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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庭︰台灣具國家主權 可和中國打官司

自由20081023〔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根據二十二日公布的一項法庭裁定,儘管法國政府並不承認台灣的獨立地位,但巴黎的一個法庭卻認為,台灣有權在一宗攸關在法國屬地的土地所有權官司中,與北京當局爭訟。此舉已挑動外交的緊張。

台灣政府為這塊位於太平洋上的法屬玻里尼西亞大溪地土地的所有權問題,已與北京爭訟超過三十年。巴黎上訴法院第二民事法庭上週在一項臨時判決中指出,儘管台灣做為「一個華人國家(a Chinese state)並未獲國際社會承認」,但此案仍可逕行審理,「與外交情勢無涉」。

代表台灣政府的律師塞爾內對判決表示歡迎,直指此一裁示是「法國司法當局正式承認台灣。如果台灣能扮演司法的角色,中華民國便必然存在。」至於代表北京當局的律師福洛芒穆里斯則揚言上訴,並將該裁示歸因於法官的「愚蠢」才會做成這樣的裁定,還說上訴法庭展現出「讓人憂心的司法平庸」。法國外交部發言人佘瓦里耶表示,無法就司法裁定做出評論。

此案癥結是一塊位於大溪地首府帕匹地的土地,二次大戰前原本作為國民政府興建領事館之用。國民政府在一九四六年於該土地上興建中國領事館,但隨著法國在一九六四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與中國自一九七八年起便針對這塊土地的所有權興訟,當年台灣曾經勝訴,但二○○四年法院判決逆轉,於是台灣上訴,全案移交給巴黎的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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