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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到怕 醫師修法律學位求自保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醫師不是弱勢,但在遇到醫療糾紛時,有時候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而有越來越多的醫師也修得法律系學位,以為自保。

曾有一名九十歲老婦送到醫院急診,醫師見老婦狀況危急,立刻急救,老婦命救回來了,卻指責:「幹嘛要救我?我活得很痛苦!」老婦的兒子甚至一狀告上法院,指醫師在急救前,未告知家屬要做哪些急救,最後這位急診醫師竟被檢察官起訴,雖經過二審判無罪,但檢察官仍繼續上訴。

台北醫法論壇—醫療糾紛案例學術研討會昨日在台北榮總舉行,醫界及法界共五百多人參與,北榮毒物科主治醫師葛謹表示,根據一項統計指出,醫療糾紛檢察官將醫師起訴的敗訴率不到一成。

換言之,多數的醫療糾紛醫師幾乎都會被起訴,但醫師遭起訴並非醫師真有過錯,有時候是因為法律人對醫療相關法令認知不夠周延所致。

以這起九十歲老婦為例,醫療法規定,在急救前,須告知家屬要做什麼急救,但後面亦有但書,授權醫師於緊急情況下,救人為先不在此限,檢察官對於「緊急情況」似有所誤會。

另 有一名婦產科醫師在自己診所為病患開刀,這名病患後來又在別的醫療院所開刀,結果病患在第三次開刀時,開刀醫師告訴病患肚子裡有紗布,病患不明就裡就找第 一位開刀醫師理論,並告上法院,這個案子纏訟了三、四年仍無著,但病患及家屬動不動就上診所大鬧,逼得這名醫師放棄開業逃回台北。

這名醫師很不服氣,念了法律系,後來還一度在衛生署出任主管職。

葛謹表示,目前醫界醫、法雙修有三十人左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路歷程,有不少人賠了一大筆錢,對於過去的醫療糾紛,在醫師心中都是「殺很大」,不可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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