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友善校園? 國中男廁舉頭見電眼 | ||||||
2008/01/16 | ||||||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王長鼎/台北縣報導】
以維護校園安全為由,積穗國中本學期在校內及部分男廁增設監視器,鏡頭從正上方照住整間廁所,學生不願如廁的動作入鏡,只好繞遠路到其他樓層,非常不方便。
有家長認為此舉已侵犯隱私,曾去電向學校反映,但至今未做調整。
積穗國中校長劉秀汶說,她在去年八月到職後,發現校內監視器部分損壞,且有學生躲在校園角落或廁所內偷抽菸,才花近一萬元添購監視器鏡頭和線路,起初她只說裝在教室與專科教室間的走廊及兩間男廁外面;經記者再次查證,她才坦承確有裝設在男廁內。
教育局長劉和然得知校方做法,感到震驚,認為有侵犯隱私之嫌,將進一步了解。
劉和然說,校園裡裝監視器,目的應在防範歹徒、維護學生安全,若為反霸凌、避免學生抽菸,在學生男廁裝監視器,出發點可以理解,但涉及侵犯隱私,做法並不妥。
教育部推動包括人權環境等五項指標在內的「友善校園」評比,去年積穗國中是北縣唯一獲教育部表揚的國中。
【2008/01/16 聯合報】 |
捨教育用監視器 人本:不可思議 |
2008/01/16 |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王長鼎/台北縣報導】
針對學校在男廁裝監視器,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驚呼「不可思議」;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認為校方應尊重學生隱私。
據了解,人本曾接獲反映,指北縣市部分私立學校在教室裝監視器,讓老師可透過監視器,掌握學生在教室的一舉一動,甚至還利用連線的擴音設備,立即「糾正」學生的舉動。
馮喬蘭表示,學校不應該在教室,甚至廁所裝監視器,此舉只會讓學生用其他方式反制,演變為師生間的「諜對諜」,彼此失去信賴。
她說,要防範學生行為偏差,應採取「教育手段」,而非「用監視器來抓」,否則「教育」有何意義?校方採取傷害人權的作法,她深感不可思議。
邱漢強說,部分大企業附設幼稚園或高薪人士子女就讀的私立學園,確實有家長基於子女安全,出資在教室裝監視器。而公立學校經費有限,比教室更迫切需要監視器的地點更多,不可能裝在教室;若裝在廁所裡面,除非學校說明迫切需要用這種手段遏阻某些事,否則家長及學生都無法接受。他說,學校這麼做,凸顯輔導、管教人力不足的現象,但事先應考量隱私權問題。
【2008/01/16 聯合報】 |
直言集》裝真裝假 都是錯誤示範 |
2008/01/16 |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
北縣積穗國中在學生男廁裡面裝設監視器,校方辯解是裝「假」的、只求嚇阻作用,但無論監視器是真是假,侵犯隱私的做法,就是錯誤示範。
從「防範」學生霸凌或抽菸等偏差行為的角度來看,藉由監視器監控,嚇阻問題學生不敢輕舉妄動,乍聽之下,似非毫無道理。
從學校將鏡頭裝在廁所裡面上方明顯位置,都可判斷學校確是故意讓學生認為「有另一隻眼睛正盯你」,用意在於防範廁所裡面出現偏差行為,不在於偷窺、偷拍。
但學校是教育場所,對學生的偏差行為,透過教育方式加以「導正」,絕對優於以監視器的「防範」手段,何況裝設地點竟在廁所裡面,更涉及敏感的隱私問題。
況且,即使廁所裡面因裝了監視器,問題學生不敢亂來,難保學生不會躲到其他校園角落甚至校外做壞事?
這種做法,充其量只能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地點」,卻無從確保減少發生的「次數」,暴露校方著重「管」、忽略「教」的心態。
學校畢竟是教育場所,採取侵犯隱私、傷害人格權的威權手段,對身心、人格發展都尚未成熟的學子,都是錯誤的示範。
【2008/01/16 聯合報】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