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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通路商回收舊家電 額外收費

環署稱可開罰 通路商喊冤

〔記者許敏溶、劉力仁、楊雅民/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天批評請通路商回收舊家電要額外付八百元,沒獎勵金反收費,消費者等於被剝兩層皮!環保署基管會表示,官方沒有核發所謂的獎勵金,但經銷通路業者的確不應向民眾收取清除處理費用,違者可開罰。

消基會調查發現,家樂福、大潤發兩家通路商,購買新家電須先根據電器大小及樓層支付數百至上千元載運費,業者才願意「順便」回收舊機,但業者完全沒交代舊機的回收獎勵金,甚至消費者告知僅回收舊家電,竟要付八百元運費。

消基會說,環保署為鼓勵舊家電回收,規定家電製造及輸入業者須事先繳交二百元到六百元不等的清理費,作為未來家電處理作業費用,成本則轉嫁在售價上,家電回收時若向消費者另外收運費補貼,非常不合理。

環署基管會執秘林建輝表示,回收舊電器資源的處理廠已支付清除處理費用給大賣場等經銷通路業者,通路業者不應再收清除處理費用,業者如擅自收費,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收費名目多 經常起爭議

林建輝表示,大賣場因為競爭激烈,為了拚低價,往往將電器售價、運費及舊家電清運處理費用分開計算,有的大賣場請貨運公司代為送貨,貨運公司另外收取運費。環保署也認同收費名目多,常生爭議,正著手訂管理要點,對各項收費方式更清楚界定,消弭模糊地帶。

至於為何有的回收管道發獎勵金,有的沒有獎勵金,沒有是否違法?林建輝強調:「環保署沒有訂定任何獎勵金制度!」那是一些二手電器回收商認為某些舊電器還有殘餘價值,所以秤重付費給消費者。

家樂福和大潤發均表示,只要在該公司的賣場購買任何大型家電,運送人員把新家電送到家中,會視消費者住家樓層和距離酌收「運費」,但把舊家電順便載走回收處理,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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