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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稅制 剝台商兩層皮 

2007.12.12 自由
明年起取消優惠稅率

〔記者盧永山、梁念遠、王孟倫/綜合報導〕中國昨日公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不分內、外資,所得稅率由三十三%統一降為二十五%。表面上稅負下降,但其實是提高外資(含台商)的稅負來彌補中國企業。

對台商影響最大的是,明年起在中國投資的外資(含台商)在中國投資賺到的錢,除了先繳所得稅給中國政府之外,如果要匯回台灣或匯出中國境外,將另課徵十%所得稅,等於一條牛要被剝兩層皮。

匯出資金再扣10%稅

一位在江蘇昆山的台商說,中國近來進行的系列重大經貿及稅制改革,對於台商經營環境相當不利,未來將迫使台商進行投資調整及重新布局,包括轉移生產基地到東南亞國家,或乾脆回台灣投資,不過,轉移投資匯出資金時又會先被扣十%的稅,真的是兩面困難。

目前中國有兩套所得稅制度,有關外商的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中國企業適用的是「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近十六年來,中國政府為吸引外資,訂定了不少投資減免稅優惠規定,中國官方統計,截至去年底,中國累計批准的外資企業達五十九點四萬家,實際投資金額為六千九百一十九億美元,為世界使用外資最多的開發中國家。

採單一稅率不利外資

不過,依中國財政部計算,目前中國本土企業平均稅負約二十五%,外資企業平均稅負為十五%。外輕內重的稅負現象,造成中國一些企業將資金轉到境外再投資境內,享受外資所得稅優惠。

中國全國人大今年三月通過企業所得稅法,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率都定為二十五%單一稅率,取代現行內外稅制不同的制度;中國國務院在十一月底通過實施條例,昨日則正式對外公布,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中國官員宣稱,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稅率從三十三%降到二十五%,並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為二十%,對新技術企業設定了十五%的優惠稅率等,將帶來減稅效果,明年新稅法實施第一年,中國財政減收大約為九百三十億人民幣(折合台幣約四千億元)。

形同阻台商匯回盈餘

不過,對於中國官方說法,台商及外資並不認同。一位在深圳投資的台商說,中國的作法犧牲的是外資(含台商)的稅負優惠,怎能說是減稅,要說減稅也是減中國自己企業的稅,卻對台商大大不利,尤其以後把稅後盈餘匯回台灣還要再徵十%的稅,形同阻止台商將利得匯回台灣。

中研院社科所副研究員蔡吉源表示,外資企業的優惠稅收,一直是中國吸引外資的重要手段,實施企業所得稅法將減少台商前往中國投資的誘因。

學者籲吸引台資回流

蔡吉源強調,許多台商把中國市場當天堂,但隨著時空環境的改變,證明根本是一廂情願,若一味想節省成本,而不進行產業升級或研發創意,在中國也只能求取微薄毛利。他呼籲,政府要藉此機會,多鼓勵並提供誘因吸引台商返台投資,將資金留在台灣。

世新大學經濟系教授周濟認為,中國將外資優惠措施取消後,將提高台商生產成本,這將加速台商往中國以外的市場移動,例如越南或東南亞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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