生簽約,徵得林文忠掛名出任忠榮公司董事及負責人,再由蔡出資登記公司資本額100萬元,實際上股東未繳納股款。
蔡茂寅堪稱國內財政法領域第一把交椅,不過特偵組2007年7月偵辦機場捷運仲裁案,懷疑長生付給蔡茂寅的2億2000萬元諮詢費,有部分款項疑似流向仲裁委員,因此將蔡改列為被告,裁定50萬元交保,全案仍偵辦中。
檢 方懷疑蔡茂寅涉嫌以影響遴選仲裁人等方式,協助長生公司取回被沒收的保證金及利息,合計9億7千萬元,長生才依約付出2億2000萬元給蔡,本案最大疑點 是,仲裁金額完全向長生公司一面倒,違反仲裁界慣例;一般來說,當事人若請求10億,仲裁結果只會判3到5成金額,很少當事人會拿到7成,也就是合理價碼 只會給3到5億,但本案長生公司拿到9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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