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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少數裔投票權 觸礁

聯邦最高法院9日拒絕擴大少數族裔投票權。大法官以五票對四票裁決,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Act)旨在幫助少數族裔屬意的候選人當選的保障,只適用於少數族裔人口過半的選區。

美聯社指出,這項裁決將使少數族裔候選人更難當選,尤其是南方的民主黨人士更難在2010年人口普查後劃出對他們有利的選區。法學界人士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將使少數族裔扮演關鍵角色的選區減少,也將減少相關的選舉訴訟。

最高法院的裁決針對北卡羅來納州政府的一項計畫,它試圖維護非洲裔選民的影響力,表示投票權法要求他們劃出非洲裔人口約占39%的州議會選區。理由是,這樣做將使非洲裔有機會與「跨過種族界線的」白人選民聯手,讓非洲裔屬意的候選人當選。

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Kennedy)代表多數派撰寫意見書。他說,最高法院從未把投票權法的民權保障,延伸到所謂的「跨過種族界線選區」,現在也不會。他說,「少數族裔人口超過50%」的標準,為法院和州議會處理選區爭議,劃下明確界線。

紐約時報指出,這個裁決解決了最高法院早先五個裁決沒有處理的問題,也引發大法官之間的激辯,爭論的焦點是:如何才能給予少數族裔投票權最佳保障,而不致激化投票的「種族兩極化」。

代表四位反對派撰寫意見書的蘇特 (David H. Souter)大法官表示,這項裁決的後果,將是造成更多「種族兩極化」,它將迫使州政府把非洲裔擠進「其他少數族裔、多數族裔混合選區」,使「少數族裔能夠成功化解種族分歧的選區」因而減少。

【2009/03/10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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