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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瘋單車 鐵馬入虎口 傷亡激增

隨著騎乘單車風氣盛行,台中市頻傳單車車禍。
(記者張協昇攝)

中縣市去年來傷亡逾1500人

〔記者張協昇、許國楨、張瑞楨/專題報導〕騎單車休閒已成「全民運動」,但卻也頻傳車禍,台中縣去年元月至今,累計有20人因單車車禍死亡,受傷超過1100人;同期台中市亦有5人死亡,443人受傷;令人驚訝的是,騎單車「趕酒攤」傷亡比例,有逐年攀升趨勢。

三洋藥品29歲少東陳昱廷,今年3月騎乘單車墜谷身亡,引發各界對騎單車安全問題的重視,近幾年隨著單車族人數愈來愈多,國內單車車禍案件明顯攀升。

台中市平均每月約有10起單車車禍,去年共造成357人受傷,4人死亡,今年截至4月止,已有86人受傷,1人死亡,死者是14歲的吳姓國中生,騎單車於路口與自小客車碰撞,被撞彈約2層樓高,現場血跡蔓延數公尺,令人怵目驚心。

台中縣單車車禍更多得令人驚訝,去年至今平均每月發生80起,平均每月73人受傷、1.3人死亡,今年已有4人死亡。

中市交通隊分析,單車肇事時段集中於上下課、上下班尖峰時段,肇事原因包括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標線管制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等。

中縣交通隊更發現,腳踏車傷亡以11歲至18歲的國小至高中學生最多,車禍發生位置與原因,以在交叉路口與汽、機車相撞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在道路上與機車側撞。

酒後騎單車肇事 愈來愈多

令警方憂慮的是,中縣去年至今有25起酒後騎單車受傷案,共造成34人受傷,縣警局交通隊憂心忡忡地說,酒後騎單車不會吃罰單,不會觸犯刑法185條之3條的公共危險罪,愈來愈多民眾酒後改騎單車,卻沒想到萬一肇事,同樣要負民刑事責任。

可見單車肇事,騎士本身疏失與未遵守交通規則佔重要因素。中市警局交通隊長邱國和認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單車違規已有相關罰則,卻因政府宣導騎單車節能減碳,單車族又以學生居多,全面取締恐引發民怨,目前對單車違規仍以勸導為主。

邱國和強調,交通工程與車禍發生有相當的關連,國內道路普遍未建置單車專用道與設施,單車必須與機車等其他車種競駛,尖峰時刻更是險象環生,這也是單車車禍頻傳癥結之一,他認為相關單位未來在規劃道路工程與設施時,應考慮到單車騎士權益。


《小法典》單車違規罰則

▲72條 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處所有人18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73條 不在劃設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不在規定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及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74條 不服從執行交通警察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方向行駛,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及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75條 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市警局交通隊提供,記者張協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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