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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註冊罰錢 校方不違法
2009年05月03日蘋果日報

秘技達人

就讀博士班的王先生,因未收到註冊通知單,開學多日後遭校方催討才補繳學費,因此遭罰延誤註冊費,認為不合理。
律師表示,已開學多日,竟不知要繳學費,與常理不符,王先生須為此負責。教育部則說,延誤註冊費屬於行政處理費用,學校可自行制訂收費標準。
學生須主動詢問


王先生說,他未收到註冊單,所以沒繳學費,2月底開學一周後,學校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他,須到註冊組報到繳費,且須支付延誤註冊費1000元,他認為,「只是補繳,為什麼還要多繳一筆費呢?」
律師廖芳萱表示,學校有主動通知繳費的義務,學生也須主動詢問繳費期限,王先生主張未收到註冊單,但已開學多日,他不知要繳費,也未主動詢問校方或同班同學,與常理不符,他須為此負責。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表示,學生延誤註冊,造成校方額外負擔,校方向學生收延誤註冊費並不違法,但須事先告知學生,建議學生未收到註冊單,應主動詢問校方,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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