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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擴權?》修法解聘狼師 立院保留協商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立委黃昭順等37名立委提案將涉嫌性侵教師,增設凡經「性平會」查證屬實即予解聘的條文,但仍未獲共識,決議把法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教育部政務次長呂木琳答詢表示,教育部認同此修法方向,「教師應該用高標準審查」,但避免誣控冤枉教師,除建議強化性平會的專業性,且涉及性侵教師經教評會通過停聘,停聘期間發半薪的現行規定將取消,待調查結果證實無此事實者,始得補發。

立委趙麗雲說,學校處理類似案件怕事、延宕或吃案,令人失望,教育部不能「欺善怕強」,大人被冤錯有很多補救措施,受害孩子卻是極端弱勢,造成身心極大創傷,教育部不能只站在教師立場維護教師權益。

她還指出教師法不公平處,第14條第七款明訂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即可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但由多人組成的專業性平會,裡頭有專家、社工等校外人士,決議卻常常被教評會否決,「性平會21人的決議比不上一個醫師的決定嗎?」

經過3個多小時審議協商,趙麗雲針對教師法第14條修正案,增列第九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但立委江義雄提出異議,指學校「性平會」若可決定解聘教師,權力未免太大,涉及教師工作權的修法,程序仍要符合正義,在未能獲得共識下,委員會主席黃志雄宣布決議保留協商。

呂木琳也答應在2天內補送教育部的修法條文,以利朝野協商。

趙麗雲盼在6月中立法院休會前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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