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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今審議/教師與軍人 禁發動罷工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將處理「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工會法修正草案」,主要變革是大幅鬆綁罷工權,其中,教師與軍人被列為禁止發動罷工的對象,但開放學校教師可以籌組工會。

至於公務員部分,官員指出,公務員因另有公務人員協會法等相關專法規範,不在勞資爭議處理法中規範禁止公務員罷工,但基本上公務員也是不准罷工。

有 關限制罷工的行業(有條件罷工),官員指出,包括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 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之事業,因為均屬影響大眾生命安全及權益的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勞資爭議 得申請主管機關仲裁

此外,上述事業若無法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其勞資爭議,當事人之一方得申請主管機關交付仲裁,等於由政府提供強制仲裁。

在禁止發動罷工的對象方面,草案明定,包括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均不得罷工。

上述兩項法案的修正重點,還包括將權利事項爭議納入得仲裁範圍,舉例來說,過去積欠工資的爭議,只能透過調解與訴訟途徑解決,未來可尋求仲裁解決;另明定不當勞動行為態樣,建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等。

至於工商團體訴求勿強制勞工加入工會,改為讓勞工自由入會,政院經評估後,仍將維持勞工應加入工會的條文。

政院已將「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工會法修正草案」排入今天院會,六大工商團體昨拜會行政院長劉兆玄,希望今天先不要處理這兩項議案,但劉揆指這兩項法案必須在今天通過,才有機會趕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六大工商團體另建議正在立院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延後立法,政院發言人蘇俊賓轉述,劉揆指政府仍應續推這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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