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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苑問題延燒 將有反髮禁遊行

自由 20090218

高苑工商嚴格要求服裝儀容,引發部分學生不滿反彈,向媒體投訴實施髮禁過當。(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苑工商髮禁問題愈演愈烈,「台灣學生自治協會」3月28日將發起反髮禁大遊行,協會討論區湧入各校學生對髮禁的不滿聲浪。

「台灣學生自治協會」會長王浩宇向本報爆料,最近接到很多同學反映台灣的私校並沒有解除髮禁,鬧得最大的是高苑工商,他認為私校髮禁不應以辦學自主為理由,應被歸類為學生的基本人權。

他強調,3月28日將帶領學生上街遊行,徹底把私校髮禁擊垮,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完全沒有髮禁的自由國家。

目前規劃的遊行地點在台北市,準備繞行包圍教育部,但協會討論區有許多高苑學生留言,指這次髮禁事件因高苑而起,希望採取野草莓或遍地開花的模式,在南部也辦一場,甚至不排除蛋洗高苑校門。

協 會討論區的「高苑工商髮禁問題」一文,短短4天人氣突破13000人次,回覆篇數達1500篇,學生批評校方「太誇張了,頭髮檢查沒過,一天記一支小過, 說要記到退學!」「學務主任甚至說,不剪,就請我們改變環境!這種話是一個主任應該說的?」「為了檢查一個頭髮,連續在太陽底下曝曬兩個小時」等。

討論區上另有多校學生上網留言,表示開學後,學校仍有髮禁,包括台北縣醒吾中學、豫章工商、恆毅高中,高雄市樹德家商,高雄縣中山工商、高英工商等,多數學生反映「頭髮檢查沒通過,操行成績會被扣分;或簽下切結書,請家長到校說明。」


高苑工商「管理儀容」 學生槓上校方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高縣私立高苑工商嚴格要求服裝儀容,引發部分學生不滿反彈,憤而向媒體投訴校方實施髮禁過當,校長黃志華昨天強調,儀容管理並非髮禁,也獲得學生家長會的支持、肯定,「該堅持的,學校還是要堅持!」

高苑工商服裝儀容原本開放讓同學自主管理,但由於許多同學「太超過」,不僅披頭散髮、又染又燙,還將頭髮弄成好幾小撮標新立異,校方接獲不少家長和校外人士反映,因此從上學期開始,嚴格要求同學的服裝儀容。

同學們投訴說,頭髮檢查未通過就會被記過,學校甚至請來外面理髮師,幫未過關的同學理頭髮,每人收費50元,該校設有美髮科,美髮科同學卻不能在自己的頭上展現手藝、創意,實在講不過去。

同學表示,教育部不是說,不能因為頭髮問題記學生過,為什麼學校可以不必遵守?難道私校就可為所欲為?

黃志華解釋說,校方要求男同學頭髮露耳、齊眉、不留鬢角,後面要看得到髮根,女同學可留長髮、齊眉,但要綁馬尾梳妝整齊,但嚴禁染燙。

他表示,校方每學期檢查3次頭髮,第一次檢查未過,校方會給予2天時間複檢,複檢再未過關就註記小過,等通過複檢,再註銷小過紀錄。

黃志華強調,學校是教育學生明是非的地方,不能什麼事動不動都要搬出「人權」、「民主」口號,況且儀容管理並非髮禁,也獲得學生家長會的支持與肯定。


《延伸閱讀》

●高雄縣教育處:各校不得將髮式管理規定,作為懲處之依據,應尊重學生個人髮式自主管理權,將持續督導各校落實解除髮禁。

●高雄市教育局:持續透過校長、學務主任等相關會議,加強宣導落實教育部解除髮禁政策,建議各校辦理相關議題的學生座談,傾聽學生意見。

●台北市教育局:各校髮式規定應循民主方式,廣納學生、家長、教師及行政人員意見,經校內服裝儀容委員會討論通過。學校不得以學生髮式不符,作為懲處理由,或以羞辱、不合理方式要求處理(如請人代剪、請學生互剪、教師自己動手、不讓學生註冊、要求學生轉學)。

●屏東縣教育處:除為防止危害學生安全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者,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每學期將不定期調查各國高中落實解除髮禁執行情形,如有異常將提報教育部列管。(記者葛祐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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