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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海報首獎抄來的 得主︰後悔

自由20100924〔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真糗!明明是要宣導著作權的保護觀念,首獎作品竟是抄襲而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去年舉辦保護著作權的創意生活海報設計競賽,被民眾於日前檢舉校園組第一名得獎作品「著作,支離破碎」是抄襲自荷蘭藝術家Dennis Sibeijn於二○○八年的作品「Truth」。智財局經查證後確認屬實,將向抄襲者追回五萬元獎金與獎狀。

目前正服替代役的吳姓抄襲者昨日對此坦言不諱,感到十分後悔,強調:「知道錯了。」去年他還在就讀中部某國立科技大學時,同時參加四個設計相關競賽,最後兩幅作品進入決賽,包括智財局的「保護著作權」海報設計比賽。

吳某稱,他家境不好,當時急需一筆錢,而比賽截稿日期將至,於是上中國的網站找素材與圖庫,無意間發現荷蘭藝術家的作品,改了顏色後,僅加上自己的設計理念就投稿。

打算回母校並寫信向原創者致歉

吳某說,得知得獎的那一剎那,「完全笑不出來」。現在家人對他也很不諒解,他正積極向家人解釋,也打算回母校以及寫信向原創者致歉。

智財局副局長高靜遠強調,「事實只有一個,創作就是創作,創作是偉大的,而抄襲是違法的」。但他也強調,若正面來看,這是機會教育,希望大家給吳某機會。

高靜遠表示,所有參賽者事前都簽署「所有海報設計源自於自有創意,絕無侵害智慧財產權情事」,吳某坦言侵權,將依競賽規則追回獎金與獎狀。

依「著作權法」,侵權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七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及民事賠償。

不過這屬於告訴乃論,荷蘭藝術家本人才有權利提出告訴。

 


作品被抄 荷藝術家諷「盲人的比賽」

〔記者陳炳宏、黃以敬/台北報導〕台灣鬧出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宣傳比賽得獎作品抄襲自荷蘭藝術家,消息已傳到歐洲,在原作者Dennis Sibeijn的臉書上引發熱烈討論。

Dennis Sibeijn的友人諷刺地恭喜他:「你幫別人贏得大獎了。」還建議Dennis Sibeijn:「不妨到全球接觸各種創意競賽的參賽者,如果他們用你的創意獲獎,可以給你分紅五十%;更好的是,如果你要的話,最後還可以告這些人,把他們的獎金及名聲全部搶過來。」Dennis Sibeijn則回以:「哈,好主意,不知道我到底贏了什麼?」他甚至諷刺地質疑︰「也許這個比賽是對一群盲人辦的,所以他們偷了我的作品改成『點字版』?」

智財局和台灣的創作者丟臉丟到國外去,事實上,這種窘狀可以藉著善用某些「以圖找圖」的搜尋網站來避免。

網路上著名的電腦達人「不來恩」曾在自己的部落格介紹過一個網站「TinEye」(網址http://www.tineye.com/),TinEye網站上有超過十七兆張照片,網友只要自行輸入欲搜尋的圖片網址或是直接上傳圖檔進行搜尋,就可以知道這張圖片到底是創作,還是有「雙胞胎」甚至「多胞胎」。

在智財局得獎海報抄襲事件發生後,「不來恩」利用TinEye進行搜尋,果然找到超過二十筆的國外相同圖片網頁資料,上面有註明創作者的姓名和連結網址。

「不來恩」在噗浪上公開提出建議:「我看以後類似比賽的評審都要會用這些工具了!」而網友們對於這樣的圖片搜尋網站,也嘖嘖稱奇,直說以後要不定時上網搜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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